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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如果这个世界,每个拥有“喜欢的人”的人,都能同时拥有能够解读对方喜好的读心术,那该多好。大概,许多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彼此喜欢的人也能瞬间明了,那么,也就不至于错过了吧。
1.
北风十五岁那年,穿宽大的小丑装,脸刷成白色,鼻尖红色,双手举着萨克斯做滑稽的动作演奏,因得比同龄人瘦弱矮小,更显得滑稽,有时候去一些聚会婚宴上演出,有时候在公园海滩表演,常逗得人哈哈大笑。
当然也有天生顽劣不怀好意的人,有回北风接了一个活动,是去一个生日宴上表演助兴。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十三岁生日,带院落和游泳池的两层白色小楼,北风的节目是在吹蜡烛的后面,大抵是当时谁惹了小公子不开心,他噘着嘴巴一副生气的样子。后来蜡烛吹灭,北风捧着笨重的萨克斯走出来,小公子当时眼睛亮了一下,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恶作剧的点子,拿起蛋糕刀对着蛋糕就是一阵猛切,而后抓起几块蛋糕就往北风身上丢去。
北风愣了愣,但终归还是要表演的,小丑的脸上永远挂着的是偌大的笑容,看起来仍是喜气洋洋的样子,拿起手中的萨克斯笨拙地晃动着身躯吹奏着。
小公子周围聚集着的,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顽劣孩童,见到北风这个样子都哈哈大笑,而后每个人都开始抓起蛋糕往北风的身上丢,每每看到蛋糕砸到小丑的头上脸上便大笑起来,更有甚者,甚至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往北风身上丢。
正值炎热的盛夏,阳光焦灼,北风的手上和脸上都是黏糊糊的。
北风是有些想哭的,但想着这场表演开价实在是大方,便又把眼泪憋了回去。
孩童们仍旧哈哈大笑,也许并未想到小丑的装扮下,亦是一个和他们同样的孩子。
“小朗!”一个利落的声音响了起来,几个男孩也都安静了下来,过生日的小公子侧过头去,北风也跟着微微抬起了头。
太阳明晃晃的,北风隔着斑驳又强烈的光线,看到一个少年走了出来。
和胖乎乎的小公子不一样,那个少年是高高瘦瘦的,穿白色衬衫和卡其色长裤,有宽肩和长腿。
再往上抬起头的时候,北风看得到他的面庞。
五官都是极其好看的,俊朗之中又带着几分柔和。
他的眼神向北风这边扫了过来,同北风四目相对的时候,北风微微一怔,本来就不熟练的萨克斯演奏立即乱了一个节拍。
他大抵是听了出来,冲北风微微笑了笑。
而后便看向那几个顽劣的孩童,走到小公子身旁,他伸出手拍了拍小公子的脑袋:“小朗,不能往别人身上乱扔东西。”
“它是个小丑!不是人!”小公子不服气地大声辩驳着。
“小朗,”他轻声说,“别看小丑总是大笑的样子,但其实和我们一样,也是会难过会痛苦的,但他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小公子的嘴巴噘了起来。
“好了,小朗,听哥哥的话,哥哥周末带你去游泳。”
“好!”听到游泳,小公子立即爽快地答应下来。
一曲终了,下面还有别的节目,北风抱着萨克斯退了下去,看到那边方才的少年冲自己挥了挥手:“你过来,我带你去清洗一下。”
北风点了点头,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上了楼梯又穿过走廊,他带北风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是有独立浴室的,打开门指了指:“你去清洗一下吧,这么热的天,身上也该出了很多汗。”
少年打开自己衣柜门又合上,解释道:“我的衣服你穿不了,你等一下,我去拿小朗的衣服给你换上。”
两分钟之后他回来,将两件衣服递到北风的手上,北风隔着脸上浓重的妆容面具看着他,心中充斥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情绪。
没有说话,北风安静地接过衣服走进了浴室。
北风在里面洗了很长的时间,温热的水流从脸上身上流下,冲洗掉黏糊糊的奶油和颜料,依稀听得到外面传来音乐声,她伸出手去把水流关小一点,认真去听,是萨克斯吹奏的声音。
那首曲子是她所熟悉的,《孤独》。
擦拭干净之后,北风换上衣服推开门来,看到吹奏萨克斯的,是那个少年。
她赤着脚安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直到那个曲子演奏完,少年将手中的萨克斯放下,才看到站在那里的她。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一副被吓到的样子:“你是个女孩子?”
北风咧开嘴笑了笑。
“我还以为你是个男孩,”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竟然是个小姑娘。”
北风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滴滴答答地打在了地板上,地板上是铺着地毯的,应当是价值不菲,北风有些紧张,慌忙往后面退了几下。
“没关系的,”他恢复了方才温和的神色,对北风微微一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谢北风。”她对他说出了第一句话,唯恐他听不清楚,一个字一个字咬得清楚。
“我叫宋伦。”
北风接这个活动的时候知道,主人家姓宋,是小儿子的生日宴。
眼前的宋伦,应当是宋家的长子。
北风对宋伦笑了笑:“那首曲子,有一个地方,我一直吹不好。”
“《孤独》?”宋伦问,待北风点点头之后,他招招手,示意她坐到自己的面前,让她仔细看清楚自己演奏的时候,手指弓成的形状。
北风低着头看,脑海中想的却是——干净细长的手指,好像秋日无人的街道,真好看。
夏日午后,外面有惹人心烦的蝉鸣,有宋家二儿子宋朗和小伙伴的喧嚣,有噼里啪啦音乐劲爆的演出。
北风却觉得自己全都听不见,耳边只有从宋伦口唇之间传出来的,音乐声。
打破这般的,是玻璃破裂的声音,尖锐刺耳,而后北风还没反应过来,一个足球已经从窗户处飞了进来。
“肯定是小朗。”宋伦的眉头皱在一起,站起身来往窗边走去。
还未走到窗边,门口已经传来了“砰砰砰”的敲门声:“哥,开门,我要拿球。” 宋伦走过去打开,头上还带着生日帽的宋朗立即冲了进来,跑到桌边把足球捧到怀里,转过身正要跑出去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停下脚步转过头去,转着两只眼睛打量着北风:“喂,你是谁?”
北风不想理他,没有说话。
他的眼睛一转,看到房间里的小丑服和萨克斯,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是那个小丑!”
北风还是不说话。
他“哼”了一声:“你穿的是我的衣服!还给我!”
