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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可耕作土地闲置,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情况更为严重,这在我国耕地日趋减少,人口日益增长,人地矛盾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本文从农村土地闲置的基本情况入手,并对这些情况产生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即农村土地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力图从制度的方面为认识和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提供思路。
关键字: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闲置;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4.8亩,但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亩,少了3.5亩;粮食问题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抛弃土地走向城市另谋发展,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可耕作土地闲置。我国耕地日趋减少,人口日益增长,人地矛盾日益严重,因此处理好我国农村土地闲置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与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耕作土地闲置概况
1、基本概念
可耕作闲置土地是指土质优良、可耕作,但空闲搁置而未得到利用的土地。其特点是已闲置半年以上的时间和土地功能未得到了完全实现。
2、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耕作土地闲置概况
据了解江汉平原北部农村及湖南、贵州、云南、四川、安徽、江西、新疆等省份的农村这些欠发达地区出现可耕作土地闲置的情况相当严重。造成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的闲置原因有:农产品价格低,而投入土地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农业收益不理想,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经济发展使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旱涝影响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等等。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农村土地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土地制度无法保障农民的利益,导致了可耕作土地闲置的情况。
二、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的制度因素分析。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有: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清晰。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集体的范围有的指行政村,有的指村民小组,也有的指自然村或联队,但到底归哪一层集体所有没有系统的立法;农村土地所有者的不明确性,排除了农民作为所有者的地位,剥夺了农民应享有土地的权利。其次,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生产方式仍处于原始生产状态,生产效率低下,农民收入低。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影响了农民耕作的积极性。
2、土地流转制度
农民认为投入土地的生产成本高电脑收益小,所以比起耕作更愿意外出另谋生计,小于四十周岁的农民更具有这种选择的倾向性。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小,原承包者不愿耕种,又难以找到愿耕种的接受者,所以宁愿让可耕作的土地闲置。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定位不当,一些乡村领导直接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不顾及农民的意愿,随意流转土地,使农民利益受损。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是欠发达地区土地闲置的另一原因。
3、土地征收法律法规
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建设道路、水利等征收的可耕作土地,这些被征收的可耕作土地有的没有及时开发,或欲被征收的土地因为其权属没有明晰,农民也不愿再对其进行耕种。现有法律法规对征收土地审批的规定不够合理,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以权代法,征收土地不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使法律的有关规定无法落实到位。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及执法监督不力等也是欠发达地区可耕作土地闲置的又一原因。
三、避免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对策分析
1、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首先,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让农民成为真正的土地流转市场主体。在土地流转中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遵循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也需要明确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人。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针对土地承包法存在的缺陷,完善制度设计和立法,以鼓励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结合的双层经营的体制,根据自愿、有偿、规范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以达到提高农民收益的目的。
2、完善农村可耕作土地流转制度
承认各种形式的可耕作土地权利流转,以多种形式鼓励以规模经营为目的,承包农村可耕作土地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农村可耕作土地的土地流转市场要充分考虑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农村可耕作土地流转的经济补偿机制,主要需兼顾土地价格、土地流转形式、补偿期限、补偿方式、土地用途等几方面因素。
3、完善土地征收法律法规
土地征用既要保证国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又要保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需要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首先,探索不同的征地补偿办法对农民实行公平补偿,包括地价补偿、地上物补偿及其他补偿。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为此,应成立法定征用裁判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在科学评估土地价值基础上,合理确定征地补偿费。其次,以立法形式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农民有长期利益。
四、结语
如果权利在农民的手中,并且确保他们能够行使其所拥有的权限,土地制度的完善将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自然会使得农民增加对土地的依附感,不管是对土地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对土地进行其他形式的经营,都会使农民尽可能的尽心、尽力,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可耕作土地的闲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农村的经济、文化等得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鹿存礼. 农村土地闲置原因浅析 [N].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5(11)
