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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要的第一线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2017年本市经过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工作正式展开。
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名需现场确认
报名依旧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4月23日至24日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并经区考试招生机构牵头审核的报考资格证明到报考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缴费,招生院校负责核对考生报名资格。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除网上报名时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必须在现场报考信息确认时,书面签署由确认点下载提供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报考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承诺诚信参加考试。今后一旦发现考生报考信息造假、考试违规等,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招生计划设置不分文理科
今年本市“三校生”招生計划设置不分文理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如招生院校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日14:00至6月3日14: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使用网上报名时设定的密码进行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按志愿先后顺序填报,学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招生院校按填报征求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按其所填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考试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专业技能课考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课考试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课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按语文、数学、外语3科文化课总分和单科成绩的要求统一划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非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
取得5门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录取。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5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两科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提取考生纸质档案通知单”到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院校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名需现场确认
报名依旧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4月23日至24日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并经区考试招生机构牵头审核的报考资格证明到报考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缴费,招生院校负责核对考生报名资格。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除网上报名时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必须在现场报考信息确认时,书面签署由确认点下载提供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报考信息客观、真实、准确;承诺诚信参加考试。今后一旦发现考生报考信息造假、考试违规等,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招生计划设置不分文理科
今年本市“三校生”招生計划设置不分文理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如招生院校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日14:00至6月3日14: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使用网上报名时设定的密码进行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按志愿先后顺序填报,学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招生院校按填报征求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按其所填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考试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专业技能课考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课考试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课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按语文、数学、外语3科文化课总分和单科成绩的要求统一划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非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
取得5门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录取。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5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两科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提取考生纸质档案通知单”到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院校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