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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被入侵,你是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还是积极谋求解决办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和资深物业管理人告诉你,抵制有良方,端看你的态度坚决还是不坚决。如果你是坚决不姑息不纵容派,亲,不妨按他们的方子试一试。
业主委员会
“物管不管?炒了他!”
受访人:陈栋
成都府河竹苑业主委员会主任
住宅小区里悄然滋生盈利性场所,尤其是民房改成麻将馆、串串店,这在成都绝大多数上了点年头的小区里几乎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可是在位于郭家桥的府河竹苑这个落成已达12年之久的小区里,却完全没有一点踪影。
府河竹苑是如何做到对于“非法入侵”完全免疫的呢?用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栋在就职演讲里的话说:“自己的事,自己不管谁来管。”
陈栋告诉记者,2001年刚搬进小区时,大家都习惯性服从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的“管理”,根本不知业主权利为何物,只知道按时交物管费。直到2004年,成都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业主们渐渐明晰自己的责、权、利。2010年,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做了一件卓有成效的事情,代表全体业主,让物业全面还权,“炒”掉了当时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成都老的住宅小区里普遍存在的不良入侵现象,在府河竹苑业主委员会及其新聘请的物业人员积极运作下,一点一点消失。
在老陈的记忆里,府河竹苑也曾差一点被“民转商”入侵,就在2011年,业主委员会接到小区居民反映,有一户居民在自家窗户上贴了英语培训的广告,企图将住家变成盈利性的英语培训班。陈栋和其余4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一致表决,不能允许小区里有这种住房改商用的现象出现。府河竹苑的162户业主都曾被“民转商”的安全隐患所扰:“消防通道被商家占用七八年,下水道变成露天污水沟,保安房被租给通讯公司做基站……”
由于小区内出入人员纷杂,有人家甚至大白天被不明人士撬锁。陈栋带领的业主委员会将严禁“民房转商用”的决议告知小区物业,由物管出面通知业主,最后结果皆大欢喜,该业主很自觉地接受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决议,自家窗户上的广告撤了下去,培训也没有继续搞。
如果该业主“死不悔改”怎么办?当记者抛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老陈想了想说,还好,自己并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业主公约是全体业主共同制订出来,制订之后也应该被所有业主自觉遵守,如果有违规现象,首先是通知物管去干涉,如果遇到个别死硬派特例,业主委员会可以诉诸法律的手段提出诉讼。当然归根结底,这也有待小区居民素质的提高,而业主维权,更有待于公民意识的觉醒和锲而不舍的努力,毕竟,无论大小,这都是“自己的事”。
物业公司
“只要你去告,一告一个准”
受访人:何彬
伯恩物业(成都)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小区被渗透,物管躺着也中枪
“如果小区被渗透,别以为受伤的只是业主。” 在三盛·翡俪山小区宽敞的别墅办公室里,何彬告诉记者,小区“民转商”的入侵不仅会带来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而且导致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而这一切都会加重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加大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说到底只是服务性企业,并不具备行政权和执法权,因此根本不可能像很多人所希望的那样,对于入侵者下一纸驱逐令“勒令”其关门或者退回民用。
“在发现自己小区被入侵之后,绝大多数的业主都只是私下抱怨,又不愿邻里之间撕破脸皮对簿公堂,最后就迁怒于物管不管。可物管能够怎么管呢?我们能做的是劝阻、告知、上报。首先是劝阻民转商用的业主,他们的做法是不对的,违法的,有安全隐患的,告知他们整改,如若无效,上报执法部门。”何彬告诉记者,物业公司面对“渗透”小区的业主,只能是配合政府做宣传和引导,真正要将“入侵者”赶出去,还是只有业主们自己行动起来。
抵制入侵有良方:一投诉,二诉讼
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做呢?就其多年的物业管理从业经验,何彬总结出两点,首先是向物管投诉,让物管介入干涉;在物管劝其整改无效之后,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提出司法诉讼,并且要求物管配合举证,比如你之前投诉的记录、保安处的来访登记等都是诉讼时非常有力的直接证据。
“邻居家的狗对你叫,你也可以去法院告,这是去年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知名案例,最后提出诉讼的人胜诉。”何彬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和完善,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几乎可以说百分百胜诉。“绝大多数老的住宅小区里,邻里之间不太愿意得罪人,不愿意出面投诉或者打官司,其结果就是变相鼓励了入侵现象的愈演愈烈。”
何彬说在近几年所新修的中高档住宅小区,入侵现象就比较少,这既是因为开发商越来越注意到居民的需求,往往会在小区内专门设有商用区域,便于物业公司区分管理;也是因为法律维权意识的普及,更多的业主懂得拿起《物权法》作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业主委员会
“物管不管?炒了他!”
