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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目前公共健康危机及其引发的药品可及性问题,全球制药企业已达成共识,即以最大可能保证药品供应和应急储备是提高公共健康危机承受力的首要保障,也是制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研发生产药品: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是制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发展战略,也是保障药品供应的基本前提。
(2)专利强制许可:在新药研发的同时,各国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的专利保护也越来越完善。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明确提出“在国家紧急状态或其他极端危机状态”(包括因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其他传染病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下,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即成员国可以授予本国制药企业强制制造專利药品的权利。
(3)健康捐赠项目:慈善行为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层次,是企业自愿的无偿的公益行为。1998年至2015年,全球十大医药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健康项目投资已超过100亿美元。其中,除了捐款及提供药品外,制药企业的公益行为更偏重于建立公共基础机构、组织健康教育、提供药品生产技术支持等可获得与健康有关的长期效益方式,这也是制药企业基于行业使命与其他企业的区别所在。
与中国医药企业对比,可以看出:首先,国外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较为成熟,无论是从投入金额还是从开展项目来说,都表现完整成熟;其次,国外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非常重视,几乎所有企业都将其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部分;再次,国外的研究学者和社会公众能够主动关注和监督企业去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因此,国外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相比国内要成熟许多,研究国外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能够给国内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
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是核心
从为患者服务的角度来看,在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中,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才是核心,而对产品的责任只是履行对患者责任的一个重要途径。有了这样一个认知基础,这些产业巨头通过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议题,将对患者的企业社会责任嵌入到企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等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以此达到提升人类整体健康水平的宗旨。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医药企业认为病患不仅仅是他们的顾客,而且包括了需要帮助的人,这种理念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有利于药品可及性的提高;而中国医药企业所关注的都是对消费者的责任,还未将那些需要但消费不起的人群列入到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2)行动上,这些医药企业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地方的医疗服务水平、向需要的地方发放药品、与医疗服务机构有效合作等多种方式,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努力向有困难的患者提供医疗帮助;而大部分中国医药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几乎没有涉及到这些方面。不仅如此,很多发达国家的医药企业都至少有一个健康关怀项目来帮助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健康水平,如阿斯利康的“Healthy Heart Africa”和“Young Health Programme”、GSK的“Positive Action Programme”、强生的“Global Public Health”等;而大部分的中国医药还没有这方面社会责任的考虑。
(3)可持续性上,他们认为创新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所以他们会在每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列出所有研发投入,不仅是企业主要产品方面,更是许多“孤儿药”的研发投入;中国企业同样注重创新,但并未像这些跨国药企一样列出具体详细的数据。
从对股东及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上来看,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应包括汇报相关的财务指标和传递企业在各个方面的承诺两个部分;这点与大部分中国医药企业类似。
(2)行动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通常会放到报告的最后,然后将报告前部分的内容进行总结,作为对股东和债权人的承诺;而对于中国医药企业来说,这部分通常都会放在最前面。
(3)可持续性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承诺重点通常不会涉及具体的盈利目标,会更加侧重于雇员招募、人文关怀、环境社区等方面;而中国医药企业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往往都会涉及盈利目标等内容。
在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上,发达国家医药企业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企业非常注重人员的多样性,并且非常关注少数群体的利益,例如女性管理层所占比例,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和LBGT群体所占的比例等;而中国医药企业则几乎没有涉及这方面内容。
