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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进入2018年以来,美国贸易霸凌主义行为对于全球经贸体系的冲击主要从三个方面反映出来。
第一,美國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对特定产品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232调查”,特朗普于今年3月根据相关调查签署公告,对美国进口的钢铝产品加征关税,这可以被视作今年美国对国际经贸体系一系列冲击的起点。发起“232调查”是上个世纪美国比较常用的做法,虽然其所声称的国家安全基点一直是美国的关注,但美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传统的商品贸易方面的问题了。按照这样的逻辑,很多其他种类的产品同样可能被纳入加征关税的范围,比如说汽车——这对加拿大、欧盟和日本来说是非常有杀伤力的。特朗普在这方面的行为几乎没有得到国际社会任何一个成员的赞同,像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都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如加征相应的惩罚性关税,希望能改变特朗普政府的做法。但特朗普没有动摇,而是继续坚持并进一步扩大了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第二,特朗普政府于今年7月开始,根据《1974年贸易法》对中国动用“301条款”,就一系列产品加征关税,且征税范围仍在不断加码,有覆盖全部中国对美出口商品之势。这种做法也是很少见的,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之后。国际上普遍希望美国以多边规则解决问题,但特朗普政府的做法显然与这种期待相悖。这种做法更多地让人们联想到“丛林法则”,如果照这样的逻辑推广下去,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去欺负比他弱小的国家。
第三,特朗普政府还试图设计新的“规则”,具体就是要从多边转为双边,利用美国自身的力量优势去获取最大的利益。特朗普政府已经达成的贸易协定主要是要按照美国的想法去调整和相关方的经贸关系,单方面要求对方做出更大的让步,如美墨加三国协定(USMCA)和新的美韩自由贸易协定(KORUS)。这实际上脱离了现有国际经贸合作的基础,因为其调整主要是依照美国的利益进行的。
综合看特朗普政府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动作,其还是一种相对静态视角下的零和博弈,主要逻辑是把相关方的利益拿到美国这边来,为“美国优先”服务,其思路不是与国际社会共同把蛋糕做大,而是要去重新切分蛋糕,并确保美国拿到更大的一块。特朗普政府的所作所为已经对原有的全球经贸规则和秩序构成了较大的挑战。原有的规则和秩序建立在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的信念之上,特朗普政府将之抛弃,将对全球产业链和国际社会普遍的相互信任构成严重冲击。当然,特朗普政府继续推广其“新规则”的进程将会遭遇巨大阻力,其目的难以全面实现。
廖凡:特朗普政府在经贸领域的行为已经对全球自由贸易体系造成冲击,而且其不仅仅是单纯的贸易问题,还反映了整个美国国内保守主义的回潮。特朗普上台所倚靠的,恰恰就是在全球化进程中、在美国近十几年发展过程中被相对忽视的群体。其基本盘正是美国的白人蓝领阶层,尤其是在“锈带”制造业衰败的地方,而他们也恰恰是美国从政治文化角度上讲最保守的群体。这些人的宗教意识强,在堕胎、拥枪、同性恋权利等议题上态度保守,一直秉承“五月花号”驶美以来的传统,他们是特朗普最坚定的支持者。
事实上,美国的“底色”并没有很多自由主义和开放的色彩,从骨子里讲美国是一个有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倾向的国家。好多的自由主义思想,其实是从欧洲大陆“进口”到美国的,而美国的本色更倾向于“清教徒主义”。从地理上讲,美国被两大洋所保护,是非常安全的,别的国家很难攻击到他。如果没有受到足够的“刺激”,受到足够的动员和劝说,这个国家会有很大的“惯性”退回到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的状态。回想一下,一战中的协约国和二战中的同盟国下了多大的功夫才让美国参战!事实上,自1945年二战结束以来逐步建立和拓展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是靠着美国各届政府不断说服其国内民众才得以维持的。这个体制让美国受益了,全世界也都受益了,其中当然包括中国。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些利益在美国国内层面基本都被跨国公司和科技新贵拿走了,传统白人蓝领的社区却在走向衰败。就国际秩序而言,特朗普及其拥趸认为,美国付出的太多,得到的不够,全世界都在“占美国的便宜”:中国在经贸领域“占美国便宜”,欧洲在安全领域“占美国便宜”,日本在经贸和安全领域都“占美国便宜”。他们认为,美国为当前的体制付出巨大,但国际社会却没有给美国足够的回馈,对美国“不够尊重”。这也是美国要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制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状况下,美国精英发现要说服白人蓝领群体继续支持美国自二战以来引领构建的全球规则体系已经很难了,而这个群体恰恰有着很大的政治影响力。在美国国内政治已经发生了这样变化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崛起就构成了美国某些对外政策改变的“催化剂”。客观上,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在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体制方面都和美国有着较大差异。过去在实力相对弱小的时候,中国的一些举措不会在美国引发很大的反应,而现在类似“中国制造2025”这样很正常、正当的国家规划却在美国产生了误解,被认为是要与美国争夺技术制高点。中国有着相对广泛政府参与的经济模式也使得美国人产生了强烈的“异类”感,美政策界类似“修昔底德陷阱”的讨论更强化了一些美国群体对中国是“敌人”的认知。而中国又恰恰是通过融入美国主导建立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成长起来的,这就加强了美国一些群体“全世界在占美国的便宜”、美国甚至还培养了自己“敌人”的印象。
