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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最近一些人为了报复社会将魔爪伸向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学生,该类案件如果处置不利会给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应通过对近年来我国一些典型校园伤害案件案例的深入分析,结合案件侦查的实践,分析校园伤害案件的特点与成因、基本对策,提出处置方法。
关键词:校园;伤害事件;安全防范
从今年3月到5月的2个月时间里,我国接连发生6起残忍的包括攻击学童在内的凶杀事件,死伤多名儿童、教师以及其他人员,举国震惊。 3月23日,郑民生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杀死8人,重伤5人,受害者均为8、9岁的小学生; 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附近发生凶杀事件,两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 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陈康炳挥刀狂砍,砍伤学生教师共19人; 4月29日,一无业人员在江苏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包括教师、儿童以及保安在内的29人。 4月30日,在山东潍坊市尚庄小学,一名村民用铁锤打伤5名学生,然后自焚死亡。5月12日,陕西南郑县一名48岁男子持刀闯入幼儿园袭击,杀死8人,其中包括5名男童、2名女童,1名女教师。一个月多月内接连发生6起杀害学生恶性案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各级公安机关在处置这类突发伤害案件时又无太多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对此类案件的处置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找出应对的策略。
一、校园伤害案件的特点
(一)嫌疑人特点
2010年3月起连续发生的6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大多没有固定职业,生活困窘, 少数患有生理甚至是心理疾病,对社会具有报复心理。作案时抱有必死的心态。一心认为是社会对不起他们,想要报复社会。
(二)作案手法、场所、对象特点
这6件案件中凶手持用刀、锤等凶器,单人作案,作案时间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学生的上学、放学的时间。作案地点选择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作案对象为不特定的学生和老师和保安。
二、校园伤害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犯罪嫌疑人心理原因
1、"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感强,思想偏激。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他们往往不讲分寸,不讲度,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人相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夺。相对剥夺感高的人容易产生反社会意识,导致违法犯罪。
2、对社会环境和他人抱有消极的认识,缺乏应有的社会义务感和责任感。具有仇视他人与社会的心理。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社会的潜意识。在这种社会态度的作用下,个体不仅难以与周围环境和他人沟通与协调、社会适应不良,而且还会使其在犯罪时缺乏心理压力,从而使犯罪变得轻而易举。
(二)社会矛盾原因
温总理指出:"中国社会存在深层次矛盾,而且日趋尖锐化,社会矛盾的深化和存在不公平问题,是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源"。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也表示,近期发生的校园凶杀案与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化解有关,一些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导致矛盾激化,由民事纠纷转到刑事案件,由一般的刑事案件又转到恶性案件,用暴力极端手段来报复社会。现阶段贫富差距过大,底层百姓生活无着;官员腐败严重;司法缺少公正;社会浮躁,没有理想……这都是凶杀案突出的社会原因。
(三)校园安全防范薄弱
校园门卫大多年老体弱,这些门卫对付小偷小摸兴许还能起点作用,但如果遇上丧心病狂的罪犯,可能连自己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不要说保护孩子了。据学校门卫保安表示,他们都是学校请来的,工资不高,做的也就是看看大门之类的工作,没有经过什么太正规的培训;如果遇到安全问题,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和派出所与"校园110"挂钩的社区民警联系。但保安们承认,要真遇上那种疯狂的坏人,等警察到了,事情可能都已经发生了。
三、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置原则
(一)安全第一
保障安全,减少损失在处置校园伤害案件中,首要的就是保障学生的安全。此类案件一旦发生,不论犯罪嫌疑人出于何种动机,学生都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所以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始终要确保学生的安全,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处置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之中。
(二)及时汇报
伤害学生案件一旦发生,应当就近迅速调动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的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报告案情并请求支援,这样才有利于警方一开始就控制局面。犯罪嫌疑人一般情绪波动较大,一旦因一时冲动划伤孩子的颈部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因此,在处置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及时将情况向现场指挥人员汇报。在现场指挥员做出处置决定后,行动一定要迅速,确保解救行动的成功。
(三)果断出击
