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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来华与中国富豪共话慈善,再度引发社会关注商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慈善事业。
9月6日,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一封致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下称“巴比”)的信,表示将“裸捐”50亿元作为给即将来华劝中国富豪做慈善捐款的“巴比”的见面礼。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指出,与受关注度逐年提高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仍然很低。
被异化的企业社会责任
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起,国内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捐款潮。众多企业更是争先恐后加码捐献,比着捐。似乎企业捐款越多,才越能体现企业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原本是出于真诚的爱心行为,部分演变成迫于社会和舆论等各方压力的攀比行为。
一些企业甚至打肿脸充胖子,置企业存亡于不顾,也要争上慈善榜,将慈善变成了捞取个人名望的“超级慈善秀”。与此同时,以捐款之名行逃税之实,最终把自己卷入犯罪旋涡的企业家,时有所见。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指出,富有阶层中,的确有少数人企图通过慈善进行宣传、洗钱、逃税。
此外,“诺而不捐”、“诈捐”,在捐款的同时却饱受质疑的企业和企业家也是层不出穷。去年,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宣布捐出价值80多亿元的股份成立慈善基金;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将超过半数的自有股份捐出成立基金会……都曾招来一片质疑声。借用慈善基金会逃税的做法,已然分不清哪些是真慈善,哪些是伪慈善了。
有评论认为,企业不是社会救助机构,慈善救助应该由政府去做,而不应随意转嫁给企业。企业的慈善救助行为应该鼓励和提倡,但企业应当在合法合规经营、为股东多盈利的前提下再去做慈善。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何志毅指出,“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太多了。光靠政府拿税收来解决是不可取的,社会期待(企业能做一些事),但不能逼企业一定要拿出多少钱来做慈善。”尤其当社会财富积累不均的时候,公众往往就有一种不平衡心态,希望企业不停地做慈善。
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姜万军亦表示,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仅理解为慈善,太过狭隘。据了解,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开发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用23个指标衡量企业在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其中“社会”方面有9个指标,包括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产品安全等,最后一个指标才是社会捐助。
截至2009年底,美国每年的慈善捐款占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在中国这个数字则低于千分之二;美国慈善基金会的数量已接近10万个,而中国慈善基金会总数不足1800个。中国的慈善事业仅仅是刚刚起步,无论是规模还是参与度,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
与此同时,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上的不透明——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自我监督”,则导致了一边在捐款,一边却在挥霍浪费;一边是索捐、逼捐、搞捐款排行榜,一边却是公款私用,奢侈无度的腐败滋生。
“80%的民间捐款流入地方财政”
去年8月,邓国胜在《响应汶川:中国救灾机制分析》一书中估算,“80%的民间捐款流入地方财政”,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的王振耀曾做出回应,一方面中国NGO的力量确实比较薄弱;另一方面,现实是“一些NGO公信度不高,回馈不明确,导致公众不愿意将钱交给NGO使用”。
那么,80%的比例是否准确?从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7月7日联合下发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中规定,捐赠资金是全部(100%)由青海省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据悉,基于各方利益的协调考虑,中国最大的、同时也是官方色彩最为明显的两家慈善组织——中国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收到的民间捐赠得以“豁免”。但即便如此,在具体援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地方分会仍有可能把民间捐赠与地方财政合流。
有学者指出,按《物权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规定,这13家全国性基金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善款归公”。 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8月12日曾表示,对青海玉树捐款的规定属于“特殊情况”,主要考虑到“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并面临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不便、生态脆弱和建筑资源严重不足等特殊困难”。
但更多的学者相信,“公众把资金捐给慈善组织,但最后还是由政府来执行项目,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体制问题。” 而政府的这一做法,极有可能为官员腐败提供“权力寻租”的新便利。
更何况“但政府统管就能善款善用了吗?”邓国胜表示,从国外经验看,捐赠资金的多元、分散使用,总体来说效果要优于政府“集中使用”,更可以避免在定向捐助上面的资源浪费。
为此,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在内的13个全国性基金会的集体抗议:“统一归缴政府后,我们的监管怎么办?”
