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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杀人是罪,且罪不可赦,这是不容置疑、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本文主人公犯下的罪却并非那么简单,在负罪逃亡路途上,他同时又冒着生命危险出手相救数人,成为人们目光里的“英雄”、“活雷锋”,并且因此暴露身份,从而结束逃跑生涯,接受法律严厉制裁。他的行为是否值得﹖让我们听听读者的不同意见。
浙江丽水,陈萍,女,公司职员
说实话,看完这则案例,我对当事人汪新倒还有了几分同情与敬佩。事实上,人这一生可能会犯各种错误,程度不同而已。像汪新这样置身于某个特殊情境中,因为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的年轻人不少,但像汪新这样能在危境中仍保持着一份做人的正义感与良知的不多。或许是女人的同情心,我倒希望汪新在医院的那一刻,赶紧离开,在一个没人认识的陌生城市重新开始他的人生之路,而不是在审判席或监狱里。毕竟,那样他的一生差不多就毁了。他或许会被判死刑,即使能留得一命,也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幸福与爱情,不能去实现人生价值,而要度过枯燥的狱中生活。
我觉得汪新的本质是个爱憎分明的好人,只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他甚至比许多一生没犯过罪的人更能称得上是个勇敢的好人!而暴露姓名使他失去了继续做好事的机会。相比,他为社会做好事的意义更甚于他的服刑给社会带来的意义。因此,我希望在对他审判时,能够从轻量刑。
湖南株洲,邓浩,男,公司职员
我觉得汪新是罪有应得,他即使一时不暴露身份,迟早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很难说他在处境恶劣的逃命路上是否还会继续做出伤人害命的事。毕竟,人有时会受到各种环境的刺激,就像他当初受环境的刺激过失杀人一样。功与罪不能相抵,汪新暴露身份,是他的自知之明,否则逃的时间越久,对他的量刑越不利。因此,我觉得这事不是汪新值不值得暴露的问题,而是他迟早会暴露,这期间他受到的心理压抑会比他获得的自由更痛苦,因此有不少像汪新这样潜逃在外的罪犯最后都选择了自首,因为他们受不了那种精神压力。当然这也说明了他们身上作为“人”的弱点,他们还没有成为彻底不在乎法律与自我良心的穷凶极恶的坏人,一时铸成的错还没把他们变为人性泯灭的人,他们还有回归社会与家庭的渴望,还有想名正言顺生活的渴望。汪新的暴露身份我想是件好事,虽然,这不代表可以冲淡他杀人的错:要知道,他杀的那个人也是人子,同时也可能是人兄,人夫,人父,汪新的一时冲动造成的可能是一个家庭不可弥补的终身痛苦!
由此,汪新使我看到人自律的重要。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谁都有可能碰到被激怒、被挑衅的时刻,从同事邻里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可能会产生碰撞矛盾,这时就特别需要理性与克制,“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这句中国人说了千年的古话包含了博大的处世之道。当初汪新如果真能做到退一步,忍一时,也不致酿成大错!
上海,朱莘,女,中学教师
应当说汪新是在犯了两次罪后才开始“觉醒”的,第一次犯罪是主动,第二次是被动。主动杀人和见死不救同样是犯罪,前者要受法律制裁,后者要受良心谴责。
如果说汪新从用凳子把对方打死后就开始感到悔恨的话,那他的悔恨更多是出于对“杀人”这件事的悔恨,而不是对死者本身。毕竟,他对汪新只是个陌生人,并且是他那一方无理在先,先动手“举拳就打”的。而对陈忠老汉这事的悔恨更多的是汪新从内心感到的歉疚不安,当一个帮过自己的老汉身处危境,血汗钱被抢与生命受到威胁时,他因为顾忌自己暴露而未挺身而出。陈忠老汉洒在地上的那摊血使汪新深深地自责悔恨,这或多或少促成了他今后成为“英雄”,继而又使他在众人真诚的赞扬里暴露了身份:这其实也是他对陈忠老汉一事的一个交代或说一种良心的赎罪。
暴露了姓名的汪新展示了他血性的一面,虽然无疑要受到法律惩治,但好在他年轻,及时回头是岸使他的人生或许还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从他身上,作为一名教师我思考更多的是汪新的涉世问题。其实对于汪新的犯罪,他的家庭、他交往的朋友乃至他就读过的学校都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就说汪新出事当晚在场的朋友吧,如果有谁能站出来劝说一句,也许事态不会发展到伤及一个人的生命。然而谁也没有,两方都争强使气,事态当然也就愈演愈烈,而血气旺盛的汪新就付出了他们当中最为惨重的代价。汪新后来的见义勇为与不堪良心谴责而暴露身份表明了他本来善良正义的本质,更多像汪新这样本质是好人的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永远不要有亡命天涯、改名换姓的一天!
