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章节进行了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城市开发总量。按照开发密度的不同,《标准与准则》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5个等级:高密度开发为一区,中高密度开发为二区,中密度开发为三区,中低密度开发为四区,低密度开发为五区。具体来看,一是将居住用地密度一区、二区、三区的基准容积率统一调整为3.2,这三类居住用地量约占全市居住用地总量的90%,另外,小幅提高了密度四区的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