在以上种种思维定式下,再去跟特朗普的主要支持者讲自由贸易的好处、讲比较优势等,基本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他们认为“美国吃亏”已经得到了“事实的印证”。反映在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上,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制造业回流美国,从中国等国家把工作岗位“抢”回来。表现在对全球经贸体制方面,WTO也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也罢,这些体制在建立之初可能是符合美国利益的,但现在不能服务于美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了,于是美国就要更改规则。
这无疑已经动摇了全球多边体制的根基,因为国际社会之所以遵从相关规则,正是因为有一条默认的“红线”存在:各方可以争吵、可以就相关的争端“打官司”,但不能对相关规则完全置之不理。但现在美国——这个曾经的全球多边体制的“带头大哥”却首先把底线给突破了,只是因为这个体制不能服务于其利益最大化,就要“另起炉灶”。国际法不像国内法那样有一个超越所有行为主体之上的强制执行机关,因此一旦像美国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漠视乃至违反国际规则,国际社会是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制约或者“制裁”的。此外,国际法在一国国内的实施和适用方式也是不一而足的,国际层面并无统一标准,取决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例如美国宪法就规定,美国对外缔结的条约与美国联邦法律在效力上是“同等的”。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本来打算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就是因为美国国会认为ITO相关多边贸易规则“侵犯美国主权”,拒绝批准,从而导致其流产,最后只形成了一度性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即WTO的前身。而在WTO成立之初,美国就此制定的国内立法就专门规定,任何与美国国内法相抵触的WTO规则都是无效的;如果美国认为WTO相关规则及其运作对美国不公平,其甚至有权退出WTO。
事实上,尽管国际法是当今国际体系和国际机制的基础,尽管国际法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完善的体系,但相对于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国内法而言,其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种“君子协定”。美国作为拥有全球独一无二影响力的国家,带头不遵守国际经贸规则,无疑打破了国际社会在“守法”方面的基本心理预期。
任琳:在历史上,美国本身就有着“灵活处置”国际法的传统。比如美国非常积极地在初创阶段参与了起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三次海洋大会,但等到签订在即的最后时刻,美国却以国会没通过为由而不加入该项公约,实际情况是美国认为该公约第十一部分有损美国经济利益。另一个例子就是根据WTO有关规则对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问题。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推定,到了2016年12月中国应自动获得该地位的认定,而美国却说必须经其国内认定才行。其他国家或许也有对国际法虚与委蛇的行为,但没有像美国这么明目张胆的,而且美国带头不守法给国际法治带来的不利影响也更为严重。如此看来,美国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打擦边球,利用模糊地带强调美国利益优先的行为,并不是新近才有的。因此,需要用一种大历史观来分析研究当下的世界,如此,很多的大国行为就变得清晰可鉴。只是,这种大历史观可能需要拉长时间线,不是五年、十年,而是五十年、近百年乃至更久远。
回答为什么会出现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打擦边球的现象,还要回到国际社会和全球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特征上。除了上面廖凡老师说的国际法的天然缺陷外,不同于国内社会,国际社会是一个无政府社会。所谓全球治理说的就是在这样一个无政府社会中,没有强制税收筹集全球公共产品的情况下,进而用于治理环境恶化、网络犯罪、金融危机等全球问题,国际社会依然需要通过规则、规制乃至不成文规范约束以国家为代表的国际行为体的行为,克服“搭便车”,进而避免公共产品进一步不足的问题。如此艰难的治理均衡如何才能实现?在全球治理研究中,有一个词叫“自我实施”(Self-enforcement),就是说在国际社会这个“无政府社会”中,各行为体对国际法的遵守更多是“约定俗成”的,治理也可以是自我实现的。支撑全球经贸体系的规则能不能得到执行,更多的还是要靠各行为体的自觉,用术语说就是要靠“契约精神”。美国对全球经贸治理的一系列破坏行为中造成最为重大损害的也恰恰是这种“契约精神”。没有了这种“契约精神”,国际法就难以产生实质性效果,其所支撑的全球规则体系也就难以实现提供公共产品的功效,公共产品将面临严重赤字,全球治理将陷入失灵。
