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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既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又保证报价的竞争性,那么不平衡报价无疑是施工企业首选报价策略之一。下面分析一下不平衡报价的应用范围及应用原则及工程应用分析。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法;应用范围;应用原则;工程应用分析
Analysis of unbalanced bidding method and its application
Zhong Jie
(Ningxia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Company Yinchuan Ningxia 750000)
【Abstract】It is necessary to maximize profits, while ensuring a competitive quote, then the unbalanced bid is undoubtedly one of the construction companies bidding strategy of choice. Analyze unbalanced bid the following range of application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and engineering applications.
【Key words】Unbalanced bidding method;Application;Application of principles;Engineering application
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是整个过程的核心,报价过高,可能因为超出“合理报价范围”而丢失中标机会;报价过低,则可能因为低于“合理报价范围”而废标,或者即使中标,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亏本的风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情况下,施工企业既要在市场中站稳脚跟,捕捉市场转瞬即逝的契机,努力追求利润最大化,又保证报价的竞争性,那么不平衡报价无疑是施工企业首选报价策略之一。
1.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及应用范围、应用原则
1.1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与正常水平相比,提高某一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利润。
1.2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原则。
1.2.1 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提高的子项目有: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开办费、营地设施、土方、基础工程等;通过现场勘察或设计不合理、清单项目错误,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支付条件良好的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
1.2.2 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降低的子项目有:后期的工程项目,如粉刷、外墙装饰、电气、零散清理和附属工程等;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
1.2.3 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降低。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高价格。
1.2.4 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时,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按实计算,利润增加。
1.2.5 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不影响投标总价,而一旦项目实施就可多得利润。
1.2.6 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报价。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如果估计今后肯定要做的工程。价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价格可低一些。
1.2.7 如项目业主要求投标报价一次报定不予调整时,则宜适度抬高标价,因为其中风险难以预料。
1.3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范围。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3.1 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1.3.2 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1.3.3 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1.3.4 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该底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1.3.5 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优秀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算,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
1.3.6 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2. 不平衡报价法的工程应用分析
2.1 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不平衡报价法。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时招标人将可能因不平衡报价法蒙受巨额损失。这就需要投标人在标书编制时注意多种情况。
2.1.1 响应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工程量。
首先投标文件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定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承包商重大损失,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不可以部分清单项目不报价或在工程内容中故意增项、漏项或以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来实现不平衡报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必须充分响应。对每一个清单项目都应详细分析并填报单价及其合价;而希望将工程内容故意增项或者漏项,在结算时通过调整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是不允许调整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施工现场条件、材料运距、弃土运距等已经明确,只能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组织、先进的施工工艺等来达到竞争报价的目的,不能通过改变规定条件来偏离招标文件。
2.1.2 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
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要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调整,不能太畸高或畸低。当报价清单中大部分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市场价格时或者是不平衡的比例分配得过分悬殊,使得早期工作内容的单价明显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就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对那些被认为是明显偏高或明显偏低的项目单价提交单价分析。如果投标人能够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比如说有闲置的设备、有现成的临时设施或可供利用的库存材料、或拥有特别优惠的采购渠道、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可使相关的单项工程的成本大幅度降低等等。如果个别单项工程的成本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其投标价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而投标人又无法自圆其说时,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书“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单位分析不合理”,甚至会判为废标,承包人反到弄巧成拙。
2.2 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所产生的效果。
2.2.1 提前资金回笼时间。
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是当前每一个承包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时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力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2.2.2 实现“多收钱”。
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招标文件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多收钱的机会。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完成那么多工作量,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同样,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确信通过后期的运作可以进行变更,那么对于很有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的报价就应该做适当的调整,以便取得更好的效益。
2.2.3 风险转移。
对总价包干工程,巧妙运用不平衡报价方法,还有利于提高变更工程的赢利能力,降低风险。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投标竞争是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在投标报价时,各施工企业一般都是依据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编制标书,并对其进行调整。由于调整幅度的不同(多数情况是调低),造成各施工企业对同一个项目的报价各异。各施工企业不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决定了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工数量等的不同,有时报价会相差很大;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导致了工程成本也存在差异,水平高的可以降低工程成本,并加快工程进度;而工程建设的周期、市场的供求变化等因素会影响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化,也会影响投标报价。由于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短、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一般较粗略.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往往凭借施工经验和编标经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也会有差异。所以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部分因素。企业的综合素质不仅决定了投标者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更决定于投标策略和方法的正确性、预见性,同时也非常讲究技巧,只有在投标工作中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刻剖析,不断探索,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工程投标中取得胜利。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3-01-141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法;应用范围;应用原则;工程应用分析
Analysis of unbalanced bidding method and its application
Zhong Jie
(Ningxia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Company Yinchuan Ningxia 750000)
【Abstract】It is necessary to maximize profits, while ensuring a competitive quote, then the unbalanced bid is undoubtedly one of the construction companies bidding strategy of choice. Analyze unbalanced bid the following range of application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and engineering applications.