“小朗!”宋伦喊他。
宋朗平日里虽说娇惯任性了些,但并不是个蛮横不愿意分享的人,但那天却不知为何出人意料地倔强,宋伦呵斥了一声无果,一定要北风把他的衣服还给他。
北风就那样站了一会,面无表情地走进卫生间,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而后将自己原本穿着的那件早已被汗水和颜料弄得脏兮兮的衣服套在了自己身上。
重新走出来,她将T恤和短裤往宋朗的怀里一塞,而后便蹲下身去,整理自己的道具服饰。
都打包进了一个袋子里,而后她便大步流星地走到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
“小朗,”宋伦责备他,“你太没礼貌了。”
而后,宋伦便喊了声“北风”,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剩下宋朗站在那里,怀里抱着方才北风塞过来的衣服。
2.
再见到北风,是三日之后。
听到门铃声的时候,宋朗正坐在地板上打游戏,不情愿地起身去开门,拉开门的时候看到眼前的北风,眼睛微微亮了一下,而后又板起胖嘟嘟的脸:“你来干什么?”
北风讨厌他,硬邦邦地说了句:“我东西落在这里了。”
“什么东西……”宋朗嘴里嘟囔着,却还是让开了一条道,让北风进来。
北风径直走了进去,宋朗跟在后面,眼见她上了楼,在宋伦的门前停下。
似乎是在门口犹豫了一会,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北风这才抬起手来,去敲房门。
宋朗小跑过来一把推开门,说:“不用敲门,我哥不在家,什么东西落下了?我帮你找……”
北风的神色黯然了下来,闷闷地跟宋朗走进了房间。
北风向宋朗描述了一番丢的发卡的样子,宋朗趴在地上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他快要放弃的时候,北风却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了出来:“在这里。”
“怎么掉到抽屉里了,”宋朗难以置信,想了几秒钟后恍然大悟,“我知道了,肯定是我哥看到捡起来了……”
北风不置可否,没有说出来那个发卡,是她离开那日,故意留在这里的。
十五岁的少女,想找到一个机会,能再见到他一面。
没有见到宋伦,北风还是有些微微的不开心的,她神色黯然地将发夹装进口袋里,环顾了一下宋伦生活着的这个房间之后,便准备离去。
走到门边的时候,宋朗却开口:“喂,小丑,你陪我玩一会吧。”
北风白了他一眼:“叫姐姐。”
“切,”宋朗不屑一顾,“小丑姐姐。”
原本北风对陪这样一个熊孩子玩是没什么兴趣的,但转念一想,也许再等一会,宋伦就会回来,也就答应了下来。
宋朗带北风去了自己的房间,一推开门北风就被吓了一跳,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活像个马戏团。
他邀请北风一起打游戏,见北风没有兴趣,就打开柜子给北风看自己珍藏的成套的变形金刚模型,献宝似的全都拿了出来。
“你哥去哪里了?”北风一边摆弄着模型,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宋朗。
“去找菁姐姐了。”宋朗回答道。
北风的心中有些闷闷的。
宋朗尚且年幼,当然看不出一个少女情绪的变化,又自顾自地补充了一句:“菁姐姐好漂亮的。”
“哦。”北风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句。
那个下午,北风在宋朗的房间里磨蹭了一个下午。开始时,北风对他玩的游戏不屑一顾,后来耐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满心不情愿地陪他玩起了游戏,竟然发现也格外有趣。那时候网游尚未风行,还是单机游戏,两人打魂斗罗,一前一后冲锋陷阵,北风哈哈大笑了许多次。
也没察觉到外面天色暗了下来,直到听到身后的推门声,回过头看去是宋伦站在那里:“小朗,你有朋友过来了啊?”
北风回过头去,宋伦的眼睛里有微微的错愕:“北风?”
她方才还是咧着嘴对着屏幕哈哈大笑的表情,同宋伦四目相对的时候,忽然就羞赧起来,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今天特意穿的裙子的裙摆。
晚上保姆烧饭,北风也被喊着留下来吃饭。
饭桌上有宋朗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北风的筷子一伸过去,他便大声抗议:“喂,谢北风,不许吃那个,那是我最爱吃的!”
“小朗!”宋伦压低声音,“又没礼貌了。”
说完,宋伦侧过脸对北风笑笑,伸出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太瘦了,多吃点。”
北风只觉得心中,有洪水冲开了堤坝,洋溢着的,全都是温柔。
家境贫寒,在偏远山区,幼年时期记忆里只有常年酗酒的父亲和成日哭哭啼啼的母亲,再后来母亲带她离开了家,在一个演艺班给人做饭,她便跟着学一些小丑的表演。
大部分的时间里,她是被忽略,被无视,被嘲弄的那个。
伊始的少女时期,出现了这样一个芝兰玉树翩翩君子的人,她毫无阅历毫无准备,只得一头栽进自己的命运之中。
晚饭吃完,时间已经不早了,北风原本想自己回去,宋伦不放心,一定要送她。
宋伦把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又下车帮北风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北风小心翼翼地坐上去。
宋朗也叫嚷着一定要去,宋伦安排他到后驾驶座上坐下。
车开得慢,宋伦偶尔会同北风聊上几句,宋朗倒是一直在后面叽叽喳喳,说着下午打游戏时出现的问题,同北风约时间:“喂,谢北风,没事就来找我打游戏吧,以后你就当我的小跟班。” “谁要当你的小跟班!”
“你技术烂透了,只配当小跟班。”
“今天你死的次数明明比我多。”
……
北风并不是健谈的人,可宋朗总有惹人生气的本事,让她不得不与他唇枪舌战。
宋伦脸上带着浅浅淡淡的笑意:“北风,以后没事常来家里玩。”
北风的声音顿时柔和起来:“好啊。”
那晚北风坚持拒绝了宋伦送到家门口的提议,在离自家巷口还有一条马路的地方便下了车。
她所居住的那个筒子楼,破陋拥挤。而他是住在有着游泳池和花园的洋房中的人,又正是最敏感最骄傲的年纪,哪里好意思向心动之人,呈上自己生活的粗粝。
下车之后,北风拔腿便跑,确定自己的身影隐在黑暗中之后,这才回过头去,看着那辆正在转弯的车。近光灯强烈的光线里,宋伦的面庞格外好看。
她就那样站了许久。
分别之后,北风不是没想过再去那栋小洋楼的,只是却不好意思,觉得人家“有空常来玩”也许不过是随口客气,自己哪里好真的跑过去。
谁料有天晌午,她正在睡午觉的时候,下面忽然传来大声的叫喊声:“谢北风!谢北风!”
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探出头去,下面站着的竟是宋朗。见到她出来,他冲她挥手:“走,去我家打游戏!”
3.
