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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治理是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大学内部治理主要涉及到大学内部决策权力的分配。教师是大学最核心的要素之一,教师在大学治理中的权力不容忽视,教师的适度参与是实现合作治理的关键。本文以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为例,对其内部治理中的课程决策、教职治理决策、学生治理决策以及组织治理决策等不同领域的教师权力进行探析。
关键词:美国;大学治理;教师权力;合作治理;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
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University of Missouri-Kansas City)位于密苏里州堪萨斯城最繁华的城市中心,1933年建校,1963年加入密苏里州大学系统,是密苏里大学系统中四所分校之一,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3个学院的综合性公立研究型大学。以下主要从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内部治理中的课程决策、教职治理决策、学生治理决策以及组织治理决策等四个方面对其内部治理中的教师权力进行探析。
一、课程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课程有着多种涵义,但无论怎样界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它是多种个体和群体思想不断融合的结果。大学里的课程是大学系统中各个学院主要学习领域的毕业(或资格)要求所应达到的比较稳定的内容。[1]
在美国,大学课程的目标及标准通常是由联邦和州一级外部法定机构决定的。教师的教学大纲必须符合这些目标和标准,教学结果也必须与之保持一致。但是大学教师在课程决策方面被赋予了重要的决策权,大多数教师把课程开设、修改及其发展看作是教师主要职责的专有领域。[2]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教师集体而非个人决定课程。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要经过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和行政领导的审批两大环节。在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这一环节中,开始是某一学科或研究领域中的相关教师或群体就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进行讨论并向所在系里提交有关申请,系里全体教师会议对申请进行讨论并表决,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提交到学院学术项目和标准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Academic Programs and Standards,CAPS)进行讨论和表决,这个委员会成员全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助理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经过学院学术项目和标准委员会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最后提交整个学院教师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的申请才会进入行政领导审批环节。行政领导的审批环节要经过院长—教务长办公室—大学校长三个阶段。只有得到大学校长的审批同意,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才会生效,新的课程才会正式成为大学课程目录并且以纸质和网络形式加以公布。
可见,在课程决策中,教师对于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必须提交申请并得到教师集体的同意,这种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是前提和基础,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行政领导的认可在课程决策方面似乎有着比教师更大的间接权力,但事实上这种间接权力很少凌驾或超越于教师的集体决策之上。因为在大学中,几乎每个人尤其是教师始终认为只有教师才是课程的专家并且有能力决定教什么和怎么教。
二、教职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教职治理决策涉及教师职业生活的众多方面,这里主要选择新教师的招聘、教师晋升以及教师地位等方面加以阐述。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新教师的招聘首先必须发布有关教师岗位的招聘广告,同时成立由教师组成的招聘委员会负责甄选和决定最适合岗位的候选人。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审批,多数成员来自需要招聘教师岗位所在系里的教师,但是其中有1人必须来自学院其他系的教师,学生也要求参与。招聘委员会在教师岗位申请者中一般甄选和决定3名候选人来校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给学院师生做学术报告和回答师生的自由提问。学院所有师生都被邀请参加候选人的报告并可以向招聘委员会提供反馈信息,招聘委员会根据反馈信息对候选人进行推荐排名并提交给学院院长,由院长做出选择,但院长的选择总是尊重招聘委员会教师的建议。
教师晋升主要是指教师的职称晋升。在美国大学,教师的职称晋升因校而异。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中比较完整的教师职称系列包括三个层次,非终身轨(nontenure-track)、终身轨(tenure-track)和终身教职(tenured ),其中非终身轨从下到上依次为助教(teaching assistant)、代课教师(adjunct)、讲师(lecture)和教学教师(clinical)四级。非终身轨系列实行1年1个周期的合同制。终身轨主要是指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和部分未能晋升终身教授的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一般博士毕业且成果较好的可以直接申请到助理教授,任职助理教授第6年时必须申请晋升副教授,也就是从终身轨晋升到终身教职,否则就必须离开岗位另谋他就,这就是美国大学教师晋升中普遍流行的非升即走制度(up or out)。副教授以上一般都是终身教职(tenured ),但从副教授到正教授(full professor)需要5-20年时间,大多业绩平平者可能就在副教授上直至退休。
