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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水文局的定义,南海为东北—西南走向,其南部边界在南纬3度,位于南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之间,北边及东北至广东、广西、福建和台湾及台湾海峡,东边至菲律宾群岛,西南至越南和马来半岛,通过巴士海峡、苏禄海和马六甲海峡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南海面积350多万平方公里。
中国南海利益面临严重的侵蚀
目前,有43个南沙群岛岛礁分别被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占据,其中越南占据29个,菲律宾占据9个,马来西亚占据5个。另外,文莱声称对2个岛礁拥有主权,但未占领。中国台湾控制着南沙群岛最大的岛屿——太平岛,中国大陆有效控制的岛礁仅有11个,其中7个有驻军。另外,越南还提出了对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南中国海北部的领土要求,对此中国表示反对。
南海周边一些国家单方面宣布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其主张或要求均不同程度侵入了中国的传统海疆线内。
2009年5月,马来西亚和越南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有关自己在南中国海上的延伸大陆架的共同要求。中国和菲律宾也提交了同样的要求,因为这些领域包括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有争议的部分。如今,南海周边各国已经与西方大石油公司为主体的200多家国际企业签订合同,在南海海域钻探了1380多口钻井,年产石油6000万吨以及巨量的天然气。形成“我方搁置开发,未打一口井,他方油井林立,竞相单独猛采”的局面。不能允许这种状况永久持续。
南海海域自由航行问题
据估计,每年有41000多艘船只(世界船舶总吨位的1/2强)通过该海域,日本、韩国和台湾进口石油80%以上要通过该地区,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1/3,通过南海的空中和海上航线都要经过南沙群岛。从理论上讲,占领了这些岛屿就等于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新加坡到香港、从广东到马尼拉、甚至从东亚到西亚、欧洲的大多数海上通道。
虽然中国政府一再声明南海海域自由航行没有问题,但美国、日本和印度等国一直拿这个问题说事。实际情况是,2009年3月8日,美国海军“无暇号”监测船擅闯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搞侦查间谍活动,危及中国的安全,遭到5艘中国船舶拦截。
在此背景下,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于2010年7月23日在越南举行的一次地区安全论坛上向中国代表团突然发难。她大谈解决南海争端对地区稳定“至关重要”,宣称这一争端妨碍海上贸易的开展,阻碍其他国家进入该地区的国际水域,认为争端解决“涉及美国的国家利益”。从此以后,在美国和日本等域外大国的渲染下,南海自由航行问题成为不是问题的问题。
问题果真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规定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自由,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顾及沿海国的利益特别是安全利益。按此规定,上述事件的发生,责任在美方而不在中方。也就是说,所谓的自由航行问题实际上是美国的问题,而不是中国的问题。
中美南海之争的本质是“海权之争”,就是对商业通道的控制。这将是今后中美战略博弈的主战场。
中国对南海海域的主权主张
有人认为中国主张的是整个南海海域的主权,这是极大的误解。笔者认为,中国的南海权利主张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中国享有九段线内全部岛礁及所属领海的主权。中国1958年《领海声明》、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外交声明提供了这一法律依据;
第二,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即符合条件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第三,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中国1998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有关历史性权利的规定及国际法院的相关判例,中国优先享有九段线内中国专属经济区以外海域的捕鱼、自由航行及海上行政执法等历史性权利。
与周边权利主张国相比,中国拥有更充足、更久远、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如1958年越南总理范文同承认南海诸岛归中国所有的照会等就是有力的证据。
关于“九段线”的形成
有人误认为中国在地图上标绘的“九段线”没有依据。实际上,1933年法国占领南沙九小岛后,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1935年4月,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岛屿图》,确定了中国南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把曾母暗沙标在疆域线之内。当时还有一幅名为《海疆南展后之中国全图》,图中在南海疆域内标有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团沙群岛,其周围用国界线标明。这被认为是中国南海地图上U形断续线的雏形。
抗战胜利以后,国民政府依照《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公告》,派遣内政部及广东省接收专员,前往接收南沙及西沙群岛,于1946年年底完成勘测和接收工作。中央接收专员郑资约在结束南沙群岛的工作后,即与刚刚成立的内政部方域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整理资料,在1947年最终审定了南海诸岛地名172个,按照南海诸岛所处的地理位置,调整了1935年公布的各岛名称,将“团沙群岛”改名“南沙群岛”、原“南沙群岛”改名“中沙群岛”,并在当年12月1日由中央社正式公布。同一时期,方域司又刊印《南海诸岛位置略图》,在4个群岛周围标绘了11条断续国界线,最南端标在北纬4°的曾母暗沙附近。1948年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正式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其附图《南海诸岛位置图》所标示的南海诸岛名称、断续线走向成为规范。