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宋家的那栋小洋楼,的确成为北风不用演出时,去的最多的地方。
开始时是陪着宋朗打游戏,魂斗罗两人已经配合得极好,宋朗是蓝色的那个,北风是红色的那个。
每次游戏开始前,宋朗都要先交代一句:“谢北风,我先走,你后走。”
“为什么?”开始时,北风不服气。
宋朗给了她一个白眼:“前面子弹多,你这么蠢,会被打死的。”
北风“哦”了一声,便不再多说话。
见宋伦的机会却不是很多,他在邻城读大学,假期才回来,每次回来的时候,宋朗和北风都会去车站接他。
北风和宋朗在一起的时候叽叽喳喳,见到宋伦却只会羞赧地笑,小跑着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宋伦忙说“自己来自己来”,上下打量一下北风和宋朗:“哟,半年不见,你们两个都长大了不少。”
十七岁的北风和十五岁的宋朗,两年里个头都蹿了不少,北风不似以前那样单薄了,面色红润了很多,宋朗倒是瘦了下去,褪去了婴儿肥,眉眼间也是俊朗的样子。
北风也见过宋朗嘴里的那个“菁姐姐”两次,假期里陆菁来找过宋伦,当时游戏正轮到宋朗,他不愿意起身,便推搡着北风去开门,北风一打开门,便看到眼前站着一个女孩子。
的确是极其漂亮的,穿白色的套装,耳饰项链都搭配得恰到好处。
北风那日身上穿的,是一件乱糟糟的毛衣,头发也一团窝在脑后,陆菁见到她的时候微微一愣,而后反应过来,浅浅地笑着问:“你就是北风吧?我听阿伦说起过你,说你是小朗的好朋友。”
她伸出手去,是芊芊十指和好看的镶着水钻的指甲:“我是陆菁。”
“噢噢,”北风有些窘迫,赶紧侧过身去让她进门。
回到宋朗房间的北风,却无心再继续游戏,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翻着,耳边传来的,是客厅里隐隐约约的,宋伦和陆菁练钢琴的声音。
站在窗边偷偷把窗帘拉开一点点,陆菁坐在前面的钢琴凳上,宋伦在她的身后俯下身子,一双手臂环住了她,两双手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着。
北风的心中有隐隐的痛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宋朗立即停下了手中的游戏,回过头看向她:“谢北风,你怎么啦?”
“没什么。”北风赶紧转过身来。
“那快过来!”宋朗冲她挥挥手。
“我不想玩了,”北风抓起一旁的书包,“快考试了,我要回去看书。”
宋朗愣了愣,几秒钟之后起身,把桌子收拾出来,电脑也关上:“我也不玩了,你在这里看书吧。”
见北风还在犹豫,宋朗把自己的课本也拿出来,说:“正好我有不会的还可以问你。”
北风想了想,也找不到理由拒绝,点点头说了句“那好吧”。
后来各自完成自己的功课,宋朗送她回去。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宋朗忽然开口问北风:“哎?谢北风,你是不是喜欢我哥?”
“啊?”北风的心里一惊,脸上都是慌张的神色,本能地想否认,“哪有……”
“哈哈,”宋朗挤眉弄眼,指着北风,笑道,“你看你,还不承认,脸都红了。”
北风轻轻叹息了一声,在宁静的街道上格外沉重,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思忖了片刻之后才开口:“是啊,我是喜欢宋伦,很喜欢很喜欢。”
她的眉宇之间有忧愁,让一向嬉皮笑脸爱拿她打趣的宋朗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北风先打破沉默:“告诉你一个这么大的秘密,一定不许让别人知道。”
“嗯。”宋朗沉默了半响,认真地点点头。他伸出手去帮北风把歪了的帽子整理了一下,北风这才发现,当初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已经高出了自己半个头来。
4.
因得常常要出去表演,北风的课落下来很多。
她读高三那一年,宋朗开始读高一,就读的那所私立贵族中学,离北风的学校不大远。
有两回体育课,自由活动,宋朗出去到北风的学校找她,谁料她都不在。
班主任皱着眉头:“你是谢北风的弟弟吧?回去跟你家长反映一下,这孩子,挺聪明的,就是经常无端逃课……”
那时的北风在步行街的街头,那天是情人节,接了一家商场的活动,穿着五彩缤纷的小丑服,在路上表演变玫瑰的戏法。
因为想着周末考试,原本不想接这个活动的,刚一开口向母亲说明,她整个人便暴躁起来,向北风抱怨着下个月的房租,埋怨着她坚持要读书浪费钱,说着自己拉扯她的辛苦。 北风便只得把话咽了下去。
是夹杂着雪花的寒风,吹在脸上刀割似的疼,好在小丑面具上有夸张的笑容,倒也不会有人注意下面的她,脸上黯然的神情。
身后有人大声喊着她的名字:“谢北风!”
她茫然地回过头去,隔着步行街上拥挤的人流,看见一个少年冲了过来,脸上带着忿忿的神色,抓起她的胳膊大步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宋朗,”北风的眉头皱起来,“你干吗!”
他一直把她拉到没什么人的拐角处才放开手,板着脸转过身:“你们班今天模拟考试你不知道吗?”
“知道。”北风冷冷地回答道。
“那你怎么不去?你上次不还跟我说想考到我哥保研的那个学校吗?你老是逃课,拿什么考?”
北风深吸了一口气,冷冰冰地看着宋朗:“关你什么事!你自己成天打游戏,成绩在班里倒数,有什么资格来管我!”
“你!”宋朗气急,开口想要反驳,竟找不到有力的理由。
他沉默了半响:“那好,我以后不打游戏了,你也不要再逃课做这些了。”
北风没有说话,转过身继续给来来往往的情侣递着玫瑰花,宋朗把她手中花篮里的玫瑰花拿过来一半,帮着她在寒风中分发。
那晚忙活到很晚,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
宋朗送她回去,两人因为刚才的争执,一路上都沉默着。
后来走到巷口,是宋朗先绷不住,把手伸进棉服的口袋里,摸出一支玫瑰花来:“我给你留了一支。”
隔几日,北风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你好,是谢北风小姐吗?我儿子说想找一个课外辅导的老师,说看到你贴出来的信息,想让我联系一下……”
北风刚想开口说自己没有贴出来什么兼职信息,电话那边又说道:“每周周末两个下午,两个下午一千块……”
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好的好的,没问题,你儿子叫什么?”
“宋朗,刚上高一……”
北风高三那一年,每一个周末,都仍旧是在宋朗的房间里度过的。
打游戏变成了讲题目,闲聊天变成了背单词,宋朗倒也聪明,成绩进步很快,宋父自然是满意高兴,主动把每天的报酬又提高了两百块。
5.
北风去读大学的那个夏天,宋朗去火车站送她,嘴巴还是刻薄的:“谢北风,你这个胆小鬼,考上我哥读研的大学是不是要跟他表白了?”
