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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各行各业皆受影响,就业面临巨大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就业民生工作,作出科学决策和有力部署;各地就业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就业工作,纷纷出台各项实招硬招援企稳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服务”,优化推广线上招聘,大力开展线上培训,完善线上创业服务,以多种措施引导农民工有序返岗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北京市:“补、缓、放、简”助企渡难关
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人社局陆续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拿出了一系列援企稳岗真招实招硬招:
一是“补”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和技能培训补贴,帮助部分中小微企业救急,渡过难关。
二是“缓” 将所有参保企业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延长缴费至7月底。
三是“放” 给予企业更多用工自主权,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可以实施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
四是“简” 简化办事流程,扩大“不见面”服务范围,推出了“线上招聘不打烊”“养老金领取不扎堆”“失业保险金在线领”,及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等一系列利企便民措施。(摘编自:《北京日报》)
上海市:稳企减负 协力防疫“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單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二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三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四是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摘编自:新华社;作者/袁全、仇逸)
重庆市:资金返还 为企业纾困
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作用,重庆市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预计返还资金16亿元,稳定就业岗位70多万个。
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重庆市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将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具体条件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企业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审核公示后,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八项措施 确保就业稳定
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八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全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支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
二是着力抓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工作 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及时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对在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费用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特殊时期运营补贴。
四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输入地、输出地的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利用网络、电话等信息化手段积极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
六是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对留在当地的高技能人才,全面享受省高技能人才有关待遇,对创业人员在场地安排、证照办理、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七是全面推广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視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充分利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就业”,减少线下办理环节,减少人员集聚。
八是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以湖北籍农民工和在湖北务工人员为重点,建立实名制台账。对滞留在重点疫区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返岗失去收入来源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做好参保人员相关生活保障。(摘编自:河南省人社厅网)
福建省:“六个一批” 服务企业用工
福建省人社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梳理生产企业台账、空岗需求目录,采取“六个一批”措施,积极做好相关生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线上招聘一批 1月23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服务,引导招聘企业和求职人员在网上对接。
二是就近就地推荐一批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疫情防控要求,就近就地发布、收集、推荐劳动者至生产企业。
三是用工调剂一批 帮助从周边未复工生产的企业调剂一批熟练工支持疫情防控产品企业生产。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调配一批 向省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发出倡议并推介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用工信息,争取派遣调配劳动者参与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生产。
五是协调老员工提前返岗一批协商正在休假的老员工,协调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协助企业安排专车接回周边的老员工提前返企返岗。
六是省际劳务协作预对接一批加强与省际劳务协作地的沟通联系,在云南楚雄等地发布推介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用工信息,待条件具备时立即引进劳动者入企就业。(摘编自:福建省人社厅网)
江苏省:协调引导 促进就近就业
江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2月17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引导协调农民工有序流动。对来自无疫情地区的农民工,在常规检测无异,查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后,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信息登记前提下可直接安排返工返岗。
江苏省要求各地密切跟踪疫情动态和返乡农民工流动情况,推行“不见面”网上服务以及预约分流、即办即走的服务方式,为辖区内返乡农民工精准开展分类就业指导,针对性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培训项目推荐、岗位信息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广泛收集本地用工信息,重点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岗位需求,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区、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批发零售、现代营销、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促进暂时返岗困难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业企业招聘本地农民,减少流动性。给予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在乡创新创业。(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全力以赴 助力复工复产