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的教师晋升是由学院层次以及大学层次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faculty promotion & tenure committee)决定的。这两个层次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教师民主选举产生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师晋升主要取决于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服务方面的绩效表现,其中研究占40%,教学和服务各占30%。[3]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在教师晋升方面很重视教师的研究——特别是研究成果在同行评议刊物上的发表情况。但大学规定的标准也并非完全绝对,不同院系教师会根据其不同职责而有所变化。艺术系的教师晋升重视表演,但生物、化学等理科教师晋升强调资助和实验室的研究情况。教师需要提供的晋升材料包括学生对教学的评价、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研究成果发表的情况等。学院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负责决定要求晋升的教师是否达到标准,并且把表决结果和推荐意见提交给院长,这个推荐意见是最为关键和极具影响力的。院长审批后向大学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大学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一般会尊重学院的决定,经过民主讨论和表决后向教务长办公室提交推荐意见,由教务长签署意见后上交校长做出最后决定。可见,在教师晋升过程中,尽管学院和大学层次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都只有推荐权,决定权主要在院长和大学的校长手中,但院长和校长很少推翻委员会中教师的决定。同时,教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诉委员会直至校长提出有关晋升的不同意见和看法,教师在教师晋升中具有实质性的决定作用。
教师的地位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仍然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教师的地位受政治的影响很大,肤色、种族歧视仍然比较严重。一般而言,有色人种的教师(faculty of color)生存更难,他们的地位和待遇都比同级别的白人同事要差。在他们看来,他们的白人教师同事往往最先看到的是他们的肤色而不是他们具备同样的知识、能力和资格。因此,不同肤色和种族的教师对于其地位的看法迥然不同,而大多数有色人种的教师对其地位表示不满但也感到无可奈何。
三、学生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学生治理涉及到学生生活,它包括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两大方面。其中学生事务主要涉及学生的课外服务和项目,而学术事务是与教育过程以及学位的授予等直接相关。美国大学的学生事务办公室直接由一名副校长负责,而教师在学生的学术事务中扮演着重要权力。本文主要探讨学生治理决策中的学生入学、学业评价和学生毕业等方面教师的权力。
学生入学方面,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的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标准。大学职员(staff)负责审查和处理入学申请者,本科生的入学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但研究生的入学不同,研究生的入学,首先必须符合大学的入学标准和要求,然后申请者被转交给各个学院,学院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入学有重要发言权,可以接受或拒绝申请人的申请。
在美国,一个学生完成学业的数量可以用“学分”(credit)来计算,但完成学业的质量则以“评分等级”(grade)来衡量。学习成绩之优劣关系重大,一个学生能否得到奖学金(scholarship or fellowship),本科毕业后能否被研究生院录取,甚至在找工作时能否得到录用,都在相当程度上与其学习成绩之优劣有着密切的关系。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学生的学业评价与各个教师直接相关,不同的教师会在各自的项目或课程中建立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评价。就课程评价而言,教师一般在第一堂课上都会向学生具体说明所使用的教学评分办法。评价指标一般包括课堂的出勤率、课堂报告及其发言情况、课程论文以及期末考试成绩等方面。尽管不同教师要求不一,但要想达到优秀A等都决非易事。
教师负责决定学生的毕业标准。本科生的毕业主要是修满课程获得规定学分,而研究生的毕业除了具备必要的课程学分以外,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也是一个必要的条件。① 相同年级、经历和背景的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相差悬殊,其影响因素很多,其中来自教师的评价是制约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师决定着学生能否毕业。尤其是研究生的毕业,其指导教师权力很大。
