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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启动实施,保定市9个山区县分两期开展了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通过了水利部、省水利厅验收,圆满完成了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
自活动开展以来,保定市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在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工夫,使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全面提升。
1 基本情况
2009年6月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随后河北省在秦皇岛市举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培训班,并印发了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保定市易县、涞源县为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徐水县为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2012年6月,又将涞水县、阜平县、满城县、顺平县、唐县和曲阳县列入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名单。
自活动实施至今,保定市水利局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工作要求,积极谋划、制定计划、定期督导、实时关注各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县水利局为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谋新招、求实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2011年7月,保定市第一批2个国家级、1个省级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县达到了部颁标准,综合得分为93~97分,顺利通过了验收。2014年7月,海委、省水利厅验收组按《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评分表》,在各能力建设县自验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实物资料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复核,最终保定市第二批6个县全部通过验收。同时,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得到了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完善了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内容,为今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的扎实推进、不断深化和规范执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方法与内容
2.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为成员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各部门协调配合,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利局局长任主任,主管水保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了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增强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可操作性。
2.2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保定市把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构和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了两级执法体系,建立了一支业务精通,事业心强,敢于碰硬,装备优良的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全市已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单位10个。市、县两级水土保持監督检查站均单独办公,设有治理科、监督科、档案室,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在职人员89名,兼职执法人员355人,全部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全部持证上岗。市水利局分别为9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配备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车、摄像机、照像机、GPS定位仪、电脑等执法取证装备。建立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设立水土保持档案室,专人管理档案,为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工作经费方面,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独立帐户,市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
2.3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行动的通知》和《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各县配套出台了《XX县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制定一细则、一办法、三规定,细化、充实了水土流失预防、规划、治理和监督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范围,进而推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及水土保持保持机制的有效落实。
2.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两期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全面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各类监督管理培训班,市水利局每年组织开展了2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管理的培训,累计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共200余人次。通过培训,执法人员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新要求、依法行政与我国主要行政法律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和要求,以及新时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要点等内容有了深刻认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2.5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保定市始终注重规范监督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方案审批方面,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均已进入审批大厅,做到了审批规范,杜绝了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在监督检查上,全市每年对部、省、市、县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最少两次跟踪监督检查,按水保方案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对部分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批评、通报、曝光等处理;在规费征收使用上,为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程序、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我们狠抓了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无不良的违规现象,杜绝了“以收代管”的行为。在设施验收上,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受理、验收、送达规范,有文字记录,无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现象。严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已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未出现较严重水土保持设施质量问题。在规费征收使用上,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没有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 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是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学、有序、优质、高效运转的保障,是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规范。市县两级水保部门建立健全五项制度:《重大水土流失案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水土保持廉政建设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公示公告制度》《水土保持案件查处制度》。制度全部在网站和办公场所悬挂,确保了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6舆论宣传,形成氛围
舆论宣传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赢得各方面不同層次的共同重视关注和支持的重要途径。保定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明确思路谋宣传。结合保定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任务,制定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努力打造绿色保定、低碳保定、善美保定,努力使《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领导抓宣传。市县两级成立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水保、水政、计划、建管、审批等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三是拓宽思路搞宣传。市水利局将三月份定为水土保持宣传月,落实宣传经费,自行设计印刷彩色宣传画15000套,水土保持法读本5000册,水土保持明白纸20000张,购买《水土保持法释义》50册,面向各级领导、兄弟单位,深入治理区、开发建设项目,走进校园社区,针对不同层次群体需要进行宣传。将水土保持宣传资料发放到人,张贴水土保持法图解和宣传画张,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强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号召全市人民认真贯彻执行。
3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1)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内容多、标准高、工作量大,需要工作热情高、服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执法队伍,努力工作,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才能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2)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需统筹兼顾,建立健全组织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激励机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林业、铁路、交通、城建等相关单位整体推进。
(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已经结束,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仍需继续完善,不断提高。2014年9月1日《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已颁布实施,平原水土流失易发区被纳入管理范畴,保定市在下一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任重道远,需再接再厉,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结合平原工作特征,开创平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局面,使保定市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简介:顾宗芳,男,汉族,保定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工程师