吉林省人社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 为确保政令畅通,快速高效地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落实工作,在人社厅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迅速组建了分管领导牵头,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三处一队一院”负责人为成员,劳动关系板块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稳定劳动关系小组,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实时调度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从1月24日以来,省人社厅先后研究下发或转发了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文件,明确一系列可操作性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社厅收集整理各类媒体动态,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以及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稳定劳动关系方面政策措施,并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编辑专刊专栏等方式,依托手机客户端、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渠道推送劳动关系政策信息,宣传解读文件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化解疏导矛盾 从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业务网办能力,依托智慧人社信息化系统,推行“一次不跑”服务,对企业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审查、劳务派遣许可、特殊工时审批等事项推行“网上经办+邮寄经办+电话咨询”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服务模式,有效减少办事人员流动;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组做好特情指导和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必需的现场处理。(摘编自:吉林省人社厅网)
湖南省:多措并举“助战‘疫’”
一是支持企业稳岗 针对省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普遍反映的招工难、稳工难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资金640万元,支持36家企业用于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
二是开展线上就业服务行动 依托“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平台,重点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招聘求职对接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行动。 三是关心关爱企业职工 指导企业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加强对员工自身预防。
安徽省:就业帮扶“持续办”
一是依托“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服务,保障求职招聘、就失业登记、高校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持续推进,实现网上招聘不停歇、创业帮扶不止步、规范管理不放松。
二是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答疑、导师服务、投融资对接、创业活动报名。
三是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一对一”工作联系机制,实施重点企业“包保”责任制,为每户企业明确一名“人社服务专员”,协助企业招聘员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山东省:工作引导“转方式”
一是早部署、早宣传、早行动,做好线下和线上活动的高效衔接和快速转换,主动宣传网上公共就业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积极引导服务对象网上办理业务,实现控疫情、促就业两不误。
二是汇集省内各类就业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信息,搭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多彩校招”就业服务平台,形成线上服务联盟,助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三是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保障类小微企业的就业政策措施,阶段性延长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限,扩大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开辟招聘、培训、人事档案代理服务等绿色通道,提供不见面办、容缺办等一次办好服务。
四川省:线上服务“不停歇”
一是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线上服务模式。
二是组织开展线上创业服务 组织创业指导专家,通过微信、QQ、网络直播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坐诊、投融资对接、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等线上服务。
三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 依托四川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通过线上平台和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平台,精准推送岗位。
广东省:分批返岗 确保有序复工
一是出台《关于引导节后务工人员分期分批返粤返岗工作方案》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指导原则,引导节后务工人员分批次安全有序返粤返岗。与广铁集团、省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摸清在粤务工人员特别是湖北籍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底数和区域分布。
二是制定网络招聘活动工作方案 及时将全省现场招聘和劳务对接活动转为线上网络招聘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各种方式广泛发布,提高网络招聘活动知晓度。制定和發布网络招聘服务指引和操作指南,引导节后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通过线上对接,近期安排全省网络招聘活动300余场,全力保障节后企业用工需求。
三是多渠道收集企业开工和招聘计划 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切实掌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保障企业用工。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对接,加强与因疫情不能到湖北务工的劳动力输出地联系,建立完善劳动力输入渠道;加强省内劳务帮扶协作,加大本土劳动力开发力度,为疫情缓解后广东省企业复产复工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储备。
广西自治区:加强宣传 引导求职就业
一是通过发放调研提纲、微信扫码、电话调查等形式开展农民工返工意愿、就业状况和企业春节开工复工调查,及时了解农民工和企业用工情况,做好形势监测和分析,引导农民工结合当地资源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二是全面优化和畅通线上网络招聘渠道,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服务”,积极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加强省外劳务需求信息收集发布,减少农民工盲目出行导致的跨区域流动。
三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了解疫情,重视自身防范,减少盲目外出。(以上六则摘编自: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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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稳就业——就促会有倡议
湖北省就业促进会:
一、全力满足企业恢复生产用工需求 当前,疫情防护商品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口罩等货源不足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部分疫情防护商品生产企业已经复工,对复工的或者将要复工的企业要主动服务,千方百计保障用工需求,帮助企业尽快应产尽产。
二、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 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大型招聘会及其他类型的人员聚集活动,积极开展“网上春风行动”等线上招聘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电话、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精准提供信息,促进人岗对接,让供求双方直接通过手机、电脑等开展网上交流和沟通,实现线上招聘。
