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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曾于2004年9月第九期,刊登了《行政与民事交错案法律关系解析》一文。报道了北京市大兴区太和乡太和庄东村李双女与西村崔学会邻里之间,就崔学会非法占地影响李双女屋子后沿出水及导致其后墙剥落产生的纠纷。当时李双女家要求崔学会将后沿出水道妨碍拔除和拆除一米飞沿,崔家不同意,李双女诉诸法律,如何适用法律来解决此纠纷,该文指出:这是一起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交错的案子,可以以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用行政手段或行政处罚的方法来解决。此后的二年时间,经大兴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北京市两级法院的判决证明:该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