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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大门向小银行敞开
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托管,这是基金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日前联合对外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将降低门槛,基金托管银行的范围有望扩大。这一新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并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据了解,随着我国基金市场迅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持续增加,基金托管银行则因较高的准入门槛而增长缓慢。至今,我国境内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45家,筹建的有6家,而基金托管银行仅有10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
基金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中间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现阶段的竞争严重不足,服务水平与国际水准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全面对外开放银行服务业之前,十分有必要分步引进新的基金托管服务提供者,形成良性竞争。
据介绍,这一新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由于基金法中并没有对基金托管银行的实收资本进行限定,这为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不少商业银行实现了经营业绩和资本规模的同步增长,这些变化为新增基金托管银行提供了客观基础。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的颁布,这也意味着基金法的六个配套法规体系已基本完成。
小康住宅标准提升到120平米
由建设部主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暨住房保障政策高层论坛”近日在四川郫县隆重开幕。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了该中心最新的研究报告,第一次对我国居民2020年居住目标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预测。
《报告》将“户均一套、人均一间”的总体目标细分为5大类16项指标,包括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镇住宅居住品质(定性)、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年住房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等细节指标。《报告》提出,2020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计达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积达到120平方米。相应的,厨房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卫生间不低于4平方米、主卧室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这才算小康之家的房子。小康时代的居住环境,人均绿地面积要达到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11.2%都应该是绿地。《报告》提出的最后一项指标是居住消费支出比率25%。也就是说,老百姓挣的钱将有1/4用于居住。
土地使用费先缴后分新规划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目前较为严重的地方欠缴、侵占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现象采取措施,改革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方式,以堵住地方利用政策不完善搞“零地价招商”、“圈地”的方便之门。
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中,发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有的地方虽然缴了费,也不能及时安排使用,或存在挪用和违规使用的现象。三部委首先从用地审批关卡住有关部门拖欠用地费用的渠道。通知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减免、侵占和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处理。同时,各地将彻底清理2003年至今年4月期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凡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由上级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通知提出,对现行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缴库方式进行调整。自明年1月1日起,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实行先缴后分。缴款时,先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各级国库收到库款时,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库款的30%逐级上划中央总金库;将库款70%的部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进行划解。
出国用汇政策出台最新条款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和财政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境)(简称“公务出国”)用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政策于12月15日起实施。
《通知》从以下四方面对公务出国用汇进行了规范:
1根据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实际需要设置供汇项目。供汇项目分为境外差旅费和个人零用费两部分。其中,境外差旅费除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等传统的因公出国用汇项目外,增加了交通费、翻译费、通讯费等新项目。除境外差旅费以外,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每人每次公务出国还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购买等值400美元,作为个人在境外的零用费。
2合理制定供汇指导性限额。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差旅费用汇,可以从银行购汇支付,也可以使用自有外汇。使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凡出境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下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合理用汇预算后,从本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支付。
3鼓励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使用境内外币信用卡。《通知》规定,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可以使用银行外币卡支付公务出国费用,对于使用外币卡在境外形成的公务活动外汇透支款,可以在返回境内后按照银行外币卡有关规定补购外汇。
4 规范购汇手续。凡在出境前办理购汇手续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国人员,须持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预算表》及出国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超出供汇指导性限额的,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到银行办理。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在回国后补办购汇手续。
广播影视产业外资门槛要降
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据介绍,两个规定出台就是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合作领域的方式,吸收借鉴国外资金、技术和经验,大力推进我国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
两个规定前所未有地明确了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明确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称,两个规定的出台,是适应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深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需要利用外资,吸收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在我国大力发展数字电视之时,与外来资本,特别是外国广播影视同行合作,将会为国内节目制作带来更多的活力,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广播影视产品。广电总局目前正在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龙头,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数字电视的发展,使频道频率资源大大丰富。总局目前已批准了近百个数字付费频道,需要大量的节目资源来填充频道时间,而当前国内节目生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专业化、对象化的节目还很匮乏,需要进一步繁荣节目生产市场。
进口许可证管理做出大调整
从2005年1月起,我国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光盘生产设备的进口许可证管理。至此,我国已全部取消普通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05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从明年起我国仅对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3类特殊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总计83个8位HS编码。
这是自2001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第4次减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自2002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涤纶纤维、烟草及其制品、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彩色感光材料街道中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并取消了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汽车轮胎部分编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上年的26种减少到12种。从2003年1月1日起,国家再次将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减为8种。2004年减至2种,2005年起全部取消。
