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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下午1点,14岁女孩袁梦从17楼纵身跃下,不治身亡。“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要回工钱”,这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她用生命为代价,讨回了89万元工程欠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这笔染血的工程款,成为父母永远的痛。
我们可以埋怨这对粗心父母,不该让孩子参与过激的讨薪行为,但对他们来说,其中的无奈和疼痛,旁人恐怕难以体会。
我们要关注的是——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曾明文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应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有些开发商却不愿履行责任,加上监管部门工作执行不到位,在一些地方,企业只要找找关系,这笔钱就可以不交或少交,工资保证金成了“空头支票”。袁梦的死,为民工讨薪难问题再敲警钟。
工资拖欠压垮幸福
袁家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一户普通农家,老袁和妻子一生没生育子女,从别处收养了一个女儿,取名袁丽。
到了结婚年纪,袁丽想为父母招个上门女婿。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同乡男子张浩。不久,两人结婚。2002年,袁丽生下女儿袁梦。
外出打工多年后,张浩对工地上的活儿有了经验,加上他为人忠厚,赢得了很多工友的信任,不少老乡愿跟着他。就这样,张浩成了小包工头。
2008年,张浩夫妇带着家乡一些工友到河北打拼。袁梦也被父母带在身边,进入当地小学念书。张浩渐渐攒下积蓄,2013年,在冀州市城郊买了房子,安了家。
袁梦深知父母辛苦,乖巧懂事,学习自觉上进,在家抢着干活。2014年,袁丽怀孕,又生下一个女儿,袁梦也很疼爱小妹妹。一家人生活比蜜还甜。
2012年,张浩承包了一项工程,带着100余名老乡,到冀州凯隆御景楼盘的工地施工,一干就是两年。当初,张浩未与开发商直接签订承包合同,而是从石家庄一家刚注册成立的原贸公司手中,分包下部分工程。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若发生工伤事故,双方协商解决,然而没有明确双方责任承担的原则、比例。
上工期间,张浩的工程队里一名工友因意外死亡。张浩认为这是工伤,应由原贸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贸公司则认为包工头张浩应承担30万元赔偿金。双方争执不休,此后,在死者家属的压力下,张浩垫付了6万元,原贸公司垫付了70万元,暂时赔给了死者家属。
2014年5月,楼盘主体工程完工,工程队有89万元工程款尚未结清。结算劳务费时,原贸公司认为,张浩之前该承担的30万元赔偿金应在劳务费中扣除。张浩不同意,导致结算时间一再拖延,工友们的工资迟迟没着落。
工友们陆续来家里讨要工资,张浩和妻子整日愁眉不展。虽然他们在袁梦面前只字不提,袁梦却敏感地从大人的对话中明白家中面临困境。随着年关临近,几乎每天都有几个人上门,有时还成群结伴,闹得袁梦作业都写不下去。幼小的心灵笼上了一片沉甸甸的阴霾。
什么促使女孩一跃
2015年1月18日,袁梦的14岁生日,发愁的张浩和袁丽甚至忘记了。没有甜蜜蛋糕,没有许愿蜡烛,只有无尽的吵闹和喧嚣。懂事的袁梦没有抱怨,默默地关上了房间的门,像往常一样躲进了卧室。哄着怀里的妹妹,袁梦的眼泪止不住流出了眼眶,她怀念温暖的生活,想抚平爸妈眉间皱起的深痕。
这天涌上门的工人格外多,面对众人逼迫,张浩万分无奈,“我明天再去趟工地,这回就算拼上这条命,也一定把工钱要回来。”
工人们听了这话,都沉默不语。一位老工友附和着说:“行,你一人未必能要回来,明天我们跟你去,人多了闹一闹。”
第二天一早,张浩和妻子商量着怎么组织工人讨薪。袁梦忽然抬起头,“我要一起去讨薪。”张浩一愣,马上反对。袁梦抿了抿嘴角,没说话。
吃完早饭,张浩提前出门,袁丽则等着和工友会合。袁梦再次向妈妈、奶奶提出想法:“工钱要不到,我也没心思上学。去了,我保证不作声,实在不行,我和奶奶就求他们给钱。”禁不住女儿软磨硬泡,袁丽只得点头。之后,几十人的讨薪队伍便向着冀州市住建局出发。
之所以到住建局讨薪,是袁丽听说根据相关规定,有个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若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政府可动用保证金,先向工人支付。
