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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造成近7万人死亡。全国大部分媒体对汶川地震做了大量新闻报道,较之于以前历次的灾害性报道,它完成了从救灾报道到受灾报道的演变,信息传播呈现出时效快、透明度高和立体传播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新闻管制尺度的适当放宽和策略的转变。新闻管制的进步,带来的是媒体强有力的报道和良好的传播效果。
一、演变:从救灾报道到受灾报道
灾害性事件的传播,是在十分有限的时间内对灾害性事件本身及其引发的社会反应做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传播。因此,灾害性事件的传播,应当也必须接受政府适当的新闻管制。
新闻管制的主要对象是媒介报道内容及其产生过程。在报道内容上,新闻管制部门对各类新闻材料采取两种处理方法,即“疏导与淘汰,疏导即放行、突出、放大;淘汰即组织或暂时搁置、弱化、删减等。”过去,救灾新闻被疏导、突出、放大,而受灾新闻,在一定程度上被淘汰。在内容生产过程的管制上,新闻主管部门替换媒体成为新闻把关人,对内容生产过程把关。
如果新闻管制尺度过窄,管制不当,易出现“泛政治化”的倾向,将自然灾害视为需要严格控制的类政治事件,这会大大增加媒体发布灾情信息的政治机会成本,出现瞒报、不报的情况。结果,报灾不见灾,正如王中教授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的“灾害不是新闻,抗灾救灾才是新闻”。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夺走了24万人的生命,但此后很多年里,这个数字一直被遮遮掩掩。2002年~2003年非典(SARS)期间,患病人数的报告一直未有明确,一直到后来某个阶段,政府才被迫承认当时的统计数字有问题。
以往灾害性事件报道中,抗灾救灾的新闻,被突出放大,成为媒体报道的唯一重点。但是近年来,灾情信息逐渐被重视,受灾报道也逐渐增多起来。“过去有些突发性事件一定要等到性质完全清楚后才见报,以及灾害性事件很少见报的情况,现在都在改变”。
笔者对2008年1月26日至2月13日《羊城晚报》及在1月25日至2月12日《南方日报》头版有关冰雪灾害的新闻进行统计,《南方日报》头版各类新闻中,关于天气、交通与灾民精神、物质生活状况等灾情的新闻占总新闻条数的1/2强,而《羊城晚报》这一比例攀升到7/10左右。但这次冰雪灾害报道时效性不够强,透明度也不是很高。
但汶川地震报道,实现了由救灾报道到受灾报道的演变。这次灾害报道,特别是受灾报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信息发布快、透明度高和立体传播。
首先是信息发布快。汶川大地震发生32分钟后,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第一条与灾情相关的新闻;四川电视台地面频道在震情发生一小时后就开始直播,当晚12时,在8个频道分频直播。地震后5分钟,腾讯网通过QQ弹出窗口发出第一条地震消息,15分钟内,迅即推出第一个地震专题,并立即成立汶川地震网络报道指挥部,24小时不间断发布灾情信息。
其次是信息传播透明度高。地震发生后,电视台以连线直播的形式,将前线记者目击的灾难现场的声像,未做任何掩饰、夸张地传递给观众。不仅仅是对国内透明,对国外同样如此。地震发生后,美联社、英国金融时报等一大批外国媒体记者陆续赶赴灾区,对地震及社会各界的救援行动进行了报道。
再次是信息立体传播。汶川地震报道,打破了以往灾害性报道“一个渠道”、“一个声音”的模式,真正实现了报道的立体化。纵向上,各大媒体多采用连续报道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事件发生、发展进行全程跟踪。横向上,各类媒体协同作战。通讯社、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根据各自的传播特性,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用独特的报道方式,从不同的维度立体报道汶川地震。特别是央视全天候不间断直播,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整合新闻门户、即时通信工具消息提示、社区、手机等,向受众展现了地震灾害立体化全景。
二、灾害:政府有为,报道有力
近年来,国家对媒体机构的新闻管制的尺度逐渐放宽,管制策略也逐渐成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实施,保障信息,特别是灾害信息公开、透明传播。二是政府新闻管制的方式,实现了由被动的“堵”、“瞒”到主动发布信息的转变。
2003年5月,非典过后,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但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一审稿曾经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但2007年二审稿删除了此项规定,媒体欣喜地称赞为“解禁”。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被媒体解读为“阳光政府”的重大举措。