美国在经贸领域的霸凌主义行为之所以会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借助前面提到的大历史观去理解当下形势,“特朗普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虽然他有自己的个性,比如说自我评价较高、比较专断、是迄今美国历史上动用总统行政命令最多的总统等,但出现他的这种对外决策方式无疑蕴含着世界格局发展到这个阶段所带来的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回顾世界历史,一个国际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传统大国在发现有一个可能挑战自身权威的新兴力量出现,且新兴国家力量的增长达到了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它往往都会变得非常谨慎。美国在确立了其支配地位后就是这样对待历史上的苏联和日本的,触发这种情绪的恰恰也是这两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迈过了美国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个点,不少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三分之二现象”。今天的中国,尽管还面临着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提高人均GDP等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但在美国看来,论体量中国无疑已经到达了让美国警惕的“临界点”,进而被美国视为需要认真对待的“对手”。之前,很多人都认为,中美两国深深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会保证或起码是有利于两国关系的稳定和良性发展,但现在恰恰是在这个人们普遍认为是两国关系最好的、最有发展前景的、最值得依赖的经贸领域出了问题。这就不得不让研究者们反思:中美两国关系是不是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质变阶段,而在这个阶段,传统的以经济促政治的国际关系和外交理论已不再那么适用。
某种意义上说,当下的中美两国都还未准备好进入这样一种新的双边关系之中,也没有想好未来要将这种新的双边关系塑造成什么样子。在中国加入WTO之初,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没想到中国能在WTO的规则框架下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对美国来说,这只是全球化带来的不确定性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更不用说全球化给美国国内带来的冲击了——比如上面廖凡老师所说的收入差距增大、就业岗位减少等。所以,在当今国际大潮下,各国面对的内外不确定性都大大增加了。在这种背景下,会出现特朗普这样的把国内矛盾向国外“转移”、强调“美国优先”,并试图退回“确定的过去”的政治人物,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第一,美國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对特定产品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232调查”,特朗普于今年3月根据相关调查签署公告,对美国进口的钢铝产品加征关税,这可以被视作今年美国对国际经贸体系一系列冲击的起点。发起“232调查”是上个世纪美国比较常用的做法,虽然其所声称的国家安全基点一直是美国的关注,但美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传统的商品贸易方面的问题了。按照这样的逻辑,很多其他种类的产品同样可能被纳入加征关税的范围,比如说汽车——这对加拿大、欧盟和日本来说是非常有杀伤力的。特朗普在这方面的行为几乎没有得到国际社会任何一个成员的赞同,像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都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如加征相应的惩罚性关税,希望能改变特朗普政府的做法。但特朗普没有动摇,而是继续坚持并进一步扩大了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第二,特朗普政府于今年7月开始,根据《1974年贸易法》对中国动用“301条款”,就一系列产品加征关税,且征税范围仍在不断加码,有覆盖全部中国对美出口商品之势。这种做法也是很少见的,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之后。国际上普遍希望美国以多边规则解决问题,但特朗普政府的做法显然与这种期待相悖。这种做法更多地让人们联想到“丛林法则”,如果照这样的逻辑推广下去,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去欺负比他弱小的国家。
第三,特朗普政府还试图设计新的“规则”,具体就是要从多边转为双边,利用美国自身的力量优势去获取最大的利益。特朗普政府已经达成的贸易协定主要是要按照美国的想法去调整和相关方的经贸关系,单方面要求对方做出更大的让步,如美墨加三国协定(USMCA)和新的美韩自由贸易协定(KORUS)。这实际上脱离了现有国际经贸合作的基础,因为其调整主要是依照美国的利益进行的。
综合看特朗普政府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动作,其还是一种相对静态视角下的零和博弈,主要逻辑是把相关方的利益拿到美国这边来,为“美国优先”服务,其思路不是与国际社会共同把蛋糕做大,而是要去重新切分蛋糕,并确保美国拿到更大的一块。特朗普政府的所作所为已经对原有的全球经贸规则和秩序构成了较大的挑战。原有的规则和秩序建立在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的信念之上,特朗普政府将之抛弃,将对全球产业链和国际社会普遍的相互信任构成严重冲击。当然,特朗普政府继续推广其“新规则”的进程将会遭遇巨大阻力,其目的难以全面实现。
