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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我曾走马看花似的穿过东北三省。从北京坐火车到沈阳,再到长春,再到哈尔滨,然后从大连、旅顺乘海轮,渡渤海湾到山东烟台。东北大地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苍莽,严酷,剽悍。三十多年过去之后,我还清楚地记得沈阳郊外的白菜地、长春城里的大干道、哈尔滨北面的三棵树,以及大连海滨的老虎滩的壮美景色。当然,关于闻名遐迩的“关东胡子”,我是无法遇见了。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几乎天天可以见到的京剧舞台上的座山雕,及其手下的八大金刚,也许就是艺术化了的“关东胡子”吧?
据吴樵记载,吉林的“胡子”在咸丰年间活动最厉害。当时因太平军战乱,驻守东北的八旗军队大半调往关内,关外一时空虚,故成了“胡子”的天下。到同、光间,局势渐趋平静。至甲午战败,溃兵散卒,四处流窜,许多兵痞落草为寇,与“胡子”沆瀣一气,“胡子”势力大增。那时,每股“胡子”的人数,少则千百,多至上万。“胡子”的首领中,也有杰出人才。,例如唐殿荣,本是山东人,起初流徙到关外充当哨官,因事罹法,孑身遁入人迹罕至的深山穷谷之中。他于是招集流亡,麇集人马达三万余众。他的厉害之处,是以军法治匪,号令严明,一时间居然无人敢与其抗衡。唐殿荣尤善枪法,故其部下也人人是神枪手。他率领的“胡子”,虽然肆行剽掠,但却不侵扰本国商民,而专以劫夺俄人为事。当山中缺乏粮食和弹药时,他们就越过国界,大肆劫掠,因其踪迹飘忽,沙俄也无奈其何。后来被清政府招抚,三万“胡子”赴省投降,唐殿荣被授予都统之职,驻扎在吉林城外。这三万“胡子”,分为若干营,每营由唐殿荣任命一个分统。唐殿荣把这些分统,都给了他的亲信“十四阎王”,惟有其义子刘弹子没有分到一杯羹。刘弹子心怀不满,趁唐殿荣不备,刺杀之,亡命而去。从此,这股“胡子”便算完结了自己的历史。
按此说来,“关东胡子”的形成应有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他们起先是因为政治的原因成为流寇,然后才堕落为打家劫舍的土匪。“胡匪”与“响马”的合流,使之又称为“马贼”。“马贼”结为很多帮,一帮始兴,一帮又起,大有野火春风之概。一帮之中,必有帮主,乃众匪所公推,而且皆身怀惊人之技。例如“钻天燕子”,穿山越岭,步履如飞,日行八百里。又如“黄四癞王”,骑马射枪,欲击人左眼,不至伤人右眼。“托什套”、“燕翼子”,均能于百步之外,双枪齐发,百发百中。“独眼龙”飞檐走壁,手出弹落,往往闻枪不见人。“蓝六”力大无比,一手能举五百斤而脸不变色。凡此种种,都是身怀绝技的帮主。
《清稗类钞》说,东北以长春的“胡子”最多。他们每当外出时,都是短衣匹马,背枪囊弹。远远看见前方有人影,在数里之外就高声互通暗号。每帮都有暗号,作为相互识别的表记。如果两帮不同的“胡子”相遇,互通暗号后也能相安无事。但如果是官兵和商旅,不知其暗号,“胡子”们就会立即行劫。据说“胡子”们之间谈话,常用隐语,他人殊为难解。比如,称官兵为“花鹞子”,吃饭为“朝的”,军官为“官兔子”,中弹为“贴金”,富人为“大粮户”,拷问为“听秧子”,杀人为“扯了人”,窝巢为“大当铺里”,掳人勒赎为“绑票”,手枪为“腰逼子”,刀为“口锋子”,头目为“当家福”,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胡子”被官方擒获后,便没收其全部财产,称之为“贼产”。“贼产”除粟麦粮食外,以牲口最多。有的“胡子”,一家拥有牲口四五百头。有意思的是,官方俘获“贼产”向上申报时,都要多报一些,以便冒功。往往几天后,又报告有牲口倒毙。这样不断报告有牲口倒毙,到最后仅剩下了一二成。所谓“倒毙”,实际上都被官吏盗卖,中饱私囊了。
“花蝴蝶”名周五,也是“胡子”魁首。先世本辽阳富室,有地一百五十多垧。其父步臣,仅生周五一人,不料九岁时忽为“胡子”所劫,限三日内以一万三千两白银赎回。步臣痛子情切,急忙措资如数,赎还独子。到十八岁时,周五又为“胡子”劫去,被勒索多金。周五向官方控告,官方涎其富有,索贿若干后,方允代为缉匪。而“胡子”恨其告官,于深夜潜入其家,将其毒打一顿之后,又将金银细软席卷一空。周五为了自卫,募人练武,官方又诬其谋反,将其锒铛入狱。周五不得已,以三万两银子贿赂官家,方得出狱。至此,家财荡然。周五于是结死党百余人,与“胡子”为难,平时则打家劫舍,开仓济贫,复又杀官吏以泄恨。两年中,共积人命重案达四百多起。至此,周五实际上也成了“胡子”。东三省重兵缉拿周五,周五远走京师,被一无赖所卖,为官兵所捕。有人亲眼看见他,说他身高五尺有余,两眼奕奕有神,自言:“两臂有千钧力,余仇已报,今虽死,亦无憾矣!”