7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107个重点项目跟踪结果发现,7个项目没有如期开工建设,14个项目没有完成规划建设进度,11个项目未批先建或边设计边施工等7大问题。审计署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涉及人员2人,涉及金额424.26万元。“政府统管”所没能避免的“违规操作”进一步彰显出来。
而与此同时,审计署在对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的审计中亦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其中,多家全国性慈善组织尚未最终明确资金汇缴、拨付事宜。
慈善捐款应由民间主导
据王振耀介绍,近10年,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无论从运作模式,还是资金规模看,中国的慈善事业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分析指出,近年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具备了高速发展的基础,但慈善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凸显出来,慈善事业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期。
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中国慈善捐款应由政府主导,还是民间主导?专家认为,比起呼吁更多富人捐款,目前更重要的是改革中国慈善机制,还慈善事业民间本性。
一位不愿具名的公益人士透露,公募与非公募现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竞争格局之下。“如果有人想捐款,捐到公募组织中可以免税;捐到非公募组织则需要缴纳很高的税金,这就使得将近90%的资金流向了公募组织,这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是一种制约。”
9月12日,国际影星李连杰首次公开表示,由他创建的国内著名私募基金会——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会的挂靠关系将于年底结束。因为身份地位不清,壹基金面临中断困境。
2007年4月19日,“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在北京正式启动,提出了“1人+1元+每1个月=1个大家庭”的慈善互动模式。并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云南大旱、舟曲泥石流灾害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较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
壹基金挂靠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之下,合约3年。作为私募基金,壹基金可借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然而,作为挂靠单位,壹基金没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的;每一次财务支出都需要由6个人组成的壹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同意,才能划拨善款。这给壹基金开展各种慈善活动带来极大不便。
“类似问题是中国私募慈善基金会发展普遍都要遭遇的问题。”王振耀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的慈善体制一直由官方主导,但民间办慈善的方向是必然的。王振耀说,目前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新成立的慈善机构必须挂靠在主管部门之下,而许多慈善机构因为找不到“婆家”,所以不得不长期处于地下运作状态。能找到的,也不能独立运作。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表示,政府主导,挂靠登记的制度限制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虽然政府公益与民间慈善大方向一致,但有些界限是不能逾越的。目前许多公募基金会由于政府过多主导,只负责将募得款项上交政府部门,由政府统一安排公益事业,变成了财政部门的出纳。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认为,知允许具有官方背景的公益组织公开募集资金,这本身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官办组织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但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从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截至2010年7月31日,“壹基金”接受的捐赠总额约2.76亿元人民币,这与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目标相差甚远。
对“壹基金”的前景,刘洲鸿表示乐观,“相信'壹基金’不会就此中断。”而“这件事情一旦办成,壹基金将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民办的公募慈善基金会。”
与此同时,王振耀呼吁中国富翁们每年捐款100万元,可以在自己信得过的基金会中建立基金,最好建立自己的企业基金会。“慈善本质就是在民间。政府对待慈善的原则是,一定要支持NGO和民众在前台,而不是直接做慈善,政府应该给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等更多便利。” 在他心中,“慈善组织应该每年要有上千万的人就业,捐款应该达几千亿,有更多的志愿者,未来潜力很大,前景很美好。”
9月6日,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一封致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下称“巴比”)的信,表示将“裸捐”50亿元作为给即将来华劝中国富豪做慈善捐款的“巴比”的见面礼。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指出,与受关注度逐年提高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仍然很低。
被异化的企业社会责任
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起,国内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捐款潮。众多企业更是争先恐后加码捐献,比着捐。似乎企业捐款越多,才越能体现企业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原本是出于真诚的爱心行为,部分演变成迫于社会和舆论等各方压力的攀比行为。
一些企业甚至打肿脸充胖子,置企业存亡于不顾,也要争上慈善榜,将慈善变成了捞取个人名望的“超级慈善秀”。与此同时,以捐款之名行逃税之实,最终把自己卷入犯罪旋涡的企业家,时有所见。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指出,富有阶层中,的确有少数人企图通过慈善进行宣传、洗钱、逃税。
此外,“诺而不捐”、“诈捐”,在捐款的同时却饱受质疑的企业和企业家也是层不出穷。去年,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宣布捐出价值80多亿元的股份成立慈善基金;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将超过半数的自有股份捐出成立基金会……都曾招来一片质疑声。借用慈善基金会逃税的做法,已然分不清哪些是真慈善,哪些是伪慈善了。
有评论认为,企业不是社会救助机构,慈善救助应该由政府去做,而不应随意转嫁给企业。企业的慈善救助行为应该鼓励和提倡,但企业应当在合法合规经营、为股东多盈利的前提下再去做慈善。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何志毅指出,“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太多了。光靠政府拿税收来解决是不可取的,社会期待(企业能做一些事),但不能逼企业一定要拿出多少钱来做慈善。”尤其当社会财富积累不均的时候,公众往往就有一种不平衡心态,希望企业不停地做慈善。
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姜万军亦表示,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仅理解为慈善,太过狭隘。据了解,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开发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用23个指标衡量企业在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其中“社会”方面有9个指标,包括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产品安全等,最后一个指标才是社会捐助。