四、组织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大学是一个学术组织,广义的组织治理包括大学治理的各个方面,但这里的组织治理是狭义的,主要是指大学中的一些重要组织决定。本文主要涉及两大方面:行政和学术领导的选举与任命以及财政预算决策。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管理者在行政和学术领导的选举及其任命方面总是拥有最后的决策权,董事会在选举与任命大学校长方面有最终发言权,但教师拥有重要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合作参与的程度取决于选举与任命的性质和类型、宣传情况以及管理者的民主度。通常越底层的领导的选举与任命,教师的发言权就越大,院系里的教师就可以直接投票选举决定系主任。对于院长的选举,教师可以参加招聘院长的招聘委员会,也可以通过与院长候选人的直接接触以及参与候选人的竞聘报告等多种形式反馈自己的意见。而对于校长的选举,通常每个学院只有1-2个教师可以进入招聘委员会,但其他教师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向招聘委员会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
财政预算是另一项重要的组织治理,也是美国大学内部治理中教师权力相对较小的一个领域。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大学层次的教授评议会(faculty senate)和学院层次的教师执行委员会(faculty executive board)分别对大学和学院的财政预算有着重要的直接影响。这两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教师,其中教授评议会成员由每个学院2名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教师执行委员会由学院中各系2名教师组成。而大多数教师则认为他们自己在财政预算方面没有发言权。
总之,大学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美国大学教师在大学内部治理中的不同决策领域权力不一,一般而言,教师在有关学术方面的决策权更大。而有效的大学治理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适度的共同参与,这种合作治理(shared governance)是大学治理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在大学治理中的权力分配及其民主参与相关决策的程度。要达到真正的合作治理,即使在拥有合作治理传统的美国大学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释:
①并非所有的硕士生毕业都需要学位论文(thesis),硕士生在入学时可以有两种选择:毕业时需要学位论文或不需要学位论文。其区别在于毕业不需要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必须选修更多的课程以获得更多的学分。博士生毕业必须有博士论文(dissertation)且要求较高。
参考文献:
[1]What is Curriculum? http://www.wisegeek.com/what-is-curriculum.htm.
[2] Simplicio, J. C.(2006). Shared Governance: An Analysis of Power on the Modern University Campu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 Administrator. Education (Chula Vista, Calif.) 126 no.4.Pp.765.
[3] Policies for Promotion & Tenure. http://www.umkc.edu/provost/fac_affairs/prom_tenure.asp.
关键词:美国;大学治理;教师权力;合作治理;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
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University of Missouri-Kansas City)位于密苏里州堪萨斯城最繁华的城市中心,1933年建校,1963年加入密苏里州大学系统,是密苏里大学系统中四所分校之一,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3个学院的综合性公立研究型大学。以下主要从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内部治理中的课程决策、教职治理决策、学生治理决策以及组织治理决策等四个方面对其内部治理中的教师权力进行探析。
一、课程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课程有着多种涵义,但无论怎样界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它是多种个体和群体思想不断融合的结果。大学里的课程是大学系统中各个学院主要学习领域的毕业(或资格)要求所应达到的比较稳定的内容。[1]
在美国,大学课程的目标及标准通常是由联邦和州一级外部法定机构决定的。教师的教学大纲必须符合这些目标和标准,教学结果也必须与之保持一致。但是大学教师在课程决策方面被赋予了重要的决策权,大多数教师把课程开设、修改及其发展看作是教师主要职责的专有领域。[2]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教师集体而非个人决定课程。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要经过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和行政领导的审批两大环节。在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这一环节中,开始是某一学科或研究领域中的相关教师或群体就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进行讨论并向所在系里提交有关申请,系里全体教师会议对申请进行讨论并表决,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提交到学院学术项目和标准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Academic Programs and Standards,CAPS)进行讨论和表决,这个委员会成员全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助理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经过学院学术项目和标准委员会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最后提交整个学院教师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2/3以上同意)的申请才会进入行政领导审批环节。行政领导的审批环节要经过院长—教务长办公室—大学校长三个阶段。只有得到大学校长的审批同意,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才会生效,新的课程才会正式成为大学课程目录并且以纸质和网络形式加以公布。