还有一个史久 ,他成为“胡子”魁首的经过,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史久 原是大兴人,其父在东北被“胡子”所害,当时史久 才十六岁。为报父仇,他单身前往东北,打听得谋害父亲的匪帮,并混入其中。一日,匪首正在痛饮,史久 欲要下手,苦于周围土匪太多。于是他心生一计,佯称某地有大队商旅经过。匪首大喜,命群匪出击,以史为向导。出寨约半里,史久 说要解手,让群匪先行,暗中却返回寨中。其时匪首正据案大嚼,毫无防备,被史久 猛击而死。史久 又追上群匪,假说刚才解手时遇见老虎,并问谁有胆量去打虎?有一气力最大的“胡子”挺身而出,欲去打虎,刚迈出脚步,被史久 一枪击毙。众人大惊,史久 却持枪高声说:“刚才我已把你们的首领打死,现在我就是你们的首领。敢违抗者,请饮此枪中之弹!”这时,有的“胡子”急返寨中,有的“胡子”下马听命。史久 抚慰道:“我本是为给父亲报仇来到此地的,今大仇已报,别无他求。你们如果能够听从我的命令,那么将来不可滥伤无辜!”接着回寨,找到父亲尸体,祭告并安葬之。过了一些日子,史久 对大家说:“我不能永远靠此生活,我该回家伺奉老母去了。我也希望诸君从此后各务正业。”群匪感泣,发誓不复为贼,于是散伙回家。
当然,“东北胡子”中最大的魁首,要算是张作霖。张作霖的人生道路,是由农民,而胡子,而军阀,而东北王。他其实是个缩小了的刘邦和朱元璋,只不过命运没有让他攀得太高。张作霖在近代史上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当年他在东北人心目中却是个英雄和偶像。出生于东北的萧军说过,虽然中国民间流传“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之谚语,但在他的家乡——辽宁锦州一带,人们却并不这样看。在那里,当兵和当匪不但没有什么严格的区别,相反,都是一些青年的正当出路、正当职业。因为当时统治东三省的大小军阀,几乎全是当兵和当匪出身的。“例如有名的军阀:张作霖、冯麟阁、张作相、汤玉麟、孙烈臣,以至后来成为抗日起义将领的赫赫有名的马占山将军,就全是‘绿林’大学出身,这是时代的产物,时代的风气”。他们同许多“胡子”一样,都有令人听而生畏的绰号,像汤玉麟叫做“汤大虎”,马占山叫做“马老疙瘩”,等等。《萧军近作》里写道:
我家乡那地方,地属山区,民风是很闭塞、剽悍的,一般并不崇尚读书。当军官或“红胡子”,是一般怀有野心的青年所向往的思想。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思想,至少在生于江南的我看来。在苏州人想当状元、徽州人想当商人、绍兴人想当师爷的同时,关东人却想当“胡子”!我不能不叹服水土的造化之功:在自然条件过于严酷,人文气氛又相对贫瘠的地方,生命是多么容易变得疯狂与野性。而当一个普通人,在社会的夹缝和边缘中顽强地求生时,生命的轨迹是多么充满了不可知的变数!