在该类伤害案件中,各种情况随时在发生变化,在采取各种处置措施之前,一定要结合当时现场的情况。尤其是实施武力突袭的时机,一定要精心选择。在处置案件过程中,武力突袭和谈判相结合是经常采用的方式,而且许多时候都要靠武力突袭。一般情况下,武力突袭是在谈判不成功的情况下采取的方式,武力突袭之前,要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精心制定行动方案,运用各种策略,相机而动,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在决定实施武力突袭之后,执行必须果断迅速,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或击毙,不可让对方察觉警方的意图,以免伤害到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损失。
四、校园伤害案件的反思
(一)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大对恶性暴力伤害事件的打击力度
要求对偏僻地区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重点监控乡村、街道、城乡接合部、偏僻地区一些安全防范最薄弱的学校、幼儿园。同时还会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私立、私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的防范控制、危险物品的管控、加强治安巡逻。加大对恶性暴力伤害事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如果犯罪分子胆敢再采取这种手段,我们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坚决执法,毫不客气。
(二)研究调查杀害孩子凶手的生活环境和心理状态
对偏激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给弱势群体以关心、关怀,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对于一些思想偏激、性格偏执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对有可能造成危险的人员要通过群众的举报采取必要的救治和管理措施。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了解社情民意,使社区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最基础的细胞,把行政的、教育的、道德的、伦理的各种手段综合使用,使和谐因素尽可能增大,把消极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江苏盐城:梳理精神病人、对社会有报复心理人员。
(三)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平正义的,这才是避免类似恶性事件的最好办法。当前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民生和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加剧社会紧张的动因。我国分配差距逼近红线:基尼系数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47;国企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轨变型期,整个社会发展非常快。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管理的创新非常迫切。对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使其能够解决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陈和华.犯罪:环境诱因与人格缺陷的结合.2009,(2).
[2]罗柱.浅论校园血案频繁发生的原因及对策.2009,(6).
关键词:校园;伤害事件;安全防范
从今年3月到5月的2个月时间里,我国接连发生6起残忍的包括攻击学童在内的凶杀事件,死伤多名儿童、教师以及其他人员,举国震惊。 3月23日,郑民生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杀死8人,重伤5人,受害者均为8、9岁的小学生; 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附近发生凶杀事件,两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 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陈康炳挥刀狂砍,砍伤学生教师共19人; 4月29日,一无业人员在江苏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包括教师、儿童以及保安在内的29人。 4月30日,在山东潍坊市尚庄小学,一名村民用铁锤打伤5名学生,然后自焚死亡。5月12日,陕西南郑县一名48岁男子持刀闯入幼儿园袭击,杀死8人,其中包括5名男童、2名女童,1名女教师。一个月多月内接连发生6起杀害学生恶性案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各级公安机关在处置这类突发伤害案件时又无太多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对此类案件的处置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找出应对的策略。
一、校园伤害案件的特点
(一)嫌疑人特点
2010年3月起连续发生的6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大多没有固定职业,生活困窘, 少数患有生理甚至是心理疾病,对社会具有报复心理。作案时抱有必死的心态。一心认为是社会对不起他们,想要报复社会。
(二)作案手法、场所、对象特点
这6件案件中凶手持用刀、锤等凶器,单人作案,作案时间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学生的上学、放学的时间。作案地点选择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作案对象为不特定的学生和老师和保安。
二、校园伤害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犯罪嫌疑人心理原因
1、"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感强,思想偏激。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他们往往不讲分寸,不讲度,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人相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夺。相对剥夺感高的人容易产生反社会意识,导致违法犯罪。
2、对社会环境和他人抱有消极的认识,缺乏应有的社会义务感和责任感。具有仇视他人与社会的心理。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社会的潜意识。在这种社会态度的作用下,个体不仅难以与周围环境和他人沟通与协调、社会适应不良,而且还会使其在犯罪时缺乏心理压力,从而使犯罪变得轻而易举。