江西南昌,胡纵,男,律师
“人性”是世间最复杂、最难言尽的东西,那些天生宽厚,从不与人为恶,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好人有,但只是世间一小部分。而那些天性扭曲,猥琐阴暗,灵魂散发着霉潮气味的人也有,但也只是一小部分。
更多的人,像我,像你,像汪新,身上充满人性的双面性。美与丑,善与恶,错综交织着。就像一棵基本周正的树,在背阴面也有块丑陋疤痕,这就如人性的多元。善与恶,美与丑,它们在身体里混居,视人生气候而出动。如果风和日丽,你会看到树木温和,姿态从容;如果碰上疾风暴雨,树木则完全暴露出另一种狰狞。汪新就碰上了这样一个时刻,过量的酒精、对方的蛮横以及青春旺盛的血气使他犯了罪,他将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好在,汪新没有破罐子破摔,将错就错下去,最终,他身上存留的正义感使他挺身而出,在逃亡路上接连做了几件好事,这几件好事,普通人中有许多都不会去做,因为它涉及生命安全。而汪新做了,他因此暴露了身份:事实上,是他主动暴露的,他本来完全可以随便以一个“做好事不愿留名的打工者”身份了结此事,一走了之。但众人都把他视作好人甚至英雄的现场气氛鼓舞了他,激发了他,使他意识到做个堂堂正正的好人是多么幸福!
曾有人说过,这个世间伟大的事毕竟少,更多的伟大实际上是一个平凡的人做出了一件超越平凡的不平凡的事。汪新就是这样,他以戴罪之身,在正义与法律惩治的矛盾中最终选择了挺身而出,勇敢地解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同时,汪新伸出了双手,迎接迟到的手铐,这一刻,意味着他不再受逃亡之路的煎熬,不再受良心的折磨,不再受前路迷惘的困惑。他准备为自己的杀人罪接受惩罚,而与此同时,新的人生之路也即将展开:虽然,等待他的可能是漫长无期的铁窗生涯,甚至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但他的心放下了,他的真实身份重新回归,不再如仓皇的惊弓之鸟。通过汪新这个案例,也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在规定的社会秩序与法律准则内做人,不凭一时意气,才能获得持久的正常的安宁的生活。
浙江丽水,陈萍,女,公司职员
说实话,看完这则案例,我对当事人汪新倒还有了几分同情与敬佩。事实上,人这一生可能会犯各种错误,程度不同而已。像汪新这样置身于某个特殊情境中,因为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的年轻人不少,但像汪新这样能在危境中仍保持着一份做人的正义感与良知的不多。或许是女人的同情心,我倒希望汪新在医院的那一刻,赶紧离开,在一个没人认识的陌生城市重新开始他的人生之路,而不是在审判席或监狱里。毕竟,那样他的一生差不多就毁了。他或许会被判死刑,即使能留得一命,也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幸福与爱情,不能去实现人生价值,而要度过枯燥的狱中生活。
我觉得汪新的本质是个爱憎分明的好人,只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他甚至比许多一生没犯过罪的人更能称得上是个勇敢的好人!而暴露姓名使他失去了继续做好事的机会。相比,他为社会做好事的意义更甚于他的服刑给社会带来的意义。因此,我希望在对他审判时,能够从轻量刑。
湖南株洲,邓浩,男,公司职员
我觉得汪新是罪有应得,他即使一时不暴露身份,迟早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很难说他在处境恶劣的逃命路上是否还会继续做出伤人害命的事。毕竟,人有时会受到各种环境的刺激,就像他当初受环境的刺激过失杀人一样。功与罪不能相抵,汪新暴露身份,是他的自知之明,否则逃的时间越久,对他的量刑越不利。因此,我觉得这事不是汪新值不值得暴露的问题,而是他迟早会暴露,这期间他受到的心理压抑会比他获得的自由更痛苦,因此有不少像汪新这样潜逃在外的罪犯最后都选择了自首,因为他们受不了那种精神压力。当然这也说明了他们身上作为“人”的弱点,他们还没有成为彻底不在乎法律与自我良心的穷凶极恶的坏人,一时铸成的错还没把他们变为人性泯灭的人,他们还有回归社会与家庭的渴望,还有想名正言顺生活的渴望。汪新的暴露身份我想是件好事,虽然,这不代表可以冲淡他杀人的错:要知道,他杀的那个人也是人子,同时也可能是人兄,人夫,人父,汪新的一时冲动造成的可能是一个家庭不可弥补的终身痛苦!
