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oukw/oukw200704/oukw20070414-1-l.jpg)
黄远伸,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90203112208)。法学、经济学双学士。专业精熟,知识结构新,拥有系统全面的法律、财税金融、计算机、企业管理等复合知识结构。执业经验丰富,接待过大量社会咨询,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百余宗,为众多企业和大型商务活动提供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案水平高,业务扎实,深受好评,多次受赠锦旗和感谢信。社会活动活跃,是“法律进社区”律师,在互联网上有很高的知名度,是《晶报》、《深圳商报》、深圳电视台的评论律师,新华网、新浪、深圳热线、深圳新闻、联合早报、广东省公安厅网、证券财经等媒体大量报道和引述。擅长范围:公司业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房地产、劳资、侵权)等。
我国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七部委《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就曾提出“研究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即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又规定:“国家运用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2005年11月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加上此前已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共同促进了创业投资活动,鼓励了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活动。
风险资本的运营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资金募集阶段;项目筛选、审查、评价、谈判阶段;管理投资项目阶段;退出投资项目阶段。风险投资是追求高利润的投资,也有高风险。风险投资人会要求公司为他们的投资赋予特殊的约定,而不仅仅规定一般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现有股东的权力可能会因为新一轮融资的要求而发生改变(应事前由股东和董事按照原章程议事规则表决通过)。风险投资人和创业者签署的法律文件主要是保密协议、投资意向书、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律师还要修改公司的章程,以反映新股份的要求和股东权力的变化。
律师的主要工作重点是洽谈和退出阶段。在项目筛选阶段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风险投资人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提供高科技项目和投资机会、代为进行项目考察、对被投资者进行资信调查、对企业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进行法律评价等。具体包括公司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公司注册资本和出资到位;公司管理者个人重要信息的真实性;资产报告和债权债务;对外往来的合同与其他法律文件;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管理层的劳动合同及与其以往雇主的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条款);公司的涉诉或仲裁案件;政府相关审批文件的到位情况等。主要防止企业陈述有重大误导或者严重缺陷,从而避免投资行为的无效,也避免以后因此而承担民事责任。应当在律师对投资计划的法律可行性认可之后,再进入到实质谈判。
项目谈判中律师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都可以由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和起草法律文件:
1、审阅各种法律文件。包括风险投资公司方面的和风险企业递交的材料,有章程、股东协议等,重点在于股权结构及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审查。
2、参与商业计划的制定,起草各种法律文件。主要是股权架构方案及投资协议的制定,为委托人设计出最佳最经济的方案。股权架构方案包括财务结构安排和治理结构安排两部分,其中财务结构安排又包含金融工具设计和股权安排两项(常见的金融工具有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附购股权债、纯债权等。我国《公司法》目前优先股没有法律地位,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
股权安排是指确定风险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全部股权中所占的份额(确定风险投资额;确定股份分配;确定资金分期到位和对企业发展情况的检查标准。)其次,治理结构安排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协调风险投资人和企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管理层以风险投资人的损失为代价来谋求自身不当利益。在股权架构方案完成之后,律师还应为当事人起草风险投资协议,主要条款包括:项目的股权分配与投资总额;投资所使用的金融工具的类型和构成;风险资本到位的时间安排和对企业的验收标准;被投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管理层的有关声明和保证、承诺条款,违约及其补救措施;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序;管理层和员工的聘用条款和持股计划;投资期限和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及处理办法。
3、风险企业自身的重组。有时为了消除原风险企业产权的混乱或不良资产和债务,则需对原企业进行重组或组建新的公司来避免风险投资商的投资风险。
4、技术入股和管理干股的产权安排。处理好约束和激励的关系,技术入股应符合法定比例限制,对于管理干股一般可通过期权方式来解决。
5、直接参与谈判协商,确定和保障风险投资商的投资权益。处理好对企业管理层的激励和对企业的控制程度的问题。
一旦双方投融资条件谈妥,律师可以办理项目注册和各种登记手续,审查投资协议草案,并定稿投资协议和其它重要的法律文件。在风险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并正常运营后,律师还可以代表投资方行使投资权益,对企业的资产,尤其是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等进行监督,协调投资各方在项目运作中的关系。另外律师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其他一系列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风险资本的退出是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无论项目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需要律师的参与,协助投资者最大程度地收回投资和获得利益。风险资本的退出主要包括首次公开上市(IPO)、收购和兼并(协议转让)、执行偿付协议等几种方式。在风险投资项目失败的情况下,退出模式只有清算了。这一过程律师的工作融合了证券、产权交易和企业兼并等许多法律业务,主要是:1、产权的确定和评估;2、拟定整个退出程序方案,制作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并保证该程序的合法实施;3、进行各项商业谈判;4、代理当事人办理各项登记手续。
以上主要是从风险投资方律师的角度介绍了工作内容,当然如果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律师也有很大作用,只是利益立场和思维角度不同而已。例如,为了避免投资者在风险资金注入后,过早转让套现获利,被投资企业一般都要求规定一定期限的禁期,这段时间投资者不得转让其股权,以便风险资金有实际经营阶段。
由于风险投资这一新生事物在我国出现时间较短,国家法律和法规并不完善,因此我们律师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法律业务时,除了借鉴国外的成功操作模式之外,还将结合中国法律和经营环境特点,更需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笔者担任着常年法律顾问的某软件公司,即是一家曾被风险投资了的企业,去年就拒绝了另一笔数百万美金的风险投资,所以考察风险投资对某一具体企业来说究竟是利是弊时,律师都应当也可以提供全面专业的咨询和服务,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