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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学教育是培育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及法律品质的有效途径。本文就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入手,提出应当确立的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同时通过现有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等方面提高法学教学水平,以期提高我国法学教育质量。
【关键词】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实践;素质
法学教育是每个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知识性、实践性的综合性教育,然而,近几年来法学专业学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困境。鉴此,笔者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进行深刻反思,就怎样促进法学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法学教育水平,浅谈如下。
一、当前法学教育现状及问题
(一)招生过于大众化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法学教育进入了—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粗略计算我国高校的法学院系30年来增长了近100倍,目前在国内绝大多数院校中都设有法学专业科目。在从招生的方向看,法学教育从中等的职业教育再到博士后方面的教育是一应俱全;在类型看,在全日制的招生到一些函授、电大、职大,法学专业也是遍地开花;还有政法学院进退维谷,教研室体制割裂了法学与各个学科间的有机联系。法学教育培养的是未来工作在国家重要位置的法律工作人员,应是以培养高素质、高品质现代化的法学精英,而从目前法学教育和招生方面直接导致了法学教育的质量下降,使素质偏低的法学学习人员进入到了基层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中。同时,一些院校在法学教育中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开办法律专业,影响了法律方面人才的素质。
(二)法学教学理论与实践协调性较差
在法学教育方面我国法学系与国外法学系在教育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国外教育主要采用案例法教学,而我国法学教育还是主要以讲授法教学。而且,在英国法学院的学生学习毕业后,如果要从事法律职业还必须需要再就读为期一年的法律培训课程,再进行专业的1年至2年时间的实习,才可取得从业资格,成为正式的法律工作者。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基本采用灌输基础理论和阐释法条内容的讲授方法进行法学教学。教师仅仅就理论进行系统的阐释,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其原因是实践教育的地位没能确立,资金投入的缺乏使实践教学受到质疑,实践教育的系统化受各高校的教学水平不一发展的极不平衡,难以形成实践教学的整体氛围与难以形成各学院之间的借鉴、参考等;虽然现有很多的法学院中也设有进行实习方面建设,但是往往实习时间也是有限的。因此,我国现在的培养模式其实是一种非职业化的教育,而这种教育方法会使得学生较难洞察实务和理论中存在着的本质差距。所以,很多学生毕业之后需要花费较长的一段时间去适应工作,本应由法学教育进行的职业培训,其实转移到了从业后在实务中进行。
二、法学教育的改革思路
(一)树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重职业培训性还是重学术研究性方面,将直接影响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教育方法的选择。因此,重新定位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前提。很多国家将法学教育定位为精英教育,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也应适当的摒弃一些层次过低的法学教育,来整合我国法学教育,从而避免一些层次过低或急功近利的教育,追求法学教育更高品质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应首先树立正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完善的人文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突出的语言表达,还应更应该具备法学修养和法律人的精神,信仰法律,坚守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人才。
(二)改进法学教育的方式
高校法学教育,还是依靠传统的、枯燥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起到良好的教学反映,现在比较适宜的是让法学学生在直观、生动的法学实践活动中感受自己所要学习的以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美国法官霍姆斯曾经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由此可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生命力是在于其实践性中的。”法学教育的方式可以参加一定的实际工作,如开展有关于法律咨询活动、进行法制的宣传、观摩审判等,使学生得到实践中的更多锻炼。在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掌握法学的。
1.重视课堂案例教学与讨论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课前交与学生,给学生留出充分的时间查阅资料,然后在课堂上与学生从不同角度对案件展开讨论与分析。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分析,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的思维加深相应的讨论知识点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提高法律的意识、观念和素质。
2.重视学院文化对学生素质的影响
院校加强法制宣传,在院校形成浓厚法学教育氛围。可以通过校刊、广播、院校活动等途径将法律知识、法制教育的内容渗透给学生,增强学生们自主的法制观念。
3.加大教学实践
法学院可以邀请一些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来法学院开展讲座。组织庭审旁听等审判活动,让学生在庭审中面对面的去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使学生在感受的过程中理解法学,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针对学生的实习时间较少的问题,可以通过开展实践性的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如,在法律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法律宣传和讲座,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增强了学生们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实践中的运用能力。
法学教育是我国实现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这年来我国法律专业被广泛重视,法律专业人才也越来越多。我国法学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因此,必须要积极进行改革,相信对通过对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改进教学方式以及注重对法律专业人才职业素养的深化,必定会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适应法治国家要求的优秀法律人才,我国法律教育也将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于颖.高校计算机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探讨[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34:181.