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南海地区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只是在1953年将11段断续线去掉北部湾、东京湾2段,改为9段断续线,地理位置上稍有调整。这就是俗称“九段线”的当代中国南海疆界线。尽管中国政府从未就“九段线”进行解释和说明,但该线是经中国政府部门提出和审定,标绘在中国正式出版的地图之上的,应该被视为中国政府的某种立场和主张。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该声明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12海里领海宽度,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地区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基于上述事实,人们便可清楚地解释“九段线”了。也就是说,“九段线”是为了重申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并不是因为划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
“九段线”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
有人误认为“九段线”不合法。此看法大错特错,因为:
第一,从时间顺序上看,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
第二,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的领土主权的基本原则,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
第三,《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这是不容置疑的。
关于中国解决南海问题的方式
有人误认为中国只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实际上,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对南沙争端提出了两个选项:“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基于睦邻友好的和平政策,中国确定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议的选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的权利。对此,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51条及联合国有关决议提供了充足的国际法依据,即当一个国家遭受侵略等武力攻击时,受害国有权利行使自卫权收回被占领土。据此,中国有权随时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更有权随时占领、管控九段线以内全部岛礁。周边有关国家将中国和平解决争端的政策误读为中国无权或无力使用武力,多年来贻误了中国与域内国家苦心搭建的和平解决争议的平台。
问题在于,南海争议正由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问题演变为中、美、东盟间的“三角博弈”。我国如何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与大国关系,这是很紧迫也很棘手的矛盾。
中国不能模仿美日建海岸警备队
专属经济区制度是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新诞生的制度,它既不属于领海性质又不属于公海性质,或者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一个独立的崭新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中有一条重要原则是“和平利用”。所谓“专属”是指在某一个特定的领域或海域行使有限的权利,在行使权利时还必须顾及他国享有的权利,不能影响和妨碍法律赋予他国的权利和义务。这与沿海国行使领海内的主权是完全不同性质的。
现在,以美国和日本为首的海洋发达国家和海洋强国,把过去几十年来用于捍卫领土主权完整和安全的海洋管理体制——武装执法,原封不动地直接移植到专属经济区的管理上,由此导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甚至冲突。
中国现在使用中国海监和中国渔政两支非武装的行政执法队伍于专属经济区管理是完全符合《公约》规定的,是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和平利用原则相一致的。实践证明,用行政执法方式于争议岛屿海域也是完全可行的,既维权又维稳的效果十分明显。为此,我们不必盲目随大流,模仿美国、日本、韩国建立类似海岸警备队、海上保安厅、海上警察等的武装执法队伍。
科学把握“维权和维稳”统一问题
笔者认为,只要中国在经济上能够稳住阵脚,守住防线,在竞争中不被美国击败,在军事上能够维持和发展足够的自卫能力又不主动挑战美国的主导地位,美国在一定时期内对中国就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这样,破解南海安全困境就有可能朝着中国主张的政策方向发展,当然,美国一定还会搅起一些波澜,中国不能低估美国具有的破坏性作用和破坏性能量。
解决南海问题的方略
第一,解决南海问题不能只靠一手,而要靠两手,且两手都要硬,齐头并进。一手是努力推动合作与政治磋商,另一手是确保主权不受侵犯,为此要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国防和军队力量建设。这两手在中国和平发展的基本框架中,也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第二,归根结底,解决南海问题不是只打赢一仗就可以解决的,但等也是等不来的。也就是说,在战略上我们要有信心,准备长期斗争;在战术上我们要有决心,该出手就出手。这样,我们可以不断化小胜为大胜,积累起一个对我们有力的态势,增加两手斗争的胜算。
薛理泰:“南中国海角逐蓄势待发”,《联合早报》,2010年9月6日。
高望:“南海九段线的由来和意义”,见http://blog.renren.com/GetEntry.do?=734657534&owner=227993382。
