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自然”在古代被广泛地运用来评论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类艺术部类的意境、风格和手法,是古代文学批评理论的重要范畴。自然说是集诸家关于诗歌自然风格的有关言论而成。作为一种诗学理论,它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渊源,其发展也与各个时代倡导的审美要求息息相关。
关键词:自然;思想渊源;发展阶段;审美标准
“自然”概念最初只存在于哲学领域,只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出现,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自然说有着自己的思想理论渊源,具体来说,它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导,以儒、佛思想为补充的传统哲学思想的衍生物,与道、佛、儒三者存在着紧密的关系。首先最主要的理论源头就是道家思想,道家崇尚自然反对人为,追求“朴素”“天籁”、“解衣磅礴”,这给自然说的创立提供了词语学上的依据,也为后代诗论家和诗人提供了一种艺术审美范畴。其次是魏晋玄学,玄学作为魏晋之际盛行的一种哲学形态和社会思潮,给六朝文学批评理论打上深刻的玄学印记。[1]玄学家立论以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审美上倡导以自然为本,返朴为真摈弃华丽雕琢。为文学批评反绮艳风气倡导自然真美做出了贡献,为自然说的理论形成奠定基础。最后儒佛对诗论自然说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天然去雕饰”、“真于性情,风流自然”等理论使自然说在这一时期加以深化。
“自然说”作为我国古代诗论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且以刘勰阐述诗歌理论中的自然说为标志成为诗论的审美范畴。从古人论诗歌自然风格问题的主要观点可管窥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其发展与六朝、唐宋、明清各朝人们倡导真率自然的审美要求息息相关,并具有不同含义。自然说的发展阶段可分为四个阶段,主要是先秦两汉时期的发端与演变、魏晋南北朝的形成、唐宋元时期的新变与深化以及清代时期的总结。
“自然”作为中国古代诗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首先出现在先秦的道家哲学中,本义为“自然而然”,指向一种不受外力强致的顺应自身发展的状态,而后“自然”概念在道家自然论的基础上继续发展[2]。老庄首倡“自然”,其自然之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又是万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他们崇尚自然反对人为,这为古典诗论尚自然实践和理论提供哲学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文学创作上存在着一种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齐梁两代尤为严重,突出地表现在堆砌典故和排比声律这两个方面。钟嵘针对这种弊病,在诗歌风格问题上提出了“自然英旨”的创作原则(课本),他批评时人过分追求用典和讲究声律,认为诗歌应是“自然英旨”。[3]此时关于自然的理论还有“出水芙蓉”说,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中用“自然”来构建文学理论和进行文学批评,提出了“雕琢自然”与“直寻自然”两种不同的文学创作方法,对后世诗论影响很大。刘勰把 “自然”所包括的美学方法论的意义全面运用于文学创作领域之中,尤其是运用于诗歌创作中,这标志着自然说的正式形成。
唐宋元明时期,自然说有了新的发展变化,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深化。唐代以后,人们论诗,也常讲“自然”。前有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后来唐代诗僧皎然所著《诗式》,也提出了“至丽而自然”、“真于性情,风流自然”等诗论主张。唐末司空图在继承钟嵘和皎然诗论的基础上对自然之问题作了进一步论述。他明确地提出自然就是诗歌艺术的一种风格,在《诗品》中把诗的风格归纳为二十四种,将“自然”列为第二[4],并作了高度解释,标志着“自然”作为一种风格理想的自觉。宋代欧阳修也主张自然天成的诗文,认为要“取其自然耳”,苏轼把这种自然美比作海棠花:“自然富贵出天姿,不待金盘荐华屋。”并倡导“行云流水”“文理自然”的创作主张。元代的元好问主张“一语天然万古新”。明代的以公安派、性灵派为最有特点,颇能代表明代的“自然”观念。他们的“自然”指的是性情的真率流露,也即真就是自然,性情就是自然。
清代诗论家对“自然”的论述有许多精到的见解。王士祯的“神韵说”,对于一代诗风影响极大。其要旨仍然是诗意自然的,“神韵自然,不可凑泊”。神韵说”揭示了诗歌艺术的重要特征,在诗歌表达上要求形式创造和诗的内容之间应互相适应,通过语言等外在形式把情感和意象自然表达出来,使诗具有自然的韵味。钱谦益说“古人之诗,以天真烂漫、自
然而然者为工”;张问陶说“天籁自鸣天趣足,好诗不过近人情。”;[5]施闰彰认为诗应该要写得“自然入妙”;沈德潜认为诗要“意主浑融”等,最主要的还有王国维的“自然说”。从具体的诗歌作品来说,王国维对诗歌是否有境界提出了两个审美判断标准,即“神秀”与“不隔”[6]。这个标准的含义就是如实地描写自然,直抒胸臆,不加雕饰地以具体饱满的形象反映生活。从王国维的境界说中,我们看到其核心就是将“情”与“自然”融为一体,诗人本身的自然,以及与此相应的诗境的自然是他评量诗词美的一项根本依据。
总之,自然是中国诗歌艺术的主要风格特征,时代的更替,思想的发展,在不同的时代思潮的作用下,“自然”概念在保持其原义“自己的样子”的基础上,逐渐向多个领域扩展。在强调追求自然天成的诗歌境界而反对雕饰、人为的努力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自然风格特征并不是和技巧相矛盾的,在诗歌创作时要注意技巧与自然天成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唐艳华.中国古代诗论中的自然说[D].新疆大学,2002.
[2]寇佳艳.中国古代文论中”自然概念的历史演变[D].延安大学,2013.
[3]黄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4]鐘嵘.诗品.总序[M].北京:春风文艺出版社,2003.