另外,新闻管制尺度的放宽,还表现在对国外媒体记者入境采访的态度上。地震后,基本的安全问题解决后,新闻管制部门迅即允许国外媒体记者深入地震灾区采访报道,几乎不做任何限制。美联社、路透社等新闻媒介机构的大批记者深入灾区采访,对地震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外国记者在前往灾区的途中顺利通过安全检查站,并获得了数据资料、信息材料和采访中国政府官员的机会。
在新闻管制的策略上,也一改过去被动地“围追堵截”灾害信息的做法,逐渐建立起主动提供灾害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使新闻管制由直接变为间接、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显性变为隐性,使政府成为新闻媒介的重要信源、“代理社会瞭望者”和强有力的合作者。发布的信息,被纳入新闻媒体的报道议程,进而服务于政府利益。在汶川地震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党和政府指挥抗震救灾以及社会守望相助的信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和疑惑,政府迅速调查,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粉碎谣言,解疑释惑,掌握了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政府新闻管制的尺度放宽后,汶川地震的报道力度得到加强,报道范围得到拓宽,时效大大加快。从总体上来看,新闻媒介及时做好了预警报道、重点做好了抗震救灾报道,并适时做好了反思报道。地震发生后,各个新闻媒体雷厉风行,派出大批记者深入地震灾区,报道灾区紧缺生活物资(如救灾帐篷、医药用品等)以及大量灾民精神错乱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报道。在抗震救灾报道方面,地震发生后52分钟,中央一套与新闻频道推出无间断直播特别节目《关注汶川地震》;接着,央视又推出专题报道《抗震救灾,众志成城》,全方位展现出党和政府指挥抗震救灾、武警官兵奋战一线抢救生命、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的图景。在反思报道方面,对各种问题,如学校建筑质量、社会捐款及慈善基金用途、抗灾物资的使用等,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
三、效果:国内外舆论一致好评
国内,政府新闻管制的进步,带来了信息公开透明传播,得到了很高的社会认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于5月18日开展了“5·12抗震救援大型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5.13%的人认为政府在此次灾害发生前后的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程度较高,满意度较高。
国外,国际社会对中国媒体的地震报道高度认可,对中国政府向世界媒体敞开大门的做法大加赞赏。地震发生后,中国媒体,特别是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及时、透明、公开地发布地震信息,获得了国际媒体同行的认可,增强了国际传播力,掌握了新闻报道的优先权和主导权,获得了世界舆论的引导权。国外主要媒体,如CNN、BBC、纽约时报等,纷纷转载新华社等国内媒体的报道。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和地区的298家电视机构转播或部分使用了央视的直播信号。香港《亚洲周刊》编辑邱立本(音译)说,中国政府允许媒体对灾难进行公开报道的做法,将赢得全世界的尊重。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中国研究院执行主任姜闻然对中国政府允许外国媒体进入地震灾区报道表示赞赏。他说,“就在几周前中国还在与西方媒体就某些报道问题打舆论战,而现在发生的一切是多大的转折啊。”
结语:政府新闻管制尺度的适度放宽,管制策略的转变,促进了灾害性信息的公开透明传播,赢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认可。当然,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中央电视台地震报道的垄断强势和仍然浓厚的宣传味等。但瑕不掩瑜,新闻管制毕竟正在进步,我们期望,这种进步会一直持续下去。
参考文献:
1.邵培仁:《政治传播学》,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李良荣:《新闻改革的初探——李良荣自选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中华传媒学术网》,《5·12大地震抗震救援满意度调查报告》,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5700.
