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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社会和谐与社会公平密不可分。顺民心,反映社情民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使不和谐状态归于和谐。
关键词:公平;社会;正义;和谐
十八大报告在“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论述中提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些内容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那么,社会公平的理念该如何深入人心以及如何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落到实处已成为当前极为迫切的现实问题。
1 正确认识社会的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和谐社会的良性互动
1.1 当前存在的社会不公平及原因分析
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的腰包越来越鼓, 居民收入增长与生产总值增长仍不完全合拍,前者的增速往往落后于后者,城乡之间、不同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仍然存在,甚至有扩大趋势。而公平正义其实是我们人类永恒的追求,它反映和评价的是人与人之间合理社会利益关系,是人们对于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维护自我及群体利益关系最基本的理念,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包含公正、正义、平等诸多相关范畴,是人们向往和追求的理想的社会利益关系状态。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斗争中形成、发展起来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国家只有立足于公平的基本理念与规则,才有可能既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又提升社会的整合程度,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达到社会的和谐。我国已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公平与效率的失衡,制度体制和政策的不完善,分配秩序的混乱,分配关系的不合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分配行为不规范等等。这些不公平问题已日趋成为社会强烈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当然,造成这些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没有建立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制度。原来的一些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凸显出不公平性。而由权力造成的不公平是当前社会不公平现象最为突出的表现。权力无处不在,如果约束和规范人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人与人间的机会存在就不平等。如果权力介入经济活动,在企业之间、在行业之间、在个体之间、甚至在地区之间,造成程度不等的不平等,也已经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当社会还划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时,当国家还作为强制力量存在时,这些规则就主要地表现为执政者和国家所制定的社会政策与所建立的制度机制。因此,政策、制度、机制等,不仅是人们判断公平的重要视角和基本尺度,更是保障社会公平的现实安排。近些年来,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就是公众不满情绪的集中爆发。再加上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带来利益结构的加速调整,公平问题由此凸显。在法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中,难免存在诸多失范现象,而人们往往根据自身所见所闻的经验产生公平感或不公平感,不公平感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尤为明显并易放大。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公平或不公平的价值判断,也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政治态度。
1.2 辩证地对待社会公平与不公平
公平是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它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社会公平有利于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公民平等地享受各种权利。建国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在享受社会公平方面有很大的进步,公平的阳光普照着全国人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不公仍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而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是以各种社会规则为纽带的相互联系的人的集合体。规则的合理性,大体反映着一个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情况。目前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突破合理界限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社会财富普遍增加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注重考虑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八大报告中,“公平”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公平不仅体现在分配领域,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待遇、保障、机会等方面的公平,是民生幸福的前提和基石。 报告同时指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对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享受发展权利至关重要,让我们充满期待,要尽快建立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关法律和制度。
公平与不公平是一对矛盾,它存在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尽管我们一直在追求公平,但公平还是相对的,相对公平,它是以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为标准的。由于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所处的社会经济状态不同,对于社会现实的价值判断也会有所不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只有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落到实处,把基本的“相对公平”落到实处.凝聚人心、社会和谐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因此, 我们一定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和高度看待社会公平问题,认识到公平不仅仅是分享发展成果,也是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政府应积极履行经济建设职能,加大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加强分配监管,规范分配秩序,应积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特别是低收入者基本生活,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将为我们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证,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当前,中央提出了“更加注重公平”的观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尊重人、关心人,以人民利益为最高价值目标,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成果。也确实反映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2 合理把握公平正义尺度, 积极打造素质、民心、和谐三项工程
2.1 注重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对于和谐社会的具体含义我们应根据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组成体系之间的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来合理把握好尺度理解。其中个人自身的和谐只有在集体和社会才能实现,社会组成体系中的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必须以个人之间的和谐为基础。并通过这种和谐体现出来,人和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特殊表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往往是由社会的不公平、缺乏正义引起的。只有把公平正义变成社会的主流价值,黑暗和邪恶才没有存在的空间,人们就能生活在稳定、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应当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而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构筑公平正义的社会,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丰富的物质条件,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是靠发展来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要大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律素质,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为此,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要把握好公平正义的尺度。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制环境和人治环境下建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讲社会主义,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人们所称的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