“表白什么!”北风翻了个白眼,“宋伦有陆菁呢,我哪里能表白,我要憋在心里。”
“憋死你算了。”宋朗举起手在北风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北风吸着鼻子笑了笑。
谁曾想大半年之后,陆菁向宋伦提出分手。
果断又坚决,给出的理由铿锵有力。她爱上了别人。
同与宋伦少年时期便结下来的平缓情谊不同,那是电光火石,是天雷地火,是轰轰烈烈的。
她连给宋伦挽留的机会都没有,闪婚怀孕,远走他国。
陆菁走了之后,北风去看宋伦。
在他校外租下来的公寓里,公寓里关着灯,黑漆漆的一片,里面全都是浓重的烟酒气息。
北风伸出手来拉亮灯,看到角落里的宋伦时,眼泪差点流了出来。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满目都是血丝和憔悴。
北风拿起扫帚一点点打扫,做了饭菜端到他面前,宋伦扬扬手,把饭菜打翻到地上。北风俯下身子重新打扫。
她每日上完课都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安慰宋伦,只是沉默地照顾着他的起居。
有天北风推开门,宋伦抬起头,看到她的样子的时候,微微愣了愣。
北风身上穿着的,是他已经许久未见过的小丑服装,脸上画着五彩的颜料,夸张的笑脸和鼻头。同他四目相对之后,北风便举起手中的萨克斯,做出夸张的动作吹了起来。
他的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
北风往他面前走着,手中的萨克斯吹得更起劲,左右摇晃着自己的身体。
是在学校里就打扮好的,一路上就这样顶着烈日和众人的眼光,提着笨重的萨克斯走过来。
一曲终了,她看向宋伦:“你笑了。”
放下手中的萨克斯,她往阳台跑去:“你过来,我还会别的。”
宋伦跟了上去,只见北风跑到阳台上,一个跃身,便倒立了起来。
她倒立着用双手行走,还不忘做出好笑的表情逗宋伦笑,宋伦担心她的安全,她不以为然,献宝一般:“看,我会这样,还会这样……”
后来右手忽然一抽搐,歪了一下,整个人摇晃着倒在了地上。
宋伦赶紧走过去扶她。
他的双手接触到北风的双手的时候,她微微愣了愣,反手拉住了他的手,轻轻喊道:“宋伦。”
“嗯?”宋伦看向她。
那句“喜欢你”哽在喉咙里,却仍旧是不知该如何说出口,这些年来,他是站在云端的,供她仰望的人啊。
最终北风只是在心底叹了口气,缓缓地低下头去:“没什么。”
她低下头去的时候,窗外的夕阳斜照在她的面庞上,在她那画着夸张的小丑妆的脸上,投下奇妙的色泽。
黑长的睫毛微微垂下,脸上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忧伤。
那忧伤和夸张的大笑的嘴巴,形成强烈的对比,竟让宋伦的心中微微一颤,一时间许多场景在他脑海中回旋着——他初次见到她的午后,她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脚站在地板上;每学期他放假回家,不管多晚,下车之后总会看到她……她的十五岁到十九岁,好像总是在自己的身边,有着不远不近的位置。
他似乎从未转过身去,回头看她一眼。
宋伦的心中有隐约的潮湿,他缓缓地伸出手去,抚摸上了北风的面颊。
那晚回去的路上,北风接到了宋朗的电话。
“谢北风,我跟你说……”
“我跟阿伦在一起呢……”北风走到一旁,压低声音打断了宋朗的话。 那边顿了顿,继而爆发出夸张的大笑:“真的吗!你拿下我哥了?!”
“会不会用词啊?什么拿下,说得这么难听……不跟你说了,阿伦喊我过去了。”
她匆忙挂断了电话。
6.
宋朗离世于2008年,十九岁。
彼时,北风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同宋伦维持着恋爱关系,但好像一切都不对。她的心底充斥着巨大的迷茫与困惑,终于在一个夏日傍晚的咖啡馆里,向宋伦提出了分手。
刚走出咖啡馆,北风却又接到了宋伦的电话:“北风,你跟我去趟医院,我弟弟……”
所有混沌的,模糊的,不知所起的情绪,在看到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宋朗的那一刻,全都清楚起来。
她的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巨大的巨大的恐慌与心痛。
宋朗已经瘦得不成样子,整个人几近变形。
见到她,他却还是笑:“喂,谢北风,你哭起来好丑啊……”
他顿了顿:“你是小丑啊,小丑不能哭啊……”
“我不想让你哭……我十三岁生日那天差点弄哭了你……就一直很内疚……想着再也不让你哭……”
北风转过身去,把眼泪憋了回去,转过脸来冲宋朗笑:“我不哭,你看,我没有哭。”
是自出生时就患有的病症,因得这份愧疚,打小宋家夫妇对他就格外宠爱,也养成了他飞扬跋扈的性格。十三岁那年往北风身上扔蛋糕,原本不过是他斑斑劣迹中的寻常事。
然而因得她,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起来。
那天傍晚他在宋伦的房间看到洗掉颜料的北风,那时尚且年幼,并不懂什么情爱,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个小姐姐真好看。
想要引起她的注意,所以他才会叫嚷着让她把衣服还给自己。
再然后的那些年年岁岁,他有多少隐秘的,发酵的,想要脱口而出的情意。
只是一方面是日渐消瘦,去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的身体,一方面是他认得清,她看向宋伦时的眼神。
那天宋朗努力地把手抬起来,缓缓开口:“北风,认识你真好。”
遇到了她,是她令他的残缺、有限、无明,有了破局之光。是她令他如蝼蚁、蜉蝣、虫豕的一生,成为对世界的祝福。
宋朗沉沉地合上双眼的那一刻,北风冲到洗手间,大口大口地呕吐。
原来人真的悲痛到了极点,是哭不出来的,只想大口呕吐。
宋朗去世的两年后,北风争取到了加拿大留学的机会,读完书之后,留在了温哥华。
北风同宋伦变成了朋友,每年回国的时候,会同他一起到墓地,在宋朗的墓碑前,放上一束百日菊。北风知道这些年里宋伦有了门当户对的女友,已经在筹备婚礼。
2014年的时候,北风在温哥华。
这一年她二十七岁,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华裔软件工程师,当地媒体曾对她进行过一个报道,采访中问她是什么时候对软件开发有兴趣的,她低下头沉思了一会,而后笑了笑,开口:“我少女时期,经常打游戏……”
那套小丑服放在柜子的最里面,节日的时候,偶尔会和当地的义工到孤儿院或者医院做一些慰问演出,她把小丑演得惟妙惟肖,逗笑过很多人。
但她永远会记得一个少年,那个少年顽劣,霸道,在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就差点弄哭了她。但除了那一次,他再也没有让她哭过,同他在一起的那些少年岁月,是她生命中永远闪闪发光的日子。