“胡子”的人性是被扭曲的,他们的生命似乎带有一种悲壮和凄厉的色彩,让人唏嘘和感叹。
当“胡子”滋生的环境不复存在的时候,“胡子”也就成了历史。但只要我闭上眼睛,我就能看到在白山黑水的林海雪原上,在苍莽平原的青纱帐中,掠过阵阵狂野的旋风。在刀的寒光,血的腥气,和刺鼻的关东烟味里,我的心头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据吴樵记载,吉林的“胡子”在咸丰年间活动最厉害。当时因太平军战乱,驻守东北的八旗军队大半调往关内,关外一时空虚,故成了“胡子”的天下。到同、光间,局势渐趋平静。至甲午战败,溃兵散卒,四处流窜,许多兵痞落草为寇,与“胡子”沆瀣一气,“胡子”势力大增。那时,每股“胡子”的人数,少则千百,多至上万。“胡子”的首领中,也有杰出人才。,例如唐殿荣,本是山东人,起初流徙到关外充当哨官,因事罹法,孑身遁入人迹罕至的深山穷谷之中。他于是招集流亡,麇集人马达三万余众。他的厉害之处,是以军法治匪,号令严明,一时间居然无人敢与其抗衡。唐殿荣尤善枪法,故其部下也人人是神枪手。他率领的“胡子”,虽然肆行剽掠,但却不侵扰本国商民,而专以劫夺俄人为事。当山中缺乏粮食和弹药时,他们就越过国界,大肆劫掠,因其踪迹飘忽,沙俄也无奈其何。后来被清政府招抚,三万“胡子”赴省投降,唐殿荣被授予都统之职,驻扎在吉林城外。这三万“胡子”,分为若干营,每营由唐殿荣任命一个分统。唐殿荣把这些分统,都给了他的亲信“十四阎王”,惟有其义子刘弹子没有分到一杯羹。刘弹子心怀不满,趁唐殿荣不备,刺杀之,亡命而去。从此,这股“胡子”便算完结了自己的历史。
按此说来,“关东胡子”的形成应有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他们起先是因为政治的原因成为流寇,然后才堕落为打家劫舍的土匪。“胡匪”与“响马”的合流,使之又称为“马贼”。“马贼”结为很多帮,一帮始兴,一帮又起,大有野火春风之概。一帮之中,必有帮主,乃众匪所公推,而且皆身怀惊人之技。例如“钻天燕子”,穿山越岭,步履如飞,日行八百里。又如“黄四癞王”,骑马射枪,欲击人左眼,不至伤人右眼。“托什套”、“燕翼子”,均能于百步之外,双枪齐发,百发百中。“独眼龙”飞檐走壁,手出弹落,往往闻枪不见人。“蓝六”力大无比,一手能举五百斤而脸不变色。凡此种种,都是身怀绝技的帮主。
《清稗类钞》说,东北以长春的“胡子”最多。他们每当外出时,都是短衣匹马,背枪囊弹。远远看见前方有人影,在数里之外就高声互通暗号。每帮都有暗号,作为相互识别的表记。如果两帮不同的“胡子”相遇,互通暗号后也能相安无事。但如果是官兵和商旅,不知其暗号,“胡子”们就会立即行劫。据说“胡子”们之间谈话,常用隐语,他人殊为难解。比如,称官兵为“花鹞子”,吃饭为“朝的”,军官为“官兔子”,中弹为“贴金”,富人为“大粮户”,拷问为“听秧子”,杀人为“扯了人”,窝巢为“大当铺里”,掳人勒赎为“绑票”,手枪为“腰逼子”,刀为“口锋子”,头目为“当家福”,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胡子”被官方擒获后,便没收其全部财产,称之为“贼产”。“贼产”除粟麦粮食外,以牲口最多。有的“胡子”,一家拥有牲口四五百头。有意思的是,官方俘获“贼产”向上申报时,都要多报一些,以便冒功。往往几天后,又报告有牲口倒毙。这样不断报告有牲口倒毙,到最后仅剩下了一二成。所谓“倒毙”,实际上都被官吏盗卖,中饱私囊了。
“花蝴蝶”名周五,也是“胡子”魁首。先世本辽阳富室,有地一百五十多垧。其父步臣,仅生周五一人,不料九岁时忽为“胡子”所劫,限三日内以一万三千两白银赎回。步臣痛子情切,急忙措资如数,赎还独子。到十八岁时,周五又为“胡子”劫去,被勒索多金。周五向官方控告,官方涎其富有,索贿若干后,方允代为缉匪。而“胡子”恨其告官,于深夜潜入其家,将其毒打一顿之后,又将金银细软席卷一空。周五为了自卫,募人练武,官方又诬其谋反,将其锒铛入狱。周五不得已,以三万两银子贿赂官家,方得出狱。至此,家财荡然。周五于是结死党百余人,与“胡子”为难,平时则打家劫舍,开仓济贫,复又杀官吏以泄恨。两年中,共积人命重案达四百多起。至此,周五实际上也成了“胡子”。东三省重兵缉拿周五,周五远走京师,被一无赖所卖,为官兵所捕。有人亲眼看见他,说他身高五尺有余,两眼奕奕有神,自言:“两臂有千钧力,余仇已报,今虽死,亦无憾矣!”
