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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契机,对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做了研究,分析了“互联网+”的含义,指出了其对知识产权运营的影响,从知识产权的交易、投资、金融三方面对“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做了探究。
关键词:互联网+ 知识产权运营 影响 新模式
一、“互联网+”时代的含义
“互联网+”时代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通过对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将互联网以及各种传统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在新时期形成一种全新的现象。关于制定“互联网+”的计划,最初是由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新技术和传统制造业相结合,确保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科学稳定发展。通过“互联网+传统行业”形成的新的发展模式,取得实际效果绝对比二者的简单相加要高很多。究其本质而言,“互联网+”主要是通过大数据和在线平台等新技术的应用,在傳统行业的发展中融入互联网,全面发挥出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所起到的优化与集成作用,促进传统行业的迅速发展。通过在社会各领域与互联网创新成果的融合,传统实体经济的创新程度有效提升,逐渐形成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经济发展新形式。
二、“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的影响
所谓知识产权运营指的是企业或者其他部门以市场为基础对知识产权进行的许可、转让、融资以及联盟的构建等一系列做法,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随着现代“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无论是科技金融,还是知识产权运营活动,都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在以往的知识产权运营活动中,由于其步骤繁琐,难以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使得知识产权联盟的整合也异常困难,使得知识产权运营的效率大打折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知识产权运营中有了互联网所提供的平台优势,能够有效打破空间以及行业之间的界限,有效缩短供需双方的距离,提升资源整合的效率,推动了知识产权交易和质押融资的实现,这些都是传统知识产权融资所无法比拟的。此外,注意到“互联网+”时代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推动相关企业形成专利联盟,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研究成果,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研发费用及精力,有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三、“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
1.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新模式。近年来,我国经济获得迅猛发展,这使得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需求的程度加深,这在知识产权运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仅仅依靠当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无法满足企业的这些复杂需求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申请到知识产权后,通常会将其保存起来,最多是将其用于对抗市场侵权,使得知识产权自身的市场及金融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注意到如今我们正在处于“互联网+”时代,广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够运用互联网提供的强大平台,将大量的知商企业汇集在一起。定期在知商圈内组织企业开展商务交流、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和先进企业当面交流的机会,并为其科学匹配高端合作者。此外,知商圈的运营机构还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为用户提供获取法律、政策等信息的平台,拓展企业的信息来源,提升企业的信息掌控力。在互联网知商圈的帮助下,高质量的合作伙伴脱颖而出,企业之间合作的效率与质量都大幅提升。而且通过知商圈提供的形式丰富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能够为企业解决好诸如申请、维护制度建立等环节的问题。
2.知识产权投资新模式。互联网的应用方便了第三方服务机构,待其将多数知商企业汇集以后,能够成立投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设立产权创投基金,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投资,不仅能够为企业投入资金,而且也能够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通常情况下,创投基金的类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融资基金。需要首先筛选出技术优势强的创新型企业,并对其展开投资,推动这一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而且也能够对基金投资人带来大量利润。第二,知识产权投资基金。从某园区产业规划出发,综合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利,以为企业创造专利组合机会的形式,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的市场运作,使得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升企业利润。第三,产业联盟基金。指的是通过对相关企业展开产业联盟的引导,成立专利池,发挥产业联盟的优势,从而提升知识产权的布局、管理等工作的安全性,同时确保联盟中的企业避免遭受来自专利流氓的危害。第四,技术转移基金。在对企业需求展开充分发掘的基础之上,以技术转移项目的应用,避免企业由于技术匮乏而影响发展,引导企业稳定前进。第五,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在这种形势下,帮助企业做到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时,充分采用了知识产权保险以及托管等多种形式,以便于及时清理市场,同时推动创新。第六,知识产权探索基金。也就是继续保持对知识产权运营发展的方向进行探索,同时还包括对政策发展运营机制的探索。第七,知识产权创投基金。该基金的意义重大,不仅可以保证知识产权创业活动中的资金,便于创业融资体系的构建,而且也能够有效规避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的扩大而埋下安全隐患。要想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各创新项目创造优秀的市场环境,必须以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投资机构作保障,从而确保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