编辑:柒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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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十五岁那年,穿宽大的小丑装,脸刷成白色,鼻尖红色,双手举着萨克斯做滑稽的动作演奏,因得比同龄人瘦弱矮小,更显得滑稽,有时候去一些聚会婚宴上演出,有时候在公园海滩表演,常逗得人哈哈大笑。
当然也有天生顽劣不怀好意的人,有回北风接了一个活动,是去一个生日宴上表演助兴。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十三岁生日,带院落和游泳池的两层白色小楼,北风的节目是在吹蜡烛的后面,大抵是当时谁惹了小公子不开心,他噘着嘴巴一副生气的样子。后来蜡烛吹灭,北风捧着笨重的萨克斯走出来,小公子当时眼睛亮了一下,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恶作剧的点子,拿起蛋糕刀对着蛋糕就是一阵猛切,而后抓起几块蛋糕就往北风身上丢去。
北风愣了愣,但终归还是要表演的,小丑的脸上永远挂着的是偌大的笑容,看起来仍是喜气洋洋的样子,拿起手中的萨克斯笨拙地晃动着身躯吹奏着。
小公子周围聚集着的,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顽劣孩童,见到北风这个样子都哈哈大笑,而后每个人都开始抓起蛋糕往北风的身上丢,每每看到蛋糕砸到小丑的头上脸上便大笑起来,更有甚者,甚至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往北风身上丢。
正值炎热的盛夏,阳光焦灼,北风的手上和脸上都是黏糊糊的。
北风是有些想哭的,但想着这场表演开价实在是大方,便又把眼泪憋了回去。
孩童们仍旧哈哈大笑,也许并未想到小丑的装扮下,亦是一个和他们同样的孩子。
“小朗!”一个利落的声音响了起来,几个男孩也都安静了下来,过生日的小公子侧过头去,北风也跟着微微抬起了头。
太阳明晃晃的,北风隔着斑驳又强烈的光线,看到一个少年走了出来。
和胖乎乎的小公子不一样,那个少年是高高瘦瘦的,穿白色衬衫和卡其色长裤,有宽肩和长腿。
再往上抬起头的时候,北风看得到他的面庞。
五官都是极其好看的,俊朗之中又带着几分柔和。
他的眼神向北风这边扫了过来,同北风四目相对的时候,北风微微一怔,本来就不熟练的萨克斯演奏立即乱了一个节拍。
他大抵是听了出来,冲北风微微笑了笑。
而后便看向那几个顽劣的孩童,走到小公子身旁,他伸出手拍了拍小公子的脑袋:“小朗,不能往别人身上乱扔东西。”
“它是个小丑!不是人!”小公子不服气地大声辩驳着。
“小朗,”他轻声说,“别看小丑总是大笑的样子,但其实和我们一样,也是会难过会痛苦的,但他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小公子的嘴巴噘了起来。
“好了,小朗,听哥哥的话,哥哥周末带你去游泳。”
“好!”听到游泳,小公子立即爽快地答应下来。
一曲终了,下面还有别的节目,北风抱着萨克斯退了下去,看到那边方才的少年冲自己挥了挥手:“你过来,我带你去清洗一下。”
北风点了点头,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上了楼梯又穿过走廊,他带北风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是有独立浴室的,打开门指了指:“你去清洗一下吧,这么热的天,身上也该出了很多汗。”
少年打开自己衣柜门又合上,解释道:“我的衣服你穿不了,你等一下,我去拿小朗的衣服给你换上。”
两分钟之后他回来,将两件衣服递到北风的手上,北风隔着脸上浓重的妆容面具看着他,心中充斥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情绪。
没有说话,北风安静地接过衣服走进了浴室。
北风在里面洗了很长的时间,温热的水流从脸上身上流下,冲洗掉黏糊糊的奶油和颜料,依稀听得到外面传来音乐声,她伸出手去把水流关小一点,认真去听,是萨克斯吹奏的声音。
那首曲子是她所熟悉的,《孤独》。
擦拭干净之后,北风换上衣服推开门来,看到吹奏萨克斯的,是那个少年。
她赤着脚安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直到那个曲子演奏完,少年将手中的萨克斯放下,才看到站在那里的她。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一副被吓到的样子:“你是个女孩子?”
北风咧开嘴笑了笑。
“我还以为你是个男孩,”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竟然是个小姑娘。”
北风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滴滴答答地打在了地板上,地板上是铺着地毯的,应当是价值不菲,北风有些紧张,慌忙往后面退了几下。
“没关系的,”他恢复了方才温和的神色,对北风微微一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谢北风。”她对他说出了第一句话,唯恐他听不清楚,一个字一个字咬得清楚。
“我叫宋伦。”
北风接这个活动的时候知道,主人家姓宋,是小儿子的生日宴。
眼前的宋伦,应当是宋家的长子。
北风对宋伦笑了笑:“那首曲子,有一个地方,我一直吹不好。”
“《孤独》?”宋伦问,待北风点点头之后,他招招手,示意她坐到自己的面前,让她仔细看清楚自己演奏的时候,手指弓成的形状。
北风低着头看,脑海中想的却是——干净细长的手指,好像秋日无人的街道,真好看。
夏日午后,外面有惹人心烦的蝉鸣,有宋家二儿子宋朗和小伙伴的喧嚣,有噼里啪啦音乐劲爆的演出。
北风却觉得自己全都听不见,耳边只有从宋伦口唇之间传出来的,音乐声。
打破这般的,是玻璃破裂的声音,尖锐刺耳,而后北风还没反应过来,一个足球已经从窗户处飞了进来。
“肯定是小朗。”宋伦的眉头皱在一起,站起身来往窗边走去。
还未走到窗边,门口已经传来了“砰砰砰”的敲门声:“哥,开门,我要拿球。” 宋伦走过去打开,头上还带着生日帽的宋朗立即冲了进来,跑到桌边把足球捧到怀里,转过身正要跑出去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停下脚步转过头去,转着两只眼睛打量着北风:“喂,你是谁?”
北风不想理他,没有说话。
他的眼睛一转,看到房间里的小丑服和萨克斯,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是那个小丑!”
北风还是不说话。
他“哼”了一声:“你穿的是我的衣服!还给我!”
