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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年我国耕地占用税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施行,将从最高层级、以最大力度贯彻落实我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限制非农业建设无序、低效地占用耕地,用经济手段保护有限的耕地,促进耕地资源合理配置。笔者认为此次耕地占用税立法在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未来发展四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关键词:耕地占用税法;减免税优惠
我国耕地占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于1987年4月1日开征。基于物价上涨,地价上涨,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以便于更多地筹集用于“三农”的资金,这一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修改,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其修改的最主要内容是将税额标准提高了4倍。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會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对原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笔者认为此次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几大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一、立法背景
我国人均耕地少、农业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截至2015年底,我国耕地面积约20.25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52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2006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并通过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标准,这一标准迄今未曾改变。在城镇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据统计,现在我国大约仅剩16亿的耕地面积,有2亿的耕地被占用,耕地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粮食安全,耕地面积红线一定要守住,于是《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对农耕地被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需要钠税,具体有这4种情况:养殖场景占用农耕地养殖的,占用农耕地盖房的,占用农耕地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村农忙私自使用空闲耕地的。
二、指导思想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何来粮食?在农耕技术和国际经济环境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耕地的多少直接决定着粮食的产量和粮食的可供水平。为了能够更加严格的控制我国的耕地面积,打击违法占地,加强违规占用农耕地的管理,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决定对占用农耕地收税立法。
三、主要内容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另外,只有经过正规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才可以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利用耕地建设的违法房屋,不可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机关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税务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农民想要在耕地上合法建房,必须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办齐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村干部是无权收取耕地占用税和同意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的。
3.耕地占用税在减免税优惠方面的新变化
为保护耕地,切实发挥税收调节功能,《耕地占用税法》在减免税优惠方面,与《暂行条例》的基本一致,坚持从严控制减免范围、支持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的原则。其法定减免的主要变化为:一是将“养老院”扩展为“社会福利机构”,将“医院”扩展为“医疗机构”,将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以及经批准搬迁的农村居民,纳入免税优惠范围;二是增加了“水利工程”减征项目,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三是调整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免优惠的部分内容。
《耕地占用税法》还规定,曾给予免税优惠的占用耕地后用于非减免项目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申报补缴耕地占用税。
四、未来发展前景
耕地占用税提高了占用耕地的成本。占用耕地是否可行,取决于占用之后的收益多少。若占用耕地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耕地依然可能被占用。耕地占用税保护耕地的作用将不易体现。由于耕地占用税税额占土地开发成本的比例会随着地价的上涨而下降,耕地占用税在未来是否还有必要存在就值得思考。
一种税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其最初设定的目标是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耕地保护,需要解决多少耕地存量恰到好处的问题。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划定,说明相关方面已经给出明确的答案。最简单直接的耕地保护,莫过于让耕地继续作为耕地。不批准对耕地占用,这样的耕地保护政策是否是最有效的呢?耕地保护的目标是保证粮食安全。进口粮食是进口耕地,关键需要解决好顺利进口和进口价格的问题。
耕地占用税在我国是一个很小的税种。它所提供的财政收入非常为有限。2018年耕地占用税收入1319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84%。2018年耕地占用税收入同比下降20.2%,而全年税收收入156401亿元,同比增长8.3%,从税种提供财政收入的功能可见耕地占用税在未来收入的地位和演变趋势。现在与2007年最大的不同是,用于“三农”的资金不只来自耕地占用税。财政制度的现代化要求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早就远超耕地占用税收入。另外,因为耕地占用税的许多政策目标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公共政策工具来实现,所以耕地占用税在未来可以融入房地产税不必单独征收。
王志敏身份证号:4107271987110****9
关键词:耕地占用税法;减免税优惠
我国耕地占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于1987年4月1日开征。基于物价上涨,地价上涨,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以便于更多地筹集用于“三农”的资金,这一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修改,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其修改的最主要内容是将税额标准提高了4倍。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會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对原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笔者认为此次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几大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一、立法背景
我国人均耕地少、农业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截至2015年底,我国耕地面积约20.25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52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2006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并通过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标准,这一标准迄今未曾改变。在城镇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据统计,现在我国大约仅剩16亿的耕地面积,有2亿的耕地被占用,耕地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粮食安全,耕地面积红线一定要守住,于是《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对农耕地被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需要钠税,具体有这4种情况:养殖场景占用农耕地养殖的,占用农耕地盖房的,占用农耕地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村农忙私自使用空闲耕地的。
二、指导思想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何来粮食?在农耕技术和国际经济环境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耕地的多少直接决定着粮食的产量和粮食的可供水平。为了能够更加严格的控制我国的耕地面积,打击违法占地,加强违规占用农耕地的管理,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决定对占用农耕地收税立法。
三、主要内容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另外,只有经过正规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才可以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利用耕地建设的违法房屋,不可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机关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税务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农民想要在耕地上合法建房,必须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办齐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村干部是无权收取耕地占用税和同意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的。
3.耕地占用税在减免税优惠方面的新变化
为保护耕地,切实发挥税收调节功能,《耕地占用税法》在减免税优惠方面,与《暂行条例》的基本一致,坚持从严控制减免范围、支持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的原则。其法定减免的主要变化为:一是将“养老院”扩展为“社会福利机构”,将“医院”扩展为“医疗机构”,将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以及经批准搬迁的农村居民,纳入免税优惠范围;二是增加了“水利工程”减征项目,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三是调整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免优惠的部分内容。
《耕地占用税法》还规定,曾给予免税优惠的占用耕地后用于非减免项目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申报补缴耕地占用税。
四、未来发展前景
耕地占用税提高了占用耕地的成本。占用耕地是否可行,取决于占用之后的收益多少。若占用耕地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耕地依然可能被占用。耕地占用税保护耕地的作用将不易体现。由于耕地占用税税额占土地开发成本的比例会随着地价的上涨而下降,耕地占用税在未来是否还有必要存在就值得思考。
一种税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其最初设定的目标是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耕地保护,需要解决多少耕地存量恰到好处的问题。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划定,说明相关方面已经给出明确的答案。最简单直接的耕地保护,莫过于让耕地继续作为耕地。不批准对耕地占用,这样的耕地保护政策是否是最有效的呢?耕地保护的目标是保证粮食安全。进口粮食是进口耕地,关键需要解决好顺利进口和进口价格的问题。
耕地占用税在我国是一个很小的税种。它所提供的财政收入非常为有限。2018年耕地占用税收入1319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84%。2018年耕地占用税收入同比下降20.2%,而全年税收收入156401亿元,同比增长8.3%,从税种提供财政收入的功能可见耕地占用税在未来收入的地位和演变趋势。现在与2007年最大的不同是,用于“三农”的资金不只来自耕地占用税。财政制度的现代化要求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早就远超耕地占用税收入。另外,因为耕地占用税的许多政策目标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公共政策工具来实现,所以耕地占用税在未来可以融入房地产税不必单独征收。
王志敏身份证号:410727198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