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阶级出现后,公平正义就作为人类社会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使公平正义有了科学理解。马克思在1844年《巴黎手稿》中指出平等不是平均主义不是简单地追求绝对的平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出发,古尔德将正义归结为社会正义,第一次把实现公平正义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制、剥削和压迫的存在,注定了各种剥削制度本质上的不公平,而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是迄今出现的最为公正的制度,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因为社会主义是消灭可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之所以最终要消灭经济上的剥削和压迫,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公正和不平等。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认为,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必须从以下几个方而入手: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必须把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强调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与把发展视为单纯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观、“以物为本”的价值取向不同,也与在发展问题上置社会公平于不顾而只重视少数人的利益的价值观念不相容。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诉求。而科学发展观的其他方而的内容,包括以政治、经济、文化诸方而的发展和社会全而进步为特征的“全而发展”、以“五个统筹”为基本内容的协调发展以及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基本要求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围绕满足最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推进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文化条件。只有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创造物质文化条件。
2、坚持发展这一“硬道理”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社会公平虽属社会意识形态,但同时社会也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畴,所以它绝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要求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文化条件与其相匹配。马克思、恩格斯在谈论社会公平问题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作为最重要的前提。邓小平也十分明确地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视为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前提。因止,推进社会公平的关键,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改革发展中推进社会公平。
3、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公平与效率的暂时性是我们社会不可避免的。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应该并能够对社会不平等加以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党的十七中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指南。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造成了许多矛盾与社会不和谐现象,推进社会公平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如果把社会公平放在“兼顾”的地位,就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事实上,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并不存在哪个优先哪个兼顾的问题,必须辩证统一地考虑。因止,要追求发展效率,更要注重社会公平,这符合改革的人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也有利于调动人多数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4、着力健全社会利益整合机制
社会公平的本质是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推进社会公平必须健全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从建立公正的政府管理途径,建立公正的制度化,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使社会公正。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加强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通过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如救济性再分配、补偿性再分配、保险性再分配等,对那些利益受损害者进行补偿。从我国目前发展的实际来看,一是要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机会和就业公平;一是要完善分配政策和制度,形成合理的分配机制;三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整体公平。
5、及时化解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
目前,我国的社会利益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矛后不能得到解决,就可能转化为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整合利益关系的落脚点就在于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要加强立法,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在宏观上防范利益冲突的发生;要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介组织在协调社会成员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方而的作用;要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经常反映群众要求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一个各阶层群众和谐相处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预防和处理矛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6、充分发挥思想舆论的导向作用
思想舆论对人们的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充分发挥思想舆论在整合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作用,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客观能力、条件等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异,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道德标准和心理状态等与时代前进的步伐相协调、相一致。
总之,我们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个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及社会保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具有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使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进。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认为,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必须从以下几个方而入手: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必须把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强调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与把发展视为单纯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观、“以物为本”的价值取向不同,也与在发展问题上置社会公平于不顾而只重视少数人的利益的价值观念不相容。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诉求。而科学发展观的其他方而的内容,包括以政治、经济、文化诸方而的发展和社会全而进步为特征的“全而发展”、以“五个统筹”为基本内容的协调发展以及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基本要求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围绕满足最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推进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文化条件。只有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创造物质文化条件。
2、坚持发展这一“硬道理”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社会公平虽属社会意识形态,但同时社会也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畴,所以它绝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要求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文化条件与其相匹配。马克思、恩格斯在谈论社会公平问题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作为最重要的前提。邓小平也十分明确地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视为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前提。因止,推进社会公平的关键,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改革发展中推进社会公平。
3、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公平与效率的暂时性是我们社会不可避免的。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应该并能够对社会不平等加以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党的十七中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指南。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造成了许多矛盾与社会不和谐现象,推进社会公平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如果把社会公平放在“兼顾”的地位,就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事实上,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并不存在哪个优先哪个兼顾的问题,必须辩证统一地考虑。因止,要追求发展效率,更要注重社会公平,这符合改革的人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也有利于调动人多数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4、着力健全社会利益整合机制
社会公平的本质是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推进社会公平必须健全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从建立公正的政府管理途径,建立公正的制度化,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使社会公正。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加强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通过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如救济性再分配、补偿性再分配、保险性再分配等,对那些利益受损害者进行补偿。从我国目前发展的实际来看,一是要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机会和就业公平;一是要完善分配政策和制度,形成合理的分配机制;三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整体公平。
5、及时化解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
目前,我国的社会利益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矛后不能得到解决,就可能转化为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整合利益关系的落脚点就在于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要加强立法,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在宏观上防范利益冲突的发生;要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介组织在协调社会成员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方而的作用;要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经常反映群众要求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一个各阶层群众和谐相处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预防和处理矛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6、充分发挥思想舆论的导向作用
思想舆论对人们的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充分发挥思想舆论在整合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作用,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客观能力、条件等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异,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道德标准和心理状态等与时代前进的步伐相协调、相一致。
总之,我们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个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及社会保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具有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使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