但袁丽不知道的是,国家虽出台了政策,下面却有对策,在一些地方,保证金往往很难发挥作用。住建局方面回复说,他们未收到过张浩的合作方凯隆御景开发商缴纳的保证金,具体事情必须等开发商负责人到场,才能解决。随后,开发商委托人赶到,请农民工们去售楼部商议。
上午9点左右,讨薪队伍到了约定地点,开发商却态度一变,否认欠薪,说欠薪的是石家庄原贸公司。袁丽和工友们无比心寒。
售楼部工作人员将工人们赶出门外,只留下张浩与袁丽协商。工人们举着自制横幅,上面写着“尊重《劳动法》,严惩老赖”等标语,将楼盘围堵起来。
到了中午11点,开发商依然没给出答复。眼见讨薪无望,同来的袁丽的奶奶岳秀成一怒之下爬上凯隆御景一号楼16层,希望引起更多人注意,以此向承包商施压。围观的人报了警,消防官兵很快赶来,在楼下铺设了救生气垫,医院也调来了救护车。袁梦和姑姑张蓉爬上楼,和公安民警一起劝说,直到下午1点左右,情绪激动的岳秀成才终于下了楼。
谁也没留意到,大家劝说老人时,袁梦悄悄爬上了17层,纵身一跃,直坠而下。袁家人猜测她是参照了大人的做法,以为跳楼了,对方害怕了,就会支付工程款,爸妈就不会再有烦恼了。
袁梦坠落到了救援气垫上,依旧被严重撞伤,黄色外套上染满了血。下午4点40分,冀州市医院抢救无效,宣布袁梦死亡。 没人知道,这个文文弱弱的小女孩究竟要鼓起多大勇气,才能面对17层楼的高度选择跳下。也没人明白要有多么坚定的决心,才能让她轻易放弃鲜嫩的生命。
工资追回天伦梦碎
得知袁梦跳楼,岳秀成情绪崩溃,当场休克,被送到医院一同抢救。张浩和袁丽悲痛欲绝,悔恨与愤怒煎熬着他们的心。袁丽几度昏厥,甚至自责得想咬舌自尽。
袁梦纵身一跃终于惊动了开发商,他们火速派出人员协商。为了帮老乡们讨薪,张浩和袁丽强忍悲痛,与对方谈判。
消息在网上流传开,引起哗然。袁梦的老师和同学们想不通,平时老实文静的好学生怎么忽然跳楼?因为袁梦家庭结构的特殊,还有人猜测袁梦不是张浩的亲生女儿,甚至流传说袁梦跳楼是张浩一手策划的,这让张浩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巴中市委书记对此事非常重视,派专员介入此事。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两位律师也自愿提供援助。
2015年1月19日,经过一夜的调解,开发商同意支付拖欠的89万元农民工工资,并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张浩要求开发商公布道歉声明,为袁梦举办葬礼。
第二天,张浩收到了开发商支付的劳务费、赔偿金。此时,袁梦的外公从四川老家赶来。冀州市委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老人表达了内心的沉痛,并提出20万元的赔偿要求。由于此前已达成协议,老人的要求遭到开发商强烈反对。通过律师的调解周旋,开发商最终同意赔偿差旅费2万元、丧葬费3万元。
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讨回,然而袁梦的一跃,是这个家庭的痛,也是当今社会的痛。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说,非常理解讨薪人员的无奈,但希望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先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也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寻求支援,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2015年7月11日,贵州省开始了今年招录公务员的面试工作。袁梦为父讨薪的案例作为考题的背景材料,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对袁家人来说,这个难以抹去的伤口,将会一辈子存在。
【以案说法】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支取保证金:
1、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建设单位或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法人资格,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建设单位或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讨薪,几乎年年上演。2011年“恶意欠薪”被写入刑法修正案,然而据统计,自该罪生效以来,全国仅有12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处罚。如何让政策规定在现实中执行,是政府与整个社会都要思考的问题。
