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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金融手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之一。通过综合运用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等方法对百色市的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指出广西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善该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健词:广西民族地区;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4)13-09-03
在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策引导下,广西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的需求日益增长,在这种现实背景下,通过积极手段提高该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推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百色案例:百色市位于广西西北部,辖1区11县,总人口约400万,其中农业人口约占80%以上,属传统的农业大市;山区约占总面积95.4%,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经济相对落后,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据调查,当前,百色市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短期农业贷款数量不足,并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据调查,2013年百色市金融机构人民币短期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年贷款总额的比例较低,短期农业贷款年均增长率远远低于贷款总额年均增长率。短期农业贷款总额的不足,农村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得不到有效满足,势必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前进步伐,不利于小康社会的建成。
1.2 用于支持农业项目发展的贷款数量较少 2010-2013年,百色市金融机构发放用于支持农业项目发展的贷款数相对较少,资金数量有限,农业项目贷款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较低。农户从当地农村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支持比例仍显得不足,缺少必要的贷款资金支持,势必影响当地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1.3 农村信贷资金价格偏高 调查得知,由于贷款利率的上调,2010年以来,百色市获得贷款的“三农”企业中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较高,有的甚至达到50%以上。影响了贷款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据对百色市从事种养殖业、经商办厂等“三农”企业的调查统计,投资回报率大多都在10%左右徘徊,再加上贷款的其他中介费用和税费等,过高的资金价格势必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1.4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与农业信贷投向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的发展,百色市农村信贷需求主体出现变化,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集中表现在传统农业信贷需求萎缩,非农信贷需求逐步增加。根据对百色市近30个乡镇的调查,2010-2013年,农户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等的比例下降明显,而用于种养殖、运输、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比例则明显上升。同时,随着农村信贷需求的变化,涉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投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
2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信用环境不良,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投入 据调查,广西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首先,由于受财务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及时细致地分析借款人的真实资信状况,易产生贷款风险隐患,致使一些主要依靠筹借金融贷款解决企业发展原始资金的农村企业欠贷严重。其次,由于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管理机构面临着机构精简、人员流动等现实问题,导致贷款主体发生变化,必将对金融机构保全和回收乡村两级组织的债权产生直接影响,致使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乡(镇)乡村集体拖欠贷款现象严重。再次,广西民族地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滞后,农民缺少良好的信用观念,再加上司法部门执法不严,没有形成有利于社会信用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
2.2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运转 首先由于受近几年农行基层网点的撤并、现有机构贷款权限的上收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基本上独家承担了农业生产信贷资金的投入,直接导致农信社“独木难支”,心有余而力不足,支农金融主体显得较为薄弱;其次,不能有效发挥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职能。譬如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仅限于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在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功能微小,不利于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由于受信贷准入限制过严、小额农贷额度偏小、支农贷款利率偏高、农业贷款期限控制过紧、农户贷款抵押担保较难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农村信贷管理机制不灵活。
2.3 农业保障救助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管理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受生产经营方式和农民自身素质、能力的影响,农村企业存在着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企业发展资金方面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心理,难以建立长效支持机制。调查发现,为了追求资金经营效益,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愿望较为强烈,但农民偿贷能力和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现实又容易使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畏贷”心理,这就造成了农民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与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3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农村信用建设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构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新环境”是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基本保障。因此必须加大农村信用建设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一要大力开展“讲信用”宣传活动,培育“信用第一”的社会风尚,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二要充分发挥当地村委会的的功能,通过与村委会合作逐步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推行信用档案与农户实际利益挂钩,进一步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债权。三要把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与支农贷款发放紧密结合起来,深人推进信用乡镇(村)、信用农户、信用个人评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的作用。四要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环境。
3.2 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前提。首先要从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实质转变。其次,要通过开设农村基本设施建设、农村综合开发和扶贫、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等贷款业务,不断扩充政策性银行的服务功能。再次,农业银行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必须切实发挥其支农优势,大力扶持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对其用于发放农业贷款资金的数量、去向做出明确要求,不断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及所占比例。最后,要大胆创新,尝试建立农村储贷协会、小额信贷互助协会等农村金融组织,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3.3 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自觉性和自信心 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也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信心。首先应结合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实际和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建立由政府出资的专门农业保险公司,为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解除后顾之忧。这种财政支持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既能有效发挥财政手段的干预作用,又能合理运用金融、税收、再保险等手段的调节作用。不但可以在农民遭受各类损失时,为其提供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偿,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为农村金融部门无法收回的农业贷款提供补偿,一举两得。其次,要通过完善中央银行调节机制、限定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比例、对上存资金利率实行最高限管理、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等有效手段不断不推进农村金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适度的城乡差别利率。再次,要通过鼓励政策不断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增加支农贷款比例。比如可以通过新增当地支农贷款超过一定比例,即给予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提高金融机构增加支农贷款的积极性。
3.4 改进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货款使用效率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业生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的趋势与小额农贷授信额度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这就要求进一步改进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货款使用效率。因此,首先应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对农贷授信额度进行分类,根据农业生产周期,适当延长支农贷款的期限,提高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加大发放大额农户贷款的力度;其次,要完善创新支农贷款担保抵押机制,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譬如通过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实行民有民管,减少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基金在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成本。再次,要通过完善支农信贷利率机制,适当调低支农信贷利率,真正减轻农民负担。
5 结语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是基础。新农村建设能否有效推进,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是关键,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如何引导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诚信意识,优化信贷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信贷风险,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对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石丹林.新农村建设中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的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3(6) .
[2]杜建良.浅议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J].河北金融,2012.
[3]甘新莲.关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武汉金融,2006,(5).
[4]赵东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问题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0.
