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心里都该有个伪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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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菁菁敲开我的门,怒气冲冲地闪进来,劈头盖脸地诅咒:“哼!别让我逮到,哪天被我捉奸在床,非让你不得好死!”
  我被她怨毒的表情吓了一跳,细问才知道,原来刚才一家人在客厅里看电视,有人打电话给菁菁的老公,明显是女人的声音。
  男人接通电话就往阳台上走。菁菁顿时生疑,有什么话不能光明正大地说,要鬼鬼祟祟地出去接?菁菁即刻起身相随,男人在他的监视下哦啊几声挂掉了电话。菁菁抢过他的手机查看,被男人劈手夺回,两人爆吵一通,几乎要动手。最后,男人摔门而出,菁菁亦随后翘家,用她的话说:“不过了!谁怕谁?”
  这倒是,不过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陌路,谁还会怕谁?只怕这只是千百次争吵中不大不小的一次,次日还得蔫头耷脑地回去,守着孩子、望着彼此接着过。日子还要继续,却在一轮轮没有结果的争吵中鸡飞狗跳、度日如年,那么,谁又敢不怕谁?
  我这个朋友,实在是眼里不揉沙子,其实不用那么敏感的,小题大做地闹过许多回了,最后不都不了了之?不如想开点,宽宽自己的心,安安生生过日子,那多好。“不好,男人天生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东西,现在人们道德底线这么低,社会上诱惑那么多,不看紧一点,说不定哪天绿帽子就上头了,到时哭都来不及。”
  我不知道怎样劝她,这件事的真相不外乎两种:一是她男人本是清白的,只是被她一贯的严查死守烦怕了,正常的人际交往也变得不正常起来;另一种是男人真的有了外心,“小三”快要现形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只怕这婚姻已经让男人不胜疲惫,离崩盘也没多远了;再有甚者,“逼良为娼”也是有可能的:反正你已经认定我有外遇,不“遇”岂不白白背了这么久的黑锅?菁菁听得有点傻,她只顾着不惜一切代价从严管理,从没想过这种后果吧。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菁菁咬牙切齿地说:“我绝不会让他们好过,钱留下、房留下、孩子留下,净身出户都解不了我心头之恨,最好让他们灰头土脸,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不好意思,这只是可能遭遇背叛的女人一厢情愿的念头,事实上,你看到过几个有外遇的男人净身出户的?男人的智商不比女人低,肯净身出户证明他对妻儿还有情意,如果真的把心思全用到了新人身上,铁了心喜新厌旧,玩命斗心眼,净身出户的指不定是谁呢。至于说让他们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更是想也别想,靠组织解决家庭纠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比外遇吸引人的谈资有的是,用不了几天人们就会把这事淡忘掉。
  再往后说,就不那么解气了,二手女人在情场已属于打折处理仍鲜有问津的滞销品,再混合少了一半的经济收入和稚子的单亲遗憾,想想这些,你还能理直气壮地到处揪他的小辫子吗?
  菁菁眼睛黯淡了下去:“那你要我怎么办?装作什么也看不见,傻乎乎地由着他来吗?我的心胸可没有你那么宽,但凡有想觑视我家庭的情敌隐隐露头,我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我笑了,都是女人,心胸再大能大到哪里去?只不过我知道毙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道理,与那些有的没的情敌对垒,是一件极其折损精力消耗内力的行为,还没近情敌的身,怕已是遍体鳞伤,实在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在我看来,与其长年绷着精神在围城的城墙上疯狂巡视,狠狠剿灭一切靠近的女人,不如把那个有可能入侵婚姻的伪情敌忍痛放在心里。
  是的,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婚姻的结局也是开放式的,没有一桩白头偕老板上钉钉,每个女人心里都该有一个伪情敌。
  也许那个假想敌就在他的公司里、客户中,他每天要在班上呆足8个小时,有的是酝酿“奸情”的机会。家门外的女人都是精装版,看惯了“情敌”精致的妆容得体的穿着,你可千万不要在那个“狐媚女人”映衬下跌了份儿。你可以清爽可以舒适绝不可以邋遢,把过时的、在外面穿不了的旧衣服淘汰成家居服,顶着一脑袋蓬乱的头发在厨房里忙碌。男人都好“色”,你有一万个优点,也抵不住美人娇媚的一笑,所以,不要用太大落差给他想象“她”的空间。
  也有可能“她”是他的一个所谓红颜知已,男人不像传说中那么强悍,在“她”那里轻松自在常常成为某些男人理直气壮的出轨理由,。不好意思,除了是他的妻子之外,作为一个现代女子、一个同样在职场中打拼的社会人,我们也可以有足够强大的神经分担一切喜怒哀乐,你有什么不能对最亲近的人说,而要去找那个“女人”呢?
  当然,网络也是一大艳遇发源地,没问题,只要你能够在网络上找到快乐,我不生气,因为我也有属于我自己的娱乐方式,但前提是别分不清虚拟和现实。
  事实上,“情敌”可能存在于任何时间地点,随时随地可能出现,我们要做的不是如何去铲除她而是如何让他无视她。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不走到最后一刻,我们永远无法确定这个男人就是可以依靠一辈子的人。今天把你当宝贝一样看待,明天变了心,就会去把别人当宝贝看待。女人心里时刻有一个伪情敌,才会明白唯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依傍,完善自己、强大内心,不做庸人自扰的傻事,不落市井泼妇的俗套,独行可以潇洒,携手可以甜蜜,婚姻存在的每一天,才会充满自信和快乐。(责编/诗坤shikun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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