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基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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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检信访是信访的一种,检察机关正确处理此类案件,对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服务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基层检察机关是涉检信访的主要来源,要实现科学发展,就要提高妥善处置涉检信访对稳控维稳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多管齐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源头预防、用心接访、多元息诉”格局,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初始和基层,以达到息案结事了、诉罢访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以实现涉检信访零上访目标,提高检察机关整体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具体制定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具体方法和组织领导体系以及各个执法诉讼环节的预警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评估预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信访评估预警制度的落实。控申部门具体负责评估预警工作的联系、协调、督办和情况汇总,其它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办理业务的信访评估预警工作,并确定一名评估预警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收集、报送本部门预警信息,从整体上构建全院联动的信访评估预警格局,为做好信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确保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运转
  (一)整体联动,构建大信访格局。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涉及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等多个执法办案部门和环节。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业务部门工作会议、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会,对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信访风险评估的,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众信访。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协作处理制度等,才能形成部门合力,全力做好案件风险预警工作,确保将涉检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预警信息要向上、向外的延伸沟通,加强联动衔接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化解工作合力。工作中既要注重对预警信息的内部快捷流转,又要注重向上级检察机关及时上报可能引发涉检去省进京信访的预警信息,向党委纪检、政府信访等部门及时通报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其他涉法信访预警信息。
  (二)提前介入,实现源头控制。一是执法办案部门在办案环节发现信访苗头,要迅速启动预警预案,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与控申部门积极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控申部门在接到上访人的第一份信访材料时,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查找是否存在关于检察机关执法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信访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来解决问题。对信访隐患突出的案件,控申部门可以提前参与,同办案部门一起作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了解发展态势,掌握后续工作主动权。
  (三)把握关键环节,实施重点关注。要在最有可能引发信访的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案、不予确认、不予赔偿等环节,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注重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融入刑事和解制度,在对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前,要做好调解工作,在受害人明确表示不再追究、信访隐患消除的前提下再作出处理决定。对经积极做工作仍有上访可能的,负责信访评估预警人员要及时向控申检察部门移送涉检信访评估预警信息;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口头告知,后制作信息资料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收到信访预警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案情,与有关部门制定处访预案,明确首办责任人。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及时报告上级院。
  (四)进行科学分级,实现动态预防。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应将涉检信访评估案件的风险划分为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等级、重大风险等级和一般风险等级来进行预警。特别重大风险等级,是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强烈意见,有明确的信访苗头,存在较大息诉困难的;重大风险等级,是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接受倾向,但存在部分疑虑和意见,没有明确息诉表示,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一般风险等级,是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基本同意,不存在严重分歧性意见,没有信访可能或者可能性很小的案件。对于三级风险预警案件,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前两个预警案件,承办人应当及时建立当事人的档案资料,一人一档或一案一档,形成档案资料,以便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第三个级预警案件,应由具体案件承办人或承办部门自行妥善处理,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根据信访风险程度对涉检信访案件科学界定案件等级,有利于对办案人如何评估案件信访风险进行详细规定,调动有限力量做好案件的信访评估预警工作,对各个办案环节进行情况掌控,将信访风险逐步化解。
  (五)落实首办责任制,实行风险追责制。要强化执法办案人员消除信访隐患的意识,提高信访评估预警工作水平,保证信访评估预警的及时、真实和完整,这也是做好涉检信访的前提。检察机关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为风险评估预警的第一责任人,案件的具体承办人为风险评估预警的直接责任人,涉及多个部门或者责任难以确定的,应由检察长指定或者本院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责部门。对已确定存在引发涉检信访事项风险的案件办理实行部门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负责制,做到了各司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要将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对应当进行评估预警的案件,承办部门未进行预警评估,或承办部门、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采取预警措施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信访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因不严格执行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引发涉检信访的,进行责任倒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有关责任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各部门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督导,院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记录、督办、考核,把各部门实施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院考评领导小组,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以保障这项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
  三、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以“发现早、控得住、处置好”为目标,争取在处理涉检上访上的主动权。
  一是建立涉检上访信息收集机制。通过不定期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其他机关分流转交、上级交办信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等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检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二是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加强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及时通报和掌握。
  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与县信访局建立信访互动机制,实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处理涉检信访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定处理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保障设施完善,确保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运转
  一要设施建设标准化。应当专设侯访室、接待室、举报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公开审查听证室和“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办公室,在硬件建设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性化。
  二要接访程序规范化,修订完善信访工作“绿色通道”等制度,设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民事行政申诉和法律咨询等“窗口”,设置检察长接待室和举报接待室。
  三要服务措施人性化。认真做好日常接访和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实行挂牌接待,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四要配置相应的急救、消防器材,对有明显越级上访苗头或者上访人有过激行为,启动预案程序,防止矛盾升级转化,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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