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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严复的“信达雅”到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翻译标准一直以来都是翻译界争论的焦点,围绕翻译标准的探索与思考始终没有停止过。翻译标准是翻译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是衡量译文质量的尺度,也是翻译人员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达到的目标。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着眼于探索给译文瘦身的翻译策略,以求在特定的文本类型中,翻译出言简意赅、恰到好处的译文。
【关键词】:翻译标准;翻译策略;言简意赅
一.引言
从“听”到“译”,知识难度和专业要求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给了多数初登翻译大堂的学者们以错误的引导,以为遣词造句上的“深度”、“难度”才算得上评价翻译作品好坏的依据。很多译者误以为对于几乎所有的翻译任务,大词、抽象词、从句、介词短语的灵活运用往往才能為译文增光添彩。诚然,这些修饰手法的运用可以体现译者对于语言的掌握程度,译语接受者往往会对此类装点过后的译文赞赏有加,但这一技巧是不是对任何类型的文本都适用呢?评介译文好坏的标准是否仅仅局限于这些方面呢?
在某些情况下,出于严谨正式的目的,译者在处理法律、金融、技术、医疗等方面的文本时,更倾向于使用繁复深奥的词组句型。这一点笔者毫无异议,毕竟每一项翻译任务都有其特定的翻译目的为导向。但对于不同的文本类型、特殊的读者群体,并非所有修饰都可为译文“涂脂抹粉”,相反还可能会造成“东施效颦”的反作用。近年来,英国、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以及美国等国家都提出了“简明英语运动”,并得到了知识界、政府部门的广大支持。这项运动倡导人们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便将信息最完整地传播给读者。这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我等新一代的译者在译汉入英时采取的翻译策略是不是应该有所改变?不管是写作还是翻译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信息的传递,如果作品晦涩难懂,那一定不会达到很好的接收效果;相反如果作品简约明了,读者读起来也更容易,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交流目的。例如在翻译广告、宣传册、说明书一类的文本时,就要求译者简洁巧妙地处理源文本,以达到最佳的呼唤效果。又如将中国古典文学翻译为以青少年儿童为主要读者群的儿童文学时,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读者的接受程度,译者就应该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翻译。当然,在翻译中国传统文学作品时,译者就应该在读者的接受程度以及忠实原文这两个方面做出合理的权衡。如果一味地将读者的可接受程度放在首位,而将中国国粹翻译为“下里巴人”的低劣作品,那岂不是会让外国学者笑掉大牙,嗤之以鼻。
冗长累赘的译文通常表现为意思的重复,句型过于繁复,句子太长,长句太多,逻辑混乱,含糊不清等。比如将“礼物”译为“free gift”。相信广大学子对这一表达未曾留意,殊不知,这正是大家笔底犯下的错误。顾名思义“礼物”便是为了表达祝福感谢而互赠的东西,既然已经是“互赠”之物,那又何必要节外生枝加上“free”呢。汉语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偶语易安,奇字难适”,如“见多识广”、“千变万化”、“凤毛麟角”等四字词语,汉语环境下长大的读者对于这种略显冗杂的表达方式,不仅不以为繁琐无味,反而乐此不疲。而逻辑性强,注重严谨的英语却十分忌讳重复累赘。但“简洁”并不代表语言层面的肤浅与空洞,而是用最精练的文字,最恰如其分地表达原作者的意思。在此,笔者认为的翻译原则更偏向于“信”与“达”,而对于“雅”,译者认为“简约而不简单”也并非不能造成美学效应。
在当今社会的主流审美意识下,“肥胖”已经是男生口中所忌讳的词语,以及女生耳中不愿听到的字眼,而形容女孩子身材微胖的委婉表达是“丰满”或“丰腴”。因为,“肥胖”就意味着除了美观恰好的那一部分,其余的“肥肉脂肪”都是多余累赘的,都应该合理地去除。正如钱钟书先生戏谑到:“文章如女子的裙子,越短越好。”但这并不代表 “骨瘦如柴”及“超短裙”这种极端的非主流事物也是值得提倡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把握一个准确恰当的度,简洁的衡量标准并非是字数层面的,译文不是越短越好,而是在简洁的同时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美学之“简”。
二.避免信息重复
言简意赅最大的敌人就是意思的重复,也是译者最容易忽视的一点。意思的重复表现为有些隐性信息已经通过时态、数、语态、比较级、体等的曲折变化表现出来,但译文仍然将这些信息处理为显性信息,产生同意信息的重复。因此,译者要想避免重复最重要的是注意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的处理,即指称意义与蕴含意义的处理。
案例一:
这是我们通往繁荣与富裕唯一的途径与方法。
This is the only way to prosperity.
