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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粮食的检验方法,针对玉米、小麦、稻谷不完善粒、稻谷黄粒米展开论述,介绍了检验的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关的检验文件,希望对基层粮油检验员提供一定的经验。
[关键词]不完善粒;检验;破损粒
中图分类号:TU8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1-0364-01
原粮质量检验的重要标准是对不完善粒的检验,我们基层粮油检验员对不完善粒的认定和理解不同,因此对同一份抽检粮食样品,得出的检验结论大相径庭,其中稻谷的不完善粒的差值竟然能达到6个值。鉴定结果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差距也很大,要求我们粮油检验人员加强对标准学习,不断向专业人士和同行请教、交流,提高对原粮检验的准确性。下面归纳了几种典型的原理不完善粒检验程序和鉴定规律。
一、玉米不完善粒的检验
玉米不完善粒指有使用价值但是受到损伤的玉米。因为玉米定等按照容重论,未熟粒的不饱满容重小,影响了等级的划分,因此不需要检出未熟粒。玉米不完善粒按损伤原因分为六种:
1、虫蚀粒
指被虫子蛀蚀后形成蛀孔或隧道的颗粒。粮油质检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测被虫子蛀蚀的颗粒,胚或胚乳如果仅是颗粒表面存在轻微的痕迹,没形成蛀孔或隧道,没残留虫网和虫尸,不应按照虫蚀粒处理。
2、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剖开皮层观察是否伤及胚或胚乳。表面有病斑纹,但是没有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应归属为完善粒。
3、破损粒
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检验时应注意籽粒有裂纹的不属于破损粒,但已经断开,还没有分离的,应归属为破损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或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有生芽痕迹的颗粒。不仅仅看见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为生芽粒,而且对芽或幼根刚刚萌动状况,也要进行判定,对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和表皮明显隆起且有生芽痕迹的颗粒也要归属为生芽粒。检验时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已经断掉的籽粒。
5、生霉粒
指玉米粒面已经生霉了的颗粒。检验时可通过肉眼观察玉米表面生霉菌。当不完善粒生霉时将颗粒归为生霉粒。要区分生霉粒和霉变粒的不同:霉变粒指粒面生霉严重已经影响到胚或胚乳的颗粒,而生霉粒没影响到胚或胚乳,还能食用。霉变粒是卫生标准,没有食用的价值。
当对玉米进行全项目检验时,依据《玉米》GB1350-2009规定,必须检测霉变粒,因为当进行质量检验时,虽然霉变粒不能食用但是还有其他的利用价值,因此这时霉变粒应按照不完善粒中的生霉粒分类;当霉变粒没有其他利用价值时按杂质分析处理。
6、热损伤粒
受热后籽粒显著变色或受到损伤的颗粒。包括:自然热损伤粒和烘干热损伤粒。检验时应注意胚显著变色是指深褐色,近似于咖啡色。因籽粒本身颜色呈深褐色的,不能歸属为热损伤粒。
(1)、自然热损伤粒
储存期间因过量呼吸,胚部或胚乳显著变色的颗粒。玉米在储存期间,在温湿度条件适宜时,因过量呼吸而发热,当到一定程度时,致使颗粒显著变色受损,其变色范围已超出胚部,沿颗粒两侧扩展到背部的玉米颗粒。
(2)、烘干热损伤粒
指在加热和烘干时导致胚或胚乳变色明显、变形、隆起的颗粒。高水分玉米在储存前必须进行烘干便于保存。烘干操作的过程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可能导致玉米受到加热的损伤。一般表现为颗粒变形、形成烟熏色、胚部膨胀、焦糊等。当质检人员不能区分鉴别病斑、生芽或热损失粒时,可以将玉米表皮剥开观察检验。
二、小麦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小麦颗粒。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和生霉粒。
1、虫蚀粒