由此,汪新使我看到人自律的重要。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谁都有可能碰到被激怒、被挑衅的时刻,从同事邻里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可能会产生碰撞矛盾,这时就特别需要理性与克制,“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这句中国人说了千年的古话包含了博大的处世之道。当初汪新如果真能做到退一步,忍一时,也不致酿成大错!
上海,朱莘,女,中学教师
应当说汪新是在犯了两次罪后才开始“觉醒”的,第一次犯罪是主动,第二次是被动。主动杀人和见死不救同样是犯罪,前者要受法律制裁,后者要受良心谴责。
如果说汪新从用凳子把对方打死后就开始感到悔恨的话,那他的悔恨更多是出于对“杀人”这件事的悔恨,而不是对死者本身。毕竟,他对汪新只是个陌生人,并且是他那一方无理在先,先动手“举拳就打”的。而对陈忠老汉这事的悔恨更多的是汪新从内心感到的歉疚不安,当一个帮过自己的老汉身处危境,血汗钱被抢与生命受到威胁时,他因为顾忌自己暴露而未挺身而出。陈忠老汉洒在地上的那摊血使汪新深深地自责悔恨,这或多或少促成了他今后成为“英雄”,继而又使他在众人真诚的赞扬里暴露了身份:这其实也是他对陈忠老汉一事的一个交代或说一种良心的赎罪。
暴露了姓名的汪新展示了他血性的一面,虽然无疑要受到法律惩治,但好在他年轻,及时回头是岸使他的人生或许还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从他身上,作为一名教师我思考更多的是汪新的涉世问题。其实对于汪新的犯罪,他的家庭、他交往的朋友乃至他就读过的学校都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就说汪新出事当晚在场的朋友吧,如果有谁能站出来劝说一句,也许事态不会发展到伤及一个人的生命。然而谁也没有,两方都争强使气,事态当然也就愈演愈烈,而血气旺盛的汪新就付出了他们当中最为惨重的代价。汪新后来的见义勇为与不堪良心谴责而暴露身份表明了他本来善良正义的本质,更多像汪新这样本质是好人的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永远不要有亡命天涯、改名换姓的一天!
江西南昌,胡纵,男,律师
“人性”是世间最复杂、最难言尽的东西,那些天生宽厚,从不与人为恶,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好人有,但只是世间一小部分。而那些天性扭曲,猥琐阴暗,灵魂散发着霉潮气味的人也有,但也只是一小部分。
更多的人,像我,像你,像汪新,身上充满人性的双面性。美与丑,善与恶,错综交织着。就像一棵基本周正的树,在背阴面也有块丑陋疤痕,这就如人性的多元。善与恶,美与丑,它们在身体里混居,视人生气候而出动。如果风和日丽,你会看到树木温和,姿态从容;如果碰上疾风暴雨,树木则完全暴露出另一种狰狞。汪新就碰上了这样一个时刻,过量的酒精、对方的蛮横以及青春旺盛的血气使他犯了罪,他将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好在,汪新没有破罐子破摔,将错就错下去,最终,他身上存留的正义感使他挺身而出,在逃亡路上接连做了几件好事,这几件好事,普通人中有许多都不会去做,因为它涉及生命安全。而汪新做了,他因此暴露了身份:事实上,是他主动暴露的,他本来完全可以随便以一个“做好事不愿留名的打工者”身份了结此事,一走了之。但众人都把他视作好人甚至英雄的现场气氛鼓舞了他,激发了他,使他意识到做个堂堂正正的好人是多么幸福!
曾有人说过,这个世间伟大的事毕竟少,更多的伟大实际上是一个平凡的人做出了一件超越平凡的不平凡的事。汪新就是这样,他以戴罪之身,在正义与法律惩治的矛盾中最终选择了挺身而出,勇敢地解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同时,汪新伸出了双手,迎接迟到的手铐,这一刻,意味着他不再受逃亡之路的煎熬,不再受良心的折磨,不再受前路迷惘的困惑。他准备为自己的杀人罪接受惩罚,而与此同时,新的人生之路也即将展开:虽然,等待他的可能是漫长无期的铁窗生涯,甚至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但他的心放下了,他的真实身份重新回归,不再如仓皇的惊弓之鸟。通过汪新这个案例,也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在规定的社会秩序与法律准则内做人,不凭一时意气,才能获得持久的正常的安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