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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任是在人际交流中,主体人对客体人言行的表里及跨时空一致性的正面期望,它基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相对一致性,根源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绝对不一致性。对他人的信任体现在人性观水平上的信任,对社会群体的信任和对个体行为的信任,而我们信任他人到什么程度取决于早期的教养经验和随后的教育及其独特经历。
关键词: 人际信任概念界定产生根源层次来源与培养
在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专型的大变革时期,原有的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人与人之的不具有强制性的信任关系逐渐被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具有强制性的契约关系所代替。在这个过程中,部分人利用尚未成熟的法律漏洞进行欺诈,使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遭到破坏,代之以猜疑和不信任。但是人际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它折射出人们对于人类本性的基本信念,也影响到人际交往中的预期和决策。[1]笔者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信任的本质、层次、形成和培养方法。
一、人际信任概念的界定
人际信任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概念,但就是这样一个熟悉的概念,学术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却是见仁见智。西方对信任(trust)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1)Rotter认为信任是个体认定另外一个人的言词,承诺以及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为可靠的一种概括化的期望;(2)Wrighsman认为信任是个体所有的一种构成其个人特质之一部分的信念,认为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3)Sabel信任是交往双方共同持有的,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付之弱点的信心。国内对信任的观点如下:(1)张建新等人认为人际信任是人际交往的一方在或合作或竞争的不确定条件下,预期另外一方对自己做出合作行为的心理期待[2];(2)杨中芳等人认为人际信任是指在人际交往中,彼此对对方能够履行他所托付之义务及责任的一种保障感。用日常用语就是放心,不用提心吊胆,担心对方会不会照自己所期望或所托付而为自己做事,在这一概念中人际信任被视为是一个存在于两人之间的概念[3]。
Rotter的定义只提到对他人言行前后一致的期望。Wrighsman则更进一层,涉及对他人的动机,人格方面的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正面期望。Sabel的定义反映了信任具有一定程度的冒险性,人的言行、动机、人格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相对性。虽然Wrighisman也提到:“认为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强调对他人言行跨时空一致性的信念和期待,即他们强调的是“信”。而国内的两个定义也含有对他人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期待,但更多强调的是对对方行为的正面期望,即期望对方会做出合作或者对自己有利的行为,我们强调的是在信基础上的“任”。综合以上的分析,笔者把人际信任定义为:信任是在人际交流中,主体人对客体人言行表里及跨时空一致性的正面期望,它基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相对一致性,根源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绝对不一致性。
二、人际信任问题产生的根源
对于人际信任的定义中,不论是西方还是国内,都强调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也就是说对人和其他非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用信任描述起关系的。为什么人和其他非人事物之间没有信任的问题,而人面对自己的同类时就会面对信任这样一个问题呢?
人的行为只具有相对一致性。人和其他非人事物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人具有意识,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说什么,也能估计自己的言行会对他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人可以伪装自己,说自己不想说的话,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这样就发生了人的言行和自己真实的想法不一致的情况,出现了人的言行表里和跨时空的不一致性。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和他人交流与合作,为了达到交流与合作的目的,我们就不能全说假的、做假的,必须表现出尽可能的表里如一和跨时空一致性,这样人类的言行有具有了相对的一致性。对作为主体的人来说,客体人的行为是否一致就具有不确定性。作为主体的人在和客体的人的交往中,我们或者认定客体人表里和行为跨时空是完全不一致的,这样可以不受别人的欺骗,但是这样的人将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不信任他人就无法和他人建立任何关系,而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法与他人建立真正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或者认定客体人的表里和行为跨时空是一致的,相信客体人的任何言行,这样就很有可能被他人欺骗。可见,对他人的言行完全相信不妥,完全不相信又不可能做到,每个人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只能在信和不信这样一个连续轴上选择一个恰当的点,这个点就体现了我们对他人的信任程度。可见,人际信任问题根源于人的言行的不一致性和人们对他人言行一致性的渴望。