(二)社会矛盾原因
温总理指出:"中国社会存在深层次矛盾,而且日趋尖锐化,社会矛盾的深化和存在不公平问题,是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源"。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也表示,近期发生的校园凶杀案与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化解有关,一些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导致矛盾激化,由民事纠纷转到刑事案件,由一般的刑事案件又转到恶性案件,用暴力极端手段来报复社会。现阶段贫富差距过大,底层百姓生活无着;官员腐败严重;司法缺少公正;社会浮躁,没有理想……这都是凶杀案突出的社会原因。
(三)校园安全防范薄弱
校园门卫大多年老体弱,这些门卫对付小偷小摸兴许还能起点作用,但如果遇上丧心病狂的罪犯,可能连自己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不要说保护孩子了。据学校门卫保安表示,他们都是学校请来的,工资不高,做的也就是看看大门之类的工作,没有经过什么太正规的培训;如果遇到安全问题,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和派出所与"校园110"挂钩的社区民警联系。但保安们承认,要真遇上那种疯狂的坏人,等警察到了,事情可能都已经发生了。
三、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置原则
(一)安全第一
保障安全,减少损失在处置校园伤害案件中,首要的就是保障学生的安全。此类案件一旦发生,不论犯罪嫌疑人出于何种动机,学生都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所以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始终要确保学生的安全,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处置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之中。
(二)及时汇报
伤害学生案件一旦发生,应当就近迅速调动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的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报告案情并请求支援,这样才有利于警方一开始就控制局面。犯罪嫌疑人一般情绪波动较大,一旦因一时冲动划伤孩子的颈部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因此,在处置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及时将情况向现场指挥人员汇报。在现场指挥员做出处置决定后,行动一定要迅速,确保解救行动的成功。
(三)果断出击
在该类伤害案件中,各种情况随时在发生变化,在采取各种处置措施之前,一定要结合当时现场的情况。尤其是实施武力突袭的时机,一定要精心选择。在处置案件过程中,武力突袭和谈判相结合是经常采用的方式,而且许多时候都要靠武力突袭。一般情况下,武力突袭是在谈判不成功的情况下采取的方式,武力突袭之前,要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精心制定行动方案,运用各种策略,相机而动,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在决定实施武力突袭之后,执行必须果断迅速,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或击毙,不可让对方察觉警方的意图,以免伤害到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损失。
四、校园伤害案件的反思
(一)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大对恶性暴力伤害事件的打击力度
要求对偏僻地区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重点监控乡村、街道、城乡接合部、偏僻地区一些安全防范最薄弱的学校、幼儿园。同时还会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私立、私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的防范控制、危险物品的管控、加强治安巡逻。加大对恶性暴力伤害事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如果犯罪分子胆敢再采取这种手段,我们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坚决执法,毫不客气。
(二)研究调查杀害孩子凶手的生活环境和心理状态
对偏激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给弱势群体以关心、关怀,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对于一些思想偏激、性格偏执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对有可能造成危险的人员要通过群众的举报采取必要的救治和管理措施。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了解社情民意,使社区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最基础的细胞,把行政的、教育的、道德的、伦理的各种手段综合使用,使和谐因素尽可能增大,把消极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江苏盐城:梳理精神病人、对社会有报复心理人员。
(三)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平正义的,这才是避免类似恶性事件的最好办法。当前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民生和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加剧社会紧张的动因。我国分配差距逼近红线:基尼系数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47;国企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轨变型期,整个社会发展非常快。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管理的创新非常迫切。对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使其能够解决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陈和华.犯罪:环境诱因与人格缺陷的结合.2009,(2).
[2]罗柱.浅论校园血案频繁发生的原因及对策.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