“小朗!”宋伦喊他。
宋朗平日里虽说娇惯任性了些,但并不是个蛮横不愿意分享的人,但那天却不知为何出人意料地倔强,宋伦呵斥了一声无果,一定要北风把他的衣服还给他。
北风就那样站了一会,面无表情地走进卫生间,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而后将自己原本穿着的那件早已被汗水和颜料弄得脏兮兮的衣服套在了自己身上。
重新走出来,她将T恤和短裤往宋朗的怀里一塞,而后便蹲下身去,整理自己的道具服饰。
都打包进了一个袋子里,而后她便大步流星地走到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
“小朗,”宋伦责备他,“你太没礼貌了。”
而后,宋伦便喊了声“北风”,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剩下宋朗站在那里,怀里抱着方才北风塞过来的衣服。
2.
再见到北风,是三日之后。
听到门铃声的时候,宋朗正坐在地板上打游戏,不情愿地起身去开门,拉开门的时候看到眼前的北风,眼睛微微亮了一下,而后又板起胖嘟嘟的脸:“你来干什么?”
北风讨厌他,硬邦邦地说了句:“我东西落在这里了。”
“什么东西……”宋朗嘴里嘟囔着,却还是让开了一条道,让北风进来。
北风径直走了进去,宋朗跟在后面,眼见她上了楼,在宋伦的门前停下。
似乎是在门口犹豫了一会,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北风这才抬起手来,去敲房门。
宋朗小跑过来一把推开门,说:“不用敲门,我哥不在家,什么东西落下了?我帮你找……”
北风的神色黯然了下来,闷闷地跟宋朗走进了房间。
北风向宋朗描述了一番丢的发卡的样子,宋朗趴在地上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他快要放弃的时候,北风却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了出来:“在这里。”
“怎么掉到抽屉里了,”宋朗难以置信,想了几秒钟后恍然大悟,“我知道了,肯定是我哥看到捡起来了……”
北风不置可否,没有说出来那个发卡,是她离开那日,故意留在这里的。
十五岁的少女,想找到一个机会,能再见到他一面。
没有见到宋伦,北风还是有些微微的不开心的,她神色黯然地将发夹装进口袋里,环顾了一下宋伦生活着的这个房间之后,便准备离去。
走到门边的时候,宋朗却开口:“喂,小丑,你陪我玩一会吧。”
北风白了他一眼:“叫姐姐。”
“切,”宋朗不屑一顾,“小丑姐姐。”
原本北风对陪这样一个熊孩子玩是没什么兴趣的,但转念一想,也许再等一会,宋伦就会回来,也就答应了下来。
宋朗带北风去了自己的房间,一推开门北风就被吓了一跳,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活像个马戏团。
他邀请北风一起打游戏,见北风没有兴趣,就打开柜子给北风看自己珍藏的成套的变形金刚模型,献宝似的全都拿了出来。
“你哥去哪里了?”北风一边摆弄着模型,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宋朗。
“去找菁姐姐了。”宋朗回答道。
北风的心中有些闷闷的。
宋朗尚且年幼,当然看不出一个少女情绪的变化,又自顾自地补充了一句:“菁姐姐好漂亮的。”
“哦。”北风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句。
那个下午,北风在宋朗的房间里磨蹭了一个下午。开始时,北风对他玩的游戏不屑一顾,后来耐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满心不情愿地陪他玩起了游戏,竟然发现也格外有趣。那时候网游尚未风行,还是单机游戏,两人打魂斗罗,一前一后冲锋陷阵,北风哈哈大笑了许多次。
也没察觉到外面天色暗了下来,直到听到身后的推门声,回过头看去是宋伦站在那里:“小朗,你有朋友过来了啊?”
北风回过头去,宋伦的眼睛里有微微的错愕:“北风?”
她方才还是咧着嘴对着屏幕哈哈大笑的表情,同宋伦四目相对的时候,忽然就羞赧起来,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今天特意穿的裙子的裙摆。
晚上保姆烧饭,北风也被喊着留下来吃饭。
饭桌上有宋朗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北风的筷子一伸过去,他便大声抗议:“喂,谢北风,不许吃那个,那是我最爱吃的!”
“小朗!”宋伦压低声音,“又没礼貌了。”
说完,宋伦侧过脸对北风笑笑,伸出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太瘦了,多吃点。”
北风只觉得心中,有洪水冲开了堤坝,洋溢着的,全都是温柔。
家境贫寒,在偏远山区,幼年时期记忆里只有常年酗酒的父亲和成日哭哭啼啼的母亲,再后来母亲带她离开了家,在一个演艺班给人做饭,她便跟着学一些小丑的表演。
大部分的时间里,她是被忽略,被无视,被嘲弄的那个。
伊始的少女时期,出现了这样一个芝兰玉树翩翩君子的人,她毫无阅历毫无准备,只得一头栽进自己的命运之中。
晚饭吃完,时间已经不早了,北风原本想自己回去,宋伦不放心,一定要送她。
宋伦把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又下车帮北风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北风小心翼翼地坐上去。
宋朗也叫嚷着一定要去,宋伦安排他到后驾驶座上坐下。
车开得慢,宋伦偶尔会同北风聊上几句,宋朗倒是一直在后面叽叽喳喳,说着下午打游戏时出现的问题,同北风约时间:“喂,谢北风,没事就来找我打游戏吧,以后你就当我的小跟班。” “谁要当你的小跟班!”
“你技术烂透了,只配当小跟班。”
“今天你死的次数明明比我多。”
……
北风并不是健谈的人,可宋朗总有惹人生气的本事,让她不得不与他唇枪舌战。
宋伦脸上带着浅浅淡淡的笑意:“北风,以后没事常来家里玩。”
北风的声音顿时柔和起来:“好啊。”
那晚北风坚持拒绝了宋伦送到家门口的提议,在离自家巷口还有一条马路的地方便下了车。
她所居住的那个筒子楼,破陋拥挤。而他是住在有着游泳池和花园的洋房中的人,又正是最敏感最骄傲的年纪,哪里好意思向心动之人,呈上自己生活的粗粝。
下车之后,北风拔腿便跑,确定自己的身影隐在黑暗中之后,这才回过头去,看着那辆正在转弯的车。近光灯强烈的光线里,宋伦的面庞格外好看。
她就那样站了许久。
分别之后,北风不是没想过再去那栋小洋楼的,只是却不好意思,觉得人家“有空常来玩”也许不过是随口客气,自己哪里好真的跑过去。
谁料有天晌午,她正在睡午觉的时候,下面忽然传来大声的叫喊声:“谢北风!谢北风!”
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探出头去,下面站着的竟是宋朗。见到她出来,他冲她挥手:“走,去我家打游戏!”
3.