此外,公共政策是保持社会正常秩序、维护社会正常运转、支撑社会相对稳定的重要杠杆,要在公正的基础上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健全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用制度构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体系,形成保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整体合力,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生命线,通过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邓小平告诫我们:改革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我们要避免这个结果。因此,要避免这个结果的产生,我们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社会公平,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提升社会公平程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题中之义,公平正义是打造和谐社会的坚强基石。
2.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民心所向
我们党的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糸,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财富越增加,公平越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当前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顺民意、得民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追求目标,“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等重要论述,体现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以平稳健康的发展作基础,社会公平才有实现的坚实基础。严格依法办事,人民群众的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充分保障。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损害社会公平,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追求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 任何一个社会,社会公平是人们历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人们在谋求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都需要依赖于这个社会所广泛认同的公平正义原则的实现,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公平,要想持久地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不可能的,同样,财富占有的不公平、收入分配均衡机制的失灵等,也必然会导致不利于社会安定的结果。因此,只有在相对公平得到实现的前提下,社会才能避免动乱,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一个领导者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民情、民心、民意,而民心向背决定政权的存亡。衡量政策好坏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在谈到公平正义问题时,温家宝总理认为,公平的核心是在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机会上人人平等,而不是基于财富或其他特权的平等。一个政府如果忽视民众和民生,就是忽视了根本。而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失去了它,社会这个大厦就会倒塌。《国之命,在人心》,说的就是人心向背决定社会的发展和政权的存亡。政府是穷人最后的希望,民众的贫穷是政府最痛心的事。只有把这些道理真正弄懂,才算真正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公平”新概念,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必将带动全社会自我革新,使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温暖人心。毋庸讳言,民主法治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反映社情民意,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使不和谐状态归于和谐。我国经济社会“双转型”时期的利益多元、诉求多元变化,给促进社会公平带来了诸多难题。正视这些问题,及时作出“顶层设计”,提出解决方案,彰显了我们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的决心。
(责任编辑 张晓燕)
关键词:公平;社会;正义;和谐
十八大报告在“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论述中提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些内容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那么,社会公平的理念该如何深入人心以及如何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落到实处已成为当前极为迫切的现实问题。
1 正确认识社会的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和谐社会的良性互动
1.1 当前存在的社会不公平及原因分析
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的腰包越来越鼓, 居民收入增长与生产总值增长仍不完全合拍,前者的增速往往落后于后者,城乡之间、不同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仍然存在,甚至有扩大趋势。而公平正义其实是我们人类永恒的追求,它反映和评价的是人与人之间合理社会利益关系,是人们对于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维护自我及群体利益关系最基本的理念,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包含公正、正义、平等诸多相关范畴,是人们向往和追求的理想的社会利益关系状态。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斗争中形成、发展起来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国家只有立足于公平的基本理念与规则,才有可能既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又提升社会的整合程度,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达到社会的和谐。我国已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公平与效率的失衡,制度体制和政策的不完善,分配秩序的混乱,分配关系的不合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分配行为不规范等等。这些不公平问题已日趋成为社会强烈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当然,造成这些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没有建立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制度。原来的一些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凸显出不公平性。而由权力造成的不公平是当前社会不公平现象最为突出的表现。权力无处不在,如果约束和规范人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人与人间的机会存在就不平等。如果权力介入经济活动,在企业之间、在行业之间、在个体之间、甚至在地区之间,造成程度不等的不平等,也已经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当社会还划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时,当国家还作为强制力量存在时,这些规则就主要地表现为执政者和国家所制定的社会政策与所建立的制度机制。因此,政策、制度、机制等,不仅是人们判断公平的重要视角和基本尺度,更是保障社会公平的现实安排。近些年来,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就是公众不满情绪的集中爆发。再加上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带来利益结构的加速调整,公平问题由此凸显。在法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中,难免存在诸多失范现象,而人们往往根据自身所见所闻的经验产生公平感或不公平感,不公平感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尤为明显并易放大。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公平或不公平的价值判断,也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政治态度。
1.2 辩证地对待社会公平与不公平