她用生命为代价,讨回了89万元工程欠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这笔染血的工程款,成为父母永远的痛。
我们可以埋怨这对粗心父母,不该让孩子参与过激的讨薪行为,但对他们来说,其中的无奈和疼痛,旁人恐怕难以体会。
我们要关注的是——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曾明文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应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有些开发商却不愿履行责任,加上监管部门工作执行不到位,在一些地方,企业只要找找关系,这笔钱就可以不交或少交,工资保证金成了“空头支票”。袁梦的死,为民工讨薪难问题再敲警钟。
工资拖欠压垮幸福
袁家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一户普通农家,老袁和妻子一生没生育子女,从别处收养了一个女儿,取名袁丽。
到了结婚年纪,袁丽想为父母招个上门女婿。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同乡男子张浩。不久,两人结婚。2002年,袁丽生下女儿袁梦。
外出打工多年后,张浩对工地上的活儿有了经验,加上他为人忠厚,赢得了很多工友的信任,不少老乡愿跟着他。就这样,张浩成了小包工头。
2008年,张浩夫妇带着家乡一些工友到河北打拼。袁梦也被父母带在身边,进入当地小学念书。张浩渐渐攒下积蓄,2013年,在冀州市城郊买了房子,安了家。
袁梦深知父母辛苦,乖巧懂事,学习自觉上进,在家抢着干活。2014年,袁丽怀孕,又生下一个女儿,袁梦也很疼爱小妹妹。一家人生活比蜜还甜。
2012年,张浩承包了一项工程,带着100余名老乡,到冀州凯隆御景楼盘的工地施工,一干就是两年。当初,张浩未与开发商直接签订承包合同,而是从石家庄一家刚注册成立的原贸公司手中,分包下部分工程。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若发生工伤事故,双方协商解决,然而没有明确双方责任承担的原则、比例。
上工期间,张浩的工程队里一名工友因意外死亡。张浩认为这是工伤,应由原贸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贸公司则认为包工头张浩应承担30万元赔偿金。双方争执不休,此后,在死者家属的压力下,张浩垫付了6万元,原贸公司垫付了70万元,暂时赔给了死者家属。
2014年5月,楼盘主体工程完工,工程队有89万元工程款尚未结清。结算劳务费时,原贸公司认为,张浩之前该承担的30万元赔偿金应在劳务费中扣除。张浩不同意,导致结算时间一再拖延,工友们的工资迟迟没着落。
工友们陆续来家里讨要工资,张浩和妻子整日愁眉不展。虽然他们在袁梦面前只字不提,袁梦却敏感地从大人的对话中明白家中面临困境。随着年关临近,几乎每天都有几个人上门,有时还成群结伴,闹得袁梦作业都写不下去。幼小的心灵笼上了一片沉甸甸的阴霾。
什么促使女孩一跃
2015年1月18日,袁梦的14岁生日,发愁的张浩和袁丽甚至忘记了。没有甜蜜蛋糕,没有许愿蜡烛,只有无尽的吵闹和喧嚣。懂事的袁梦没有抱怨,默默地关上了房间的门,像往常一样躲进了卧室。哄着怀里的妹妹,袁梦的眼泪止不住流出了眼眶,她怀念温暖的生活,想抚平爸妈眉间皱起的深痕。
这天涌上门的工人格外多,面对众人逼迫,张浩万分无奈,“我明天再去趟工地,这回就算拼上这条命,也一定把工钱要回来。”
工人们听了这话,都沉默不语。一位老工友附和着说:“行,你一人未必能要回来,明天我们跟你去,人多了闹一闹。”
第二天一早,张浩和妻子商量着怎么组织工人讨薪。袁梦忽然抬起头,“我要一起去讨薪。”张浩一愣,马上反对。袁梦抿了抿嘴角,没说话。
吃完早饭,张浩提前出门,袁丽则等着和工友会合。袁梦再次向妈妈、奶奶提出想法:“工钱要不到,我也没心思上学。去了,我保证不作声,实在不行,我和奶奶就求他们给钱。”禁不住女儿软磨硬泡,袁丽只得点头。之后,几十人的讨薪队伍便向着冀州市住建局出发。
之所以到住建局讨薪,是袁丽听说根据相关规定,有个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若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政府可动用保证金,先向工人支付。
但袁丽不知道的是,国家虽出台了政策,下面却有对策,在一些地方,保证金往往很难发挥作用。住建局方面回复说,他们未收到过张浩的合作方凯隆御景开发商缴纳的保证金,具体事情必须等开发商负责人到场,才能解决。随后,开发商委托人赶到,请农民工们去售楼部商议。