三、人际信任的不同层次
信任其实是主体人对客体人言行在表里和跨时空上是否具有一致性在信和不信连续轴上的判断和期望。每个人的经历和所受教育的不同,不同人在哪些人值得相信和哪些人不值得信任,以及人的哪些行为值得信任和哪些行为不值得信任的判断上往往不一样。
信任的第一个层次也就是最高层次是人性观中“人是否值得信任”的体现。也就是主体人对客体人全体在本质上在多大程度上是否值得信任的看法。Wrightsman在1974年编订的《人性的哲学量表》中就把“值得信任”(Trustworthiness)作为一个分量表,以此测定主体的人对客体人全体的信任程度。在这个层次上得分水平高的人倾向于信任所有的人,他们是从人性这种高度来信任他人的,就算有人表现出不守信行为,也往往把这样的行为解释为环境作用的结果。在这一层次上得分低的人,对他人表现出的一致和守信的行为,认为是外界作用的结果,相反表现的不一致和不守信的行为他们却认为是人的本性的体现。
信任的第二个层次是对社会中哪些社会群体值得信任的判断和期望。李伟民和梁玉成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家庭成员、自系亲属、亲密朋友、其他亲属”居于可以较多信任的层次,“单位同韦、单位领导、邻居、一般朋友、社会上大多数人、一般熟人”处在难以确定信任与否的层次,即介于说不准和可信任之间,“生产商、网友、销售商”则属于不可过于信任的层次[4]。可见,每一个人对他人的信任除了从人性这样一个总体认识和判断的水平上认定外,在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我们的经验来判断哪些人值得我们信任,以及哪些人不值得我们信任。在这个层次上对他人的信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也是使用最多的,其往往和社会对各种社会角色的期待有关。
信任的第三个层次是人的哪类行为值得信任,哪类行为不值得信任。我们信任或者不信任某人,是基于我们信任他人会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不利的判断,如果我们信任他人的某些言行,在他不守信欺骗了我们也不会损害我们的核心利益时,就会倾向于信任他;如果我们信任他的言行在他不守信的情况下会伤害我们的核心利益时,就会倾向于不信任他。比如很多人明知道现在有很多职业乞丐并不穷,但是看到乞丐以一副可怜相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还是愿意相信这些人很穷而施舍。但是,如果一个人要借他手中全部的钱,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亲兄弟并写下欠条,他们也要再三考虑对方是否会归还,要不要信任对方。
四、人际信任的来源与培养
艾里克森的人生发展八阶段理论认为,婴儿前期(0—1岁)阶段发展的基本“心理—社会危机”是“基本的信任—基本的不信任”。在这一阶段中,婴儿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只能借助对自己有最重要影响的母亲(照料者)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婴儿的母亲是敏感、反应一致且对婴儿充满爱心的,使婴儿的需要得到及时合理的满足,婴儿就会体验到世界的可靠和安宁,并发展出对母亲和周围人的信任,产生基木的信任感。基本信任感是“由人生第体验而获得的对自己和匹界的普遍态度……对别人的种基木信赖,也是对个人自己的种基木信任感”[5],对周围世界的这种基本信任感是形成健康人格的基础。相反,如果婴儿在这个时期遇到的是一位不敏感、反应不一致甚至不喜欢孩子的母亲,她不能对婴儿的需要给于及时合理的满足,婴儿便会觉得周围的人是不可靠的,其反应无法预期,便会感到抑郁或者产生一种轻度的惯性悲伤,甚至使个人的终生保持着一种抑郁性低调。被剥夺、被分裂和被遗弃这三个印象都会留下基木不信任的痕迹,因此与所有这些印象相反,必须建立起基木信任感并使之保持下去。同时艾里克森认为必须指出的一点是,从最早的幼稚经验中获得的信任总量似乎并不依靠食物或感情表露的绝对数量,而是有赖于与母亲关系的性质。
由于婴儿此时缺乏分辨能力和经验,他们会把对自己母亲的信任体验泛化到所有的人,认为所有的人都和自己的母亲一样,要么是值得信任的,要么是不值得信任的。并且,因为此时婴儿形成的与他人交往的经验都会进入婴儿的潜意识,是他们无法意识到的,所以容易成为一种类似与信仰的东西,成为对人是否值得信任在人性层次上的认识,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第一个层次上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信任。要培养婴儿的这种信任,就需要最初的照料者一定要是尽可能敏感的,能对婴儿的需求做出及时合理的反应,同时还要求最初的照料者是情绪稳定的,给婴儿提供前后一致的照料,而不是心情好的时候对婴儿百般呵护,心情不好时不管不问。
婴儿最初形成的这种对他人的基本信任固然是最重要的,但是婴儿在随后生活中的经验会不断地修正这种信任。我们经常说“因为年轻,当时太轻信他人了”,这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加,很多人从信任他人变得不信任他人了。同样,也有不少人在年轻的时候不相信他人,事事提防他人,到了老年的时候反而变得格外的真诚和善,愿意去相信其他人都是诚实善良的。这些都说明,人对其他人的基本信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改变。这种对其他人信任的改变不是自动发生的,而应该建立在后来经验的基础上。以下几个因素会对信任的改变产生重大影响:(1)儿童受到的正规教育。我们都教育儿童要诚实,同时要信任他人。(2)社会传媒导向。当传媒在报道中赞美诚信而贬抑不诚信,当报道中减少对不诚信事件的报道而增加对诚信事件的报道时,就能使大众觉得他人是可信的,增加彼此的信任感。(3)具体的生活事件。当一个人的核心利益因为别人的欺骗而遭受伤害时,往往会变得不再信任他人,一个不信任他人的人可能因为别人的真诚和善待而变的信任他人。因此,为了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大众媒体要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加大诚信教育的力度,每一个个体也应尽量表现得诚信,不要彼此留下一个不值得信任的印象。