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宋家的那栋小洋楼,的确成为北风不用演出时,去的最多的地方。
开始时是陪着宋朗打游戏,魂斗罗两人已经配合得极好,宋朗是蓝色的那个,北风是红色的那个。
每次游戏开始前,宋朗都要先交代一句:“谢北风,我先走,你后走。”
“为什么?”开始时,北风不服气。
宋朗给了她一个白眼:“前面子弹多,你这么蠢,会被打死的。”
北风“哦”了一声,便不再多说话。
见宋伦的机会却不是很多,他在邻城读大学,假期才回来,每次回来的时候,宋朗和北风都会去车站接他。
北风和宋朗在一起的时候叽叽喳喳,见到宋伦却只会羞赧地笑,小跑着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宋伦忙说“自己来自己来”,上下打量一下北风和宋朗:“哟,半年不见,你们两个都长大了不少。”
十七岁的北风和十五岁的宋朗,两年里个头都蹿了不少,北风不似以前那样单薄了,面色红润了很多,宋朗倒是瘦了下去,褪去了婴儿肥,眉眼间也是俊朗的样子。
北风也见过宋朗嘴里的那个“菁姐姐”两次,假期里陆菁来找过宋伦,当时游戏正轮到宋朗,他不愿意起身,便推搡着北风去开门,北风一打开门,便看到眼前站着一个女孩子。
的确是极其漂亮的,穿白色的套装,耳饰项链都搭配得恰到好处。
北风那日身上穿的,是一件乱糟糟的毛衣,头发也一团窝在脑后,陆菁见到她的时候微微一愣,而后反应过来,浅浅地笑着问:“你就是北风吧?我听阿伦说起过你,说你是小朗的好朋友。”
她伸出手去,是芊芊十指和好看的镶着水钻的指甲:“我是陆菁。”
“噢噢,”北风有些窘迫,赶紧侧过身去让她进门。
回到宋朗房间的北风,却无心再继续游戏,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翻着,耳边传来的,是客厅里隐隐约约的,宋伦和陆菁练钢琴的声音。
站在窗边偷偷把窗帘拉开一点点,陆菁坐在前面的钢琴凳上,宋伦在她的身后俯下身子,一双手臂环住了她,两双手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着。
北风的心中有隐隐的痛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宋朗立即停下了手中的游戏,回过头看向她:“谢北风,你怎么啦?”
“没什么。”北风赶紧转过身来。
“那快过来!”宋朗冲她挥挥手。
“我不想玩了,”北风抓起一旁的书包,“快考试了,我要回去看书。”
宋朗愣了愣,几秒钟之后起身,把桌子收拾出来,电脑也关上:“我也不玩了,你在这里看书吧。”
见北风还在犹豫,宋朗把自己的课本也拿出来,说:“正好我有不会的还可以问你。”
北风想了想,也找不到理由拒绝,点点头说了句“那好吧”。
后来各自完成自己的功课,宋朗送她回去。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宋朗忽然开口问北风:“哎?谢北风,你是不是喜欢我哥?”
“啊?”北风的心里一惊,脸上都是慌张的神色,本能地想否认,“哪有……”
“哈哈,”宋朗挤眉弄眼,指着北风,笑道,“你看你,还不承认,脸都红了。”
北风轻轻叹息了一声,在宁静的街道上格外沉重,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思忖了片刻之后才开口:“是啊,我是喜欢宋伦,很喜欢很喜欢。”
她的眉宇之间有忧愁,让一向嬉皮笑脸爱拿她打趣的宋朗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北风先打破沉默:“告诉你一个这么大的秘密,一定不许让别人知道。”
“嗯。”宋朗沉默了半响,认真地点点头。他伸出手去帮北风把歪了的帽子整理了一下,北风这才发现,当初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已经高出了自己半个头来。
4.
因得常常要出去表演,北风的课落下来很多。
她读高三那一年,宋朗开始读高一,就读的那所私立贵族中学,离北风的学校不大远。
有两回体育课,自由活动,宋朗出去到北风的学校找她,谁料她都不在。
班主任皱着眉头:“你是谢北风的弟弟吧?回去跟你家长反映一下,这孩子,挺聪明的,就是经常无端逃课……”
那时的北风在步行街的街头,那天是情人节,接了一家商场的活动,穿着五彩缤纷的小丑服,在路上表演变玫瑰的戏法。
因为想着周末考试,原本不想接这个活动的,刚一开口向母亲说明,她整个人便暴躁起来,向北风抱怨着下个月的房租,埋怨着她坚持要读书浪费钱,说着自己拉扯她的辛苦。 北风便只得把话咽了下去。
是夹杂着雪花的寒风,吹在脸上刀割似的疼,好在小丑面具上有夸张的笑容,倒也不会有人注意下面的她,脸上黯然的神情。
身后有人大声喊着她的名字:“谢北风!”
她茫然地回过头去,隔着步行街上拥挤的人流,看见一个少年冲了过来,脸上带着忿忿的神色,抓起她的胳膊大步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宋朗,”北风的眉头皱起来,“你干吗!”
他一直把她拉到没什么人的拐角处才放开手,板着脸转过身:“你们班今天模拟考试你不知道吗?”
“知道。”北风冷冷地回答道。
“那你怎么不去?你上次不还跟我说想考到我哥保研的那个学校吗?你老是逃课,拿什么考?”
北风深吸了一口气,冷冰冰地看着宋朗:“关你什么事!你自己成天打游戏,成绩在班里倒数,有什么资格来管我!”
“你!”宋朗气急,开口想要反驳,竟找不到有力的理由。
他沉默了半响:“那好,我以后不打游戏了,你也不要再逃课做这些了。”
北风没有说话,转过身继续给来来往往的情侣递着玫瑰花,宋朗把她手中花篮里的玫瑰花拿过来一半,帮着她在寒风中分发。
那晚忙活到很晚,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
宋朗送她回去,两人因为刚才的争执,一路上都沉默着。
后来走到巷口,是宋朗先绷不住,把手伸进棉服的口袋里,摸出一支玫瑰花来:“我给你留了一支。”
隔几日,北风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你好,是谢北风小姐吗?我儿子说想找一个课外辅导的老师,说看到你贴出来的信息,想让我联系一下……”
北风刚想开口说自己没有贴出来什么兼职信息,电话那边又说道:“每周周末两个下午,两个下午一千块……”
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好的好的,没问题,你儿子叫什么?”
“宋朗,刚上高一……”
北风高三那一年,每一个周末,都仍旧是在宋朗的房间里度过的。
打游戏变成了讲题目,闲聊天变成了背单词,宋朗倒也聪明,成绩进步很快,宋父自然是满意高兴,主动把每天的报酬又提高了两百块。
5.
北风去读大学的那个夏天,宋朗去火车站送她,嘴巴还是刻薄的:“谢北风,你这个胆小鬼,考上我哥读研的大学是不是要跟他表白了?”
