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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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流火七月,万物皆被骄阳炙烤得奄奄一息,正午的西域诸国几乎渺无人烟。
  可眼下从玉门关到楼兰这一路过去却尽是马蹄奔腾和刀剑相交的声音,越靠近楼兰,血腥味便越浓。
  直到黄昏将至,当最后一个马贼也被斩于马下,身着劲装的汉子们方才将视线齐刷刷地投注在了为首的一个青衣男子身上:“风少主,你当真不再考虑一下?现在最让朝廷头疼的西域马贼之患也彻底解决了,这些年你一直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在朝廷、武林都风评极佳,各大门派还一致打算在今年的武林大会上,推举您担当下一任的武林盟主。”
  武林盟主啊……
  那是多少英雄豪杰心中最美的梦,此时此刻,原本已唾手可得,但被唤作风月的青衣男子却只是神色温柔地看向祁连山的方向,想也未想便摇头拒绝道:“从过去到现在,我之所以做这些事,是因为我觉得学武之人理应为家国子民尽绵薄之力,并非为了那些华美的名头。眼下四海升平,我的妻儿皆在家中等我,往后的岁月我只想陪在他们身边尽为夫为父的责任。”
  他离家那会儿正值而立之年,鲜衣怒马何等英姿勃发,可七年的大漠生涯却晒黑了他的脸,吹白了他的发。同伴唏嘘万分,道是此番再回去,江湖再没有了玉面剑客,不知会伤了多少姑娘的心,可他心中却没有任何遗憾与惋惜,因为他知道,有那么一个姑娘,不管他富贵贫穷,不管他英俊丑陋,都会一如既往地等他回家。
  而现在,他终于解决完所有的红尘纷扰,要回到她身边了。
  一路上他想了很多要对她说的话,比如怎样向她解释为何一年归期又往后拖了六年,又比如他又该怎样学着做一个好父亲,他记得他走的时候,他的姑娘正怀着身孕,明明自己害喜害得厉害,却依旧熬夜替他做了干粮吃食,离开的时候她对他说,让他安心处理自己的事情,家里一切有她。
  那会儿他的姑娘被身孕折磨得面黄肌瘦,再没有往日的娇俏可人,但在他眼里,这世间再没有比她更好的姑娘了。
  可他想了那么多,唯独没有想到,当他赶回祁连山的时候竟会看到那样一副让他痛不欲生的情景。
  昔年他们一起一砖一瓦盖的小屋仅剩断瓦残骸,他们一起开垦的小花园也已长满半人高的枯草,而他的屋前,那片干涸的血迹中,他的姑娘他的孩子,早已死去多时。
  往日只需要一个纵身便能到达的距离,现在每走一步几乎让他耗尽所有的力气。
  他小心翼翼地将那具尸骨搂入怀中,素来铁骨铮铮的汉子,生平第一次泪如雨下。
  就在他的眼泪即将顺着下巴滚落的瞬间,却突然有青瓷小瓶凭空出现接住了他的眼泪,紧接着一个身着玄色长衫的俊美男子步步生莲地从虚空中走出,将那个小瓶收入了掌中。
  但就算是如此诡异离奇的情景,也未能引起风月的半点波动。
  似早已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千里迢迢跑来收集英雄眼泪的重明也不介意,只叹了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风月,你这滴满是悔意的英雄泪,我可是一等就是好多年。”
  就在他话音一落的瞬间,原本只是抱着尸骸无动于衷的男子猛地拔出了身边的长剑,横在了重明修长如玉的脖颈旁:“重明,你有神鬼莫测之力,你我相交多年,很早之前你在未央城朱雀街头就对我说过,你算出我一生坎坷,妻离子散终难圆满,那你为什么不救她?”
  锋利的剑刃割伤了重明的脖颈,顿时便有鲜血涌出,可重明却好似什么都没察觉到一般,只用无喜无悲的声音道:“当年我虽算到了这样的结局,但并不知晓具体会发生在哪一天,中原与这里隔着千山万水,就算是我也不可能第一时间赶到。更何况,当初是你自己决定为了大义离开你的妻儿,也是你自己的故人寻上了你的妻儿,这一切跟我有什么关系?”