(责编:徐焕斗)
关健词:广西民族地区;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4)13-09-03
在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策引导下,广西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的需求日益增长,在这种现实背景下,通过积极手段提高该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推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百色案例:百色市位于广西西北部,辖1区11县,总人口约400万,其中农业人口约占80%以上,属传统的农业大市;山区约占总面积95.4%,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经济相对落后,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据调查,当前,百色市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短期农业贷款数量不足,并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据调查,2013年百色市金融机构人民币短期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年贷款总额的比例较低,短期农业贷款年均增长率远远低于贷款总额年均增长率。短期农业贷款总额的不足,农村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得不到有效满足,势必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前进步伐,不利于小康社会的建成。
1.2 用于支持农业项目发展的贷款数量较少 2010-2013年,百色市金融机构发放用于支持农业项目发展的贷款数相对较少,资金数量有限,农业项目贷款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较低。农户从当地农村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支持比例仍显得不足,缺少必要的贷款资金支持,势必影响当地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1.3 农村信贷资金价格偏高 调查得知,由于贷款利率的上调,2010年以来,百色市获得贷款的“三农”企业中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较高,有的甚至达到50%以上。影响了贷款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据对百色市从事种养殖业、经商办厂等“三农”企业的调查统计,投资回报率大多都在10%左右徘徊,再加上贷款的其他中介费用和税费等,过高的资金价格势必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1.4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与农业信贷投向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的发展,百色市农村信贷需求主体出现变化,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集中表现在传统农业信贷需求萎缩,非农信贷需求逐步增加。根据对百色市近30个乡镇的调查,2010-2013年,农户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等的比例下降明显,而用于种养殖、运输、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比例则明显上升。同时,随着农村信贷需求的变化,涉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投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
2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信用环境不良,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投入 据调查,广西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首先,由于受财务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及时细致地分析借款人的真实资信状况,易产生贷款风险隐患,致使一些主要依靠筹借金融贷款解决企业发展原始资金的农村企业欠贷严重。其次,由于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管理机构面临着机构精简、人员流动等现实问题,导致贷款主体发生变化,必将对金融机构保全和回收乡村两级组织的债权产生直接影响,致使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乡(镇)乡村集体拖欠贷款现象严重。再次,广西民族地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滞后,农民缺少良好的信用观念,再加上司法部门执法不严,没有形成有利于社会信用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
2.2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运转 首先由于受近几年农行基层网点的撤并、现有机构贷款权限的上收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基本上独家承担了农业生产信贷资金的投入,直接导致农信社“独木难支”,心有余而力不足,支农金融主体显得较为薄弱;其次,不能有效发挥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职能。譬如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仅限于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在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功能微小,不利于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由于受信贷准入限制过严、小额农贷额度偏小、支农贷款利率偏高、农业贷款期限控制过紧、农户贷款抵押担保较难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农村信贷管理机制不灵活。
2.3 农业保障救助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农业货款的有效管理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受生产经营方式和农民自身素质、能力的影响,农村企业存在着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企业发展资金方面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心理,难以建立长效支持机制。调查发现,为了追求资金经营效益,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愿望较为强烈,但农民偿贷能力和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现实又容易使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畏贷”心理,这就造成了农民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与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3 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农村信用建设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构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新环境”是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基本保障。因此必须加大农村信用建设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一要大力开展“讲信用”宣传活动,培育“信用第一”的社会风尚,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二要充分发挥当地村委会的的功能,通过与村委会合作逐步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推行信用档案与农户实际利益挂钩,进一步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债权。三要把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与支农贷款发放紧密结合起来,深人推进信用乡镇(村)、信用农户、信用个人评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的作用。四要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环境。
3.2 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前提。首先要从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实质转变。其次,要通过开设农村基本设施建设、农村综合开发和扶贫、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等贷款业务,不断扩充政策性银行的服务功能。再次,农业银行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必须切实发挥其支农优势,大力扶持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对其用于发放农业贷款资金的数量、去向做出明确要求,不断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及所占比例。最后,要大胆创新,尝试建立农村储贷协会、小额信贷互助协会等农村金融组织,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3.3 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自觉性和自信心 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也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信心。首先应结合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实际和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建立由政府出资的专门农业保险公司,为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解除后顾之忧。这种财政支持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既能有效发挥财政手段的干预作用,又能合理运用金融、税收、再保险等手段的调节作用。不但可以在农民遭受各类损失时,为其提供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偿,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为农村金融部门无法收回的农业贷款提供补偿,一举两得。其次,要通过完善中央银行调节机制、限定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比例、对上存资金利率实行最高限管理、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等有效手段不断不推进农村金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适度的城乡差别利率。再次,要通过鼓励政策不断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增加支农贷款比例。比如可以通过新增当地支农贷款超过一定比例,即给予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提高金融机构增加支农贷款的积极性。
3.4 改进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货款使用效率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业生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的趋势与小额农贷授信额度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这就要求进一步改进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货款使用效率。因此,首先应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对农贷授信额度进行分类,根据农业生产周期,适当延长支农贷款的期限,提高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加大发放大额农户贷款的力度;其次,要完善创新支农贷款担保抵押机制,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譬如通过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实行民有民管,减少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基金在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成本。再次,要通过完善支农信贷利率机制,适当调低支农信贷利率,真正减轻农民负担。
5 结语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是基础。新农村建设能否有效推进,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是关键,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如何引导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诚信意识,优化信贷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信贷风险,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对广西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石丹林.新农村建设中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的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3(6) .
[2]杜建良.浅议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J].河北金融,2012.
[3]甘新莲.关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武汉金融,2006,(5).
[4]赵东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问题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0.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