公平是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它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社会公平有利于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公民平等地享受各种权利。建国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在享受社会公平方面有很大的进步,公平的阳光普照着全国人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不公仍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而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是以各种社会规则为纽带的相互联系的人的集合体。规则的合理性,大体反映着一个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情况。目前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突破合理界限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社会财富普遍增加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注重考虑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八大报告中,“公平”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公平不仅体现在分配领域,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待遇、保障、机会等方面的公平,是民生幸福的前提和基石。 报告同时指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对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享受发展权利至关重要,让我们充满期待,要尽快建立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关法律和制度。
公平与不公平是一对矛盾,它存在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尽管我们一直在追求公平,但公平还是相对的,相对公平,它是以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为标准的。由于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所处的社会经济状态不同,对于社会现实的价值判断也会有所不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只有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落到实处,把基本的“相对公平”落到实处.凝聚人心、社会和谐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因此, 我们一定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和高度看待社会公平问题,认识到公平不仅仅是分享发展成果,也是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政府应积极履行经济建设职能,加大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加强分配监管,规范分配秩序,应积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特别是低收入者基本生活,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将为我们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证,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当前,中央提出了“更加注重公平”的观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尊重人、关心人,以人民利益为最高价值目标,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成果。也确实反映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2 合理把握公平正义尺度, 积极打造素质、民心、和谐三项工程
2.1 注重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对于和谐社会的具体含义我们应根据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组成体系之间的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来合理把握好尺度理解。其中个人自身的和谐只有在集体和社会才能实现,社会组成体系中的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必须以个人之间的和谐为基础。并通过这种和谐体现出来,人和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特殊表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往往是由社会的不公平、缺乏正义引起的。只有把公平正义变成社会的主流价值,黑暗和邪恶才没有存在的空间,人们就能生活在稳定、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应当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而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构筑公平正义的社会,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丰富的物质条件,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是靠发展来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要大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律素质,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为此,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要把握好公平正义的尺度。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制环境和人治环境下建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讲社会主义,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人们所称的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
此外,公共政策是保持社会正常秩序、维护社会正常运转、支撑社会相对稳定的重要杠杆,要在公正的基础上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健全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用制度构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体系,形成保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整体合力,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生命线,通过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邓小平告诫我们:改革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我们要避免这个结果。因此,要避免这个结果的产生,我们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社会公平,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提升社会公平程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题中之义,公平正义是打造和谐社会的坚强基石。
2.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民心所向
我们党的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糸,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财富越增加,公平越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当前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顺民意、得民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追求目标,“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等重要论述,体现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以平稳健康的发展作基础,社会公平才有实现的坚实基础。严格依法办事,人民群众的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充分保障。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损害社会公平,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追求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 任何一个社会,社会公平是人们历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人们在谋求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都需要依赖于这个社会所广泛认同的公平正义原则的实现,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公平,要想持久地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不可能的,同样,财富占有的不公平、收入分配均衡机制的失灵等,也必然会导致不利于社会安定的结果。因此,只有在相对公平得到实现的前提下,社会才能避免动乱,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一个领导者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民情、民心、民意,而民心向背决定政权的存亡。衡量政策好坏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在谈到公平正义问题时,温家宝总理认为,公平的核心是在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机会上人人平等,而不是基于财富或其他特权的平等。一个政府如果忽视民众和民生,就是忽视了根本。而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失去了它,社会这个大厦就会倒塌。《国之命,在人心》,说的就是人心向背决定社会的发展和政权的存亡。政府是穷人最后的希望,民众的贫穷是政府最痛心的事。只有把这些道理真正弄懂,才算真正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公平”新概念,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必将带动全社会自我革新,使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温暖人心。毋庸讳言,民主法治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反映社情民意,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使不和谐状态归于和谐。我国经济社会“双转型”时期的利益多元、诉求多元变化,给促进社会公平带来了诸多难题。正视这些问题,及时作出“顶层设计”,提出解决方案,彰显了我们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的决心。
(责任编辑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