可见,在课程决策中,教师对于课程的开设、修改和发展必须提交申请并得到教师集体的同意,这种教师集体的民主决策是前提和基础,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行政领导的认可在课程决策方面似乎有着比教师更大的间接权力,但事实上这种间接权力很少凌驾或超越于教师的集体决策之上。因为在大学中,几乎每个人尤其是教师始终认为只有教师才是课程的专家并且有能力决定教什么和怎么教。
二、教职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教职治理决策涉及教师职业生活的众多方面,这里主要选择新教师的招聘、教师晋升以及教师地位等方面加以阐述。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新教师的招聘首先必须发布有关教师岗位的招聘广告,同时成立由教师组成的招聘委员会负责甄选和决定最适合岗位的候选人。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审批,多数成员来自需要招聘教师岗位所在系里的教师,但是其中有1人必须来自学院其他系的教师,学生也要求参与。招聘委员会在教师岗位申请者中一般甄选和决定3名候选人来校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给学院师生做学术报告和回答师生的自由提问。学院所有师生都被邀请参加候选人的报告并可以向招聘委员会提供反馈信息,招聘委员会根据反馈信息对候选人进行推荐排名并提交给学院院长,由院长做出选择,但院长的选择总是尊重招聘委员会教师的建议。
教师晋升主要是指教师的职称晋升。在美国大学,教师的职称晋升因校而异。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中比较完整的教师职称系列包括三个层次,非终身轨(nontenure-track)、终身轨(tenure-track)和终身教职(tenured ),其中非终身轨从下到上依次为助教(teaching assistant)、代课教师(adjunct)、讲师(lecture)和教学教师(clinical)四级。非终身轨系列实行1年1个周期的合同制。终身轨主要是指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和部分未能晋升终身教授的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一般博士毕业且成果较好的可以直接申请到助理教授,任职助理教授第6年时必须申请晋升副教授,也就是从终身轨晋升到终身教职,否则就必须离开岗位另谋他就,这就是美国大学教师晋升中普遍流行的非升即走制度(up or out)。副教授以上一般都是终身教职(tenured ),但从副教授到正教授(full professor)需要5-20年时间,大多业绩平平者可能就在副教授上直至退休。
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的教师晋升是由学院层次以及大学层次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faculty promotion & tenure committee)决定的。这两个层次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教师民主选举产生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师晋升主要取决于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服务方面的绩效表现,其中研究占40%,教学和服务各占30%。[3]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在教师晋升方面很重视教师的研究——特别是研究成果在同行评议刊物上的发表情况。但大学规定的标准也并非完全绝对,不同院系教师会根据其不同职责而有所变化。艺术系的教师晋升重视表演,但生物、化学等理科教师晋升强调资助和实验室的研究情况。教师需要提供的晋升材料包括学生对教学的评价、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研究成果发表的情况等。学院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负责决定要求晋升的教师是否达到标准,并且把表决结果和推荐意见提交给院长,这个推荐意见是最为关键和极具影响力的。院长审批后向大学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大学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一般会尊重学院的决定,经过民主讨论和表决后向教务长办公室提交推荐意见,由教务长签署意见后上交校长做出最后决定。可见,在教师晋升过程中,尽管学院和大学层次的教师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都只有推荐权,决定权主要在院长和大学的校长手中,但院长和校长很少推翻委员会中教师的决定。同时,教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诉委员会直至校长提出有关晋升的不同意见和看法,教师在教师晋升中具有实质性的决定作用。
教师的地位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仍然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教师的地位受政治的影响很大,肤色、种族歧视仍然比较严重。一般而言,有色人种的教师(faculty of color)生存更难,他们的地位和待遇都比同级别的白人同事要差。在他们看来,他们的白人教师同事往往最先看到的是他们的肤色而不是他们具备同样的知识、能力和资格。因此,不同肤色和种族的教师对于其地位的看法迥然不同,而大多数有色人种的教师对其地位表示不满但也感到无可奈何。