廖凡:特朗普政府在经贸领域的行为已经对全球自由贸易体系造成冲击,而且其不仅仅是单纯的贸易问题,还反映了整个美国国内保守主义的回潮。特朗普上台所倚靠的,恰恰就是在全球化进程中、在美国近十几年发展过程中被相对忽视的群体。其基本盘正是美国的白人蓝领阶层,尤其是在“锈带”制造业衰败的地方,而他们也恰恰是美国从政治文化角度上讲最保守的群体。这些人的宗教意识强,在堕胎、拥枪、同性恋权利等议题上态度保守,一直秉承“五月花号”驶美以来的传统,他们是特朗普最坚定的支持者。
事实上,美国的“底色”并没有很多自由主义和开放的色彩,从骨子里讲美国是一个有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倾向的国家。好多的自由主义思想,其实是从欧洲大陆“进口”到美国的,而美国的本色更倾向于“清教徒主义”。从地理上讲,美国被两大洋所保护,是非常安全的,别的国家很难攻击到他。如果没有受到足够的“刺激”,受到足够的动员和劝说,这个国家会有很大的“惯性”退回到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的状态。回想一下,一战中的协约国和二战中的同盟国下了多大的功夫才让美国参战!事实上,自1945年二战结束以来逐步建立和拓展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是靠着美国各届政府不断说服其国内民众才得以维持的。这个体制让美国受益了,全世界也都受益了,其中当然包括中国。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些利益在美国国内层面基本都被跨国公司和科技新贵拿走了,传统白人蓝领的社区却在走向衰败。就国际秩序而言,特朗普及其拥趸认为,美国付出的太多,得到的不够,全世界都在“占美国的便宜”:中国在经贸领域“占美国便宜”,欧洲在安全领域“占美国便宜”,日本在经贸和安全领域都“占美国便宜”。他们认为,美国为当前的体制付出巨大,但国际社会却没有给美国足够的回馈,对美国“不够尊重”。这也是美国要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制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状况下,美国精英发现要说服白人蓝领群体继续支持美国自二战以来引领构建的全球规则体系已经很难了,而这个群体恰恰有着很大的政治影响力。在美国国内政治已经发生了这样变化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崛起就构成了美国某些对外政策改变的“催化剂”。客观上,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在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体制方面都和美国有着较大差异。过去在实力相对弱小的时候,中国的一些举措不会在美国引发很大的反应,而现在类似“中国制造2025”这样很正常、正当的国家规划却在美国产生了误解,被认为是要与美国争夺技术制高点。中国有着相对广泛政府参与的经济模式也使得美国人产生了强烈的“异类”感,美政策界类似“修昔底德陷阱”的讨论更强化了一些美国群体对中国是“敌人”的认知。而中国又恰恰是通过融入美国主导建立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成长起来的,这就加强了美国一些群体“全世界在占美国的便宜”、美国甚至还培养了自己“敌人”的印象。
在以上种种思维定式下,再去跟特朗普的主要支持者讲自由贸易的好处、讲比较优势等,基本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他们认为“美国吃亏”已经得到了“事实的印证”。反映在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上,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制造业回流美国,从中国等国家把工作岗位“抢”回来。表现在对全球经贸体制方面,WTO也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也罢,这些体制在建立之初可能是符合美国利益的,但现在不能服务于美国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了,于是美国就要更改规则。
这无疑已经动摇了全球多边体制的根基,因为国际社会之所以遵从相关规则,正是因为有一条默认的“红线”存在:各方可以争吵、可以就相关的争端“打官司”,但不能对相关规则完全置之不理。但现在美国——这个曾经的全球多边体制的“带头大哥”却首先把底线给突破了,只是因为这个体制不能服务于其利益最大化,就要“另起炉灶”。国际法不像国内法那样有一个超越所有行为主体之上的强制执行机关,因此一旦像美国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漠视乃至违反国际规则,国际社会是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制约或者“制裁”的。此外,国际法在一国国内的实施和适用方式也是不一而足的,国际层面并无统一标准,取决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例如美国宪法就规定,美国对外缔结的条约与美国联邦法律在效力上是“同等的”。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本来打算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就是因为美国国会认为ITO相关多边贸易规则“侵犯美国主权”,拒绝批准,从而导致其流产,最后只形成了一度性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即WTO的前身。而在WTO成立之初,美国就此制定的国内立法就专门规定,任何与美国国内法相抵触的WTO规则都是无效的;如果美国认为WTO相关规则及其运作对美国不公平,其甚至有权退出WTO。