【Key words】Unbalanced bidding method;Application;Application of principles;Engineering application
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是整个过程的核心,报价过高,可能因为超出“合理报价范围”而丢失中标机会;报价过低,则可能因为低于“合理报价范围”而废标,或者即使中标,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亏本的风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情况下,施工企业既要在市场中站稳脚跟,捕捉市场转瞬即逝的契机,努力追求利润最大化,又保证报价的竞争性,那么不平衡报价无疑是施工企业首选报价策略之一。
1.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及应用范围、应用原则
1.1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与正常水平相比,提高某一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利润。
1.2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原则。
1.2.1 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提高的子项目有: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开办费、营地设施、土方、基础工程等;通过现场勘察或设计不合理、清单项目错误,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支付条件良好的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
1.2.2 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降低的子项目有:后期的工程项目,如粉刷、外墙装饰、电气、零散清理和附属工程等;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
1.2.3 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降低。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高价格。
1.2.4 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时,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按实计算,利润增加。
1.2.5 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不影响投标总价,而一旦项目实施就可多得利润。
1.2.6 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报价。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如果估计今后肯定要做的工程。价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价格可低一些。
1.2.7 如项目业主要求投标报价一次报定不予调整时,则宜适度抬高标价,因为其中风险难以预料。
1.3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范围。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3.1 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1.3.2 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1.3.3 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1.3.4 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该底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1.3.5 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优秀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算,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
1.3.6 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2. 不平衡报价法的工程应用分析
2.1 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不平衡报价法。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时招标人将可能因不平衡报价法蒙受巨额损失。这就需要投标人在标书编制时注意多种情况。
2.1.1 响应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工程量。
首先投标文件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定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承包商重大损失,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不可以部分清单项目不报价或在工程内容中故意增项、漏项或以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来实现不平衡报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必须充分响应。对每一个清单项目都应详细分析并填报单价及其合价;而希望将工程内容故意增项或者漏项,在结算时通过调整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是不允许调整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施工现场条件、材料运距、弃土运距等已经明确,只能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组织、先进的施工工艺等来达到竞争报价的目的,不能通过改变规定条件来偏离招标文件。
2.1.2 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
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要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调整,不能太畸高或畸低。当报价清单中大部分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市场价格时或者是不平衡的比例分配得过分悬殊,使得早期工作内容的单价明显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就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对那些被认为是明显偏高或明显偏低的项目单价提交单价分析。如果投标人能够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比如说有闲置的设备、有现成的临时设施或可供利用的库存材料、或拥有特别优惠的采购渠道、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可使相关的单项工程的成本大幅度降低等等。如果个别单项工程的成本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其投标价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而投标人又无法自圆其说时,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书“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单位分析不合理”,甚至会判为废标,承包人反到弄巧成拙。
2.2 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所产生的效果。
2.2.1 提前资金回笼时间。
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是当前每一个承包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时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力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2.2.2 实现“多收钱”。
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招标文件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多收钱的机会。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完成那么多工作量,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同样,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确信通过后期的运作可以进行变更,那么对于很有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的报价就应该做适当的调整,以便取得更好的效益。
2.2.3 风险转移。
对总价包干工程,巧妙运用不平衡报价方法,还有利于提高变更工程的赢利能力,降低风险。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投标竞争是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在投标报价时,各施工企业一般都是依据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编制标书,并对其进行调整。由于调整幅度的不同(多数情况是调低),造成各施工企业对同一个项目的报价各异。各施工企业不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决定了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工数量等的不同,有时报价会相差很大;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导致了工程成本也存在差异,水平高的可以降低工程成本,并加快工程进度;而工程建设的周期、市场的供求变化等因素会影响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化,也会影响投标报价。由于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短、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一般较粗略.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往往凭借施工经验和编标经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也会有差异。所以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部分因素。企业的综合素质不仅决定了投标者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更决定于投标策略和方法的正确性、预见性,同时也非常讲究技巧,只有在投标工作中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刻剖析,不断探索,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工程投标中取得胜利。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3-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