[2] 周红升. 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原因及解决对策 [J]. 经济师,2005(3)
[3] 马文起、武彩莲. 农村弃田抛荒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N].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5(1)
关键字: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闲置;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4.8亩,但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亩,少了3.5亩;粮食问题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抛弃土地走向城市另谋发展,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可耕作土地闲置。我国耕地日趋减少,人口日益增长,人地矛盾日益严重,因此处理好我国农村土地闲置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与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耕作土地闲置概况
1、基本概念
可耕作闲置土地是指土质优良、可耕作,但空闲搁置而未得到利用的土地。其特点是已闲置半年以上的时间和土地功能未得到了完全实现。
2、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耕作土地闲置概况
据了解江汉平原北部农村及湖南、贵州、云南、四川、安徽、江西、新疆等省份的农村这些欠发达地区出现可耕作土地闲置的情况相当严重。造成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的闲置原因有:农产品价格低,而投入土地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农业收益不理想,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经济发展使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旱涝影响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等等。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农村土地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土地制度无法保障农民的利益,导致了可耕作土地闲置的情况。
二、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的制度因素分析。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有: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清晰。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集体的范围有的指行政村,有的指村民小组,也有的指自然村或联队,但到底归哪一层集体所有没有系统的立法;农村土地所有者的不明确性,排除了农民作为所有者的地位,剥夺了农民应享有土地的权利。其次,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生产方式仍处于原始生产状态,生产效率低下,农民收入低。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影响了农民耕作的积极性。
2、土地流转制度
农民认为投入土地的生产成本高电脑收益小,所以比起耕作更愿意外出另谋生计,小于四十周岁的农民更具有这种选择的倾向性。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小,原承包者不愿耕种,又难以找到愿耕种的接受者,所以宁愿让可耕作的土地闲置。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定位不当,一些乡村领导直接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不顾及农民的意愿,随意流转土地,使农民利益受损。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是欠发达地区土地闲置的另一原因。
3、土地征收法律法规
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建设道路、水利等征收的可耕作土地,这些被征收的可耕作土地有的没有及时开发,或欲被征收的土地因为其权属没有明晰,农民也不愿再对其进行耕种。现有法律法规对征收土地审批的规定不够合理,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以权代法,征收土地不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使法律的有关规定无法落实到位。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及执法监督不力等也是欠发达地区可耕作土地闲置的又一原因。
三、避免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对策分析
1、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首先,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让农民成为真正的土地流转市场主体。在土地流转中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遵循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也需要明确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人。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针对土地承包法存在的缺陷,完善制度设计和立法,以鼓励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结合的双层经营的体制,根据自愿、有偿、规范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以达到提高农民收益的目的。
2、完善农村可耕作土地流转制度
承认各种形式的可耕作土地权利流转,以多种形式鼓励以规模经营为目的,承包农村可耕作土地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农村可耕作土地的土地流转市场要充分考虑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农村可耕作土地流转的经济补偿机制,主要需兼顾土地价格、土地流转形式、补偿期限、补偿方式、土地用途等几方面因素。
3、完善土地征收法律法规
土地征用既要保证国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又要保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需要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首先,探索不同的征地补偿办法对农民实行公平补偿,包括地价补偿、地上物补偿及其他补偿。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为此,应成立法定征用裁判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在科学评估土地价值基础上,合理确定征地补偿费。其次,以立法形式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农民有长期利益。
四、结语
如果权利在农民的手中,并且确保他们能够行使其所拥有的权限,土地制度的完善将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自然会使得农民增加对土地的依附感,不管是对土地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对土地进行其他形式的经营,都会使农民尽可能的尽心、尽力,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可耕作土地的闲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农村的经济、文化等得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鹿存礼. 农村土地闲置原因浅析 [N].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5(11)
[2] 周红升. 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可耕土地闲置原因及解决对策 [J]. 经济师,2005(3)
[3] 马文起、武彩莲. 农村弃田抛荒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N].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