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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鸡是怎么与人为伴的?答:远古时代人们抓到了一窝鸡,小鸡被圈养,人们想等冬天时再将鸡吃了。没曾想,小鸡长大后竟然不跑,而且下蛋孵卵,人随时都有鸡蛋和鸡吃了。考古发现,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江口文化、龙山文化、马家窑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家鸡的骨骼,说明鸡在那时已经被驯化了,咱们的祖先将鸡家养至少也有八千年了。
集美德于一身的鸡
自然界,禽鸟很多,为什么唯鸡选入了属相?《尔雅·翼》为鸡概括出五德:“戴冠者,文也;足博距者,武也;敌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告者,仁也;鸣不失时,信也。”鸡冠,尽显文者的儒雅;腿上用于争斗的距,显示着武者的强悍;遇到敌人敢于争斗,彰显着勇武;见到食物招呼同伴而不独吞,很是仁义;定时鸣叫从不失信,在意信用;除了五德,鸡还有“贞守”的美德,有报纸曾报道,公鸡被宰杀,母鸡竟绝食而亡。
鸡在国人的心目中是大吉大利,古时,农历的正月初一被定为“鸡日”。宋高祖《事物纪原》说:“岁正月一日占鸡……”浙江东阳端午节,家家户户都用红布制成鸡心形袋子,内装茶叶、大米、雄黄粉,挂在孩子的前胸,据当地人说,挂鸡心袋是为了祈福驱邪,而且,鸡心与“记性”读音相似。民间婚礼,女孩子出嫁要有鸡为伴,名曰“带路鸡”。晋南地区女孩子结婚出门前,至少得吃八个煮鸡蛋,明着说是为了扛饿,实际上,这是一种祈盼早孕早育的习俗。
表现“盛世”的鸡娱乐
汉高祖刘邦的老爸喜好跑狗、斗鸡。于是刘邦特意准备了专业的场地。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很喜欢斗鸡。《战国策·齐策》说:“临淄之中七万户,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斗鸡、走犬。”管仲的经济改革,令齐国在短时间内暴富,生活富足了,娱乐活动随之盛行了起来,一时间,街头巷尾,斗鸡的、跑狗的、吹竽的、鼓瑟的、弹琴的、踢球的拥簇其间。
相传,周宣王偏好斗鸡,纪子是个养斗鸡的行家,被宣王召进宫,专门负责饲养斗鸡。十天过后,宣王问纪子:“训练好了吗?”纪子说:“不行,它一看见别的鸡,或听到别的鸡叫,就跃跃欲试。”又过了十天,宣王又问:“训练好了吗?”纪子说:“还不行。心气还很活,火气还很旺。”再过了十天 ,宣王再问:“怎么样了?”纪子说:“差不多了,斗鸡的骄气没有了,心神安定了,不论遇到什么突然的情况它都不为所动,这样的斗鸡才能算作训到位了。”宣王看那鸡,呆若木鸡,抱来其他斗鸡,只看这只斗鸡一眼,其他鸡就全被吓跑了。
鸡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早就被赋予了文化的概念。比如说,《诗经》“邶风”中的“雄雉”:“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意思是,雄野鸡在空中飞翔,舒展翅膀,怀念我的亲人。
吃鸡也是文雅的事
周代,《礼记·内则》记载天子和贵族的饮食极其奢侈,其中的膳是这样规定的:膷、臐、膮、牛炙,盛在四个高足豆中,列为第一行;醢(肉酱)、牛胾,醢、牛脍,计四豆,列为第二行;羊炙、羊胾、醢、豕炙,计四豆,列为第三行;醢、豕胾、芥酱、鱼脍,又是四豆,为第四行。以上共计盛为十六豆,一个下大夫便有权享用。再加上另外四豆,分盛雉、兔、鹑、鶠四野味,列为第五行,四野味中的雉就是鸡。