  风月怔怔地看着他,良久,终是缓缓收回了剑。
  人往往会在痛苦绝望之时最容易失去理智,可他始终记得,持剑者,不伤任何无辜之人。
  他掉转了剑尖对准了自己的胸口,可就当他准备用力刺入时,重明牢牢握住了剑。
  他缓缓抬眸,眼眶通红,盛满了悲痛:“我这一生,从未失信于外人,可是唯独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失望等待。我曾答应过她,要好好保护她们母子,他们生时,我未曾言而有信,如今他们都不在了,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也理应随他们而去。”
  抬手随意摸了一把脖颈的伤口,伤口愈合的瞬间,重明看着面如死灰的男子,轻声道:“风月,你决定要生抑或是死亡我都不会干涉,可作为朋友,有些话我却不得不说,你可曾知晓你的妻儿是为何而亡吗?”
  第二章
  江湖虽大,但由于嘴碎的闲人甚多,芊芊虽远在苗疆,却也总能经常听到一些跟江湖有关的传闻。
  历数过往英雄豪杰,她最感兴趣的便是风家少主风月,一来是因为他身世足够坎坷,二来苗寨外出归来的姑娘都说他是武林最好看的年轻剑客。
  传闻风家以铸剑闻名,早年因不愿给反贼铸剑而被灭门,所有藏剑均被夺走,唯有风月虽幸免于难,但被人废去武功挑断了手筋脚筋。
  当时武林众人皆以为风家将就此彻底埋没,而风家少主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苟延残喘地度日,谁知多年后当少年再出现之时,不仅身体完好无损且功夫比年少时更盛。他一月之间手刃所有仇人,寻回了所有藏剑,让风家之名再度名震江湖。
  彼时所有人都以为风家重振有望,可谁知他将所有藏剑悉数赠予有需要的剑客,随后多年一直在中原各处寻走,惩恶扬善。他说,风家只有他一人,他在则风家风骨便在。比起经营世家,他更愿意用手中的剑,去保护所有需要保护之人。
  他是那样说的,而后那些年,也一直是那样做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江湖中对他的称呼也由最开始略带嘲弄轻浮的风少主,渐渐变成了真心实意的一句风大侠。
  但凡英雄,身边总是少不了红粉佳人,可唯有风月,多年来,仅跟一个女子有过纠葛。只可惜,他喜欢的姑娘受不了他时常奔波在外,便跟其他人走了。   很多外出归来的苗寨姑娘提及此事都唏嘘万分:一是感叹那姑娘不知惜福;二是觉得风少主对那姑娘可能并没有世人相传的那样喜欢,毕竟折子戏里的大侠要是有了喜欢的姑娘,一般都会为那姑娘放弃一切,从今往后一心一意地陪在那姑娘身旁。
  每每这时,芊芊都会一边拨弄着蛊虫,一边淡声反驳道:“其一,折子戏里演的东西十有八九都是骗人的,而据说写这些东西的人大多数也都是一些落魄平庸却不甘寂寞的江湖人;其二,如果一个姑娘当真喜欢一个男人,根本不会为了那些短暂的分开而离开他,更何况她的男人去做的是顶天立地之事,行的是利国利民之义。”
  江湖中人千千万万,鸡鸣狗盗之辈那样多,真正的英雄却寥寥无几。
  她想,如果她是那个姑娘,要有这样好的夫君,一定会对他很好很好,不管他去什么地方,去多长时间,她都会在家里等候他的归来。
  只可惜,她从诞生之初便因为能和蛊虫产生血脉共鸣被族里直接定为圣女候选人,要是不出意外,她这一辈子都不能踏出苗疆半步,哪里又能遇到独属于她的英雄呢?
  可让芊芊没想到的是,在她即将答应族里参加圣女选拔的前夕,那个从小被苗疆姑娘们最津津乐道的风月少主突然带着一行人进入了苗疆。
  世人皆知,看似一统的苗疆实则分为两派,终年归隐厌恶世人的是黑苗,而今年在江湖颇有行走风评甚好的是白苗,而芊芊所在的这一支恰好就是白苗里面最强的存在。
  直到很多年后,芊芊都一直记得她跟风月初见的那天。
  三月里春光正浓,漫山遍野都是红艳艳的杜鹃花,几匹疲惫至极的老马,几个腰佩长剑的江湖剑客,就这样出现在了她们寨子前,为首的便是身着青衫的风月。
  彼时她虽听过许多跟风月有关的传闻,但一次都未曾见过他的模样,说来也巧,那天她正好在寨门站岗,见有陌生人靠近,扬手便丢出了一把银针堪堪没于他们脚边,她冷声质问道:“看你们的打扮似乎是中原的江湖人,到我苗寨所为何事?”