3.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如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难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问题,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担保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在创业时期的企业融资也就更加困难。但是在“互联网+”这一背景之下,随着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的融合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应运而生,这不得不说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这种模式下,充分运用了网络信贷这一平台,为用户提供理财等金融服务,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金需求找到了出路,同时也使得投资人找到了投资道路。在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中,其核心可谓是知识产权,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商品价值属性以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质押获取借款,而且他们在知识产权唯一性与稀缺性下,收取所持知识产权的增值利润。在知识产权组合中,所产生的链接属性价值绝对大于单个知识产权简单相加所产生的价值,因此,企业方面可以借鉴这种做法,科学组合知识产权,在市场运营中实现它的更高价值,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润。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知识产权的四种属性,并且发展成为以互联网平台为工具、门槛低、参与度高的新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
在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正在处于起步时期,广州知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于2015年4月20号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成立,该公司的网络平台目前已经帮助众多企业募集到资金,解决了知识产权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出现及应用,有效引导了资金向着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知识产权项目分配,推动了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加速了知识向技术的转变,大幅提升了我国社会的知识产权转化率。同时也会知识产权资源展开了科学合理的分配,使得创新成本大幅下降。此外,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使得知识产权中大众参与的门槛大大降低,全面提升了大众对知识产权的投资热情。随着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应用,我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必将告别传统的发展模式,真正彰显出知识产权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及其分散对策[J].知识产权,2015,(9):68-72.
[2]刘琳,苏巧勤,季素萍等."互联网+"环境下泰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环境研究——基于SWOT分析[J].价值工程,2017,36(1):50-51.
[3]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分散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21):99-101.
[4]锁福涛.聚焦“互联网+”时代版权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J].中国出版,2015,(9):36-38.
作者简介:史令喜(1981.04—)男。民族:汉,河南郑州人。硕士,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小企业管理。
关键词:互联网+ 知识产权运营 影响 新模式
一、“互联网+”时代的含义
“互联网+”时代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通过对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将互联网以及各种传统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在新时期形成一种全新的现象。关于制定“互联网+”的计划,最初是由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新技术和传统制造业相结合,确保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科学稳定发展。通过“互联网+传统行业”形成的新的发展模式,取得实际效果绝对比二者的简单相加要高很多。究其本质而言,“互联网+”主要是通过大数据和在线平台等新技术的应用,在傳统行业的发展中融入互联网,全面发挥出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所起到的优化与集成作用,促进传统行业的迅速发展。通过在社会各领域与互联网创新成果的融合,传统实体经济的创新程度有效提升,逐渐形成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经济发展新形式。
二、“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的影响
所谓知识产权运营指的是企业或者其他部门以市场为基础对知识产权进行的许可、转让、融资以及联盟的构建等一系列做法,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随着现代“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无论是科技金融,还是知识产权运营活动,都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在以往的知识产权运营活动中,由于其步骤繁琐,难以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使得知识产权联盟的整合也异常困难,使得知识产权运营的效率大打折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知识产权运营中有了互联网所提供的平台优势,能够有效打破空间以及行业之间的界限,有效缩短供需双方的距离,提升资源整合的效率,推动了知识产权交易和质押融资的实现,这些都是传统知识产权融资所无法比拟的。此外,注意到“互联网+”时代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推动相关企业形成专利联盟,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研究成果,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研发费用及精力,有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三、“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