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托管,这是基金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日前联合对外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将降低门槛,基金托管银行的范围有望扩大。这一新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并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据了解,随着我国基金市场迅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持续增加,基金托管银行则因较高的准入门槛而增长缓慢。至今,我国境内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45家,筹建的有6家,而基金托管银行仅有10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
基金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中间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现阶段的竞争严重不足,服务水平与国际水准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全面对外开放银行服务业之前,十分有必要分步引进新的基金托管服务提供者,形成良性竞争。
据介绍,这一新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由于基金法中并没有对基金托管银行的实收资本进行限定,这为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不少商业银行实现了经营业绩和资本规模的同步增长,这些变化为新增基金托管银行提供了客观基础。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的颁布,这也意味着基金法的六个配套法规体系已基本完成。
小康住宅标准提升到120平米
由建设部主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暨住房保障政策高层论坛”近日在四川郫县隆重开幕。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了该中心最新的研究报告,第一次对我国居民2020年居住目标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预测。
《报告》将“户均一套、人均一间”的总体目标细分为5大类16项指标,包括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镇住宅居住品质(定性)、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年住房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等细节指标。《报告》提出,2020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计达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积达到120平方米。相应的,厨房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卫生间不低于4平方米、主卧室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这才算小康之家的房子。小康时代的居住环境,人均绿地面积要达到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11.2%都应该是绿地。《报告》提出的最后一项指标是居住消费支出比率25%。也就是说,老百姓挣的钱将有1/4用于居住。
土地使用费先缴后分新规划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目前较为严重的地方欠缴、侵占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现象采取措施,改革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方式,以堵住地方利用政策不完善搞“零地价招商”、“圈地”的方便之门。
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中,发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有的地方虽然缴了费,也不能及时安排使用,或存在挪用和违规使用的现象。三部委首先从用地审批关卡住有关部门拖欠用地费用的渠道。通知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减免、侵占和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处理。同时,各地将彻底清理2003年至今年4月期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凡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由上级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通知提出,对现行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缴库方式进行调整。自明年1月1日起,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实行先缴后分。缴款时,先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各级国库收到库款时,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库款的30%逐级上划中央总金库;将库款70%的部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进行划解。
出国用汇政策出台最新条款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和财政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境)(简称“公务出国”)用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政策于12月15日起实施。
《通知》从以下四方面对公务出国用汇进行了规范:
1根据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实际需要设置供汇项目。供汇项目分为境外差旅费和个人零用费两部分。其中,境外差旅费除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等传统的因公出国用汇项目外,增加了交通费、翻译费、通讯费等新项目。除境外差旅费以外,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每人每次公务出国还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购买等值400美元,作为个人在境外的零用费。
2合理制定供汇指导性限额。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差旅费用汇,可以从银行购汇支付,也可以使用自有外汇。使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凡出境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下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合理用汇预算后,从本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支付。
3鼓励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使用境内外币信用卡。《通知》规定,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可以使用银行外币卡支付公务出国费用,对于使用外币卡在境外形成的公务活动外汇透支款,可以在返回境内后按照银行外币卡有关规定补购外汇。
4 规范购汇手续。凡在出境前办理购汇手续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国人员,须持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预算表》及出国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超出供汇指导性限额的,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到银行办理。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在回国后补办购汇手续。
广播影视产业外资门槛要降
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据介绍,两个规定出台就是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合作领域的方式,吸收借鉴国外资金、技术和经验,大力推进我国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
两个规定前所未有地明确了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明确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称,两个规定的出台,是适应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深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需要利用外资,吸收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在我国大力发展数字电视之时,与外来资本,特别是外国广播影视同行合作,将会为国内节目制作带来更多的活力,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广播影视产品。广电总局目前正在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龙头,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数字电视的发展,使频道频率资源大大丰富。总局目前已批准了近百个数字付费频道,需要大量的节目资源来填充频道时间,而当前国内节目生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专业化、对象化的节目还很匮乏,需要进一步繁荣节目生产市场。
进口许可证管理做出大调整
从2005年1月起,我国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光盘生产设备的进口许可证管理。至此,我国已全部取消普通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05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从明年起我国仅对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3类特殊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总计83个8位HS编码。
这是自2001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第4次减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自2002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涤纶纤维、烟草及其制品、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彩色感光材料街道中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并取消了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汽车轮胎部分编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上年的26种减少到12种。从2003年1月1日起,国家再次将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减为8种。2004年减至2种,2005年起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