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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应用的不断的普及和发展,人们也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在社会中的应用越来越深、越来越广,互联网金融业也深深的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塑造了以消费者为核心,以竞争为主的融资市场,同时也使得消费者在其中受到了金融风险的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重要的举措,也是向公正和理想发展趋势的互联网金融。本文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帮助。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风险 规制路径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创新重要的内容和机制,促进了金融体制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不断的创新金融体制,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蓬勃的生命力,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制定新型了融资机制,显示出互联网金融的特性,对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进行分析,更具有时代的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投资、支付、融通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不单单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简单融合,是在实现移动、安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适应需求而诞生的一种金融新型的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将对服务、组织、业务、金融产品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将对扩大就业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急需要市场驱动也需要政策支持,更是需要考虑金融风险规制的路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互联网实质金融业务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有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等发展模式。主要的特点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管理弱、风险大(信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等。典型的案例有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网上银行、阿里巴巴联合天弘基金开发余额宝、腾讯微信联合人保财产推出手机端支付,还有快钱、易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融资案例。未来线下支付将讲给整个综合支付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
三、金融创新、保护消费者
1.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以金融的各类发展形式,合理的运行制度,主要面向金融消费者和小微融资投资者,显示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从而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优化和促进,在互联网金融中实现金融主体之间的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实现的资金的融通。众筹金融是指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实现在线或线下支付清算、风险防范、资金融通等金融的本质,并且还具备了成本低、高效、便捷、快速的优势和大众、场外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金融垄断,使得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传统大型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过高,互联网金融是以技术和信息平台实现了一条便捷高效和融资路径,降低投资者入市的门槛,和交易成本,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满足了金融投资的需求,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除此之外,引用风险的本质是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者的收益可以通过将资产定价转变形成,还可以分散在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越多,风险分散越彻底。从而满足了小微投资者和融资者及风险分散需求两大功能。
2.保护消费者。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存在的基本要素是金融风险。“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在优化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业最大的传递、分散和利用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不断的发展,吸收了诸多的小微投资者,为融资者和平台实现了市场的流动性,使得投资者与所投资的额度相匹配。因此,互联网金融能够将传统金融不能够覆盖的社会公众、新兴行业、小微企业等都融入到交易中,但也使得融资者在市场的竞争和负载随之增加。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在销售金融产品的同时,也将金融风险分散到各大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者之间。
金融投资者主要是以股权众筹和P2P平台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其一,因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合同法等诸多的限制,受到了不合理的规制。其二,大量的民间借贷和私募众筹等形式之外的金融交易,也是处于监督和立法漏洞空白之中。总之,保护金融消费者和融资者是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有关部门首要的任务,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
互联网金融缔造了一个依托大数据平台和以消费者为中心,并有效的分散和传递风险的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作为资金的提供者,确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模,也作为受益者,约束平台操作市场和融资者的行为势在必行。我们可以从股权众筹和P2P平台的退出和准入、股权众筹小额发行和豁免、分类投资者极其投资额度限制、充分信息披露、风险转移与预警、股权众筹集资门户和P2P平台的行为义务等进行规制路线。其一,投资者分类保护在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中具有重要的做用,是形成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平衡的桥梁,是满足互聯网金融小微投资需求的关键,具有风险承担的能力。
其二,股权众筹平台融资,可以刺激小微投资者的入市,激发优质投资者的小额资产,建立豁免机制。维护互联网金融交易业态的竞争性,发挥市场的流动性,建立融资者退市制度,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格局,便利于小微投资者融资的功能。其三,股权众筹平台和P2P平台存在准入限制和融资成本高的特点,发挥出了中小企业和普通个人投资的需求,合理的调配了民间资源,秉承了便利融资、促进竞争和金融消费保护,规范P2P平台和股权众筹门户的资质和准入条件,规范管理和退出制度。其四,风险转移和预警,风险转移和预警系统是实现互联网金融规制的风险吸收和风险匹配的重要内容,金融交易的风险较大,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较高,投资者专业能力不足等。由于大数据降低了信息成本的供给,依托大数据,以信息机制来规制第三方支付机构、股权众筹和P2P平台的信用风险。能够很好的做好互联网风险规制的目标。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金融创新、保护消费者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们也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有了深刻的认识。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引起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与时俱进,加快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机制的发展,为我国开创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参考文献:
[1]邹静,王洪卫.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基于SVAR模型的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7,01(01):17-23.
[2]曹晓路.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制路径——基于比较法视域的考察探究[J].时代法学,2017,02(01):54-64.
[3]李玉林,陈文斌.把互联网金融装进法律笼子——中国股权众筹发展法律监管问题研究[J].商,2016,12(08):242+219.
[4]刘芬华,吴非,李华民.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体征、泡沫风险衍生与规制逻辑[J].经济学家,2016,11(06):35-42.
