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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口岸位于中俄蒙三国交界地带,北接俄罗斯,西邻蒙古国,是我国通往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和欧洲各国重要的国际大通道,也是我国最大的边境陆路口岸,承担着中俄贸易60%以上的陆路运输任务。1992年被国家批准为首批沿边开放城市以来, 口岸边境贸易快速发展,有效地支援和带动了内地经济的发展,2010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口岸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不利形势的影响,口岸经济趋于萎缩,金融业如何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当前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满洲里口岸银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满洲里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共计74家。其中:工行10个,农行16个,中行8个,建行5个,发行1个,邮政储蓄网点8个,农村合作银行26个。
截至201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149.64亿元,比年初增长10.63%;各项贷款59.21亿元,比年初下降1.26%,存贷比例为39.57%。其中人民币贷款55.94亿元,比年初增加5.84亿元,增幅11.67%。新增贷款主要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对满洲里市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边贸公司、中小企业、下岗再就业人员及弱势群体等给予了大力的资金支持。
满洲里口岸对外贸易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美国债务危机、意大利等西方国家信用评级被下调、欧债危机等,世界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满洲里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重大影响。2009年满洲里口岸进出口出现了严重下滑,口岸过货量2421万吨(与2008年相比,因新增原油年进口900万吨做为保障,下降幅度不明显),但是贸易进出口额全部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其中进口60.94亿美元,同比下降36%,出口5.78亿美元,同比下降53%。俄罗斯入境旅游人数也大幅下降,出入境人数122万人次,降幅达36%,旅游贸易收入降幅明显。
2010年国内外形势趋于好转,国家调整了边境贸易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了进出口企业的发展。满洲里口岸过货量、贸易额出现稳定增长,对外贸易总体形势朝着稳步、有序、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2011年在国家停止满洲里铁路口岸运输原油,口岸运量缺口900万吨的不利形势下,满洲里口岸进出口过货量达2659万吨,同比增长1.8%。
满洲里口岸是国家向北开放的门户和窗口,应适当加快地区投资增长速度,兴建大规模能源加工项目,增加过境客运和货运量,有力地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当前,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满洲里口岸要紧紧围绕国家向北开放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的大方向,制定实施发展战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考虑如何立足于中俄两个市场、协调资源互换,与俄罗斯开展更广泛、更深层次的经贸合作。
金融业支持口岸经济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一是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薄弱,整体信用环境有待改善。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信用意识缺乏现象较为普遍,社会信用环境普遍存在缺陷,诚信意识差,人民银行仅靠自身努力建设“征信管理系统”,没有形成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等覆盖面全的信用信息网络,征信体系建设薄弱,且因征信系统未将企业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违约支付、欠缴税款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加之系统本身不完善及商业银行不及时更新客户信息资料等原因,“征信管理系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建设滞后。
二是擔保公司实力弱,担保范围小,未真正发挥担保融资功能。目前满洲里地区仅设有一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7280万元,资金实力弱,担保能力有限,且收费较高,增加了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担保融资的作用未得到发挥,影响到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三是金融机构形式单一,新型金融组织少,设立新型金融组织难度大。目前满洲里市金融机构仅限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传统金融组织,功能简单,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相对灵活的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国内规模较大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和国外金融机构均没有进驻,金融机构形式单一,金融机构体系还很不健全,缺乏新型金融组织刺激经济活力。且满洲里仍属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口岸经济、基础设施等各项工作仍相对落后,对设立新型金融组织的吸引力不足,因此设立新型金融组织的难度较大。
四是金融服务环境差,融资资格审查严格,外贸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受国际金融危机及2008年满洲里“朗威”公司信用证风险事件的影响,以及近两年金融宏观调控信贷政策的收紧,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受限,金融部门对外贸企业贷款、融资资格审查比较谨慎严格,审批时间长,环节多,难以满足边贸企业资金“短、急、频”的需求,开立信用证等融资难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制约了边境贸易的发展。
五是地方政府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欠灵活优惠。与绥芬河口岸相比,目前满洲里市拖欠外贸企业税款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规模大、退税金额较多的外贸企业欠税金额大。绥芬河口岸由黑龙江省财政垫支,对外贸企业采取即征即退的方式,而满洲里市需要等待国家财政转移专项资金到位后,才能实现规模退税,影响企业资金调度使用。
政策建议