(2)行动上,他们所关注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指的是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例如伤残率、病假天数以及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等;企业非常注重员工的群体性,通常倾向于帮助建立“委员会”这种非正式组织来间接保障员工权益。而中国医药企业对员工责任相对而言就比较单一,仅仅停留在员工薪酬福利水平。
(4)可持续性上,这些医药企业通常都会提前一年设立来年的目标,并且会在年报中回顾总结去年目标的达成情况,只进行自我纵向对比,不进行横向对比;而中国医药企业则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在对对供应链的社会责任上,发达国家医药企业的特点如下:
(1)理念上,与对雇员的社会责任类似,这些跨国巨头医药企业非常注重供应商的多元性,特别是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女性群体和LBGT等群体;
(2)行动上,相比供应商的数量,企业更注重的是不同类型供应商合作金额,而且倾向于用变化比率来反应企业社会责任,这样更符合不同供应商的实际情况;
(3)可持续性上,这些企业注重通过与各种非政府组织(如BRD,PSCI)合作来提升自身在供应链中的影响与作用。
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状态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往往是一种博弈状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例如辉瑞与美国政府联合打击假药;而中国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则比较被动。
(2)行动上,医药市场监管是政府监管的主要方面,国外医药企业会调用企业自身资源去协助政府监管,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履行对政府的责任,例如诺华的商业行为办公室(BPO);不仅如此,企业对非政府组织(NGO)的责任通常也属于对政府的责任范畴,因为NGO在强化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例如美国企业社会责任商会(BSR)对医药企业的重要性。
(3)可持续性上,企业通过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文化来响应政府的号召和政策,进而履行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层次责任;中国医药企业也开始越来越注重将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结合在一起。
与中国医药企业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环境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政府通常会设定一个最低基本标准,同时通过各种政策鼓励企业提升自身标准,例如日本和瑞典,这点与我国比较相似。
(2)行动上,企业对自身各项数据披露非常全面客观,涵盖了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包括生产、研发、管理和日常运营),并且会设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衡量单位来体现数据的真实性,并不会“报喜不报忧”,例如美国强生;而中国医药企业在社会责任数据的选择上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主观性。此外,企业对数据的披露通常以自身前期数据进行对比,更能够体现出报告期企业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达到的成果,例如英国GSK;而大部分的中国医药企业并未涉及这样的对比情况。
(3)可持续性上,企业非常注重与环保非正式组织(如LEED,碳信托等)的合作,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影响力,例如美国强生与英国GSK;而中国医药企业在这方面的合作屈指可数。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有:
(1)理念上,这些跨国巨头医药企业所关注的社区责任都是基于国家层面或全球范围,所以其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和信息都是宏观层面的;而中国医药企业所关注则是省市或国内范围。
(2)行动上,这些医药企业更倾向于主导建立各种项目或基金来展现其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捐赠药品或财物并不是他们展现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他们更关注于受益的群体范围或个体数量;而中国医药则更关注于企业付出了多少的财物资源。
(3)在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方面,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原则和标准,也有企业在报告中并不会单独列出,而是融入到其他章节中进行披露。(例如:阿斯利康、GSK、强生等);中国医药企业对社区的社会责任则主要表现在社区服务,社会公益等方面。
不同文化和不同社会价值会在不同国家产生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识。本课题组选取了8家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4家中国企业,4家国外企业),将其最新的社会责任报告的页数和主要章节内容进行了简单对比,以期展现出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差异性。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
(1)在理念上,国内医药企业还停留在企业自身社会责任上(即企业做了什么),国外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促进企业、社会和环境可持續发展上(即企业促进了什么)。
(2)在报告篇幅上,国内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页数普遍少于国外医药企业,并且报告多以文字和图片为主、数据为辅,而国外医药企业的报告则以文字和数据为主、图片为辅。
(3)在章节名称设置上,国内医药企业均侧重于感染力,国外医药企业侧重于客观性。
(4)在章节主要内容上,国内医药企业侧重于产品服务和成果展现,国外医药企业侧重于产品创新和人文关怀。
我国医药企业期望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长期利益回报,而国外医药企业则期望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国内医药企业对公益活动的理解就是捐款捐物,而国外医药企业则注重有规划地进行公益活动;国内医药企业较为注重产品的基本质量,而国外医药企业则侧重于产品上市后的质量。综上所述,中国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关注的内容较为局限,究其根本还是关注企业利益回报,而国外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则包括更加广泛的内容。
