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基本问题研究

来源 :法制博览(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rmes26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因其为犯罪人回归社会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途径,有着监禁刑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被现代各民主国家所推崇。社区矫正制度顺应了国际社会刑罚轻缓化、行刑社会化和行刑人道化的发展趋势,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需要不断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宣传力度,使这一制度更好地为公众所接受;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解决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问题。 Community correction is the first kind of criminal law enforcement mode in western countries. Because of its return to society as criminals to provide a more humane way, with incomparable superiority of imprisonment, is respected by modern democracies. The system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compl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penalizing penalties, socializing sentences and humane execu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owever, the system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in our country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inevitably there are som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and we need to constantly formulate and improve relevant laws , Step up publicity so as to make the system more acceptable to the public;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labor market and solve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其他文献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发端于欧美国家的新型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在我国就轻微刑事案件范围内得到广泛的适用。恢复正义理论、罪刑法定从绝对到相对主义的变化,以及中国传统的文
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以保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而引发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限制竞争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标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
我国在刑法中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在社会看来,一直存在着歧义。我们所要做的是如何鉴别情节是否轻微以及达到轻微这一标准的起点,笔者认
行政权监督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我国的行政权监督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而检察权监督因其特点和自身的优势可以解决行政权监督所存在的一些问
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私生活越来越容易受到侵犯,隐私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隐私权入宪成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从隐私权的含义入手,分析了
行政强制对于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以及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但是行政强制权又和其他行政权力不同,一旦被滥用或者误用,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明显提升。而在精神文化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文化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尤其是网络时代的来临,人们能够更为方便地了解到
老年犯罪被害问题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而日益凸显。加强对老年犯罪被害人的保护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应在刑法总则中规定对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人从重处罚,扩大虐待
司法独立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新闻传媒的快速发展,舆论对司法活动的影响与日俱增。舆论对司法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律师,作为一种现代职业,同其他众多行业一样,要接受市场的调控和整合.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转变成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国家便不再负担着律师的薪酬和福利,因此,和其他众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