《礼记·月令》记载,天子于盘夏、仲夏、季夏三个月皆“食寂与鸡”,就是单吃鸡。东汉蔡邑在《月令章句》中说:“凡十二辰之会,五时所食者,必家所畜丑牛、未羊……酉鸡……而已……”古人认为夏属火,而火胜金,酉鸡属金,于是,夏天应该多吃鸡。历代文人墨客都爱吃鸡,孟浩然曾写诗“古人据鸡黍,邀我至田家。”李白更吃出了诗兴:“亭上十分绿醑酒,盘中一味黄金鸡。”宋代,《梦梁录》中关于鸡的做法就有好几十种呢。(撰文、供图/黄大路 王静)
集美德于一身的鸡
自然界,禽鸟很多,为什么唯鸡选入了属相?《尔雅·翼》为鸡概括出五德:“戴冠者,文也;足博距者,武也;敌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告者,仁也;鸣不失时,信也。”鸡冠,尽显文者的儒雅;腿上用于争斗的距,显示着武者的强悍;遇到敌人敢于争斗,彰显着勇武;见到食物招呼同伴而不独吞,很是仁义;定时鸣叫从不失信,在意信用;除了五德,鸡还有“贞守”的美德,有报纸曾报道,公鸡被宰杀,母鸡竟绝食而亡。
鸡在国人的心目中是大吉大利,古时,农历的正月初一被定为“鸡日”。宋高祖《事物纪原》说:“岁正月一日占鸡……”浙江东阳端午节,家家户户都用红布制成鸡心形袋子,内装茶叶、大米、雄黄粉,挂在孩子的前胸,据当地人说,挂鸡心袋是为了祈福驱邪,而且,鸡心与“记性”读音相似。民间婚礼,女孩子出嫁要有鸡为伴,名曰“带路鸡”。晋南地区女孩子结婚出门前,至少得吃八个煮鸡蛋,明着说是为了扛饿,实际上,这是一种祈盼早孕早育的习俗。
表现“盛世”的鸡娱乐
汉高祖刘邦的老爸喜好跑狗、斗鸡。于是刘邦特意准备了专业的场地。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很喜欢斗鸡。《战国策·齐策》说:“临淄之中七万户,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斗鸡、走犬。”管仲的经济改革,令齐国在短时间内暴富,生活富足了,娱乐活动随之盛行了起来,一时间,街头巷尾,斗鸡的、跑狗的、吹竽的、鼓瑟的、弹琴的、踢球的拥簇其间。
相传,周宣王偏好斗鸡,纪子是个养斗鸡的行家,被宣王召进宫,专门负责饲养斗鸡。十天过后,宣王问纪子:“训练好了吗?”纪子说:“不行,它一看见别的鸡,或听到别的鸡叫,就跃跃欲试。”又过了十天,宣王又问:“训练好了吗?”纪子说:“还不行。心气还很活,火气还很旺。”再过了十天 ,宣王再问:“怎么样了?”纪子说:“差不多了,斗鸡的骄气没有了,心神安定了,不论遇到什么突然的情况它都不为所动,这样的斗鸡才能算作训到位了。”宣王看那鸡,呆若木鸡,抱来其他斗鸡,只看这只斗鸡一眼,其他鸡就全被吓跑了。
鸡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早就被赋予了文化的概念。比如说,《诗经》“邶风”中的“雄雉”:“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意思是,雄野鸡在空中飞翔,舒展翅膀,怀念我的亲人。
吃鸡也是文雅的事
周代,《礼记·内则》记载天子和贵族的饮食极其奢侈,其中的膳是这样规定的:膷、臐、膮、牛炙,盛在四个高足豆中,列为第一行;醢(肉酱)、牛胾,醢、牛脍,计四豆,列为第二行;羊炙、羊胾、醢、豕炙,计四豆,列为第三行;醢、豕胾、芥酱、鱼脍,又是四豆,为第四行。以上共计盛为十六豆,一个下大夫便有权享用。再加上另外四豆,分盛雉、兔、鹑、鶠四野味,列为第五行,四野味中的雉就是鸡。
《礼记·月令》记载,天子于盘夏、仲夏、季夏三个月皆“食寂与鸡”,就是单吃鸡。东汉蔡邑在《月令章句》中说:“凡十二辰之会,五时所食者,必家所畜丑牛、未羊……酉鸡……而已……”古人认为夏属火,而火胜金,酉鸡属金,于是,夏天应该多吃鸡。历代文人墨客都爱吃鸡,孟浩然曾写诗“古人据鸡黍,邀我至田家。”李白更吃出了诗兴:“亭上十分绿醑酒,盘中一味黄金鸡。”宋代,《梦梁录》中关于鸡的做法就有好几十种呢。(撰文、供图/黄大路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