截至2009年底,美国每年的慈善捐款占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在中国这个数字则低于千分之二;美国慈善基金会的数量已接近10万个,而中国慈善基金会总数不足1800个。中国的慈善事业仅仅是刚刚起步,无论是规模还是参与度,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
与此同时,慈善基金信息披露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上的不透明——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自我监督”,则导致了一边在捐款,一边却在挥霍浪费;一边是索捐、逼捐、搞捐款排行榜,一边却是公款私用,奢侈无度的腐败滋生。
“80%的民间捐款流入地方财政”
去年8月,邓国胜在《响应汶川:中国救灾机制分析》一书中估算,“80%的民间捐款流入地方财政”,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的王振耀曾做出回应,一方面中国NGO的力量确实比较薄弱;另一方面,现实是“一些NGO公信度不高,回馈不明确,导致公众不愿意将钱交给NGO使用”。
那么,80%的比例是否准确?从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7月7日联合下发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中规定,捐赠资金是全部(100%)由青海省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据悉,基于各方利益的协调考虑,中国最大的、同时也是官方色彩最为明显的两家慈善组织——中国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收到的民间捐赠得以“豁免”。但即便如此,在具体援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地方分会仍有可能把民间捐赠与地方财政合流。
有学者指出,按《物权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规定,这13家全国性基金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善款归公”。 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8月12日曾表示,对青海玉树捐款的规定属于“特殊情况”,主要考虑到“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并面临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不便、生态脆弱和建筑资源严重不足等特殊困难”。
但更多的学者相信,“公众把资金捐给慈善组织,但最后还是由政府来执行项目,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体制问题。” 而政府的这一做法,极有可能为官员腐败提供“权力寻租”的新便利。
更何况“但政府统管就能善款善用了吗?”邓国胜表示,从国外经验看,捐赠资金的多元、分散使用,总体来说效果要优于政府“集中使用”,更可以避免在定向捐助上面的资源浪费。
为此,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在内的13个全国性基金会的集体抗议:“统一归缴政府后,我们的监管怎么办?”
7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107个重点项目跟踪结果发现,7个项目没有如期开工建设,14个项目没有完成规划建设进度,11个项目未批先建或边设计边施工等7大问题。审计署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涉及人员2人,涉及金额424.26万元。“政府统管”所没能避免的“违规操作”进一步彰显出来。
而与此同时,审计署在对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的审计中亦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其中,多家全国性慈善组织尚未最终明确资金汇缴、拨付事宜。
慈善捐款应由民间主导
据王振耀介绍,近10年,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无论从运作模式,还是资金规模看,中国的慈善事业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分析指出,近年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具备了高速发展的基础,但慈善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凸显出来,慈善事业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期。
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中国慈善捐款应由政府主导,还是民间主导?专家认为,比起呼吁更多富人捐款,目前更重要的是改革中国慈善机制,还慈善事业民间本性。
一位不愿具名的公益人士透露,公募与非公募现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竞争格局之下。“如果有人想捐款,捐到公募组织中可以免税;捐到非公募组织则需要缴纳很高的税金,这就使得将近90%的资金流向了公募组织,这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是一种制约。”
9月12日,国际影星李连杰首次公开表示,由他创建的国内著名私募基金会——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会的挂靠关系将于年底结束。因为身份地位不清,壹基金面临中断困境。
2007年4月19日,“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在北京正式启动,提出了“1人+1元+每1个月=1个大家庭”的慈善互动模式。并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云南大旱、舟曲泥石流灾害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较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
壹基金挂靠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之下,合约3年。作为私募基金,壹基金可借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然而,作为挂靠单位,壹基金没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的;每一次财务支出都需要由6个人组成的壹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同意,才能划拨善款。这给壹基金开展各种慈善活动带来极大不便。
“类似问题是中国私募慈善基金会发展普遍都要遭遇的问题。”王振耀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的慈善体制一直由官方主导,但民间办慈善的方向是必然的。王振耀说,目前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新成立的慈善机构必须挂靠在主管部门之下,而许多慈善机构因为找不到“婆家”,所以不得不长期处于地下运作状态。能找到的,也不能独立运作。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表示,政府主导,挂靠登记的制度限制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虽然政府公益与民间慈善大方向一致,但有些界限是不能逾越的。目前许多公募基金会由于政府过多主导,只负责将募得款项上交政府部门,由政府统一安排公益事业,变成了财政部门的出纳。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认为,知允许具有官方背景的公益组织公开募集资金,这本身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官办组织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但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从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截至2010年7月31日,“壹基金”接受的捐赠总额约2.76亿元人民币,这与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目标相差甚远。
对“壹基金”的前景,刘洲鸿表示乐观,“相信'壹基金’不会就此中断。”而“这件事情一旦办成,壹基金将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民办的公募慈善基金会。”
与此同时,王振耀呼吁中国富翁们每年捐款100万元,可以在自己信得过的基金会中建立基金,最好建立自己的企业基金会。“慈善本质就是在民间。政府对待慈善的原则是,一定要支持NGO和民众在前台,而不是直接做慈善,政府应该给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等更多便利。” 在他心中,“慈善组织应该每年要有上千万的人就业,捐款应该达几千亿,有更多的志愿者,未来潜力很大,前景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