被虫蛀蚀且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2、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且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包括黑胚粒和赤霉病粒。检验时对于外观上观察到有病变痕迹的籽粒,必须进一步确认皮层下的胚或胚乳是否受到损伤,若受到损伤则归为不完善粒,未受到损伤则归为完善粒。
(1)、黑胚粒
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黑胚粒是病斑粒的一种,检验中也要把握是否伤及胚或胚乳。
(2)、赤霉病
粒籽粒皱缩,呆白,有的粒面呈紫色,或有明显粉红色霉状物,间有黑色子囊壳。检验中要注意有些颗粒表面皱缩,但籽粒颜色正常、饱满,就不算赤霉病粒。
(3)、破损粒
压扁、破碎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注意籽粒有裂纹的不属于破损粒,但已经断开,还没有分离的,应归属为破损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的胚部种皮破裂或明显隆起与胚分离,或突破种皮不超过苯颗粒长度的颗粒。分为两类:第一是可见芽粒,生芽长度超过本颗粒的选入杂质范围,第二种是未见芽的芽萌动粒。因为没有明显的芽或幼根出现,因此判断时要看胚布种皮的质量,指具有破裂或者显著隆起出现气囊现象的特征的颗粒。
(5)、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检验时通过观察玉米表面是否有霉菌,即看“表面现象”。肉眼可见粒面生霉即归属生霉粒。粒面无霉但胚部明显变色的籽粒,应用刀尖将表皮剥离观察。
三、稻谷不完善粒
指未成熟或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稻谷颗粒。
1、未熟粒
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不管糙米粒的形状、大小怎样,只要外观全部为粉质无光泽就归属未熟粒。反之,只要糙米外观可见角质,哪怕只是一点就归属为正常粒。
2、虫蚀粒
是指被虫蛀蚀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胚或胚乳,胚或胚乳其中之一被伤及就应归为不完善粒。应细致观察糙米粒面是否有细小蛀孔,以免漏检。还应注意区别机械损伤和虫蚀损伤。
3、病斑粒
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的颗粒。糙米粒面有肉眼可见的明显病斑。病斑有些有明显颜色,黑色或深褐色好辨认,对于斑为白色的,斑的外围没有明显的色差,视为完善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的颗粒。一是可见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二是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第二种现象及所谓的“萌动粒”,指稻谷已开始发芽,萌动芽受谷壳的包裹,检验时稻谷要去壳观察糙米胚部才能鉴别。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尖已突出和芽已经断落的籽粒。
5、生霉粒
是指稻谷粒面生霉,去壳后糙米表面有霉斑的颗粒。检验中要观察稻谷粒面是否生霉,若生霉,则需手工剥壳,看糙米胚或胚乳是否有霉斑,有霉斑则属生霉粒。若糙米粒面无霉斑的应归为完善粒。若糙米已变质且无使用价值,则归属为杂质,同时还受到卫生标准的限制。
四、稻谷黄粒米
指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的颗粒。黄粒米俗称“沤黄米”,是在稻谷收获期间由于脱粒不及时,或在稻谷储存期间稻谷水分过高,产生发热现象,在高湿高温条件下发生生化反应,使稻米发生黄变。黄粒米检验按GB/T5496-1985执行。黄粒米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是指与整个试样的色泽相比较。黄粒米检验是将检验过不完善粒的全部样品,包括不完善粒,一并用实验碾米机,碾磨成精度为GB1354-2009三级大米的精米,用孔径为2.0mm的圆孔筛筛除糠粉和小碎米后,用清洁柔软的棉布揉搓籽粒表面,以除去粘附在籽粒表面的糠粉,称量。再按标准规定拣出其中的黄粒米,称量。
综上所述,我们的粮油质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深刻的理解和正确的分析粮食检验标准,在工作中踏实公正,结合当年当地的粮食收成具体情况,高效快速的完成原粮检验工作。更好的为农民兄弟服务,更好的为广大百姓做事。
参考文献
[1] 郁伟,崔国华,魏立立,吴存荣,崔阳.改进稻谷脂肪酸值标准测定方法的探讨[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02).
[2] 耿玉辉,高艳.旋风磨、保水磨测定玉米、稻谷脂肪酸值比对实验分析[J].科技资讯.2012(12).