人际信任是有效交往的前提,“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性信任,社会自身将变成一盘散沙,因为几乎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建立在对他人确切的认知之上。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个人经验那样强或更强,则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持续下来”[6]。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共同努力来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李雪峰.当代大学生信仰状况及其与人际信任的相关研究.
[2]张建新,张妙清,梁觉.殊化信任与泛化信任在人际信任行为路径模型中的作用[J].心理学报,2000.32,(3):311-316.
[3]杨中芳,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社会学研究,1999,(2):1-21.
[4]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J].社会学研究,2002,(3):11-15.
[5]郑希付,良性亲子关关系创立模式[J].湖南帅范人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1):24-25.
[6][德]齐美尔著.陈戎女等译.贷币哲学.华夏出版社,2002:178-179.
关键词: 人际信任概念界定产生根源层次来源与培养
在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专型的大变革时期,原有的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人与人之的不具有强制性的信任关系逐渐被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具有强制性的契约关系所代替。在这个过程中,部分人利用尚未成熟的法律漏洞进行欺诈,使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遭到破坏,代之以猜疑和不信任。但是人际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它折射出人们对于人类本性的基本信念,也影响到人际交往中的预期和决策。[1]笔者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信任的本质、层次、形成和培养方法。
一、人际信任概念的界定
人际信任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概念,但就是这样一个熟悉的概念,学术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却是见仁见智。西方对信任(trust)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1)Rotter认为信任是个体认定另外一个人的言词,承诺以及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为可靠的一种概括化的期望;(2)Wrighsman认为信任是个体所有的一种构成其个人特质之一部分的信念,认为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3)Sabel信任是交往双方共同持有的,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付之弱点的信心。国内对信任的观点如下:(1)张建新等人认为人际信任是人际交往的一方在或合作或竞争的不确定条件下,预期另外一方对自己做出合作行为的心理期待[2];(2)杨中芳等人认为人际信任是指在人际交往中,彼此对对方能够履行他所托付之义务及责任的一种保障感。用日常用语就是放心,不用提心吊胆,担心对方会不会照自己所期望或所托付而为自己做事,在这一概念中人际信任被视为是一个存在于两人之间的概念[3]。
Rotter的定义只提到对他人言行前后一致的期望。Wrighsman则更进一层,涉及对他人的动机,人格方面的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正面期望。Sabel的定义反映了信任具有一定程度的冒险性,人的言行、动机、人格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相对性。虽然Wrighisman也提到:“认为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强调对他人言行跨时空一致性的信念和期待,即他们强调的是“信”。而国内的两个定义也含有对他人表里和跨时空一致性的期待,但更多强调的是对对方行为的正面期望,即期望对方会做出合作或者对自己有利的行为,我们强调的是在信基础上的“任”。综合以上的分析,笔者把人际信任定义为:信任是在人际交流中,主体人对客体人言行表里及跨时空一致性的正面期望,它基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相对一致性,根源于人的行为跨表里和跨时空的绝对不一致性。
二、人际信任问题产生的根源
对于人际信任的定义中,不论是西方还是国内,都强调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也就是说对人和其他非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用信任描述起关系的。为什么人和其他非人事物之间没有信任的问题,而人面对自己的同类时就会面对信任这样一个问题呢?