1.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新模式。近年来,我国经济获得迅猛发展,这使得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需求的程度加深,这在知识产权运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仅仅依靠当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无法满足企业的这些复杂需求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申请到知识产权后,通常会将其保存起来,最多是将其用于对抗市场侵权,使得知识产权自身的市场及金融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注意到如今我们正在处于“互联网+”时代,广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够运用互联网提供的强大平台,将大量的知商企业汇集在一起。定期在知商圈内组织企业开展商务交流、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和先进企业当面交流的机会,并为其科学匹配高端合作者。此外,知商圈的运营机构还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为用户提供获取法律、政策等信息的平台,拓展企业的信息来源,提升企业的信息掌控力。在互联网知商圈的帮助下,高质量的合作伙伴脱颖而出,企业之间合作的效率与质量都大幅提升。而且通过知商圈提供的形式丰富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能够为企业解决好诸如申请、维护制度建立等环节的问题。
2.知识产权投资新模式。互联网的应用方便了第三方服务机构,待其将多数知商企业汇集以后,能够成立投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设立产权创投基金,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投资,不仅能够为企业投入资金,而且也能够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通常情况下,创投基金的类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融资基金。需要首先筛选出技术优势强的创新型企业,并对其展开投资,推动这一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而且也能够对基金投资人带来大量利润。第二,知识产权投资基金。从某园区产业规划出发,综合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利,以为企业创造专利组合机会的形式,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的市场运作,使得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升企业利润。第三,产业联盟基金。指的是通过对相关企业展开产业联盟的引导,成立专利池,发挥产业联盟的优势,从而提升知识产权的布局、管理等工作的安全性,同时确保联盟中的企业避免遭受来自专利流氓的危害。第四,技术转移基金。在对企业需求展开充分发掘的基础之上,以技术转移项目的应用,避免企业由于技术匮乏而影响发展,引导企业稳定前进。第五,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在这种形势下,帮助企业做到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时,充分采用了知识产权保险以及托管等多种形式,以便于及时清理市场,同时推动创新。第六,知识产权探索基金。也就是继续保持对知识产权运营发展的方向进行探索,同时还包括对政策发展运营机制的探索。第七,知识产权创投基金。该基金的意义重大,不仅可以保证知识产权创业活动中的资金,便于创业融资体系的构建,而且也能够有效规避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的扩大而埋下安全隐患。要想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各创新项目创造优秀的市场环境,必须以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投资机构作保障,从而确保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
3.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如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难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问题,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担保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在创业时期的企业融资也就更加困难。但是在“互联网+”这一背景之下,随着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的融合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应运而生,这不得不说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这种模式下,充分运用了网络信贷这一平台,为用户提供理财等金融服务,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金需求找到了出路,同时也使得投资人找到了投资道路。在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中,其核心可谓是知识产权,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商品价值属性以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质押获取借款,而且他们在知识产权唯一性与稀缺性下,收取所持知识产权的增值利润。在知识产权组合中,所产生的链接属性价值绝对大于单个知识产权简单相加所产生的价值,因此,企业方面可以借鉴这种做法,科学组合知识产权,在市场运营中实现它的更高价值,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润。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知识产权的四种属性,并且发展成为以互联网平台为工具、门槛低、参与度高的新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
在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正在处于起步时期,广州知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于2015年4月20号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成立,该公司的网络平台目前已经帮助众多企业募集到资金,解决了知识产权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出现及应用,有效引导了资金向着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知识产权项目分配,推动了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加速了知识向技术的转变,大幅提升了我国社会的知识产权转化率。同时也会知识产权资源展开了科学合理的分配,使得创新成本大幅下降。此外,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使得知识产权中大众参与的门槛大大降低,全面提升了大众对知识产权的投资热情。随着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应用,我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必将告别传统的发展模式,真正彰显出知识产权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及其分散对策[J].知识产权,2015,(9):68-72.
[2]刘琳,苏巧勤,季素萍等."互联网+"环境下泰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环境研究——基于SWOT分析[J].价值工程,2017,36(1):50-51.
[3]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分散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21):99-101.
[4]锁福涛.聚焦“互联网+”时代版权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J].中国出版,2015,(9):36-38.
作者简介:史令喜(1981.04—)男。民族:汉,河南郑州人。硕士,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小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