三、全力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大力实施企业稳岗返还,落实企业新招人员生活补贴,就业资金向吸纳就业方向倾斜;督促企业开展稳岗承诺、出台承担稳定就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举措等。
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社部最新政策,落实好特殊时期劳动者工资、医保、工伤等权利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风险防控。
五、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实效 利用现阶段时机,结合培训对象需求,通过网络、电视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培训,重点做好就业形势、就业技能、健康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辅导讲座。
六、推进劳动者有序就业 全面摸清打算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意向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针对短期可能出现的外地人不来湖北、外地企业不要湖北人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实现稳定就业;开展区域性的劳务协作和政策协调,提高组织化程度,有序转移劳动者就业。 七、加强就业形势科学监测 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收集了解本辖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关情况,掌握身体状况、计划外出时间等信息,做好跟踪服务。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和应对失业紧急状况的预案,并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对策措施结合起来,以缓解失业冲击,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八、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要求,在人社行政部门领导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困难,细化措施,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全力抓好特殊时期就业工作。同时,向广大劳动者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防控部署的政策、措施以及正确的防疫知识,引导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聚集,坚持少出门、不出门,保证自己和他人安全。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一、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人社厅和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防控疫情的举措安排,从自我做起,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集中開展互联网招聘 合理确定和安排现场招聘活动,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推广远程面试。
三、开展线上就业培训和服务 暂停各级各类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坚持“停课不停学不停训”,大力推行“互联网+培训”方式,鼓励劳动者足不出户提升技能。
四、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 加强对从疫情地返乡农民工的监测,疫情地返乡创业服务站配合医务人员帮助山东籍农民工做好疫情应对准备。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统一组织开展线上省级招聘活动,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采取“不见面办+容缺办”渠道。
六、改进公共就业服务方式 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模式,推行不见面创业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办、网上预审+邮寄办等多渠道、简约化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就业人才服务业务办理。
七、做好就业形势监测 密切关注疫情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影响,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做好务工人员和企业用工情况的跟踪服务。
八、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聚集性活动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延迟企业复工时间政策规定,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北京市:“补、缓、放、简”助企渡难关
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人社局陆续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拿出了一系列援企稳岗真招实招硬招:
一是“补”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和技能培训补贴,帮助部分中小微企业救急,渡过难关。
二是“缓” 将所有参保企业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延长缴费至7月底。
三是“放” 给予企业更多用工自主权,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可以实施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
四是“简” 简化办事流程,扩大“不见面”服务范围,推出了“线上招聘不打烊”“养老金领取不扎堆”“失业保险金在线领”,及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等一系列利企便民措施。(摘编自:《北京日报》)
上海市:稳企减负 协力防疫“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單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二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三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四是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摘编自:新华社;作者/袁全、仇逸)
重庆市:资金返还 为企业纾困
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作用,重庆市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预计返还资金16亿元,稳定就业岗位70多万个。
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重庆市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将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具体条件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企业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审核公示后,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八项措施 确保就业稳定
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八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全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支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
二是着力抓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工作 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及时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对在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费用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特殊时期运营补贴。
四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输入地、输出地的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利用网络、电话等信息化手段积极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
六是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对留在当地的高技能人才,全面享受省高技能人才有关待遇,对创业人员在场地安排、证照办理、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七是全面推广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視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充分利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就业”,减少线下办理环节,减少人员集聚。