“外交部官员称要求九段线符合海洋法不切实际”,《中国新闻网》2012月1月7日,见http://www.huanqiu.com2012-01-07。
邢广梅:“我国学者撰文评述关于南海问题的四个认识误区”,《环球时报》,2011年6月29日。
参见“海洋专家:中国绝不能模仿美日建海岸警备队”,《环球时报》,2012年12月10日。
中国南海利益面临严重的侵蚀
目前,有43个南沙群岛岛礁分别被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占据,其中越南占据29个,菲律宾占据9个,马来西亚占据5个。另外,文莱声称对2个岛礁拥有主权,但未占领。中国台湾控制着南沙群岛最大的岛屿——太平岛,中国大陆有效控制的岛礁仅有11个,其中7个有驻军。另外,越南还提出了对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南中国海北部的领土要求,对此中国表示反对。
南海周边一些国家单方面宣布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其主张或要求均不同程度侵入了中国的传统海疆线内。
2009年5月,马来西亚和越南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有关自己在南中国海上的延伸大陆架的共同要求。中国和菲律宾也提交了同样的要求,因为这些领域包括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有争议的部分。如今,南海周边各国已经与西方大石油公司为主体的200多家国际企业签订合同,在南海海域钻探了1380多口钻井,年产石油6000万吨以及巨量的天然气。形成“我方搁置开发,未打一口井,他方油井林立,竞相单独猛采”的局面。不能允许这种状况永久持续。
南海海域自由航行问题
据估计,每年有41000多艘船只(世界船舶总吨位的1/2强)通过该海域,日本、韩国和台湾进口石油80%以上要通过该地区,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1/3,通过南海的空中和海上航线都要经过南沙群岛。从理论上讲,占领了这些岛屿就等于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新加坡到香港、从广东到马尼拉、甚至从东亚到西亚、欧洲的大多数海上通道。
虽然中国政府一再声明南海海域自由航行没有问题,但美国、日本和印度等国一直拿这个问题说事。实际情况是,2009年3月8日,美国海军“无暇号”监测船擅闯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搞侦查间谍活动,危及中国的安全,遭到5艘中国船舶拦截。
在此背景下,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于2010年7月23日在越南举行的一次地区安全论坛上向中国代表团突然发难。她大谈解决南海争端对地区稳定“至关重要”,宣称这一争端妨碍海上贸易的开展,阻碍其他国家进入该地区的国际水域,认为争端解决“涉及美国的国家利益”。从此以后,在美国和日本等域外大国的渲染下,南海自由航行问题成为不是问题的问题。
问题果真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规定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自由,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顾及沿海国的利益特别是安全利益。按此规定,上述事件的发生,责任在美方而不在中方。也就是说,所谓的自由航行问题实际上是美国的问题,而不是中国的问题。
中美南海之争的本质是“海权之争”,就是对商业通道的控制。这将是今后中美战略博弈的主战场。
中国对南海海域的主权主张
有人认为中国主张的是整个南海海域的主权,这是极大的误解。笔者认为,中国的南海权利主张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中国享有九段线内全部岛礁及所属领海的主权。中国1958年《领海声明》、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外交声明提供了这一法律依据;
第二,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即符合条件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第三,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中国1998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有关历史性权利的规定及国际法院的相关判例,中国优先享有九段线内中国专属经济区以外海域的捕鱼、自由航行及海上行政执法等历史性权利。
与周边权利主张国相比,中国拥有更充足、更久远、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如1958年越南总理范文同承认南海诸岛归中国所有的照会等就是有力的证据。
关于“九段线”的形成
有人误认为中国在地图上标绘的“九段线”没有依据。实际上,1933年法国占领南沙九小岛后,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1935年4月,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岛屿图》,确定了中国南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把曾母暗沙标在疆域线之内。当时还有一幅名为《海疆南展后之中国全图》,图中在南海疆域内标有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团沙群岛,其周围用国界线标明。这被认为是中国南海地图上U形断续线的雏形。
抗战胜利以后,国民政府依照《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公告》,派遣内政部及广东省接收专员,前往接收南沙及西沙群岛,于1946年年底完成勘测和接收工作。中央接收专员郑资约在结束南沙群岛的工作后,即与刚刚成立的内政部方域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整理资料,在1947年最终审定了南海诸岛地名172个,按照南海诸岛所处的地理位置,调整了1935年公布的各岛名称,将“团沙群岛”改名“南沙群岛”、原“南沙群岛”改名“中沙群岛”,并在当年12月1日由中央社正式公布。同一时期,方域司又刊印《南海诸岛位置略图》,在4个群岛周围标绘了11条断续国界线,最南端标在北纬4°的曾母暗沙附近。1948年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正式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其附图《南海诸岛位置图》所标示的南海诸岛名称、断续线走向成为规范。