  微风轻拂,卷起大片娇艳的杜鹃花瓣,待到纷纷扬扬落下之时,通往寨门的路上似已经铺上了一层艳丽到极致的红色花雪。在风月的示意下,所有同伴皆立马止步,而他自己则是对着她所在的方向深深作了一辑后,方才缓缓抬首,轻声道:“不瞒姑娘,在下名唤风月,与兄弟一行人却是打从中原武林而来,到贵寨打扰实属冒犯,但在下兄弟在行走江湖时不慎中了苗疆的金蚕蛊毒,唯有贵寨能解,还请姑娘行个方便,让我等入寨求医……”
  长身玉立的青年用温润清朗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但在芊芊的脑袋里来来去去就只回荡着一句话,他是风月……
  第三章
  与中原含蓄矜持的姑娘们所不同的是,苗家的姑娘但凡看上了谁家的儿郎,都会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
  寨门前,杜鹃花海旁,卓尔不凡的青年比所有苗疆的男儿都要来得俊秀好看,只此一眼,豆蔻初开的少女,便沦陷了芳心。
  他身后被人搀扶着的少年全身泛紫,面容之下隐隐还有蛊虫在蠕动,这样的情况对于他人而言或许束手无策,但对于芊芊而言,要祛除这样的蛊虫不过是会多费一些功夫罢了。
  杏子般的眼轻轻扫过在场所有人,最终少女将视线稳稳落在了风月身上,淡声开口:“为了救你的兄弟,你当真什么都愿意做?”
  听闻芊芊这般一本正经地发问,风月也挺直了脊背,肃然应道:“姑娘有何要求尽管开口。”
  从周围全副武装的苗人对芊芊无比恭敬的态度来看,风月几乎立马就推断出他面前的姑娘在苗寨地位举足轻重,甚至他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刁难的准备。
  出乎他意料的是,已经蹦蹦跳跳走到他身旁的姑娘在打量他半晌之后,居然示意他弯下腰,直接跳到他的背上,纤细的胳膊揽着他的脖子,眉眼弯弯,道:“寨子的最高处有神殿,你若把我背到那儿去,我就答应帮你治好你兄弟。”
  从小到大喜欢风月的姑娘那样多,他也曾与喜欢的姑娘在一起过,可中原九州都讲究发乎情止乎礼,他还从未与哪个姑娘这般亲近过。
  因此当芊芊跳到他背上的瞬间,原本看上去极是成熟稳重的青年的脸立马红到了脖子根:“姑……姑娘,男、男女授受不亲。”
  芊芊幽幽地看了他一眼:“那是你们中原人自己捣鼓出来的说法,跟我们苗女有什么关系,况且你不是说了吗,为了你的兄弟你什么都愿意做。”
  只此一句,便打消了风月原本想好的托词。
  九百九十九步的台阶,以往她一个人走的时候总觉得那样长,可如今与风月在一起,却只觉一眨眼便过了。
  眼见神殿近在眼前,小姑娘居然直接从他背上跳了下来,踮起脚,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用真挚诚恳的语气感叹:“虽说你们中原人最喜欢说些不靠谱的话,但至少有一句传闻恰如其实——风家少主肤白貌美,当真长得比姑娘还要好看呀。”
  风月:“……”
  第四章
  彼时芊芊年纪尚小,很多人都只当她是小姑娘心血来潮,甚至当事人风月自己也并没有将她的话真正放在心上。
  毕竟一见钟情什么的太过虚幻,随着时间推移,随着风月一行人的伤好离开,遗忘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可唯有芊芊自己知晓,她的心动,便是一生。
  要解他朋友的蛊毒需要一味特别珍贵的药,那种药草长在悬崖峭壁之上,前去采摘之人大多九死一生。
  如果可以,芊芊当真一点也不想让风月去,但她知晓他将同伴的性命看得比自身都重要,既然阻止不了他,她便选择背上行囊和他一起出发。
  见到尾随而来的芊芊,风月下意识地便想拒绝,可这厢他还未来得及开口,那厢早料到他心思的姑娘便云淡风轻地吹了吹指甲,道:“苗疆路况复杂,就算你知道药草的位置也不一定能找到,况且雨季多毒虫蛇蚁,若没有苗疆人带路,很可能你就竖着出门,横着回来了。”
  在来的一路上风月已经彻底见识过苗疆地形气候等各种凶残之处,至今心有余悸,是以思索良久,他终究还是没能拒绝芊芊的提议。   可悬崖峭壁之上的药草没有难住他们,在回去的时候,他们恰好遇到了先前收了重金一直企图置风月于死地的那群黑苗。
