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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化和权利本位的社会,作为解决利益冲突的诉讼程序的理念必然要以权利作为前提,诉讼程序的制度架构应围绕社会主体的权利来设计.而利益多元化不仅表现为经济利益的多元化,而且也表现为政治利益的多元化.以权利为本位的诉讼程序也就必然是对利益多元化的现状作出的回应.因而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民主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