(1)研发生产药品: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是制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发展战略,也是保障药品供应的基本前提。
(2)专利强制许可:在新药研发的同时,各国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的专利保护也越来越完善。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明确提出“在国家紧急状态或其他极端危机状态”(包括因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其他传染病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下,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即成员国可以授予本国制药企业强制制造專利药品的权利。
(3)健康捐赠项目:慈善行为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层次,是企业自愿的无偿的公益行为。1998年至2015年,全球十大医药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健康项目投资已超过100亿美元。其中,除了捐款及提供药品外,制药企业的公益行为更偏重于建立公共基础机构、组织健康教育、提供药品生产技术支持等可获得与健康有关的长期效益方式,这也是制药企业基于行业使命与其他企业的区别所在。
与中国医药企业对比,可以看出:首先,国外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较为成熟,无论是从投入金额还是从开展项目来说,都表现完整成熟;其次,国外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非常重视,几乎所有企业都将其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部分;再次,国外的研究学者和社会公众能够主动关注和监督企业去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因此,国外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相比国内要成熟许多,研究国外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能够给国内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
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是核心
从为患者服务的角度来看,在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中,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才是核心,而对产品的责任只是履行对患者责任的一个重要途径。有了这样一个认知基础,这些产业巨头通过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议题,将对患者的企业社会责任嵌入到企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等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以此达到提升人类整体健康水平的宗旨。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患者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医药企业认为病患不仅仅是他们的顾客,而且包括了需要帮助的人,这种理念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有利于药品可及性的提高;而中国医药企业所关注的都是对消费者的责任,还未将那些需要但消费不起的人群列入到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2)行动上,这些医药企业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地方的医疗服务水平、向需要的地方发放药品、与医疗服务机构有效合作等多种方式,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努力向有困难的患者提供医疗帮助;而大部分中国医药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几乎没有涉及到这些方面。不仅如此,很多发达国家的医药企业都至少有一个健康关怀项目来帮助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健康水平,如阿斯利康的“Healthy Heart Africa”和“Young Health Programme”、GSK的“Positive Action Programme”、强生的“Global Public Health”等;而大部分的中国医药还没有这方面社会责任的考虑。
(3)可持续性上,他们认为创新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所以他们会在每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列出所有研发投入,不仅是企业主要产品方面,更是许多“孤儿药”的研发投入;中国企业同样注重创新,但并未像这些跨国药企一样列出具体详细的数据。
从对股东及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上来看,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应包括汇报相关的财务指标和传递企业在各个方面的承诺两个部分;这点与大部分中国医药企业类似。
(2)行动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通常会放到报告的最后,然后将报告前部分的内容进行总结,作为对股东和债权人的承诺;而对于中国医药企业来说,这部分通常都会放在最前面。
(3)可持续性上,对股东与债权人的承诺重点通常不会涉及具体的盈利目标,会更加侧重于雇员招募、人文关怀、环境社区等方面;而中国医药企业对股东与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往往都会涉及盈利目标等内容。
在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上,发达国家医药企业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企业非常注重人员的多样性,并且非常关注少数群体的利益,例如女性管理层所占比例,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和LBGT群体所占的比例等;而中国医药企业则几乎没有涉及这方面内容。
(2)行动上,他们所关注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指的是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例如伤残率、病假天数以及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等;企业非常注重员工的群体性,通常倾向于帮助建立“委员会”这种非正式组织来间接保障员工权益。而中国医药企业对员工责任相对而言就比较单一,仅仅停留在员工薪酬福利水平。
