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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有六大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要离。他们多半为政治目的搞刺杀或劫持,按今天的标准,那就是“恐怖分子”。可是,司马辽不但在《史记》中记载了前五位的事迹,还把他们塑造成了英雄。历朝历代的歌咏,使他们流芳百世。难道,“恐怖分子”的定义,不是那么简单?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恐怖活动”,有搞刺杀的(最著名的当然是荆轲),有搞劫持的(项羽就曾拿刘邦的老爹当人质),先秦和清末是两个高峰。
但和现代舆论不同,刺客们多半留下了“美名”,清末的徐锡麟、吴樾等人.是“革命者”,先秦至汉代的“恐怖分子”则被司马迁在《史记》中大加表彰。
《游侠列传》主要记载的是西汉的朱家、剧孟、郭解三人。值得注意的月,《游侠列传》开篇并未直接讲述传主事迹,司马迁从韩非子的“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说起,先发了一大通议论。他必然意识到,为这些人作传,要面对一般社会观念的责难。所以他首先要阐明自己怎样看待游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司马迁最看重游侠两点品质:扶危济困,信守然诺。
那么,汉代游侠究竟是些什么人,以至于司马迁需要这样百般解释?而在他身后,班固还对他“进游侠而退处士”不以为然呢?我觉得,那几个传主,看上去比较像武侠小说中的“帮主”或“掌门人”,带有“黑社会”色彩。“以意气情谊收匿亡命共为奸利,甘触刑辟而市权势者为任侠”(钱穆《国史大纲》)。他们有很多“宾客”,触犯法律,虽是布衣,但名望和权势很盛。朱家手下,“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不过,司马迁认为,他们“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意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他们和那种“侵凌孤弱”的暴徒有本质区别,却不被正统观念所谅解,这令司马迁感到不平,“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暴豪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
司马迁把游侠的传统,上溯到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等战国诸公子,四公子最著名的事迹就是礼贤下士,其实也就是豢养了一帮门客和死士。他们帮助主人治理封邑,如孟尝君手下抱怨“食无鱼”的冯驩。他们参与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如平原君手下“脱颖而出”的毛遂,在谈判时按剑威胁楚王,逼迫他歃血立誓,发兵救赵,其实就是“劫持人质”。到了汉代,游侠在平民中崛起,但依然有往来权贵之间,参与政治活动的资本,剧孟可令“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吴楚造反,条侯周亚夫抢占先机,收服剧孟,他认为吴楚举大事不求剧孟是重大失策。
游侠在战国那样群雄纷争的混乱局面下有充分的生存空间,可是对于秦汉这样的大一统政权,毕竟是社会安全与统治稳固的祸患。剧孟这样比较收敛的可得善终,而到了高度集权的武帝时代,郭解就不免被灭族。
如果说司马迁写《游侠列传》这样的“当代史”多少有所顾忌,那么由于《刺客列传》记述的都是汉以前的人物,他不再做任何辩解,他在刺客们身上倾注了强烈的热情,将他们理想化,英雄化,为我们留下了《史记》中最动人的篇章。
《刺客列传》记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他们身怀利刃,以一己之力对抗强敌。《太史公自序》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义不为二心。”刺客起事,一类为国事,一类为“义”(报恩及复仇),两者又密不可分,因为刺杀对象多半是国君或贵族,兼有政治目的。曹沫在会盟时劫持齐桓公,为自己的国家收复失地,是单纯的政治行为。而专诸杀吴王僚,豫让刺赵襄子,荆轲刺秦王,既是政治斗争的产物,也是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理想。当然了,按今天的标准,像荆轲那样刺杀国家领导人,无疑是“恐怖活动”,而秦王侵略别国导致生灵涂炭,那叫“统一六国”,搞不好还是为了“天下和平”。