上午9点左右,讨薪队伍到了约定地点,开发商却态度一变,否认欠薪,说欠薪的是石家庄原贸公司。袁丽和工友们无比心寒。
售楼部工作人员将工人们赶出门外,只留下张浩与袁丽协商。工人们举着自制横幅,上面写着“尊重《劳动法》,严惩老赖”等标语,将楼盘围堵起来。
到了中午11点,开发商依然没给出答复。眼见讨薪无望,同来的袁丽的奶奶岳秀成一怒之下爬上凯隆御景一号楼16层,希望引起更多人注意,以此向承包商施压。围观的人报了警,消防官兵很快赶来,在楼下铺设了救生气垫,医院也调来了救护车。袁梦和姑姑张蓉爬上楼,和公安民警一起劝说,直到下午1点左右,情绪激动的岳秀成才终于下了楼。
谁也没留意到,大家劝说老人时,袁梦悄悄爬上了17层,纵身一跃,直坠而下。袁家人猜测她是参照了大人的做法,以为跳楼了,对方害怕了,就会支付工程款,爸妈就不会再有烦恼了。
袁梦坠落到了救援气垫上,依旧被严重撞伤,黄色外套上染满了血。下午4点40分,冀州市医院抢救无效,宣布袁梦死亡。 没人知道,这个文文弱弱的小女孩究竟要鼓起多大勇气,才能面对17层楼的高度选择跳下。也没人明白要有多么坚定的决心,才能让她轻易放弃鲜嫩的生命。
工资追回天伦梦碎
得知袁梦跳楼,岳秀成情绪崩溃,当场休克,被送到医院一同抢救。张浩和袁丽悲痛欲绝,悔恨与愤怒煎熬着他们的心。袁丽几度昏厥,甚至自责得想咬舌自尽。
袁梦纵身一跃终于惊动了开发商,他们火速派出人员协商。为了帮老乡们讨薪,张浩和袁丽强忍悲痛,与对方谈判。
消息在网上流传开,引起哗然。袁梦的老师和同学们想不通,平时老实文静的好学生怎么忽然跳楼?因为袁梦家庭结构的特殊,还有人猜测袁梦不是张浩的亲生女儿,甚至流传说袁梦跳楼是张浩一手策划的,这让张浩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巴中市委书记对此事非常重视,派专员介入此事。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两位律师也自愿提供援助。
2015年1月19日,经过一夜的调解,开发商同意支付拖欠的89万元农民工工资,并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张浩要求开发商公布道歉声明,为袁梦举办葬礼。
第二天,张浩收到了开发商支付的劳务费、赔偿金。此时,袁梦的外公从四川老家赶来。冀州市委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老人表达了内心的沉痛,并提出20万元的赔偿要求。由于此前已达成协议,老人的要求遭到开发商强烈反对。通过律师的调解周旋,开发商最终同意赔偿差旅费2万元、丧葬费3万元。
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讨回,然而袁梦的一跃,是这个家庭的痛,也是当今社会的痛。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说,非常理解讨薪人员的无奈,但希望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先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也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寻求支援,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2015年7月11日,贵州省开始了今年招录公务员的面试工作。袁梦为父讨薪的案例作为考题的背景材料,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对袁家人来说,这个难以抹去的伤口,将会一辈子存在。
【以案说法】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支取保证金:
1、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建设单位或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法人资格,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建设单位或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讨薪,几乎年年上演。2011年“恶意欠薪”被写入刑法修正案,然而据统计,自该罪生效以来,全国仅有12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处罚。如何让政策规定在现实中执行,是政府与整个社会都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