(4)可持续性上,这些医药企业通常都会提前一年设立来年的目标,并且会在年报中回顾总结去年目标的达成情况,只进行自我纵向对比,不进行横向对比;而中国医药企业则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在对对供应链的社会责任上,发达国家医药企业的特点如下:
(1)理念上,与对雇员的社会责任类似,这些跨国巨头医药企业非常注重供应商的多元性,特别是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女性群体和LBGT等群体;
(2)行动上,相比供应商的数量,企业更注重的是不同类型供应商合作金额,而且倾向于用变化比率来反应企业社会责任,这样更符合不同供应商的实际情况;
(3)可持续性上,这些企业注重通过与各种非政府组织(如BRD,PSCI)合作来提升自身在供应链中的影响与作用。
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状态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这些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往往是一种博弈状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例如辉瑞与美国政府联合打击假药;而中国医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则比较被动。
(2)行动上,医药市场监管是政府监管的主要方面,国外医药企业会调用企业自身资源去协助政府监管,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履行对政府的责任,例如诺华的商业行为办公室(BPO);不仅如此,企业对非政府组织(NGO)的责任通常也属于对政府的责任范畴,因为NGO在强化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例如美国企业社会责任商会(BSR)对医药企业的重要性。
(3)可持续性上,企业通过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文化来响应政府的号召和政策,进而履行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层次责任;中国医药企业也开始越来越注重将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结合在一起。
与中国医药企业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环境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如下:
(1)理念上,政府通常会设定一个最低基本标准,同时通过各种政策鼓励企业提升自身标准,例如日本和瑞典,这点与我国比较相似。
(2)行动上,企业对自身各项数据披露非常全面客观,涵盖了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包括生产、研发、管理和日常运营),并且会设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衡量单位来体现数据的真实性,并不会“报喜不报忧”,例如美国强生;而中国医药企业在社会责任数据的选择上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主观性。此外,企业对数据的披露通常以自身前期数据进行对比,更能够体现出报告期企业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达到的成果,例如英国GSK;而大部分的中国医药企业并未涉及这样的对比情况。
(3)可持续性上,企业非常注重与环保非正式组织(如LEED,碳信托等)的合作,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影响力,例如美国强生与英国GSK;而中国医药企业在这方面的合作屈指可数。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特点有:
(1)理念上,这些跨国巨头医药企业所关注的社区责任都是基于国家层面或全球范围,所以其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和信息都是宏观层面的;而中国医药企业所关注则是省市或国内范围。
(2)行动上,这些医药企业更倾向于主导建立各种项目或基金来展现其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捐赠药品或财物并不是他们展现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他们更关注于受益的群体范围或个体数量;而中国医药则更关注于企业付出了多少的财物资源。
(3)在对社区的社会责任方面,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原则和标准,也有企业在报告中并不会单独列出,而是融入到其他章节中进行披露。(例如:阿斯利康、GSK、强生等);中国医药企业对社区的社会责任则主要表现在社区服务,社会公益等方面。
不同文化和不同社会价值会在不同国家产生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识。本课题组选取了8家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4家中国企业,4家国外企业),将其最新的社会责任报告的页数和主要章节内容进行了简单对比,以期展现出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差异性。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
(1)在理念上,国内医药企业还停留在企业自身社会责任上(即企业做了什么),国外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促进企业、社会和环境可持續发展上(即企业促进了什么)。
(2)在报告篇幅上,国内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页数普遍少于国外医药企业,并且报告多以文字和图片为主、数据为辅,而国外医药企业的报告则以文字和数据为主、图片为辅。
(3)在章节名称设置上,国内医药企业均侧重于感染力,国外医药企业侧重于客观性。
(4)在章节主要内容上,国内医药企业侧重于产品服务和成果展现,国外医药企业侧重于产品创新和人文关怀。
我国医药企业期望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长期利益回报,而国外医药企业则期望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国内医药企业对公益活动的理解就是捐款捐物,而国外医药企业则注重有规划地进行公益活动;国内医药企业较为注重产品的基本质量,而国外医药企业则侧重于产品上市后的质量。综上所述,中国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关注的内容较为局限,究其根本还是关注企业利益回报,而国外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则包括更加广泛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