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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火灾案例分析逃生中遇到问题,借鉴高层避难层要求分析目前规范避难区未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卫生、洗漱间,上人屋面按防火要求设计兼做避难间使用,使建筑自救得以提升。
关键词:避难层(间); 消防设计;火宅
中图分类号:TU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0-0201-01
绪论
中国第一起高层建筑火灾是黑龙江省天鹅饭店火灾。1985年4月18日深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天鹅饭店发生火灾。火灾导致包括6名外国人在内的10人死亡。部分死亡人员是在疏散途中死亡。
2008年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火灾,大火席卷了德汇国际广场和相邻的德汇酒店,在燃烧27 h后才被扑灭,共造成3名消防队员和2名平民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3亿元。
2010年11月15日14:00,上海余姚路胶州路高层住宅发生重大火灾,火灾造成58人死亡。其中死亡在自家中居多,由于楼梯间不通常无法疏散之室外。 其中一群人在别无选择情况下逃到楼顶也都一个没死,只有那些在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在家中等待消防员来救的人才有发生伤亡。
人们在发危险情况下逃生的首选是楼梯和走道。多层、高层建筑通过楼梯和走道进行疏散时面对的问题:疏散时间长,路径是否通畅。若以一部楼梯计算,当每层有120人时,则15层的人员疏散到地面需要19min,30层则需要38min。通过火场实测,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后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允许疏散时间为5~7min,多层民用建筑允许疏散时间为3~5min,《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6.1.13条文解释中一些数据表明火灾中仍然有部分人员留置在此时间逃生遇难,多层建筑也不同程度存在同样的问题。火灾时,人们处于生命处于危险状态,由于烟气、能见度的影响,会失去冷静的判断力,做出了无意识的行动,分析火灾中影响人身安全避难的罹难地点和反应有如下情况躲避于密闭空间、归巢、向光、惊慌、从众、客房、包厢、窗边、厕所、走道、开放空间、向开阔外逃生、层顶。火灾情况下人的行为思维会受到现场环境的影响做出错误行为和决策,导致疏散时间延长被困在火灾现场,因此,在建筑设置避难场所(避难层、避难间)临时躲避是很有必要的。这时避难场所(避难间、避难层)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受灾群众提供安全空间,也为消防队员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1 关于现行防火设计规范有关避难层(避难间)设计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条文中无避难要求,1995年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要求超过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在条文中提出了避难走道的设计要求。以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对对独立设置避难间均未提及。《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对避难层建筑结构墙体、楼板等耐火时间无明确特殊规定。多层建筑、高层住宅未提及有关避难层(间)设置问题。
2 避难层(避难间)在火灾中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避难层 refuge storey 是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通过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使得人们遇到危险时能够安全逃生目的。《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避难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同理避难间应改为设置在民用建筑中档火灾发生人无法逃生能够为人提供火灾延续时间避难的特殊房间。民用建筑内设置避难层(间)是必要的可行的。
3 如何设置避难层(间)及避难间房及要求
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写字楼、高层建筑等人员集中的建筑中设置要在火灾时人员多疏散路径长,一旦疏散时受阻碍作用影响疏散应该有紧急避险场所。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超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规定明确具体本文不赘述,多层建筑和高层住宅设避难层或避难间应该是可行的。设置避难间应尽量利用建筑中一些功能房间合理布起到双重功能:火灾时成为避难区域(避难间),设置仅对功能房间的建筑结构作特殊防火要求即可。利用卫生间、洗漱间进行设计时,仅在这些功能间的建筑要求加以扩展即可:
3.1 卫生间、洗漱间
周围墙壁通常为实体墙或设计为现浇混凝土浇筑的墙体,其范围内无可燃物质,只要将该墙体设计为防火墙即可。现浇混凝土使用耐热混凝土即可。
3.2 门窗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窗应为防火门窗。我国的防火门窗标准定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为1.2h、0.9h、0.6h,作为避难间现行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等级较低,应提高到3h以上,与防火墙耐火极限相匹配。
3.3 防排烟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应设计强制性防排烟措施,可通过风机强制加压送风,使卫生间、洗漱间保持正压,防止烟气的进入;也可利用其排气风机兼做排烟机将烟气抽走,从而降低避难区域的烟气浓度。
3.4 设置救生装置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内放置自救工具箱,包括灭火器具、防毒面具、过滤口罩、应急照明灯、灯光式避难间显示牌、备用手电、救生绳安、石棉被、医疗救护包等。同时安装消防电话系统,发生火灾后,按下呼叫器,可与消防控制中心联系或被手摇风鸣报经呼救器,显示呼救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利于救援行动提示被困人员的位置。
3.5 设置简易灭火装置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应设计简易喷淋设施,并利用卫生间上水管网安装保护门、窗洞口的简易喷淋设施,降低对门窗的辐射热,净化空气,保证安全。
3.6 利用屋面避难或设置专用避难间
建筑屋面女儿墙高度不小于1.2m,出屋面楼梯间做成防烟楼梯间。在建筑内按一定比例设置专用避难间。
4 结语
高层民用建筑越来越多,多层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体积越建越大消防安全疏散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在避难层、避难间安全疏散设计等方面规范尚未对所有建筑做出强制性规定,避难层、避难间应该在设计规范未确认。通过卫生间、洗漱间、屋面兼作避难区域对建筑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提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GB50045-2005 高层民用家住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GB50016-200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郝玉春(1972-),男,籍贯:山东临沂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防支队工程师。研究方向: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产品技术工作。