八是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以湖北籍农民工和在湖北务工人员为重点,建立实名制台账。对滞留在重点疫区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返岗失去收入来源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做好参保人员相关生活保障。(摘编自:河南省人社厅网)
福建省:“六个一批” 服务企业用工
福建省人社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梳理生产企业台账、空岗需求目录,采取“六个一批”措施,积极做好相关生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线上招聘一批 1月23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服务,引导招聘企业和求职人员在网上对接。
二是就近就地推荐一批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疫情防控要求,就近就地发布、收集、推荐劳动者至生产企业。
三是用工调剂一批 帮助从周边未复工生产的企业调剂一批熟练工支持疫情防控产品企业生产。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调配一批 向省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发出倡议并推介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用工信息,争取派遣调配劳动者参与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生产。
五是协调老员工提前返岗一批协商正在休假的老员工,协调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协助企业安排专车接回周边的老员工提前返企返岗。
六是省际劳务协作预对接一批加强与省际劳务协作地的沟通联系,在云南楚雄等地发布推介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用工信息,待条件具备时立即引进劳动者入企就业。(摘编自:福建省人社厅网)
江苏省:协调引导 促进就近就业
江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2月17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引导协调农民工有序流动。对来自无疫情地区的农民工,在常规检测无异,查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后,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信息登记前提下可直接安排返工返岗。
江苏省要求各地密切跟踪疫情动态和返乡农民工流动情况,推行“不见面”网上服务以及预约分流、即办即走的服务方式,为辖区内返乡农民工精准开展分类就业指导,针对性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培训项目推荐、岗位信息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广泛收集本地用工信息,重点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岗位需求,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区、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批发零售、现代营销、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促进暂时返岗困难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业企业招聘本地农民,减少流动性。给予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在乡创新创业。(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全力以赴 助力复工复产
吉林省人社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 为确保政令畅通,快速高效地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落实工作,在人社厅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迅速组建了分管领导牵头,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三处一队一院”负责人为成员,劳动关系板块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稳定劳动关系小组,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实时调度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从1月24日以来,省人社厅先后研究下发或转发了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文件,明确一系列可操作性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社厅收集整理各类媒体动态,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以及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稳定劳动关系方面政策措施,并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编辑专刊专栏等方式,依托手机客户端、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渠道推送劳动关系政策信息,宣传解读文件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化解疏导矛盾 从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业务网办能力,依托智慧人社信息化系统,推行“一次不跑”服务,对企业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审查、劳务派遣许可、特殊工时审批等事项推行“网上经办+邮寄经办+电话咨询”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服务模式,有效减少办事人员流动;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组做好特情指导和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必需的现场处理。(摘编自:吉林省人社厅网)
湖南省:多措并举“助战‘疫’”
一是支持企业稳岗 针对省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普遍反映的招工难、稳工难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资金640万元,支持36家企业用于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
二是开展线上就业服务行动 依托“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平台,重点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招聘求职对接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行动。 三是关心关爱企业职工 指导企业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加强对员工自身预防。
安徽省:就业帮扶“持续办”
一是依托“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服务,保障求职招聘、就失业登记、高校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持续推进,实现网上招聘不停歇、创业帮扶不止步、规范管理不放松。
二是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答疑、导师服务、投融资对接、创业活动报名。
三是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一对一”工作联系机制,实施重点企业“包保”责任制,为每户企业明确一名“人社服务专员”,协助企业招聘员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山东省:工作引导“转方式”
一是早部署、早宣传、早行动,做好线下和线上活动的高效衔接和快速转换,主动宣传网上公共就业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积极引导服务对象网上办理业务,实现控疫情、促就业两不误。
二是汇集省内各类就业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信息,搭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多彩校招”就业服务平台,形成线上服务联盟,助力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三是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保障类小微企业的就业政策措施,阶段性延长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限,扩大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开辟招聘、培训、人事档案代理服务等绿色通道,提供不见面办、容缺办等一次办好服务。
四川省:线上服务“不停歇”