事实上,尽管国际法是当今国际体系和国际机制的基础,尽管国际法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完善的体系,但相对于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国内法而言,其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种“君子协定”。美国作为拥有全球独一无二影响力的国家,带头不遵守国际经贸规则,无疑打破了国际社会在“守法”方面的基本心理预期。
任琳:在历史上,美国本身就有着“灵活处置”国际法的传统。比如美国非常积极地在初创阶段参与了起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三次海洋大会,但等到签订在即的最后时刻,美国却以国会没通过为由而不加入该项公约,实际情况是美国认为该公约第十一部分有损美国经济利益。另一个例子就是根据WTO有关规则对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问题。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推定,到了2016年12月中国应自动获得该地位的认定,而美国却说必须经其国内认定才行。其他国家或许也有对国际法虚与委蛇的行为,但没有像美国这么明目张胆的,而且美国带头不守法给国际法治带来的不利影响也更为严重。如此看来,美国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打擦边球,利用模糊地带强调美国利益优先的行为,并不是新近才有的。因此,需要用一种大历史观来分析研究当下的世界,如此,很多的大国行为就变得清晰可鉴。只是,这种大历史观可能需要拉长时间线,不是五年、十年,而是五十年、近百年乃至更久远。
回答为什么会出现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打擦边球的现象,还要回到国际社会和全球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特征上。除了上面廖凡老师说的国际法的天然缺陷外,不同于国内社会,国际社会是一个无政府社会。所谓全球治理说的就是在这样一个无政府社会中,没有强制税收筹集全球公共产品的情况下,进而用于治理环境恶化、网络犯罪、金融危机等全球问题,国际社会依然需要通过规则、规制乃至不成文规范约束以国家为代表的国际行为体的行为,克服“搭便车”,进而避免公共产品进一步不足的问题。如此艰难的治理均衡如何才能实现?在全球治理研究中,有一个词叫“自我实施”(Self-enforcement),就是说在国际社会这个“无政府社会”中,各行为体对国际法的遵守更多是“约定俗成”的,治理也可以是自我实现的。支撑全球经贸体系的规则能不能得到执行,更多的还是要靠各行为体的自觉,用术语说就是要靠“契约精神”。美国对全球经贸治理的一系列破坏行为中造成最为重大损害的也恰恰是这种“契约精神”。没有了这种“契约精神”,国际法就难以产生实质性效果,其所支撑的全球规则体系也就难以实现提供公共产品的功效,公共产品将面临严重赤字,全球治理将陷入失灵。
美国在经贸领域的霸凌主义行为之所以会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借助前面提到的大历史观去理解当下形势,“特朗普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虽然他有自己的个性,比如说自我评价较高、比较专断、是迄今美国历史上动用总统行政命令最多的总统等,但出现他的这种对外决策方式无疑蕴含着世界格局发展到这个阶段所带来的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回顾世界历史,一个国际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传统大国在发现有一个可能挑战自身权威的新兴力量出现,且新兴国家力量的增长达到了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它往往都会变得非常谨慎。美国在确立了其支配地位后就是这样对待历史上的苏联和日本的,触发这种情绪的恰恰也是这两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迈过了美国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个点,不少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三分之二现象”。今天的中国,尽管还面临着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提高人均GDP等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但在美国看来,论体量中国无疑已经到达了让美国警惕的“临界点”,进而被美国视为需要认真对待的“对手”。之前,很多人都认为,中美两国深深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会保证或起码是有利于两国关系的稳定和良性发展,但现在恰恰是在这个人们普遍认为是两国关系最好的、最有发展前景的、最值得依赖的经贸领域出了问题。这就不得不让研究者们反思:中美两国关系是不是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质变阶段,而在这个阶段,传统的以经济促政治的国际关系和外交理论已不再那么适用。
某种意义上说,当下的中美两国都还未准备好进入这样一种新的双边关系之中,也没有想好未来要将这种新的双边关系塑造成什么样子。在中国加入WTO之初,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没想到中国能在WTO的规则框架下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对美国来说,这只是全球化带来的不确定性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更不用说全球化给美国国内带来的冲击了——比如上面廖凡老师所说的收入差距增大、就业岗位减少等。所以,在当今国际大潮下,各国面对的内外不确定性都大大增加了。在这种背景下,会出现特朗普这样的把国内矛盾向国外“转移”、强调“美国优先”,并试图退回“确定的过去”的政治人物,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