关键词:避难层(间); 消防设计;火宅
中图分类号:TU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0-0201-01
绪论
中国第一起高层建筑火灾是黑龙江省天鹅饭店火灾。1985年4月18日深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天鹅饭店发生火灾。火灾导致包括6名外国人在内的10人死亡。部分死亡人员是在疏散途中死亡。
2008年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火灾,大火席卷了德汇国际广场和相邻的德汇酒店,在燃烧27 h后才被扑灭,共造成3名消防队员和2名平民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3亿元。
2010年11月15日14:00,上海余姚路胶州路高层住宅发生重大火灾,火灾造成58人死亡。其中死亡在自家中居多,由于楼梯间不通常无法疏散之室外。 其中一群人在别无选择情况下逃到楼顶也都一个没死,只有那些在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在家中等待消防员来救的人才有发生伤亡。
人们在发危险情况下逃生的首选是楼梯和走道。多层、高层建筑通过楼梯和走道进行疏散时面对的问题:疏散时间长,路径是否通畅。若以一部楼梯计算,当每层有120人时,则15层的人员疏散到地面需要19min,30层则需要38min。通过火场实测,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后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允许疏散时间为5~7min,多层民用建筑允许疏散时间为3~5min,《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6.1.13条文解释中一些数据表明火灾中仍然有部分人员留置在此时间逃生遇难,多层建筑也不同程度存在同样的问题。火灾时,人们处于生命处于危险状态,由于烟气、能见度的影响,会失去冷静的判断力,做出了无意识的行动,分析火灾中影响人身安全避难的罹难地点和反应有如下情况躲避于密闭空间、归巢、向光、惊慌、从众、客房、包厢、窗边、厕所、走道、开放空间、向开阔外逃生、层顶。火灾情况下人的行为思维会受到现场环境的影响做出错误行为和决策,导致疏散时间延长被困在火灾现场,因此,在建筑设置避难场所(避难层、避难间)临时躲避是很有必要的。这时避难场所(避难间、避难层)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受灾群众提供安全空间,也为消防队员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1 关于现行防火设计规范有关避难层(避难间)设计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条文中无避难要求,1995年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要求超过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在条文中提出了避难走道的设计要求。以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对对独立设置避难间均未提及。《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对避难层建筑结构墙体、楼板等耐火时间无明确特殊规定。多层建筑、高层住宅未提及有关避难层(间)设置问题。
2 避难层(避难间)在火灾中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避难层 refuge storey 是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通过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使得人们遇到危险时能够安全逃生目的。《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避难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同理避难间应改为设置在民用建筑中档火灾发生人无法逃生能够为人提供火灾延续时间避难的特殊房间。民用建筑内设置避难层(间)是必要的可行的。
3 如何设置避难层(间)及避难间房及要求
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写字楼、高层建筑等人员集中的建筑中设置要在火灾时人员多疏散路径长,一旦疏散时受阻碍作用影响疏散应该有紧急避险场所。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超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规定明确具体本文不赘述,多层建筑和高层住宅设避难层或避难间应该是可行的。设置避难间应尽量利用建筑中一些功能房间合理布起到双重功能:火灾时成为避难区域(避难间),设置仅对功能房间的建筑结构作特殊防火要求即可。利用卫生间、洗漱间进行设计时,仅在这些功能间的建筑要求加以扩展即可:
3.1 卫生间、洗漱间
周围墙壁通常为实体墙或设计为现浇混凝土浇筑的墙体,其范围内无可燃物质,只要将该墙体设计为防火墙即可。现浇混凝土使用耐热混凝土即可。
3.2 门窗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窗应为防火门窗。我国的防火门窗标准定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为1.2h、0.9h、0.6h,作为避难间现行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等级较低,应提高到3h以上,与防火墙耐火极限相匹配。
3.3 防排烟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应设计强制性防排烟措施,可通过风机强制加压送风,使卫生间、洗漱间保持正压,防止烟气的进入;也可利用其排气风机兼做排烟机将烟气抽走,从而降低避难区域的烟气浓度。
3.4 设置救生装置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内放置自救工具箱,包括灭火器具、防毒面具、过滤口罩、应急照明灯、灯光式避难间显示牌、备用手电、救生绳安、石棉被、医疗救护包等。同时安装消防电话系统,发生火灾后,按下呼叫器,可与消防控制中心联系或被手摇风鸣报经呼救器,显示呼救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利于救援行动提示被困人员的位置。
3.5 设置简易灭火装置要求
卫生间、洗漱间应设计简易喷淋设施,并利用卫生间上水管网安装保护门、窗洞口的简易喷淋设施,降低对门窗的辐射热,净化空气,保证安全。
3.6 利用屋面避难或设置专用避难间
建筑屋面女儿墙高度不小于1.2m,出屋面楼梯间做成防烟楼梯间。在建筑内按一定比例设置专用避难间。
4 结语
高层民用建筑越来越多,多层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体积越建越大消防安全疏散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在避难层、避难间安全疏散设计等方面规范尚未对所有建筑做出强制性规定,避难层、避难间应该在设计规范未确认。通过卫生间、洗漱间、屋面兼作避难区域对建筑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提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GB50045-2005 高层民用家住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GB50016-200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郝玉春(1972-),男,籍贯:山东临沂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防支队工程师。研究方向: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产品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