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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自治区教育厅于2004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全区新课程教育行政干部通识性培训和骨干教师学科培训,各地(市)、各县和学校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二、三级新课改师资培训。2005年9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都启用了新课标教材,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为进一步深化组织管理,强化师资培训,使新课程改革工作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