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都是贵族礼遇或豢养的刺客。很奇妙,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他们通常被视为楷模。司马迁赞美他们“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西汉刘向在《说苑·奉使》中高度评价他们忠勇献身的精神:“士无怒则已,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浑身静穆”的田园诗人陶渊明也要替荆轲惋惜:“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咏荆轲》)。歌咏刺客的《铸剑》,是鲁迅最动人的小说之一。大约只有某些精明的现代人,会将刺客视为权贵斗争的牺牲品或和平进程的绊脚石,有人用“奴才”之类的字眼形容他们,有人确实在电影里把他们表现成了奴才。
我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古人,以为开天辟地以来有着永恒不变的“人性”。其实,古人真的跟我们是两类人。刺客们追求的是有价值的死,而不是污泥浊水中平庸的生。智伯、严仲子提升了豫让、聂政生命的尊严,就足以使他们交付一切,这就是“君子死知己”的含义,也是后世诸葛亮“遂许先帝以驱驰”的精神源头。我们因“活着”而自得,以“自我”为目的,我们在自我的坚持中寻求生命的乐趣,而古人却曾用放弃自我寻求生命的升华。
刺客轻生重名,“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咏荆轲》)。中国的史书也确实让刺客流芳百世而非遗臭万年,这真耐人寻味。聂政死后,他的姐姐抚尸哭吊,扬弟之名。当时的社会舆论说,假使聂政不了解他的姐姐,假使他知道自己将默默无闻地死去,他未必敢身许严仲子。汉代游侠从者云集的重要力量基于他们的名望,那是彼时人们交往、互信的凭证。司马迁也从未掩饰过他对名的渴望和追求,其父司马谈临终叮嘱儿子继承自己未竟之业:“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也。”在司马迁看来,名意味着建功立业,传之后世,意味着历史长河中的不朽。名不是虚妄的个人自利的产物,而是面对祖先与后人的一种责任,是催人奋发的精神动力。
司马迁的伟大,在于他从未以成败论英雄,从未以简单的道德观念来评判在历史中生活的人。他居然将前代的杀手,同时代的违法者塑造成了英雄或准英雄。或许,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刺客们不是经常出现在汉代的画像石上吗?《刺客列传》中的五人,再加上刺杀庆忌的要离(《史记》未载),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六大刺客,东汉时期就刻在了山东嘉祥的武梁祠内,栩栩如生,“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摘自《北京青年报》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恐怖活动”,有搞刺杀的(最著名的当然是荆轲),有搞劫持的(项羽就曾拿刘邦的老爹当人质),先秦和清末是两个高峰。
但和现代舆论不同,刺客们多半留下了“美名”,清末的徐锡麟、吴樾等人.是“革命者”,先秦至汉代的“恐怖分子”则被司马迁在《史记》中大加表彰。
《游侠列传》主要记载的是西汉的朱家、剧孟、郭解三人。值得注意的月,《游侠列传》开篇并未直接讲述传主事迹,司马迁从韩非子的“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说起,先发了一大通议论。他必然意识到,为这些人作传,要面对一般社会观念的责难。所以他首先要阐明自己怎样看待游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司马迁最看重游侠两点品质:扶危济困,信守然诺。
那么,汉代游侠究竟是些什么人,以至于司马迁需要这样百般解释?而在他身后,班固还对他“进游侠而退处士”不以为然呢?我觉得,那几个传主,看上去比较像武侠小说中的“帮主”或“掌门人”,带有“黑社会”色彩。“以意气情谊收匿亡命共为奸利,甘触刑辟而市权势者为任侠”(钱穆《国史大纲》)。他们有很多“宾客”,触犯法律,虽是布衣,但名望和权势很盛。朱家手下,“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不过,司马迁认为,他们“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意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他们和那种“侵凌孤弱”的暴徒有本质区别,却不被正统观念所谅解,这令司马迁感到不平,“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暴豪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