[5]唐艳华.略论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J].昌吉学院学报,2010(04):53-56.
[6]陈冰冰.王国维艺术美学思想中的“自然”说研究[D].浙江理工大学,2016.
关键词:自然;思想渊源;发展阶段;审美标准
“自然”概念最初只存在于哲学领域,只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出现,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自然说有着自己的思想理论渊源,具体来说,它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导,以儒、佛思想为补充的传统哲学思想的衍生物,与道、佛、儒三者存在着紧密的关系。首先最主要的理论源头就是道家思想,道家崇尚自然反对人为,追求“朴素”“天籁”、“解衣磅礴”,这给自然说的创立提供了词语学上的依据,也为后代诗论家和诗人提供了一种艺术审美范畴。其次是魏晋玄学,玄学作为魏晋之际盛行的一种哲学形态和社会思潮,给六朝文学批评理论打上深刻的玄学印记。[1]玄学家立论以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审美上倡导以自然为本,返朴为真摈弃华丽雕琢。为文学批评反绮艳风气倡导自然真美做出了贡献,为自然说的理论形成奠定基础。最后儒佛对诗论自然说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天然去雕饰”、“真于性情,风流自然”等理论使自然说在这一时期加以深化。
“自然说”作为我国古代诗论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且以刘勰阐述诗歌理论中的自然说为标志成为诗论的审美范畴。从古人论诗歌自然风格问题的主要观点可管窥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其发展与六朝、唐宋、明清各朝人们倡导真率自然的审美要求息息相关,并具有不同含义。自然说的发展阶段可分为四个阶段,主要是先秦两汉时期的发端与演变、魏晋南北朝的形成、唐宋元时期的新变与深化以及清代时期的总结。
“自然”作为中国古代诗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首先出现在先秦的道家哲学中,本义为“自然而然”,指向一种不受外力强致的顺应自身发展的状态,而后“自然”概念在道家自然论的基础上继续发展[2]。老庄首倡“自然”,其自然之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又是万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他们崇尚自然反对人为,这为古典诗论尚自然实践和理论提供哲学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文学创作上存在着一种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齐梁两代尤为严重,突出地表现在堆砌典故和排比声律这两个方面。钟嵘针对这种弊病,在诗歌风格问题上提出了“自然英旨”的创作原则(课本),他批评时人过分追求用典和讲究声律,认为诗歌应是“自然英旨”。[3]此时关于自然的理论还有“出水芙蓉”说,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中用“自然”来构建文学理论和进行文学批评,提出了“雕琢自然”与“直寻自然”两种不同的文学创作方法,对后世诗论影响很大。刘勰把 “自然”所包括的美学方法论的意义全面运用于文学创作领域之中,尤其是运用于诗歌创作中,这标志着自然说的正式形成。
唐宋元明时期,自然说有了新的发展变化,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深化。唐代以后,人们论诗,也常讲“自然”。前有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后来唐代诗僧皎然所著《诗式》,也提出了“至丽而自然”、“真于性情,风流自然”等诗论主张。唐末司空图在继承钟嵘和皎然诗论的基础上对自然之问题作了进一步论述。他明确地提出自然就是诗歌艺术的一种风格,在《诗品》中把诗的风格归纳为二十四种,将“自然”列为第二[4],并作了高度解释,标志着“自然”作为一种风格理想的自觉。宋代欧阳修也主张自然天成的诗文,认为要“取其自然耳”,苏轼把这种自然美比作海棠花:“自然富贵出天姿,不待金盘荐华屋。”并倡导“行云流水”“文理自然”的创作主张。元代的元好问主张“一语天然万古新”。明代的以公安派、性灵派为最有特点,颇能代表明代的“自然”观念。他们的“自然”指的是性情的真率流露,也即真就是自然,性情就是自然。
清代诗论家对“自然”的论述有许多精到的见解。王士祯的“神韵说”,对于一代诗风影响极大。其要旨仍然是诗意自然的,“神韵自然,不可凑泊”。神韵说”揭示了诗歌艺术的重要特征,在诗歌表达上要求形式创造和诗的内容之间应互相适应,通过语言等外在形式把情感和意象自然表达出来,使诗具有自然的韵味。钱谦益说“古人之诗,以天真烂漫、自
然而然者为工”;张问陶说“天籁自鸣天趣足,好诗不过近人情。”;[5]施闰彰认为诗应该要写得“自然入妙”;沈德潜认为诗要“意主浑融”等,最主要的还有王国维的“自然说”。从具体的诗歌作品来说,王国维对诗歌是否有境界提出了两个审美判断标准,即“神秀”与“不隔”[6]。这个标准的含义就是如实地描写自然,直抒胸臆,不加雕饰地以具体饱满的形象反映生活。从王国维的境界说中,我们看到其核心就是将“情”与“自然”融为一体,诗人本身的自然,以及与此相应的诗境的自然是他评量诗词美的一项根本依据。
总之,自然是中国诗歌艺术的主要风格特征,时代的更替,思想的发展,在不同的时代思潮的作用下,“自然”概念在保持其原义“自己的样子”的基础上,逐渐向多个领域扩展。在强调追求自然天成的诗歌境界而反对雕饰、人为的努力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自然风格特征并不是和技巧相矛盾的,在诗歌创作时要注意技巧与自然天成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唐艳华.中国古代诗论中的自然说[D].新疆大学,2002.
[2]寇佳艳.中国古代文论中”自然概念的历史演变[D].延安大学,2013.
[3]黄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4]鐘嵘.诗品.总序[M].北京:春风文艺出版社,2003.
[5]唐艳华.略论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J].昌吉学院学报,2010(04):53-56.
[6]陈冰冰.王国维艺术美学思想中的“自然”说研究[D].浙江理工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