4.《中国记协网》,《央视24小时不间断报道灾情揭秘直播幕后的故事》,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05/l6/content8184651.htm.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7级研究生)
编校:杨彩霞
一、演变:从救灾报道到受灾报道
灾害性事件的传播,是在十分有限的时间内对灾害性事件本身及其引发的社会反应做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传播。因此,灾害性事件的传播,应当也必须接受政府适当的新闻管制。
新闻管制的主要对象是媒介报道内容及其产生过程。在报道内容上,新闻管制部门对各类新闻材料采取两种处理方法,即“疏导与淘汰,疏导即放行、突出、放大;淘汰即组织或暂时搁置、弱化、删减等。”过去,救灾新闻被疏导、突出、放大,而受灾新闻,在一定程度上被淘汰。在内容生产过程的管制上,新闻主管部门替换媒体成为新闻把关人,对内容生产过程把关。
如果新闻管制尺度过窄,管制不当,易出现“泛政治化”的倾向,将自然灾害视为需要严格控制的类政治事件,这会大大增加媒体发布灾情信息的政治机会成本,出现瞒报、不报的情况。结果,报灾不见灾,正如王中教授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的“灾害不是新闻,抗灾救灾才是新闻”。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夺走了24万人的生命,但此后很多年里,这个数字一直被遮遮掩掩。2002年~2003年非典(SARS)期间,患病人数的报告一直未有明确,一直到后来某个阶段,政府才被迫承认当时的统计数字有问题。
以往灾害性事件报道中,抗灾救灾的新闻,被突出放大,成为媒体报道的唯一重点。但是近年来,灾情信息逐渐被重视,受灾报道也逐渐增多起来。“过去有些突发性事件一定要等到性质完全清楚后才见报,以及灾害性事件很少见报的情况,现在都在改变”。
笔者对2008年1月26日至2月13日《羊城晚报》及在1月25日至2月12日《南方日报》头版有关冰雪灾害的新闻进行统计,《南方日报》头版各类新闻中,关于天气、交通与灾民精神、物质生活状况等灾情的新闻占总新闻条数的1/2强,而《羊城晚报》这一比例攀升到7/10左右。但这次冰雪灾害报道时效性不够强,透明度也不是很高。
但汶川地震报道,实现了由救灾报道到受灾报道的演变。这次灾害报道,特别是受灾报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信息发布快、透明度高和立体传播。
首先是信息发布快。汶川大地震发生32分钟后,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第一条与灾情相关的新闻;四川电视台地面频道在震情发生一小时后就开始直播,当晚12时,在8个频道分频直播。地震后5分钟,腾讯网通过QQ弹出窗口发出第一条地震消息,15分钟内,迅即推出第一个地震专题,并立即成立汶川地震网络报道指挥部,24小时不间断发布灾情信息。
其次是信息传播透明度高。地震发生后,电视台以连线直播的形式,将前线记者目击的灾难现场的声像,未做任何掩饰、夸张地传递给观众。不仅仅是对国内透明,对国外同样如此。地震发生后,美联社、英国金融时报等一大批外国媒体记者陆续赶赴灾区,对地震及社会各界的救援行动进行了报道。
再次是信息立体传播。汶川地震报道,打破了以往灾害性报道“一个渠道”、“一个声音”的模式,真正实现了报道的立体化。纵向上,各大媒体多采用连续报道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事件发生、发展进行全程跟踪。横向上,各类媒体协同作战。通讯社、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根据各自的传播特性,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用独特的报道方式,从不同的维度立体报道汶川地震。特别是央视全天候不间断直播,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整合新闻门户、即时通信工具消息提示、社区、手机等,向受众展现了地震灾害立体化全景。
二、灾害:政府有为,报道有力
近年来,国家对媒体机构的新闻管制的尺度逐渐放宽,管制策略也逐渐成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实施,保障信息,特别是灾害信息公开、透明传播。二是政府新闻管制的方式,实现了由被动的“堵”、“瞒”到主动发布信息的转变。
2003年5月,非典过后,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但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一审稿曾经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但2007年二审稿删除了此项规定,媒体欣喜地称赞为“解禁”。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被媒体解读为“阳光政府”的重大举措。
另外,新闻管制尺度的放宽,还表现在对国外媒体记者入境采访的态度上。地震后,基本的安全问题解决后,新闻管制部门迅即允许国外媒体记者深入地震灾区采访报道,几乎不做任何限制。美联社、路透社等新闻媒介机构的大批记者深入灾区采访,对地震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外国记者在前往灾区的途中顺利通过安全检查站,并获得了数据资料、信息材料和采访中国政府官员的机会。