自活动开展以来,保定市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在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工夫,使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全面提升。
1 基本情况
2009年6月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随后河北省在秦皇岛市举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培训班,并印发了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保定市易县、涞源县为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徐水县为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2012年6月,又将涞水县、阜平县、满城县、顺平县、唐县和曲阳县列入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名单。
自活动实施至今,保定市水利局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工作要求,积极谋划、制定计划、定期督导、实时关注各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县水利局为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谋新招、求实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2011年7月,保定市第一批2个国家级、1个省级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县达到了部颁标准,综合得分为93~97分,顺利通过了验收。2014年7月,海委、省水利厅验收组按《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评分表》,在各能力建设县自验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实物资料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复核,最终保定市第二批6个县全部通过验收。同时,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得到了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完善了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内容,为今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的扎实推进、不断深化和规范执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方法与内容
2.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为成员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各部门协调配合,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利局局长任主任,主管水保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了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增强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可操作性。
2.2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保定市把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构和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了两级执法体系,建立了一支业务精通,事业心强,敢于碰硬,装备优良的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全市已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单位10个。市、县两级水土保持監督检查站均单独办公,设有治理科、监督科、档案室,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在职人员89名,兼职执法人员355人,全部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全部持证上岗。市水利局分别为9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配备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车、摄像机、照像机、GPS定位仪、电脑等执法取证装备。建立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设立水土保持档案室,专人管理档案,为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工作经费方面,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独立帐户,市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
2.3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行动的通知》和《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各县配套出台了《XX县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制定一细则、一办法、三规定,细化、充实了水土流失预防、规划、治理和监督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范围,进而推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及水土保持保持机制的有效落实。
2.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两期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全面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各类监督管理培训班,市水利局每年组织开展了2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管理的培训,累计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共200余人次。通过培训,执法人员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新要求、依法行政与我国主要行政法律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和要求,以及新时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要点等内容有了深刻认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2.5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保定市始终注重规范监督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方案审批方面,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均已进入审批大厅,做到了审批规范,杜绝了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在监督检查上,全市每年对部、省、市、县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最少两次跟踪监督检查,按水保方案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对部分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批评、通报、曝光等处理;在规费征收使用上,为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程序、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我们狠抓了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无不良的违规现象,杜绝了“以收代管”的行为。在设施验收上,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受理、验收、送达规范,有文字记录,无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现象。严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已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未出现较严重水土保持设施质量问题。在规费征收使用上,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没有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 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是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科学、有序、优质、高效运转的保障,是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规范。市县两级水保部门建立健全五项制度:《重大水土流失案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水土保持廉政建设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公示公告制度》《水土保持案件查处制度》。制度全部在网站和办公场所悬挂,确保了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6舆论宣传,形成氛围
舆论宣传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赢得各方面不同層次的共同重视关注和支持的重要途径。保定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明确思路谋宣传。结合保定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任务,制定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努力打造绿色保定、低碳保定、善美保定,努力使《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领导抓宣传。市县两级成立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水保、水政、计划、建管、审批等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三是拓宽思路搞宣传。市水利局将三月份定为水土保持宣传月,落实宣传经费,自行设计印刷彩色宣传画15000套,水土保持法读本5000册,水土保持明白纸20000张,购买《水土保持法释义》50册,面向各级领导、兄弟单位,深入治理区、开发建设项目,走进校园社区,针对不同层次群体需要进行宣传。将水土保持宣传资料发放到人,张贴水土保持法图解和宣传画张,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强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号召全市人民认真贯彻执行。
3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1)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内容多、标准高、工作量大,需要工作热情高、服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执法队伍,努力工作,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才能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2)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需统筹兼顾,建立健全组织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激励机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林业、铁路、交通、城建等相关单位整体推进。
(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已经结束,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仍需继续完善,不断提高。2014年9月1日《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已颁布实施,平原水土流失易发区被纳入管理范畴,保定市在下一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任重道远,需再接再厉,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结合平原工作特征,开创平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局面,使保定市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简介:顾宗芳,男,汉族,保定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