大力推进中介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制。积极组织推进“政府牵头,多方出资,市场运作”模式,筹划完善贷款担保机构,探索“抱团增信”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担保难问题。政府部门可考虑对担保公司注入资金,扶持其进一步增强实力,提高担保能力。同时担保公司应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贷款成本压力。同时允许贸易企业以出口退税作抵押进行融资担保,为边贸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加快信用环境建设,培育社会整体信用观念。加紧推进建设覆盖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公积金等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应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和严重失信行为,树立诚实守信光荣的道德风尚,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企业自身也必须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打造诚实守信的企业品牌,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入驻,改善和弥补目前口岸地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面。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区域性银行机构进驻本市,如: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支持这类经营灵活性强的银行机构,利用其服务灵活、金融产品丰富、发展快的特点,改善口岸地区目前经济信贷投入不足的现状。
政府相关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外贸企业的稳定工作,力保口岸过货量和外经贸额的增长。政府相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外经外贸优惠政策。如外经贸局出台的《关于鼓励我市外贸企业扩大在满洲里口岸过货政策的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对因中央财政转移资金未到位,财政、地税部门无财力办理退税,无法正常执行外经贸优惠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可参考绥芬河市由黑龙江省政府财政政策倾斜的途径,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尽快解决外贸企业退税款项的支付。
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要注重提高认识,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完善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融资政策,简化手续和审批环节,实行优惠利率、减免相关费用和加速资金划拨,提供金融顾问服务,有重点、有选择地扶持一批信誉好、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力争实现银企双赢。
人民银行应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升信贷政策执行力和导向力。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一是严格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积极建设信用评级市场,促进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实现内外部评级相结合,提高授信决策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登记查询系统的内容及功能,同时严格实行推荐和公布制度,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推荐和公布。三是加快票据市场建设,尽快实现票据市场的票据发行、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资金融通功能。四是发挥货币政策综合效应,适度调低再贴现率,调动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多种渠道融资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满洲里市支行)
满洲里口岸银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满洲里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共计74家。其中:工行10个,农行16个,中行8个,建行5个,发行1个,邮政储蓄网点8个,农村合作银行26个。
截至201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149.64亿元,比年初增长10.63%;各项贷款59.21亿元,比年初下降1.26%,存贷比例为39.57%。其中人民币贷款55.94亿元,比年初增加5.84亿元,增幅11.67%。新增贷款主要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对满洲里市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边贸公司、中小企业、下岗再就业人员及弱势群体等给予了大力的资金支持。
满洲里口岸对外贸易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美国债务危机、意大利等西方国家信用评级被下调、欧债危机等,世界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满洲里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重大影响。2009年满洲里口岸进出口出现了严重下滑,口岸过货量2421万吨(与2008年相比,因新增原油年进口900万吨做为保障,下降幅度不明显),但是贸易进出口额全部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其中进口60.94亿美元,同比下降36%,出口5.78亿美元,同比下降53%。俄罗斯入境旅游人数也大幅下降,出入境人数122万人次,降幅达36%,旅游贸易收入降幅明显。
2010年国内外形势趋于好转,国家调整了边境贸易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了进出口企业的发展。满洲里口岸过货量、贸易额出现稳定增长,对外贸易总体形势朝着稳步、有序、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2011年在国家停止满洲里铁路口岸运输原油,口岸运量缺口900万吨的不利形势下,满洲里口岸进出口过货量达2659万吨,同比增长1.8%。
满洲里口岸是国家向北开放的门户和窗口,应适当加快地区投资增长速度,兴建大规模能源加工项目,增加过境客运和货运量,有力地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当前,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满洲里口岸要紧紧围绕国家向北开放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的大方向,制定实施发展战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考虑如何立足于中俄两个市场、协调资源互换,与俄罗斯开展更广泛、更深层次的经贸合作。