司马迁把游侠的传统,上溯到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等战国诸公子,四公子最著名的事迹就是礼贤下士,其实也就是豢养了一帮门客和死士。他们帮助主人治理封邑,如孟尝君手下抱怨“食无鱼”的冯驩。他们参与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如平原君手下“脱颖而出”的毛遂,在谈判时按剑威胁楚王,逼迫他歃血立誓,发兵救赵,其实就是“劫持人质”。到了汉代,游侠在平民中崛起,但依然有往来权贵之间,参与政治活动的资本,剧孟可令“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吴楚造反,条侯周亚夫抢占先机,收服剧孟,他认为吴楚举大事不求剧孟是重大失策。
游侠在战国那样群雄纷争的混乱局面下有充分的生存空间,可是对于秦汉这样的大一统政权,毕竟是社会安全与统治稳固的祸患。剧孟这样比较收敛的可得善终,而到了高度集权的武帝时代,郭解就不免被灭族。
如果说司马迁写《游侠列传》这样的“当代史”多少有所顾忌,那么由于《刺客列传》记述的都是汉以前的人物,他不再做任何辩解,他在刺客们身上倾注了强烈的热情,将他们理想化,英雄化,为我们留下了《史记》中最动人的篇章。
《刺客列传》记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他们身怀利刃,以一己之力对抗强敌。《太史公自序》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义不为二心。”刺客起事,一类为国事,一类为“义”(报恩及复仇),两者又密不可分,因为刺杀对象多半是国君或贵族,兼有政治目的。曹沫在会盟时劫持齐桓公,为自己的国家收复失地,是单纯的政治行为。而专诸杀吴王僚,豫让刺赵襄子,荆轲刺秦王,既是政治斗争的产物,也是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理想。当然了,按今天的标准,像荆轲那样刺杀国家领导人,无疑是“恐怖活动”,而秦王侵略别国导致生灵涂炭,那叫“统一六国”,搞不好还是为了“天下和平”。
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都是贵族礼遇或豢养的刺客。很奇妙,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他们通常被视为楷模。司马迁赞美他们“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西汉刘向在《说苑·奉使》中高度评价他们忠勇献身的精神:“士无怒则已,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浑身静穆”的田园诗人陶渊明也要替荆轲惋惜:“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咏荆轲》)。歌咏刺客的《铸剑》,是鲁迅最动人的小说之一。大约只有某些精明的现代人,会将刺客视为权贵斗争的牺牲品或和平进程的绊脚石,有人用“奴才”之类的字眼形容他们,有人确实在电影里把他们表现成了奴才。
我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古人,以为开天辟地以来有着永恒不变的“人性”。其实,古人真的跟我们是两类人。刺客们追求的是有价值的死,而不是污泥浊水中平庸的生。智伯、严仲子提升了豫让、聂政生命的尊严,就足以使他们交付一切,这就是“君子死知己”的含义,也是后世诸葛亮“遂许先帝以驱驰”的精神源头。我们因“活着”而自得,以“自我”为目的,我们在自我的坚持中寻求生命的乐趣,而古人却曾用放弃自我寻求生命的升华。
刺客轻生重名,“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咏荆轲》)。中国的史书也确实让刺客流芳百世而非遗臭万年,这真耐人寻味。聂政死后,他的姐姐抚尸哭吊,扬弟之名。当时的社会舆论说,假使聂政不了解他的姐姐,假使他知道自己将默默无闻地死去,他未必敢身许严仲子。汉代游侠从者云集的重要力量基于他们的名望,那是彼时人们交往、互信的凭证。司马迁也从未掩饰过他对名的渴望和追求,其父司马谈临终叮嘱儿子继承自己未竟之业:“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也。”在司马迁看来,名意味着建功立业,传之后世,意味着历史长河中的不朽。名不是虚妄的个人自利的产物,而是面对祖先与后人的一种责任,是催人奋发的精神动力。
司马迁的伟大,在于他从未以成败论英雄,从未以简单的道德观念来评判在历史中生活的人。他居然将前代的杀手,同时代的违法者塑造成了英雄或准英雄。或许,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刺客们不是经常出现在汉代的画像石上吗?《刺客列传》中的五人,再加上刺杀庆忌的要离(《史记》未载),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六大刺客,东汉时期就刻在了山东嘉祥的武梁祠内,栩栩如生,“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