受访人:陈栋
成都府河竹苑业主委员会主任
住宅小区里悄然滋生盈利性场所,尤其是民房改成麻将馆、串串店,这在成都绝大多数上了点年头的小区里几乎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可是在位于郭家桥的府河竹苑这个落成已达12年之久的小区里,却完全没有一点踪影。
府河竹苑是如何做到对于“非法入侵”完全免疫的呢?用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栋在就职演讲里的话说:“自己的事,自己不管谁来管。”
陈栋告诉记者,2001年刚搬进小区时,大家都习惯性服从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的“管理”,根本不知业主权利为何物,只知道按时交物管费。直到2004年,成都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业主们渐渐明晰自己的责、权、利。2010年,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做了一件卓有成效的事情,代表全体业主,让物业全面还权,“炒”掉了当时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成都老的住宅小区里普遍存在的不良入侵现象,在府河竹苑业主委员会及其新聘请的物业人员积极运作下,一点一点消失。
在老陈的记忆里,府河竹苑也曾差一点被“民转商”入侵,就在2011年,业主委员会接到小区居民反映,有一户居民在自家窗户上贴了英语培训的广告,企图将住家变成盈利性的英语培训班。陈栋和其余4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一致表决,不能允许小区里有这种住房改商用的现象出现。府河竹苑的162户业主都曾被“民转商”的安全隐患所扰:“消防通道被商家占用七八年,下水道变成露天污水沟,保安房被租给通讯公司做基站……”
由于小区内出入人员纷杂,有人家甚至大白天被不明人士撬锁。陈栋带领的业主委员会将严禁“民房转商用”的决议告知小区物业,由物管出面通知业主,最后结果皆大欢喜,该业主很自觉地接受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决议,自家窗户上的广告撤了下去,培训也没有继续搞。
如果该业主“死不悔改”怎么办?当记者抛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老陈想了想说,还好,自己并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业主公约是全体业主共同制订出来,制订之后也应该被所有业主自觉遵守,如果有违规现象,首先是通知物管去干涉,如果遇到个别死硬派特例,业主委员会可以诉诸法律的手段提出诉讼。当然归根结底,这也有待小区居民素质的提高,而业主维权,更有待于公民意识的觉醒和锲而不舍的努力,毕竟,无论大小,这都是“自己的事”。
物业公司
“只要你去告,一告一个准”
受访人:何彬
伯恩物业(成都)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小区被渗透,物管躺着也中枪
“如果小区被渗透,别以为受伤的只是业主。” 在三盛·翡俪山小区宽敞的别墅办公室里,何彬告诉记者,小区“民转商”的入侵不仅会带来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而且导致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而这一切都会加重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加大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说到底只是服务性企业,并不具备行政权和执法权,因此根本不可能像很多人所希望的那样,对于入侵者下一纸驱逐令“勒令”其关门或者退回民用。
“在发现自己小区被入侵之后,绝大多数的业主都只是私下抱怨,又不愿邻里之间撕破脸皮对簿公堂,最后就迁怒于物管不管。可物管能够怎么管呢?我们能做的是劝阻、告知、上报。首先是劝阻民转商用的业主,他们的做法是不对的,违法的,有安全隐患的,告知他们整改,如若无效,上报执法部门。”何彬告诉记者,物业公司面对“渗透”小区的业主,只能是配合政府做宣传和引导,真正要将“入侵者”赶出去,还是只有业主们自己行动起来。
抵制入侵有良方:一投诉,二诉讼
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做呢?就其多年的物业管理从业经验,何彬总结出两点,首先是向物管投诉,让物管介入干涉;在物管劝其整改无效之后,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提出司法诉讼,并且要求物管配合举证,比如你之前投诉的记录、保安处的来访登记等都是诉讼时非常有力的直接证据。
“邻居家的狗对你叫,你也可以去法院告,这是去年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知名案例,最后提出诉讼的人胜诉。”何彬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和完善,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几乎可以说百分百胜诉。“绝大多数老的住宅小区里,邻里之间不太愿意得罪人,不愿意出面投诉或者打官司,其结果就是变相鼓励了入侵现象的愈演愈烈。”
何彬说在近几年所新修的中高档住宅小区,入侵现象就比较少,这既是因为开发商越来越注意到居民的需求,往往会在小区内专门设有商用区域,便于物业公司区分管理;也是因为法律维权意识的普及,更多的业主懂得拿起《物权法》作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