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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旨在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公告明确表明,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对废钢铁加工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核准管理、信贷融资、安全监管等工作中应以此准入条件为依据。在之前的8月份,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和中科院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