人的行为只具有相对一致性。人和其他非人事物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人具有意识,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说什么,也能估计自己的言行会对他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人可以伪装自己,说自己不想说的话,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这样就发生了人的言行和自己真实的想法不一致的情况,出现了人的言行表里和跨时空的不一致性。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和他人交流与合作,为了达到交流与合作的目的,我们就不能全说假的、做假的,必须表现出尽可能的表里如一和跨时空一致性,这样人类的言行有具有了相对的一致性。对作为主体的人来说,客体人的行为是否一致就具有不确定性。作为主体的人在和客体的人的交往中,我们或者认定客体人表里和行为跨时空是完全不一致的,这样可以不受别人的欺骗,但是这样的人将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不信任他人就无法和他人建立任何关系,而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法与他人建立真正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或者认定客体人的表里和行为跨时空是一致的,相信客体人的任何言行,这样就很有可能被他人欺骗。可见,对他人的言行完全相信不妥,完全不相信又不可能做到,每个人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只能在信和不信这样一个连续轴上选择一个恰当的点,这个点就体现了我们对他人的信任程度。可见,人际信任问题根源于人的言行的不一致性和人们对他人言行一致性的渴望。
三、人际信任的不同层次
信任其实是主体人对客体人言行在表里和跨时空上是否具有一致性在信和不信连续轴上的判断和期望。每个人的经历和所受教育的不同,不同人在哪些人值得相信和哪些人不值得信任,以及人的哪些行为值得信任和哪些行为不值得信任的判断上往往不一样。
信任的第一个层次也就是最高层次是人性观中“人是否值得信任”的体现。也就是主体人对客体人全体在本质上在多大程度上是否值得信任的看法。Wrightsman在1974年编订的《人性的哲学量表》中就把“值得信任”(Trustworthiness)作为一个分量表,以此测定主体的人对客体人全体的信任程度。在这个层次上得分水平高的人倾向于信任所有的人,他们是从人性这种高度来信任他人的,就算有人表现出不守信行为,也往往把这样的行为解释为环境作用的结果。在这一层次上得分低的人,对他人表现出的一致和守信的行为,认为是外界作用的结果,相反表现的不一致和不守信的行为他们却认为是人的本性的体现。
信任的第二个层次是对社会中哪些社会群体值得信任的判断和期望。李伟民和梁玉成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家庭成员、自系亲属、亲密朋友、其他亲属”居于可以较多信任的层次,“单位同韦、单位领导、邻居、一般朋友、社会上大多数人、一般熟人”处在难以确定信任与否的层次,即介于说不准和可信任之间,“生产商、网友、销售商”则属于不可过于信任的层次[4]。可见,每一个人对他人的信任除了从人性这样一个总体认识和判断的水平上认定外,在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我们的经验来判断哪些人值得我们信任,以及哪些人不值得我们信任。在这个层次上对他人的信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也是使用最多的,其往往和社会对各种社会角色的期待有关。
信任的第三个层次是人的哪类行为值得信任,哪类行为不值得信任。我们信任或者不信任某人,是基于我们信任他人会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不利的判断,如果我们信任他人的某些言行,在他不守信欺骗了我们也不会损害我们的核心利益时,就会倾向于信任他;如果我们信任他的言行在他不守信的情况下会伤害我们的核心利益时,就会倾向于不信任他。比如很多人明知道现在有很多职业乞丐并不穷,但是看到乞丐以一副可怜相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还是愿意相信这些人很穷而施舍。但是,如果一个人要借他手中全部的钱,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亲兄弟并写下欠条,他们也要再三考虑对方是否会归还,要不要信任对方。
四、人际信任的来源与培养