[5]赵静.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路径探析——以“政府—市场”关系为视角[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7,02(04):82-84.
作者简介:尤紫雨(1983.08—)女。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金融。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风险 规制路径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创新重要的内容和机制,促进了金融体制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不断的创新金融体制,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蓬勃的生命力,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制定新型了融资机制,显示出互联网金融的特性,对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进行分析,更具有时代的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投资、支付、融通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不单单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简单融合,是在实现移动、安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适应需求而诞生的一种金融新型的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将对服务、组织、业务、金融产品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将对扩大就业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急需要市场驱动也需要政策支持,更是需要考虑金融风险规制的路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互联网实质金融业务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有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等发展模式。主要的特点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管理弱、风险大(信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等。典型的案例有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网上银行、阿里巴巴联合天弘基金开发余额宝、腾讯微信联合人保财产推出手机端支付,还有快钱、易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融资案例。未来线下支付将讲给整个综合支付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
三、金融创新、保护消费者
1.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以金融的各类发展形式,合理的运行制度,主要面向金融消费者和小微融资投资者,显示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从而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优化和促进,在互联网金融中实现金融主体之间的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实现的资金的融通。众筹金融是指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实现在线或线下支付清算、风险防范、资金融通等金融的本质,并且还具备了成本低、高效、便捷、快速的优势和大众、场外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金融垄断,使得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传统大型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过高,互联网金融是以技术和信息平台实现了一条便捷高效和融资路径,降低投资者入市的门槛,和交易成本,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满足了金融投资的需求,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除此之外,引用风险的本质是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者的收益可以通过将资产定价转变形成,还可以分散在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越多,风险分散越彻底。从而满足了小微投资者和融资者及风险分散需求两大功能。
2.保护消费者。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存在的基本要素是金融风险。“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在优化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业最大的传递、分散和利用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不断的发展,吸收了诸多的小微投资者,为融资者和平台实现了市场的流动性,使得投资者与所投资的额度相匹配。因此,互联网金融能够将传统金融不能够覆盖的社会公众、新兴行业、小微企业等都融入到交易中,但也使得融资者在市场的竞争和负载随之增加。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在销售金融产品的同时,也将金融风险分散到各大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者之间。
金融投资者主要是以股权众筹和P2P平台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其一,因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合同法等诸多的限制,受到了不合理的规制。其二,大量的民间借贷和私募众筹等形式之外的金融交易,也是处于监督和立法漏洞空白之中。总之,保护金融消费者和融资者是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有关部门首要的任务,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
互联网金融缔造了一个依托大数据平台和以消费者为中心,并有效的分散和传递风险的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作为资金的提供者,确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模,也作为受益者,约束平台操作市场和融资者的行为势在必行。我们可以从股权众筹和P2P平台的退出和准入、股权众筹小额发行和豁免、分类投资者极其投资额度限制、充分信息披露、风险转移与预警、股权众筹集资门户和P2P平台的行为义务等进行规制路线。其一,投资者分类保护在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中具有重要的做用,是形成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平衡的桥梁,是满足互聯网金融小微投资需求的关键,具有风险承担的能力。
其二,股权众筹平台融资,可以刺激小微投资者的入市,激发优质投资者的小额资产,建立豁免机制。维护互联网金融交易业态的竞争性,发挥市场的流动性,建立融资者退市制度,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格局,便利于小微投资者融资的功能。其三,股权众筹平台和P2P平台存在准入限制和融资成本高的特点,发挥出了中小企业和普通个人投资的需求,合理的调配了民间资源,秉承了便利融资、促进竞争和金融消费保护,规范P2P平台和股权众筹门户的资质和准入条件,规范管理和退出制度。其四,风险转移和预警,风险转移和预警系统是实现互联网金融规制的风险吸收和风险匹配的重要内容,金融交易的风险较大,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较高,投资者专业能力不足等。由于大数据降低了信息成本的供给,依托大数据,以信息机制来规制第三方支付机构、股权众筹和P2P平台的信用风险。能够很好的做好互联网风险规制的目标。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金融创新、保护消费者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们也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有了深刻的认识。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引起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与时俱进,加快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机制的发展,为我国开创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参考文献:
[1]邹静,王洪卫.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基于SVAR模型的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7,01(01):17-23.
[2]曹晓路.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制路径——基于比较法视域的考察探究[J].时代法学,2017,02(01):54-64.
[3]李玉林,陈文斌.把互联网金融装进法律笼子——中国股权众筹发展法律监管问题研究[J].商,2016,12(08):242+219.
[4]刘芬华,吴非,李华民.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体征、泡沫风险衍生与规制逻辑[J].经济学家,2016,11(06):35-42.
[5]赵静.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路径探析——以“政府—市场”关系为视角[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7,02(04):82-84.
作者简介:尤紫雨(1983.08—)女。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