  风月打算不惜一切代价让芊芊带着药草平安离开,但对方知道强拼武艺可能奈何不了他,便先一步将看似单纯无害的芊芊抓了起来。
  泛着寒光的弯刀架在小姑娘纤细的脖颈上,已经割出了血痕,面容狰狞的黑苗首领凉声威胁:“风月,若想要这姑娘活命,你便自绝于此。”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是白苗的地盘,就算这些黑苗再怎么胆大也不敢跟整个寨子的白苗作对,他们来这里,要的就是风月的命,仅此而已。
  在芊芊看来,这些黑苗的威胁当真有些不自量力,虽说她时常听闻风月可以为自己的至亲挚友不惜一切代价,但她于风月而言不过是一个一厢情愿喜欢他,认识还不到半个月的苗人小姑娘罢了。在她看来,这世间根本就不会有会受制于这种威胁的傻子。
  可风月,却偏偏就是这样的傻子。
  他既可以为了朋友不远万里奔赴苗疆,如今自然也可以为了芊芊舍弃自己的性命。
  当风月毫不犹豫地为了她放下自己手中长剑的那一刻,芊芊第一次知晓,英雄二字,入耳简单,实际上却包含了多么伟大而沉重的含义。
  如果说先前她只是喜欢他的容貌、钦佩他的功绩,那么这一刻,当她面前的男人心甘情愿地为了她而赴死时,所有的喜欢便茁壮成长为最澎湃的爱。
  这些黑苗几乎每一个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对于这样的人渣,芊芊半点也没有客气。
  她体内的蛊王能够克制他们所有的蛊虫,可强行使用未长大蛊王的代价,却是未来一个月她都将承受真正的撕心裂肺之痛。
  在所有黑苗倒地的瞬间,原本娇艳如花的姑娘也顿时跌倒在地。
  回去的路上芊芊眼角耳侧不停有鲜血溢出,风月万分内疚,明明在出寨的时候他就答应过寨中的长老,一定会将小姑娘平平安安地带回去,可他终究还是连累了她。
  为了不让心上人那般内疚,明明疼得死去活来的小姑娘,却努力用不停颤抖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替他抚平眉间的皱褶:“你既愿意为我而死,那我不惜一切代价救你,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彼时正值深夜,风月微微低头,便能看见满天繁星都倒影在了少女杏子般的眼里,璀璨而明亮,带着近乎虔诚的情感。
  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风月方才狼狈地别开眼:“那不一样的……”
  可话还未说完,便被芊芊直接打断:“有什么不一样的?其一,舍己救人又不是只有大侠才能做的事情;其二,你都愿意为我而死了,这不是爱又是什么?我不管,毕竟那天你背我的时候大家都看到了,我这辈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风月险些一口老血哽在喉咙:“……”
  第五章
  因为之前答应过风月要救他的朋友,回苗寨之后,芊芊便强撑着重伤之身替他们彻底解除了所有的蛊毒。
  苗人重诺,但凡答应过的就一定会办到。
  苗人重情,但凡喜欢上了便是一生。
  也正是因为察觉到芊芊对自己万分用心的感情,风月终是决定用最快的速度启程回中原。
  情之一字,于他而言是伤痛,也是剧毒。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厢他刚准备趁着芊芊养伤之际悄然离开,那厢不肯罢休的黑苗杀手领着更多的江湖刺客将寨子围堵得水泄不通。
  是他招来的灾祸,他亦打算哪怕豁出性命也要保护苗寨的安好。
  但奈何这一次来的人太多,最终还是惊动了苗寨,吵醒了芊芊。
  白苗性喜安宁,许多人都不会任何的武功或蛊术,为了保护他们,同时也为了替心上人彻底解决麻烦,芊芊以自己的本命蛊王作为祭献,方才彻底解决了所有的麻烦。
  也直到那时,风月方才知晓,苗疆的圣女都是由用蛊天分很高的孤女担当,而芊芊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用蛊天才,原本只要通过了这次的圣女选拔,从今往后她便可以成为苗疆这一代当之无愧的蛊王。可如今因为他,原本除了天分就一无所有的姑娘,更是将自己仅有的安身立命之本彻底摧毁了。