[关键词]不完善粒;检验;破损粒
中图分类号:TU8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1-0364-01
原粮质量检验的重要标准是对不完善粒的检验,我们基层粮油检验员对不完善粒的认定和理解不同,因此对同一份抽检粮食样品,得出的检验结论大相径庭,其中稻谷的不完善粒的差值竟然能达到6个值。鉴定结果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差距也很大,要求我们粮油检验人员加强对标准学习,不断向专业人士和同行请教、交流,提高对原粮检验的准确性。下面归纳了几种典型的原理不完善粒检验程序和鉴定规律。
一、玉米不完善粒的检验
玉米不完善粒指有使用价值但是受到损伤的玉米。因为玉米定等按照容重论,未熟粒的不饱满容重小,影响了等级的划分,因此不需要检出未熟粒。玉米不完善粒按损伤原因分为六种:
1、虫蚀粒
指被虫子蛀蚀后形成蛀孔或隧道的颗粒。粮油质检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测被虫子蛀蚀的颗粒,胚或胚乳如果仅是颗粒表面存在轻微的痕迹,没形成蛀孔或隧道,没残留虫网和虫尸,不应按照虫蚀粒处理。
2、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剖开皮层观察是否伤及胚或胚乳。表面有病斑纹,但是没有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应归属为完善粒。
3、破损粒
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检验时应注意籽粒有裂纹的不属于破损粒,但已经断开,还没有分离的,应归属为破损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或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有生芽痕迹的颗粒。不仅仅看见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为生芽粒,而且对芽或幼根刚刚萌动状况,也要进行判定,对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和表皮明显隆起且有生芽痕迹的颗粒也要归属为生芽粒。检验时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已经断掉的籽粒。
5、生霉粒
指玉米粒面已经生霉了的颗粒。检验时可通过肉眼观察玉米表面生霉菌。当不完善粒生霉时将颗粒归为生霉粒。要区分生霉粒和霉变粒的不同:霉变粒指粒面生霉严重已经影响到胚或胚乳的颗粒,而生霉粒没影响到胚或胚乳,还能食用。霉变粒是卫生标准,没有食用的价值。
当对玉米进行全项目检验时,依据《玉米》GB1350-2009规定,必须检测霉变粒,因为当进行质量检验时,虽然霉变粒不能食用但是还有其他的利用价值,因此这时霉变粒应按照不完善粒中的生霉粒分类;当霉变粒没有其他利用价值时按杂质分析处理。
6、热损伤粒
受热后籽粒显著变色或受到损伤的颗粒。包括:自然热损伤粒和烘干热损伤粒。检验时应注意胚显著变色是指深褐色,近似于咖啡色。因籽粒本身颜色呈深褐色的,不能歸属为热损伤粒。
(1)、自然热损伤粒
储存期间因过量呼吸,胚部或胚乳显著变色的颗粒。玉米在储存期间,在温湿度条件适宜时,因过量呼吸而发热,当到一定程度时,致使颗粒显著变色受损,其变色范围已超出胚部,沿颗粒两侧扩展到背部的玉米颗粒。
(2)、烘干热损伤粒
指在加热和烘干时导致胚或胚乳变色明显、变形、隆起的颗粒。高水分玉米在储存前必须进行烘干便于保存。烘干操作的过程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可能导致玉米受到加热的损伤。一般表现为颗粒变形、形成烟熏色、胚部膨胀、焦糊等。当质检人员不能区分鉴别病斑、生芽或热损失粒时,可以将玉米表皮剥开观察检验。
二、小麦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小麦颗粒。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损粒、生芽粒和生霉粒。
1、虫蚀粒
被虫蛀蚀且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2、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且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包括黑胚粒和赤霉病粒。检验时对于外观上观察到有病变痕迹的籽粒,必须进一步确认皮层下的胚或胚乳是否受到损伤,若受到损伤则归为不完善粒,未受到损伤则归为完善粒。