还有一个史久 ,他成为“胡子”魁首的经过,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史久 原是大兴人,其父在东北被“胡子”所害,当时史久 才十六岁。为报父仇,他单身前往东北,打听得谋害父亲的匪帮,并混入其中。一日,匪首正在痛饮,史久 欲要下手,苦于周围土匪太多。于是他心生一计,佯称某地有大队商旅经过。匪首大喜,命群匪出击,以史为向导。出寨约半里,史久 说要解手,让群匪先行,暗中却返回寨中。其时匪首正据案大嚼,毫无防备,被史久 猛击而死。史久 又追上群匪,假说刚才解手时遇见老虎,并问谁有胆量去打虎?有一气力最大的“胡子”挺身而出,欲去打虎,刚迈出脚步,被史久 一枪击毙。众人大惊,史久 却持枪高声说:“刚才我已把你们的首领打死,现在我就是你们的首领。敢违抗者,请饮此枪中之弹!”这时,有的“胡子”急返寨中,有的“胡子”下马听命。史久 抚慰道:“我本是为给父亲报仇来到此地的,今大仇已报,别无他求。你们如果能够听从我的命令,那么将来不可滥伤无辜!”接着回寨,找到父亲尸体,祭告并安葬之。过了一些日子,史久 对大家说:“我不能永远靠此生活,我该回家伺奉老母去了。我也希望诸君从此后各务正业。”群匪感泣,发誓不复为贼,于是散伙回家。
当然,“东北胡子”中最大的魁首,要算是张作霖。张作霖的人生道路,是由农民,而胡子,而军阀,而东北王。他其实是个缩小了的刘邦和朱元璋,只不过命运没有让他攀得太高。张作霖在近代史上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当年他在东北人心目中却是个英雄和偶像。出生于东北的萧军说过,虽然中国民间流传“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之谚语,但在他的家乡——辽宁锦州一带,人们却并不这样看。在那里,当兵和当匪不但没有什么严格的区别,相反,都是一些青年的正当出路、正当职业。因为当时统治东三省的大小军阀,几乎全是当兵和当匪出身的。“例如有名的军阀:张作霖、冯麟阁、张作相、汤玉麟、孙烈臣,以至后来成为抗日起义将领的赫赫有名的马占山将军,就全是‘绿林’大学出身,这是时代的产物,时代的风气”。他们同许多“胡子”一样,都有令人听而生畏的绰号,像汤玉麟叫做“汤大虎”,马占山叫做“马老疙瘩”,等等。《萧军近作》里写道:
我家乡那地方,地属山区,民风是很闭塞、剽悍的,一般并不崇尚读书。当军官或“红胡子”,是一般怀有野心的青年所向往的思想。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思想,至少在生于江南的我看来。在苏州人想当状元、徽州人想当商人、绍兴人想当师爷的同时,关东人却想当“胡子”!我不能不叹服水土的造化之功:在自然条件过于严酷,人文气氛又相对贫瘠的地方,生命是多么容易变得疯狂与野性。而当一个普通人,在社会的夹缝和边缘中顽强地求生时,生命的轨迹是多么充满了不可知的变数!
“胡子”的人性是被扭曲的,他们的生命似乎带有一种悲壮和凄厉的色彩,让人唏嘘和感叹。
当“胡子”滋生的环境不复存在的时候,“胡子”也就成了历史。但只要我闭上眼睛,我就能看到在白山黑水的林海雪原上,在苍莽平原的青纱帐中,掠过阵阵狂野的旋风。在刀的寒光,血的腥气,和刺鼻的关东烟味里,我的心头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