  她生来没有父母,得罪了那样多的黑苗和江湖人,寨中也不敢再留她,往后她将一无所有,也将无处可去。
  “我很抱歉,因为我的关系让你受到这样大的伤害。”他一步一步地走到她身前,道,“如果你愿意,往后我将用一生给你最好的保护。”
  他本来已经想好了,就算她会骂他怨他甚至拔剑刺他解气,他都无怨无悔。
  那是他应该受的,万死不足以赎其罪。
  可众人眼里那个万分可怜的小姑娘,在听到他这一句话后,好像瞬间遗忘了所有的伤痛,微笑着将手放进了他的掌中:“有这一句,就已经足够了。”
  与伤好的同伴分离之后,风月便决定先带芊芊回中原的家。
  因为常常义务给别人帮忙的缘故,这些年风月虽已十分有名,但日子过得很是拮据。尤其是他还特别容易心软,看见可怜的乞儿或灾民,必定会最大程度地帮助他们,如此一来两人本就不多的盘缠,很快便捉襟见肘。
  遇到这种情况,以往的姑娘都只会埋怨他,可芊芊只是让他带着她去最繁华的街道,然后拿出从苗疆带出来的芦笙开始吹奏,若行人聚集得够多,她便一边唱着婉转轻灵的歌一边向过往的路人眉眼弯弯地收钱。
  她年纪小,长得又好,路人们也十分捧场,再加上她腰间别着弯刀,一般不长眼的流氓地痞也不敢轻易招惹。但凡赚到了钱,她就带风月去酒楼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吃饱喝足,她就将剩下的钱全部丢到他怀中。
  若身体偶有不适,她也会自己去找药寻医,若是赶路途中露宿荒郊野外,她还会自己打猎,做一切他喜欢吃的饭菜。明明说好的是他照顾她,可最后还是反了过来,明明是最该撒娇胡闹的年纪,可她懂事省心到让他心疼。
  而对于他的感慨和疑问,芊芊只是毫不在意地笑了笑:“一个孤儿,如果想讨人喜欢,她首先就要学会很多很多的东西。而一个姑娘如果当真有了喜欢的人,便会因为那个人变得更加无坚不摧。更何况,你要做的事情都是帮助他人的好事,我既然决定要与你在一起,自然要理解跟支持你的决定呀。”   要喜欢上一个人不过是瞬间之事,可是要跟一个人度过一生,却是那样漫长的一件事。
  曾经当喜欢的姑娘离开自己的时候,风月本来以为自己这样糟糕的性格,可能再不会喜欢上什么人,也不可能遇到包容理解自己的人。
  直到遇见芊芊,他才知晓,原来这世间当真会有那样一个人能够包容理解他的一切,不用争吵,不用磨合,一切都恰到好处。
  第六章
  其实早在决定跟风月在一起的时候,芊芊便已经做好了他会离开的准备,毕竟她喜欢的男人心里藏着天下万民苍生,可让她不曾料到的是,那一天居然会来得那样快。
  他们回到中原家中翌日,便有正道中人寻上门来,道是烟台的海盗频繁出没伤人扰民,朝中忙着解决边关危机无暇他顾,特意征召天下有志之士齐聚烟台消灭海盗。
  两人才互相表明了心迹不久,如果可以她当真一点也不想这么快便与他分开。
  她拉着他的衣角,本来想说,能不能带上她,她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可下一刻,当她想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用蛊的天分,也没有了自保的能力,终是慢慢松开了手,只用极低的声音说:“风大哥,路上一定要多加小心。”
  看着少女失落的眼神,有那么一瞬间,风月当真很想天涯海角都带着她一起去,可一来他要去的地方实在太过危险,二来此番他们一行人算是秘密前往,每个人都身负极大的责任,他对她全然信任,可其他的人却都另有打算,是以千言万语最后都只化为了一句:“待解决完海盗的事情,我便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她知道他有他的难处,所以再抬头时她又恢复成了以往笑靥如花的模样:“就算你不在这里,我也会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等你回家。”
  话虽如此,当一个外族人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又怎么可能会那样快地融入其中呢?