(1)、黑胚粒
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黑胚粒是病斑粒的一种,检验中也要把握是否伤及胚或胚乳。
(2)、赤霉病
粒籽粒皱缩,呆白,有的粒面呈紫色,或有明显粉红色霉状物,间有黑色子囊壳。检验中要注意有些颗粒表面皱缩,但籽粒颜色正常、饱满,就不算赤霉病粒。
(3)、破损粒
压扁、破碎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注意籽粒有裂纹的不属于破损粒,但已经断开,还没有分离的,应归属为破损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的胚部种皮破裂或明显隆起与胚分离,或突破种皮不超过苯颗粒长度的颗粒。分为两类:第一是可见芽粒,生芽长度超过本颗粒的选入杂质范围,第二种是未见芽的芽萌动粒。因为没有明显的芽或幼根出现,因此判断时要看胚布种皮的质量,指具有破裂或者显著隆起出现气囊现象的特征的颗粒。
(5)、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检验时通过观察玉米表面是否有霉菌,即看“表面现象”。肉眼可见粒面生霉即归属生霉粒。粒面无霉但胚部明显变色的籽粒,应用刀尖将表皮剥离观察。
三、稻谷不完善粒
指未成熟或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稻谷颗粒。
1、未熟粒
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不管糙米粒的形状、大小怎样,只要外观全部为粉质无光泽就归属未熟粒。反之,只要糙米外观可见角质,哪怕只是一点就归属为正常粒。
2、虫蚀粒
是指被虫蛀蚀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胚或胚乳,胚或胚乳其中之一被伤及就应归为不完善粒。应细致观察糙米粒面是否有细小蛀孔,以免漏检。还应注意区别机械损伤和虫蚀损伤。
3、病斑粒
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的颗粒。糙米粒面有肉眼可见的明显病斑。病斑有些有明显颜色,黑色或深褐色好辨认,对于斑为白色的,斑的外围没有明显的色差,视为完善粒。
4、生芽粒
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的颗粒。一是可见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二是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第二种现象及所谓的“萌动粒”,指稻谷已开始发芽,萌动芽受谷壳的包裹,检验时稻谷要去壳观察糙米胚部才能鉴别。应注意观察发芽的痕迹,以免漏检芽尖已突出和芽已经断落的籽粒。
5、生霉粒
是指稻谷粒面生霉,去壳后糙米表面有霉斑的颗粒。检验中要观察稻谷粒面是否生霉,若生霉,则需手工剥壳,看糙米胚或胚乳是否有霉斑,有霉斑则属生霉粒。若糙米粒面无霉斑的应归为完善粒。若糙米已变质且无使用价值,则归属为杂质,同时还受到卫生标准的限制。
四、稻谷黄粒米
指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的颗粒。黄粒米俗称“沤黄米”,是在稻谷收获期间由于脱粒不及时,或在稻谷储存期间稻谷水分过高,产生发热现象,在高湿高温条件下发生生化反应,使稻米发生黄变。黄粒米检验按GB/T5496-1985执行。黄粒米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是指与整个试样的色泽相比较。黄粒米检验是将检验过不完善粒的全部样品,包括不完善粒,一并用实验碾米机,碾磨成精度为GB1354-2009三级大米的精米,用孔径为2.0mm的圆孔筛筛除糠粉和小碎米后,用清洁柔软的棉布揉搓籽粒表面,以除去粘附在籽粒表面的糠粉,称量。再按标准规定拣出其中的黄粒米,称量。
综上所述,我们的粮油质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深刻的理解和正确的分析粮食检验标准,在工作中踏实公正,结合当年当地的粮食收成具体情况,高效快速的完成原粮检验工作。更好的为农民兄弟服务,更好的为广大百姓做事。
参考文献
[1] 郁伟,崔国华,魏立立,吴存荣,崔阳.改进稻谷脂肪酸值标准测定方法的探讨[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02).
[2] 耿玉辉,高艳.旋风磨、保水磨测定玉米、稻谷脂肪酸值比对实验分析[J].科技资讯.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