“表白什么!”北风翻了个白眼,“宋伦有陆菁呢,我哪里能表白,我要憋在心里。”
“憋死你算了。”宋朗举起手在北风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北风吸着鼻子笑了笑。
谁曾想大半年之后,陆菁向宋伦提出分手。
果断又坚决,给出的理由铿锵有力。她爱上了别人。
同与宋伦少年时期便结下来的平缓情谊不同,那是电光火石,是天雷地火,是轰轰烈烈的。
她连给宋伦挽留的机会都没有,闪婚怀孕,远走他国。
陆菁走了之后,北风去看宋伦。
在他校外租下来的公寓里,公寓里关着灯,黑漆漆的一片,里面全都是浓重的烟酒气息。
北风伸出手来拉亮灯,看到角落里的宋伦时,眼泪差点流了出来。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满目都是血丝和憔悴。
北风拿起扫帚一点点打扫,做了饭菜端到他面前,宋伦扬扬手,把饭菜打翻到地上。北风俯下身子重新打扫。
她每日上完课都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安慰宋伦,只是沉默地照顾着他的起居。
有天北风推开门,宋伦抬起头,看到她的样子的时候,微微愣了愣。
北风身上穿着的,是他已经许久未见过的小丑服装,脸上画着五彩的颜料,夸张的笑脸和鼻头。同他四目相对之后,北风便举起手中的萨克斯,做出夸张的动作吹了起来。
他的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
北风往他面前走着,手中的萨克斯吹得更起劲,左右摇晃着自己的身体。
是在学校里就打扮好的,一路上就这样顶着烈日和众人的眼光,提着笨重的萨克斯走过来。
一曲终了,她看向宋伦:“你笑了。”
放下手中的萨克斯,她往阳台跑去:“你过来,我还会别的。”
宋伦跟了上去,只见北风跑到阳台上,一个跃身,便倒立了起来。
她倒立着用双手行走,还不忘做出好笑的表情逗宋伦笑,宋伦担心她的安全,她不以为然,献宝一般:“看,我会这样,还会这样……”
后来右手忽然一抽搐,歪了一下,整个人摇晃着倒在了地上。
宋伦赶紧走过去扶她。
他的双手接触到北风的双手的时候,她微微愣了愣,反手拉住了他的手,轻轻喊道:“宋伦。”
“嗯?”宋伦看向她。
那句“喜欢你”哽在喉咙里,却仍旧是不知该如何说出口,这些年来,他是站在云端的,供她仰望的人啊。
最终北风只是在心底叹了口气,缓缓地低下头去:“没什么。”
她低下头去的时候,窗外的夕阳斜照在她的面庞上,在她那画着夸张的小丑妆的脸上,投下奇妙的色泽。
黑长的睫毛微微垂下,脸上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忧伤。
那忧伤和夸张的大笑的嘴巴,形成强烈的对比,竟让宋伦的心中微微一颤,一时间许多场景在他脑海中回旋着——他初次见到她的午后,她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脚站在地板上;每学期他放假回家,不管多晚,下车之后总会看到她……她的十五岁到十九岁,好像总是在自己的身边,有着不远不近的位置。
他似乎从未转过身去,回头看她一眼。
宋伦的心中有隐约的潮湿,他缓缓地伸出手去,抚摸上了北风的面颊。
那晚回去的路上,北风接到了宋朗的电话。
“谢北风,我跟你说……”
“我跟阿伦在一起呢……”北风走到一旁,压低声音打断了宋朗的话。 那边顿了顿,继而爆发出夸张的大笑:“真的吗!你拿下我哥了?!”
“会不会用词啊?什么拿下,说得这么难听……不跟你说了,阿伦喊我过去了。”
她匆忙挂断了电话。
6.
宋朗离世于2008年,十九岁。
彼时,北风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同宋伦维持着恋爱关系,但好像一切都不对。她的心底充斥着巨大的迷茫与困惑,终于在一个夏日傍晚的咖啡馆里,向宋伦提出了分手。
刚走出咖啡馆,北风却又接到了宋伦的电话:“北风,你跟我去趟医院,我弟弟……”
所有混沌的,模糊的,不知所起的情绪,在看到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宋朗的那一刻,全都清楚起来。
她的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巨大的巨大的恐慌与心痛。
宋朗已经瘦得不成样子,整个人几近变形。
见到她,他却还是笑:“喂,谢北风,你哭起来好丑啊……”
他顿了顿:“你是小丑啊,小丑不能哭啊……”
“我不想让你哭……我十三岁生日那天差点弄哭了你……就一直很内疚……想着再也不让你哭……”
北风转过身去,把眼泪憋了回去,转过脸来冲宋朗笑:“我不哭,你看,我没有哭。”
是自出生时就患有的病症,因得这份愧疚,打小宋家夫妇对他就格外宠爱,也养成了他飞扬跋扈的性格。十三岁那年往北风身上扔蛋糕,原本不过是他斑斑劣迹中的寻常事。
然而因得她,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起来。
那天傍晚他在宋伦的房间看到洗掉颜料的北风,那时尚且年幼,并不懂什么情爱,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个小姐姐真好看。
想要引起她的注意,所以他才会叫嚷着让她把衣服还给自己。
再然后的那些年年岁岁,他有多少隐秘的,发酵的,想要脱口而出的情意。
只是一方面是日渐消瘦,去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的身体,一方面是他认得清,她看向宋伦时的眼神。
那天宋朗努力地把手抬起来,缓缓开口:“北风,认识你真好。”
遇到了她,是她令他的残缺、有限、无明,有了破局之光。是她令他如蝼蚁、蜉蝣、虫豕的一生,成为对世界的祝福。
宋朗沉沉地合上双眼的那一刻,北风冲到洗手间,大口大口地呕吐。
原来人真的悲痛到了极点,是哭不出来的,只想大口呕吐。
宋朗去世的两年后,北风争取到了加拿大留学的机会,读完书之后,留在了温哥华。
北风同宋伦变成了朋友,每年回国的时候,会同他一起到墓地,在宋朗的墓碑前,放上一束百日菊。北风知道这些年里宋伦有了门当户对的女友,已经在筹备婚礼。
2014年的时候,北风在温哥华。
这一年她二十七岁,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华裔软件工程师,当地媒体曾对她进行过一个报道,采访中问她是什么时候对软件开发有兴趣的,她低下头沉思了一会,而后笑了笑,开口:“我少女时期,经常打游戏……”
那套小丑服放在柜子的最里面,节日的时候,偶尔会和当地的义工到孤儿院或者医院做一些慰问演出,她把小丑演得惟妙惟肖,逗笑过很多人。
但她永远会记得一个少年,那个少年顽劣,霸道,在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就差点弄哭了她。但除了那一次,他再也没有让她哭过,同他在一起的那些少年岁月,是她生命中永远闪闪发光的日子。
编辑:柒柒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