  更何况她不仅是苗族女子,还曾是最擅长用蛊的圣女候选人,而风月则是如今武林中最受姑娘们喜欢的梦中人,是以风月曾当众多么坚决地表示过对她的在意,在他离开之后,芊芊便有多受到众人的排挤,甚至还有不少谣言说,她是用蛊术迷惑了风月。
  在他离开的时间里,她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每天除了看书吃饭,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去城楼最高的地方,盼望着她的风大哥能够早一点回来。
  然而不管素日里受过多少欺负和不公对待,在风月面前她却从来不曾提过只言片语,毕竟那些针对她的姑娘,背景都不容小觑,她不想让他因为她,与武林正道有任何不愉快。
  他每每问她过得好不好,她都眉眼弯弯地说:“挺好的,所有人都对我特别好。”
  起初风月对她的话总是深信不疑,可后来当他发现他放在家里的书边角都翻折了边,他才知晓,他的姑娘过得一点都不好。
  如果不是因为太过孤单寂寞,她也不会一个人在家里一遍又一遍地看书。
  眼看着朝内朝外的各种麻烦都快要彻底解决了,风月终是决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完所有的事情,然后带着他的姑娘去寻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一起归隐。
  如果这个武林不欢迎她,他就带她离开这一切是是非非,过只属于他们两人的逍遥日子。
  但变故徒然发生,当他再一次随着正道人士离开了之后,他曾经深爱过的姑娘居然再度回到了这个武林。
  在历经浮世繁华,反复被权贵玩弄抛弃之后,那个名唤顾娆的姑娘终是决定再度回到最初深爱她的男人身边。
  她艳丽如曼珠沙华的美貌,曾让多少男人魂牵梦绕,她以为只要回头,不管什么时候,风月都一定在原地等她归来,可当她寻到他一直未变的家时,却发现,他的心中早已住进了另外一个姑娘,这一切早就已经物是人非。
  因为嫉妒,因为不甘心,顾娆利用她得天独厚的美貌勾搭上了很多在武林中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借他们之口将她曾经忘恩负义的离开洗白成风月对她的抛弃,而风月之所以抛弃她的原因,则是由于他被叫芊芊的苗女下了蛊术控制。
  彼时武林之中对于苗疆蛊术本就分外忌惮,再加上风月在武林之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他才提出的要为了芊芊归隐,所有人便更加觉得他一定是受到了芊芊蛊惑。毕竟权势天下都唾手可得,谁家有志男儿又舍得放弃这么多年辛苦建立的功业呢?
  更何况,在很多人的心底,对于外族人都只有一种看法,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是以在风月离开后没多久,芊芊便被顾娆带人抓了起来,每日每夜都在不停地受到折磨。
  顾娆不喜欢她清秀如画的脸,便动手毁了她的容貌;她嫉妒芊芊曾为风月洗手做羹汤,便生生打断了她的右手。
  在顾娆看来,是芊芊抢走了她的风月,只要她死了,风月就还会回到她身边,一如既往地爱她。
  若非当初受芊芊所救的江湖人快马加鞭地赶去通知风月,很有可能在外面的事情结束之前,芊芊便已经被顾娆彻底折磨死了。
  可尽管风月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中原,当他寻到芊芊的时候,他的姑娘也已经奄奄一息。
  那时大火已经烧到了芊芊的裙裾,在顾娆是非颠倒的蛊惑之下,所有人都认为这个蛊惑了他们英雄的妖女应该下地狱。
  风月的目光从他曾经深爱过的姑娘,慢慢扫过那些他曾拼命保护的人,最后落在满是血污的芊芊身上。
  因要急着带芊芊去寻医求药,这一次风月并没有对他们拔剑相向,只是用从未有过的冰冷语调漠然开口道:“这只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芊芊是我最心爱的姑娘,若再有人胆敢伤她一分一毫,无论天涯海角,风某必当拔剑杀之。且从现在开始,风某也不会再参与任何武林之事,与诸位情分已绝。”
  第七章
  因为愤怒芊芊的受伤,因为失望人性的卑劣,在带芊芊去药王谷重新治好一切伤势之后,风月便带着芊芊退隐到了祁连山,在那里筑了一个小屋,企图远离所有的红尘纷扰。
  那段时间是芊芊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虽然身上疼痛难耐,心底却是从未有过的满足。
  每天睁眼都能看见自己最爱的人,天气晴时他会背着她去看漫山遍野的花海,夏夜时分,他会替她裹上最保暖的狐裘,带她去祁连山顶看迎雪怒放的雪莲和缀满苍穹的繁星。他开始学着给她做补身吃食,甚至还笨拙地替她在裙摆上绣了一朵她最爱的杜鹃花。   虽说她耗费了所有的想象力,才能辨别出他绣的是什么,但因为刺绣的主人是他,她便觉得那是世间最美丽的一朵花。
  如果可以,芊芊当真希望就这样跟他在祁连山脚下平安快乐地共度一生。
  但她知道,那样美好的愿望,或许未来能够实现,但绝对不是现在,有几次午夜梦回,她都发现风月坐在窗边,遥望着中原的方向。
  他可以放下所有的功名利禄,却到底还是放不下他的家,他的国。
  所以当挚友齐聚祁连山脚下,恳求他重出江湖去解决西域之事时,芊芊便知晓,又到了他离开的时候了。
  那会儿她已经怀了他的孩子,正是孕吐最严重的时候,就算是为了孩子,她也不希望他离开。