三、学生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学生治理涉及到学生生活,它包括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两大方面。其中学生事务主要涉及学生的课外服务和项目,而学术事务是与教育过程以及学位的授予等直接相关。美国大学的学生事务办公室直接由一名副校长负责,而教师在学生的学术事务中扮演着重要权力。本文主要探讨学生治理决策中的学生入学、学业评价和学生毕业等方面教师的权力。
学生入学方面,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的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标准。大学职员(staff)负责审查和处理入学申请者,本科生的入学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但研究生的入学不同,研究生的入学,首先必须符合大学的入学标准和要求,然后申请者被转交给各个学院,学院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入学有重要发言权,可以接受或拒绝申请人的申请。
在美国,一个学生完成学业的数量可以用“学分”(credit)来计算,但完成学业的质量则以“评分等级”(grade)来衡量。学习成绩之优劣关系重大,一个学生能否得到奖学金(scholarship or fellowship),本科毕业后能否被研究生院录取,甚至在找工作时能否得到录用,都在相当程度上与其学习成绩之优劣有着密切的关系。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学生的学业评价与各个教师直接相关,不同的教师会在各自的项目或课程中建立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评价。就课程评价而言,教师一般在第一堂课上都会向学生具体说明所使用的教学评分办法。评价指标一般包括课堂的出勤率、课堂报告及其发言情况、课程论文以及期末考试成绩等方面。尽管不同教师要求不一,但要想达到优秀A等都决非易事。
教师负责决定学生的毕业标准。本科生的毕业主要是修满课程获得规定学分,而研究生的毕业除了具备必要的课程学分以外,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也是一个必要的条件。① 相同年级、经历和背景的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相差悬殊,其影响因素很多,其中来自教师的评价是制约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师决定着学生能否毕业。尤其是研究生的毕业,其指导教师权力很大。
四、组织治理决策中的教师权力
大学是一个学术组织,广义的组织治理包括大学治理的各个方面,但这里的组织治理是狭义的,主要是指大学中的一些重要组织决定。本文主要涉及两大方面:行政和学术领导的选举与任命以及财政预算决策。
在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管理者在行政和学术领导的选举及其任命方面总是拥有最后的决策权,董事会在选举与任命大学校长方面有最终发言权,但教师拥有重要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合作参与的程度取决于选举与任命的性质和类型、宣传情况以及管理者的民主度。通常越底层的领导的选举与任命,教师的发言权就越大,院系里的教师就可以直接投票选举决定系主任。对于院长的选举,教师可以参加招聘院长的招聘委员会,也可以通过与院长候选人的直接接触以及参与候选人的竞聘报告等多种形式反馈自己的意见。而对于校长的选举,通常每个学院只有1-2个教师可以进入招聘委员会,但其他教师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向招聘委员会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
财政预算是另一项重要的组织治理,也是美国大学内部治理中教师权力相对较小的一个领域。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大学层次的教授评议会(faculty senate)和学院层次的教师执行委员会(faculty executive board)分别对大学和学院的财政预算有着重要的直接影响。这两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教师,其中教授评议会成员由每个学院2名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教师执行委员会由学院中各系2名教师组成。而大多数教师则认为他们自己在财政预算方面没有发言权。
总之,大学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美国大学教师在大学内部治理中的不同决策领域权力不一,一般而言,教师在有关学术方面的决策权更大。而有效的大学治理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适度的共同参与,这种合作治理(shared governance)是大学治理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在大学治理中的权力分配及其民主参与相关决策的程度。要达到真正的合作治理,即使在拥有合作治理传统的美国大学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释:
①并非所有的硕士生毕业都需要学位论文(thesis),硕士生在入学时可以有两种选择:毕业时需要学位论文或不需要学位论文。其区别在于毕业不需要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必须选修更多的课程以获得更多的学分。博士生毕业必须有博士论文(dissertation)且要求较高。
参考文献:
[1]What is Curriculum? http://www.wisegeek.com/what-is-curriculum.htm.
[2] Simplicio, J. C.(2006). Shared Governance: An Analysis of Power on the Modern University Campu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 Administrator. Education (Chula Vista, Calif.) 126 no.4.Pp.765.
[3] Policies for Promotion & Tenure. http://www.umkc.edu/provost/fac_affairs/prom_tenur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