金融业支持口岸经济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一是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薄弱,整体信用环境有待改善。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信用意识缺乏现象较为普遍,社会信用环境普遍存在缺陷,诚信意识差,人民银行仅靠自身努力建设“征信管理系统”,没有形成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等覆盖面全的信用信息网络,征信体系建设薄弱,且因征信系统未将企业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违约支付、欠缴税款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加之系统本身不完善及商业银行不及时更新客户信息资料等原因,“征信管理系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建设滞后。
二是擔保公司实力弱,担保范围小,未真正发挥担保融资功能。目前满洲里地区仅设有一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7280万元,资金实力弱,担保能力有限,且收费较高,增加了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担保融资的作用未得到发挥,影响到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三是金融机构形式单一,新型金融组织少,设立新型金融组织难度大。目前满洲里市金融机构仅限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传统金融组织,功能简单,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相对灵活的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国内规模较大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和国外金融机构均没有进驻,金融机构形式单一,金融机构体系还很不健全,缺乏新型金融组织刺激经济活力。且满洲里仍属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口岸经济、基础设施等各项工作仍相对落后,对设立新型金融组织的吸引力不足,因此设立新型金融组织的难度较大。
四是金融服务环境差,融资资格审查严格,外贸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受国际金融危机及2008年满洲里“朗威”公司信用证风险事件的影响,以及近两年金融宏观调控信贷政策的收紧,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受限,金融部门对外贸企业贷款、融资资格审查比较谨慎严格,审批时间长,环节多,难以满足边贸企业资金“短、急、频”的需求,开立信用证等融资难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制约了边境贸易的发展。
五是地方政府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欠灵活优惠。与绥芬河口岸相比,目前满洲里市拖欠外贸企业税款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规模大、退税金额较多的外贸企业欠税金额大。绥芬河口岸由黑龙江省财政垫支,对外贸企业采取即征即退的方式,而满洲里市需要等待国家财政转移专项资金到位后,才能实现规模退税,影响企业资金调度使用。
政策建议
大力推进中介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制。积极组织推进“政府牵头,多方出资,市场运作”模式,筹划完善贷款担保机构,探索“抱团增信”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担保难问题。政府部门可考虑对担保公司注入资金,扶持其进一步增强实力,提高担保能力。同时担保公司应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贷款成本压力。同时允许贸易企业以出口退税作抵押进行融资担保,为边贸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加快信用环境建设,培育社会整体信用观念。加紧推进建设覆盖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公积金等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应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和严重失信行为,树立诚实守信光荣的道德风尚,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企业自身也必须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打造诚实守信的企业品牌,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入驻,改善和弥补目前口岸地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面。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区域性银行机构进驻本市,如: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支持这类经营灵活性强的银行机构,利用其服务灵活、金融产品丰富、发展快的特点,改善口岸地区目前经济信贷投入不足的现状。
政府相关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外贸企业的稳定工作,力保口岸过货量和外经贸额的增长。政府相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外经外贸优惠政策。如外经贸局出台的《关于鼓励我市外贸企业扩大在满洲里口岸过货政策的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对因中央财政转移资金未到位,财政、地税部门无财力办理退税,无法正常执行外经贸优惠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可参考绥芬河市由黑龙江省政府财政政策倾斜的途径,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尽快解决外贸企业退税款项的支付。
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要注重提高认识,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完善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融资政策,简化手续和审批环节,实行优惠利率、减免相关费用和加速资金划拨,提供金融顾问服务,有重点、有选择地扶持一批信誉好、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力争实现银企双赢。
人民银行应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升信贷政策执行力和导向力。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一是严格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积极建设信用评级市场,促进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实现内外部评级相结合,提高授信决策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登记查询系统的内容及功能,同时严格实行推荐和公布制度,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推荐和公布。三是加快票据市场建设,尽快实现票据市场的票据发行、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资金融通功能。四是发挥货币政策综合效应,适度调低再贴现率,调动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多种渠道融资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满洲里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