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南海地区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只是在1953年将11段断续线去掉北部湾、东京湾2段,改为9段断续线,地理位置上稍有调整。这就是俗称“九段线”的当代中国南海疆界线。尽管中国政府从未就“九段线”进行解释和说明,但该线是经中国政府部门提出和审定,标绘在中国正式出版的地图之上的,应该被视为中国政府的某种立场和主张。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该声明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12海里领海宽度,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地区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基于上述事实,人们便可清楚地解释“九段线”了。也就是说,“九段线”是为了重申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并不是因为划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
“九段线”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
有人误认为“九段线”不合法。此看法大错特错,因为:
第一,从时间顺序上看,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
第二,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的领土主权的基本原则,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
第三,《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这是不容置疑的。
关于中国解决南海问题的方式
有人误认为中国只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实际上,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对南沙争端提出了两个选项:“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基于睦邻友好的和平政策,中国确定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议的选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的权利。对此,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51条及联合国有关决议提供了充足的国际法依据,即当一个国家遭受侵略等武力攻击时,受害国有权利行使自卫权收回被占领土。据此,中国有权随时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更有权随时占领、管控九段线以内全部岛礁。周边有关国家将中国和平解决争端的政策误读为中国无权或无力使用武力,多年来贻误了中国与域内国家苦心搭建的和平解决争议的平台。
问题在于,南海争议正由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问题演变为中、美、东盟间的“三角博弈”。我国如何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与大国关系,这是很紧迫也很棘手的矛盾。
中国不能模仿美日建海岸警备队
专属经济区制度是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新诞生的制度,它既不属于领海性质又不属于公海性质,或者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一个独立的崭新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中有一条重要原则是“和平利用”。所谓“专属”是指在某一个特定的领域或海域行使有限的权利,在行使权利时还必须顾及他国享有的权利,不能影响和妨碍法律赋予他国的权利和义务。这与沿海国行使领海内的主权是完全不同性质的。
现在,以美国和日本为首的海洋发达国家和海洋强国,把过去几十年来用于捍卫领土主权完整和安全的海洋管理体制——武装执法,原封不动地直接移植到专属经济区的管理上,由此导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甚至冲突。
中国现在使用中国海监和中国渔政两支非武装的行政执法队伍于专属经济区管理是完全符合《公约》规定的,是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和平利用原则相一致的。实践证明,用行政执法方式于争议岛屿海域也是完全可行的,既维权又维稳的效果十分明显。为此,我们不必盲目随大流,模仿美国、日本、韩国建立类似海岸警备队、海上保安厅、海上警察等的武装执法队伍。
科学把握“维权和维稳”统一问题
笔者认为,只要中国在经济上能够稳住阵脚,守住防线,在竞争中不被美国击败,在军事上能够维持和发展足够的自卫能力又不主动挑战美国的主导地位,美国在一定时期内对中国就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这样,破解南海安全困境就有可能朝着中国主张的政策方向发展,当然,美国一定还会搅起一些波澜,中国不能低估美国具有的破坏性作用和破坏性能量。
解决南海问题的方略
第一,解决南海问题不能只靠一手,而要靠两手,且两手都要硬,齐头并进。一手是努力推动合作与政治磋商,另一手是确保主权不受侵犯,为此要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国防和军队力量建设。这两手在中国和平发展的基本框架中,也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第二,归根结底,解决南海问题不是只打赢一仗就可以解决的,但等也是等不来的。也就是说,在战略上我们要有信心,准备长期斗争;在战术上我们要有决心,该出手就出手。这样,我们可以不断化小胜为大胜,积累起一个对我们有力的态势,增加两手斗争的胜算。
薛理泰:“南中国海角逐蓄势待发”,《联合早报》,2010年9月6日。
高望:“南海九段线的由来和意义”,见http://blog.renren.com/GetEntry.do?=734657534&owner=227993382。
“外交部官员称要求九段线符合海洋法不切实际”,《中国新闻网》2012月1月7日,见http://www.huanqiu.com2012-01-07。
邢广梅:“我国学者撰文评述关于南海问题的四个认识误区”,《环球时报》,2011年6月29日。
参见“海洋专家:中国绝不能模仿美日建海岸警备队”,《环球时报》,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