[2]袁明圣.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政策调整[J].法学杂志,2006,01:121-123.
【关键词】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实践;素质
法学教育是每个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知识性、实践性的综合性教育,然而,近几年来法学专业学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困境。鉴此,笔者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进行深刻反思,就怎样促进法学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法学教育水平,浅谈如下。
一、当前法学教育现状及问题
(一)招生过于大众化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法学教育进入了—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粗略计算我国高校的法学院系30年来增长了近100倍,目前在国内绝大多数院校中都设有法学专业科目。在从招生的方向看,法学教育从中等的职业教育再到博士后方面的教育是一应俱全;在类型看,在全日制的招生到一些函授、电大、职大,法学专业也是遍地开花;还有政法学院进退维谷,教研室体制割裂了法学与各个学科间的有机联系。法学教育培养的是未来工作在国家重要位置的法律工作人员,应是以培养高素质、高品质现代化的法学精英,而从目前法学教育和招生方面直接导致了法学教育的质量下降,使素质偏低的法学学习人员进入到了基层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中。同时,一些院校在法学教育中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开办法律专业,影响了法律方面人才的素质。
(二)法学教学理论与实践协调性较差
在法学教育方面我国法学系与国外法学系在教育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国外教育主要采用案例法教学,而我国法学教育还是主要以讲授法教学。而且,在英国法学院的学生学习毕业后,如果要从事法律职业还必须需要再就读为期一年的法律培训课程,再进行专业的1年至2年时间的实习,才可取得从业资格,成为正式的法律工作者。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基本采用灌输基础理论和阐释法条内容的讲授方法进行法学教学。教师仅仅就理论进行系统的阐释,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其原因是实践教育的地位没能确立,资金投入的缺乏使实践教学受到质疑,实践教育的系统化受各高校的教学水平不一发展的极不平衡,难以形成实践教学的整体氛围与难以形成各学院之间的借鉴、参考等;虽然现有很多的法学院中也设有进行实习方面建设,但是往往实习时间也是有限的。因此,我国现在的培养模式其实是一种非职业化的教育,而这种教育方法会使得学生较难洞察实务和理论中存在着的本质差距。所以,很多学生毕业之后需要花费较长的一段时间去适应工作,本应由法学教育进行的职业培训,其实转移到了从业后在实务中进行。
二、法学教育的改革思路
(一)树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重职业培训性还是重学术研究性方面,将直接影响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教育方法的选择。因此,重新定位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前提。很多国家将法学教育定位为精英教育,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也应适当的摒弃一些层次过低的法学教育,来整合我国法学教育,从而避免一些层次过低或急功近利的教育,追求法学教育更高品质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应首先树立正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完善的人文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突出的语言表达,还应更应该具备法学修养和法律人的精神,信仰法律,坚守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人才。
(二)改进法学教育的方式
高校法学教育,还是依靠传统的、枯燥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起到良好的教学反映,现在比较适宜的是让法学学生在直观、生动的法学实践活动中感受自己所要学习的以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美国法官霍姆斯曾经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由此可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生命力是在于其实践性中的。”法学教育的方式可以参加一定的实际工作,如开展有关于法律咨询活动、进行法制的宣传、观摩审判等,使学生得到实践中的更多锻炼。在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掌握法学的。
1.重视课堂案例教学与讨论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课前交与学生,给学生留出充分的时间查阅资料,然后在课堂上与学生从不同角度对案件展开讨论与分析。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分析,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的思维加深相应的讨论知识点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提高法律的意识、观念和素质。
2.重视学院文化对学生素质的影响
院校加强法制宣传,在院校形成浓厚法学教育氛围。可以通过校刊、广播、院校活动等途径将法律知识、法制教育的内容渗透给学生,增强学生们自主的法制观念。
3.加大教学实践
法学院可以邀请一些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来法学院开展讲座。组织庭审旁听等审判活动,让学生在庭审中面对面的去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使学生在感受的过程中理解法学,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针对学生的实习时间较少的问题,可以通过开展实践性的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如,在法律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法律宣传和讲座,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增强了学生们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实践中的运用能力。
法学教育是我国实现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这年来我国法律专业被广泛重视,法律专业人才也越来越多。我国法学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因此,必须要积极进行改革,相信对通过对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改进教学方式以及注重对法律专业人才职业素养的深化,必定会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适应法治国家要求的优秀法律人才,我国法律教育也将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于颖.高校计算机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探讨[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34:181.
[2]袁明圣.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政策调整[J].法学杂志,2006,01: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