艾里克森的人生发展八阶段理论认为,婴儿前期(0—1岁)阶段发展的基本“心理—社会危机”是“基本的信任—基本的不信任”。在这一阶段中,婴儿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只能借助对自己有最重要影响的母亲(照料者)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婴儿的母亲是敏感、反应一致且对婴儿充满爱心的,使婴儿的需要得到及时合理的满足,婴儿就会体验到世界的可靠和安宁,并发展出对母亲和周围人的信任,产生基木的信任感。基本信任感是“由人生第体验而获得的对自己和匹界的普遍态度……对别人的种基木信赖,也是对个人自己的种基木信任感”[5],对周围世界的这种基本信任感是形成健康人格的基础。相反,如果婴儿在这个时期遇到的是一位不敏感、反应不一致甚至不喜欢孩子的母亲,她不能对婴儿的需要给于及时合理的满足,婴儿便会觉得周围的人是不可靠的,其反应无法预期,便会感到抑郁或者产生一种轻度的惯性悲伤,甚至使个人的终生保持着一种抑郁性低调。被剥夺、被分裂和被遗弃这三个印象都会留下基木不信任的痕迹,因此与所有这些印象相反,必须建立起基木信任感并使之保持下去。同时艾里克森认为必须指出的一点是,从最早的幼稚经验中获得的信任总量似乎并不依靠食物或感情表露的绝对数量,而是有赖于与母亲关系的性质。
由于婴儿此时缺乏分辨能力和经验,他们会把对自己母亲的信任体验泛化到所有的人,认为所有的人都和自己的母亲一样,要么是值得信任的,要么是不值得信任的。并且,因为此时婴儿形成的与他人交往的经验都会进入婴儿的潜意识,是他们无法意识到的,所以容易成为一种类似与信仰的东西,成为对人是否值得信任在人性层次上的认识,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第一个层次上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信任。要培养婴儿的这种信任,就需要最初的照料者一定要是尽可能敏感的,能对婴儿的需求做出及时合理的反应,同时还要求最初的照料者是情绪稳定的,给婴儿提供前后一致的照料,而不是心情好的时候对婴儿百般呵护,心情不好时不管不问。
婴儿最初形成的这种对他人的基本信任固然是最重要的,但是婴儿在随后生活中的经验会不断地修正这种信任。我们经常说“因为年轻,当时太轻信他人了”,这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加,很多人从信任他人变得不信任他人了。同样,也有不少人在年轻的时候不相信他人,事事提防他人,到了老年的时候反而变得格外的真诚和善,愿意去相信其他人都是诚实善良的。这些都说明,人对其他人的基本信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改变。这种对其他人信任的改变不是自动发生的,而应该建立在后来经验的基础上。以下几个因素会对信任的改变产生重大影响:(1)儿童受到的正规教育。我们都教育儿童要诚实,同时要信任他人。(2)社会传媒导向。当传媒在报道中赞美诚信而贬抑不诚信,当报道中减少对不诚信事件的报道而增加对诚信事件的报道时,就能使大众觉得他人是可信的,增加彼此的信任感。(3)具体的生活事件。当一个人的核心利益因为别人的欺骗而遭受伤害时,往往会变得不再信任他人,一个不信任他人的人可能因为别人的真诚和善待而变的信任他人。因此,为了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大众媒体要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加大诚信教育的力度,每一个个体也应尽量表现得诚信,不要彼此留下一个不值得信任的印象。
人际信任是有效交往的前提,“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性信任,社会自身将变成一盘散沙,因为几乎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建立在对他人确切的认知之上。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个人经验那样强或更强,则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持续下来”[6]。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共同努力来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李雪峰.当代大学生信仰状况及其与人际信任的相关研究.
[2]张建新,张妙清,梁觉.殊化信任与泛化信任在人际信任行为路径模型中的作用[J].心理学报,2000.32,(3):311-316.
[3]杨中芳,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社会学研究,1999,(2):1-21.
[4]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J].社会学研究,2002,(3):11-15.
[5]郑希付,良性亲子关关系创立模式[J].湖南帅范人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1):24-25.
[6][德]齐美尔著.陈戎女等译.贷币哲学.华夏出版社,2002: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