  可她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他的抱负,了解他的善良,她不忍看他为难,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将早已准备好的行囊交到他手中。
  他说:“待到来年杜鹃花开,孩子临盆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然后从此以后,我们年年岁岁,再也不会分开了。”
  只要他说,她便相信。
  只可惜,一天又一天,直到孩子快要临盆,他都没有回来,而先他一步来到这里的,是依旧不肯罢休的顾娆。
  她以为风月当初之所以放过她,是因为他心中对她还有旧情,所以这一次,当她费尽心思寻到他们的所在,便是为了彻底解决芊芊这个后患。
  没有了蛊王护身,又不会半点武功的芊芊,就算拼尽全力想要逃跑,最终依旧徒劳无功。
  她还未来得及跑出院子,顾娆的长剑便刺穿了她的腹部。
  喜欢风月,她只花了一眼的时间,然而等待风月,她却花了一生的时间。
  她喜欢的男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可是从今往后,她却再也没有机会能够等待他的归来。
  直到七年之后,枯骨成灰,他终于彻底放下一切归来。
  可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尾声
  在重明这里彻底了解所有事情始末之后,风月抱着芊芊的尸骨枯坐了一夜,直到第二天破晓,他方才用喑哑至极的嗓音开口:“我这一生,上无愧于师门父母,下无愧于苍生百姓,却唯独一次又一次辜负了自己最心爱的姑娘。连自己妻儿都保护不了的男人,算什么狗屁英雄。”
  语罢,他便抱着妻儿的尸骨背对着重明,缓缓站起身来。
  他说:“冤有头,债有主,我必须要为我的妻儿讨回一个公道。”
  那是他对重明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他留在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在彻底解决了顾娆和当年出卖他行踪的江湖人之后,世人便再没有见过风月。
  有人说,他成了一个疯子,终日在苗疆一带徘徊,寻找着他的妻子和孩子。
  也有人说,他去了药王谷寻药王求了一碗忘情水,彻底忘记了过往的痛苦悲伤。
  但唯有重明知晓,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那个在世间留下了诸多传奇的男人,又带着他妻儿的尸骨重新回到了祁连山脚下,一把大火烧尽了所有,也包括早已对世间生无可恋的自己。
  而与此同时,未央城朱雀街头那张有关收集英雄泪的告示,也无火自燃,渐渐消散于风中,只余老板重明在门口喃喃自语:“美人心、青梅怨、英雄泪,下一个书生魄,应该很快也能得到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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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她和祁镇东就像是一对冤家,她怎么看他都看不顺眼,意外一次走错了换衣间他无赖地把她的身体看光就算了,还处处和她作对,可为什么她却对他越来越心动呢?  第一章  偌大的羽毛球训练中心,只稀稀拉拉站着七八个女孩,都穿着背心与短裙,露在外面的胳膊与大腿,全是健硕结实的肌肉。  她们都是刚从各省市选拔到国家队的羽毛球运动员,为即将到来的亚锦赛羽毛球男女混双做人才储备。  本来是三点开会分组,但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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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活下去,看遍山川大河,听遍吴侬软语,记住自己一生所爱的灵魂,哪怕,你从未看见过她。  一、  那晚京城的夜被璀璨的烟火点亮,绽放的巨大火花令漫天星辰失色。  叶云安在那个璀璨的夜晚窥见了一个灵动的女子,就像藏于暗夜的鬼怪精灵出来在这夜色里活动起舞。那是一个小宫女,她躲在暗处,将皓腕伸入莲池,半个身体都悬在莲池上,那池子里的冷艳莲花随着她搅起来的涟漪一阵一阵摆动。忽然那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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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一夜,年老的天子与年老的宦官对坐,中间隔着一盏烛火,映出天子神情寂然的脸,他道:“越老越糊涂,寡人又频频想起皇后,她每每要我性命的模样,真是可笑,真是让人怒得发狂。”  话中的皇后,不是如今在宫中一起跟他维持恩爱表象的女人,而是永久沉寂在冰冷皇陵,背负着滔天骂名,他的第一任妻子,慎独。  世人说少年夫妻多恩爱,可自他十七岁娶她,便没有一日不被这个女人欺瞒算计,将他年少的爱慕消磨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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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女赛车手姜意VS摇滚乐队男主唱沅辞《月亮亲一口》即将上市!  