在新闻管制的策略上,也一改过去被动地“围追堵截”灾害信息的做法,逐渐建立起主动提供灾害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使新闻管制由直接变为间接、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显性变为隐性,使政府成为新闻媒介的重要信源、“代理社会瞭望者”和强有力的合作者。发布的信息,被纳入新闻媒体的报道议程,进而服务于政府利益。在汶川地震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党和政府指挥抗震救灾以及社会守望相助的信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和疑惑,政府迅速调查,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粉碎谣言,解疑释惑,掌握了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政府新闻管制的尺度放宽后,汶川地震的报道力度得到加强,报道范围得到拓宽,时效大大加快。从总体上来看,新闻媒介及时做好了预警报道、重点做好了抗震救灾报道,并适时做好了反思报道。地震发生后,各个新闻媒体雷厉风行,派出大批记者深入地震灾区,报道灾区紧缺生活物资(如救灾帐篷、医药用品等)以及大量灾民精神错乱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报道。在抗震救灾报道方面,地震发生后52分钟,中央一套与新闻频道推出无间断直播特别节目《关注汶川地震》;接着,央视又推出专题报道《抗震救灾,众志成城》,全方位展现出党和政府指挥抗震救灾、武警官兵奋战一线抢救生命、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的图景。在反思报道方面,对各种问题,如学校建筑质量、社会捐款及慈善基金用途、抗灾物资的使用等,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
三、效果:国内外舆论一致好评
国内,政府新闻管制的进步,带来了信息公开透明传播,得到了很高的社会认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于5月18日开展了“5·12抗震救援大型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5.13%的人认为政府在此次灾害发生前后的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程度较高,满意度较高。
国外,国际社会对中国媒体的地震报道高度认可,对中国政府向世界媒体敞开大门的做法大加赞赏。地震发生后,中国媒体,特别是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及时、透明、公开地发布地震信息,获得了国际媒体同行的认可,增强了国际传播力,掌握了新闻报道的优先权和主导权,获得了世界舆论的引导权。国外主要媒体,如CNN、BBC、纽约时报等,纷纷转载新华社等国内媒体的报道。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和地区的298家电视机构转播或部分使用了央视的直播信号。香港《亚洲周刊》编辑邱立本(音译)说,中国政府允许媒体对灾难进行公开报道的做法,将赢得全世界的尊重。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中国研究院执行主任姜闻然对中国政府允许外国媒体进入地震灾区报道表示赞赏。他说,“就在几周前中国还在与西方媒体就某些报道问题打舆论战,而现在发生的一切是多大的转折啊。”
结语:政府新闻管制尺度的适度放宽,管制策略的转变,促进了灾害性信息的公开透明传播,赢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认可。当然,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中央电视台地震报道的垄断强势和仍然浓厚的宣传味等。但瑕不掩瑜,新闻管制毕竟正在进步,我们期望,这种进步会一直持续下去。
参考文献:
1.邵培仁:《政治传播学》,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李良荣:《新闻改革的初探——李良荣自选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中华传媒学术网》,《5·12大地震抗震救援满意度调查报告》,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5700.
4.《中国记协网》,《央视24小时不间断报道灾情揭秘直播幕后的故事》,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05/l6/content8184651.htm.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7级研究生)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