一是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线上服务模式。
二是组织开展线上创业服务 组织创业指导专家,通过微信、QQ、网络直播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坐诊、投融资对接、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等线上服务。
三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 依托四川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通过线上平台和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平台,精准推送岗位。
广东省:分批返岗 确保有序复工
一是出台《关于引导节后务工人员分期分批返粤返岗工作方案》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指导原则,引导节后务工人员分批次安全有序返粤返岗。与广铁集团、省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摸清在粤务工人员特别是湖北籍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底数和区域分布。
二是制定网络招聘活动工作方案 及时将全省现场招聘和劳务对接活动转为线上网络招聘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各种方式广泛发布,提高网络招聘活动知晓度。制定和發布网络招聘服务指引和操作指南,引导节后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通过线上对接,近期安排全省网络招聘活动300余场,全力保障节后企业用工需求。
三是多渠道收集企业开工和招聘计划 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切实掌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保障企业用工。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对接,加强与因疫情不能到湖北务工的劳动力输出地联系,建立完善劳动力输入渠道;加强省内劳务帮扶协作,加大本土劳动力开发力度,为疫情缓解后广东省企业复产复工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储备。
广西自治区:加强宣传 引导求职就业
一是通过发放调研提纲、微信扫码、电话调查等形式开展农民工返工意愿、就业状况和企业春节开工复工调查,及时了解农民工和企业用工情况,做好形势监测和分析,引导农民工结合当地资源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二是全面优化和畅通线上网络招聘渠道,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服务”,积极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加强省外劳务需求信息收集发布,减少农民工盲目出行导致的跨区域流动。
三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了解疫情,重视自身防范,减少盲目外出。(以上六则摘编自: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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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稳就业——就促会有倡议
湖北省就业促进会:
一、全力满足企业恢复生产用工需求 当前,疫情防护商品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口罩等货源不足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部分疫情防护商品生产企业已经复工,对复工的或者将要复工的企业要主动服务,千方百计保障用工需求,帮助企业尽快应产尽产。
二、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 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大型招聘会及其他类型的人员聚集活动,积极开展“网上春风行动”等线上招聘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电话、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精准提供信息,促进人岗对接,让供求双方直接通过手机、电脑等开展网上交流和沟通,实现线上招聘。
三、全力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大力实施企业稳岗返还,落实企业新招人员生活补贴,就业资金向吸纳就业方向倾斜;督促企业开展稳岗承诺、出台承担稳定就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举措等。
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社部最新政策,落实好特殊时期劳动者工资、医保、工伤等权利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风险防控。
五、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实效 利用现阶段时机,结合培训对象需求,通过网络、电视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培训,重点做好就业形势、就业技能、健康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辅导讲座。
六、推进劳动者有序就业 全面摸清打算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意向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针对短期可能出现的外地人不来湖北、外地企业不要湖北人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实现稳定就业;开展区域性的劳务协作和政策协调,提高组织化程度,有序转移劳动者就业。 七、加强就业形势科学监测 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收集了解本辖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关情况,掌握身体状况、计划外出时间等信息,做好跟踪服务。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和应对失业紧急状况的预案,并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对策措施结合起来,以缓解失业冲击,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八、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要求,在人社行政部门领导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困难,细化措施,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全力抓好特殊时期就业工作。同时,向广大劳动者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防控部署的政策、措施以及正确的防疫知识,引导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聚集,坚持少出门、不出门,保证自己和他人安全。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一、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人社厅和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防控疫情的举措安排,从自我做起,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集中開展互联网招聘 合理确定和安排现场招聘活动,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推广远程面试。
三、开展线上就业培训和服务 暂停各级各类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坚持“停课不停学不停训”,大力推行“互联网+培训”方式,鼓励劳动者足不出户提升技能。
四、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 加强对从疫情地返乡农民工的监测,疫情地返乡创业服务站配合医务人员帮助山东籍农民工做好疫情应对准备。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统一组织开展线上省级招聘活动,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采取“不见面办+容缺办”渠道。
六、改进公共就业服务方式 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模式,推行不见面创业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办、网上预审+邮寄办等多渠道、简约化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就业人才服务业务办理。
七、做好就业形势监测 密切关注疫情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影响,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做好务工人员和企业用工情况的跟踪服务。
八、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聚集性活动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延迟企业复工时间政策规定,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