今年九月我在学校的实验室当了一段时间的助教,遇到了很多可爱的学弟、学妹,他们元气满满、朝气蓬勃的样子,像刚刚过去的夏天。  我之前在微博里曾提到过两个学弟,一个是超级有梗的活宝,一个则有点儿腼腆,但特别有礼貌,而且很会照顾人。  有一次我抱着装有液体的玻璃缸,要将它从一個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去,玻璃缸不重,但被腼腆学弟看到后,他立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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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气渐渐转寒,清晨起来推开窗,只见一片白茫茫的雾笼罩着整座城,吸一口,并不好吃,空气犹带着昨夜的凉意。朝次袖手倚在窗前,看见白雾中有道人影往外走去,忙唤了声:“樊姐姐,你怎么起得比宋呆瓜还早?”  “夜里车马喧嚣,吵得我一夜没睡,索性就起来了。”  朝次打开门走过去:“我睡得沉,没听到。是哪位将军入城了?”  宁樊一面放下门闩一面道:“是永安侯,华冉。”  她们一开门,便看见石阶上坐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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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五彩玻璃窗边放了面巨大的穿衣镜,季匀泽对着镜子系扣子,鼻梁上架着的还是留洋时候用的金丝圆框眼镜。大衣套在身上,又扯扯袖子,摸摸鬓角。只可惜端详来去,再没什么书生相。  隔壁惠妈和两个丫头翻箱倒柜,给太太找那身淡紫旗袍上惯用的胸针,此起彼伏地传来叽叽喳喳的对话。季匀泽经过,见苏小蛮对着梳妆镜擦胭脂,细眉杏眼的,烫得卷卷的发圈贴在额头一直延到耳后,亮紫旗袍的光华映着一双玉臂,美得张牙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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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四十岁时我的兵马席卷大半个九州,这一世我历经过繁华与动乱,余生的心愿是乱世在我手中终结。  这个心愿还差一点、差一点就可以实现。  我在深秋时节向江陵进军,得到江陵后长江以南的分裂将由我来结束。  在逼近江陵城下时,我忽然记起了一位故人,那位故人平生最厌兵戈,不知这些年来乱世飘摇她可安好?  据说她这些年走过很多地方,最后落脚在江陵。  一  褚荧与程炎的初遇,是在二十五年前的洛阳城西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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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熊猫也会说情话  “乓!”  盒子被重摔在地,发出一声闷响,摔得更加碎裂。喜喜下床想去熄灯,从盒子旁边经过看了一眼,本来视线已经挪开,却又被吸引回去。她退步回来,蹲在一旁,只见那盒子底部,竟还有一层。她拿起来晃了晃,一张手指宽长的字条儿飘然掉落。  她拾起一看,那字条儿上的字迹娟秀,可以辨出是个女子所写。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四月二十日,玉郎守约,一世为友;玉郎毁约,一世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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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徽州城时下最流行的看本当属南锣书局的《一夜道春》。有两个月没出新本了。  南锣书局少东家齐骁,今年年初才得了齐老爷的令正式接管南锣书局,书局几乎覆盖了整个江南地区,而《一夜道春》是书局里卖得最好的书,作者上秦朔风是书局里最火的作者。  作者交不出稿书局就印不成书,按说催稿一事本轮不到齐骁,可就近几回书局掌柜大会,主持大会的他频频听见《一夜道春》和“上秦朔风”的名号,耳朵快要生茧,更不得了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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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心亭中坐着几个世家少女,都是二八年华的娉婷绝色,其中最惹人注目的还要数身披七彩裙,足蹬七彩珍珠履,发缀七彩缎带的宝珠公主。  仲夏时节,烈日炎炎,蝉声吱吱,是那种站在日头下就会晒掉半层皮的灼灼午后。宝珠周围站着一圈儿打扇的宫女,她足尖儿点着冰盘,纤纤玉指不紧不慢地捏着冰镇荔枝放入口中,十足的慵懒天真。  “今日是皇姐与国师为大婚祈福的日子,误了时辰可就不好了。”排号四十的云裳公主,捏着手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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