“繁荣与富裕”、“途径与方法”直译过来为“prosperity and affluence”、“road and method”,但查阅相关资料,仔细区分过后可以发现“prosperity”与“affluence”、“road”与“method”意思并无太大差别,这时如果直译便不再是隐性信息与显性信息的重复,而是显性信息与显性信息的重复。这种并列的表达在中文里可谓是屡见不鲜,尤其在政府文书、领导人讲话中更为突出。站在汉语的角度,这种表达不会给国人带来不舒服的感觉,反而还认为这样的表达面面俱到,朗朗上口。而站在英语的角度,外国读者便会觉得这种表述其实没有必要,“Time is money”,因此要直接简练高效。同样的案例还有:“意见与建议”、“步骤与措施”、“交流与联系”等。如果是处于对外交流目的,译者还是应该更多地侧重于归化手法,多考虑外国受众的可接受程度。
三.避免使用动词的名词化
案例一:
我们应该改进工作。
We should improve our work.
“改进工作”还有一种表达是“make an improvement in our work”。简明英语认为诸如此类的表达都应该用最简单的动词形式表达,如非必须考虑到句子结构的灵活多变的情况下,就应该尽量避免动词的名词化用法。如“to make an assessment of”用“to assess”替换;“to engage in violent discussion of”用“to discuss violently”;“by the adoption of”用“by adopting”替换;“参与竞争”译为“to compete with”而非“to join in the competition of”; “推动金融体系改革”译为“to promote financial reform”或“to reform the financial system”而非“to promote reform in financial system”等。这种动词的名词性表达在多数译者的译文中可谓层出不穷,也是笔者在本科学习阶段,老师们所大肆提倡的“让文章更加出彩”的方法之一。但如今学习上升了一个层次,想必对英语的掌握程度都是过去不可比拟的,因此这种用名词短语、拉丁词汇来堆砌行文,以达到提高译文质量的办法,应该更多地被最地道、最自然的表达替代。如果通篇都为这样的表达,那么为“掩饰”英语掌握不佳的伎俩便会不明自白,真正的高手是在企及巅峰过后,还能做到游刃有余,繁简得当。 四.部分汉语动词、名词可不译
中英表达习惯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往往表现在中文更加“啰嗦”,习惯性地加上一些毫无意义动词名词,有时只是出于读起来顺口的目的,或句子前后的平衡作用。汉语言环境下的学者,从小受到这种表达习惯的熏陶和影响,对自己的表达和他人的表述从未感觉半点异样。可生长在与我们不同环境下的读者,难免会产生异样的感觉。
案例一:
二是继续推进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
The other is furthering the liberation of trade and investment of the APEC.
案例二:
會议最后通过的决议要求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
The conference adopted the resolution of the denuclearization of NK.
“继续推进”、“自由化进程”最直观的译法为“continue to advance”和“the process of liberalization”,分别省略了“继续”与“进程”这两个词的表达,但英文译文仍然准确传达了中文原文的信息。中文中常常出现一连串谓语动词和多余的宾语范畴词,如“决定继续跟进”(to decide to go ahead with)、“坚持推进”(to boost)、“扶贫工作”(poverty-relieving)、“采取办法”(to adopt)、“反恐行为”(anti-terrorism)、“实现目标”(to realize)、“精神风貌”(spirit)、“出口产品问题”(export)、“人的数量很少”(few people)。对于前面两种多动词现象,译者可采取只翻译其中一个动词的策略,对其他词汇进行相应的省略或词性的改变;也可如案例二,将“要求实现”全部省略。中文更加侧重于具体思维,因此“工作”、“办法”、“行为”、“目标”、“问题”、“数量”等具体范畴词是中文中十分突出的表达习惯,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即使省略这些词不译,读者也会获悉被隐含的涵义。如“poverty-relieving”本身就已经代表了“工作”的范畴,就不用“poverty-relieving work”。因此,译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此类词汇进行筛选处理,衡量一下是否有译出的必要。因为其中一些词汇知识是为了满足中文表达习惯而加上的,还部分词汇的涵义已经作为隐性信息隐含在句子之中,如果译出就会造成画蛇添足的效果。
五.简化句型
与中文相比,英语句型更加复杂多变,有圆周句、流水句、松散句、从属句等。这并不表明译者在从事汉译英实践之时就应该做到句型的最大繁复,只能说句型灵活多变会使文章更具美感,信息表述更加流畅。要做到给译文瘦身,就不得不让文章“骨骼”更加小巧玲珑。
案例一: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
The reform of prices of refined oil products and related taxes and fees was implemented smoothly.
案例二:
矿下工人安全保护程序开发。
Underground mine worker safety protection procedure development.
上诉案例“程序开发”之前有多个修饰词,直接译为英文就会产生案例中所示的一连串名词修饰名词的现象,这种表达也不符合简明英语的要求,容易让读者产生逻辑混乱的理解,不利于信息的交流。这种现象在翻译实践中也会经常遇到,译者往往拘泥于字词层面的翻译,而忽略了句子中的逻辑关系,产生了这种中式英语的表达。笔者认为上诉案例如果译为“Developing procedures to protect the safety of workers in underground mines.”就不会造成误解,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但这个目标文本中仍然出现了“of”、“in”的介词短语,这不就违背了案例三、四中的提出的建议吗?其实笔者建议少用此类表达,并不意味译者就应该完全杜绝,而是如果能找到更简洁的表达,同时也不会造成信息的遗漏或错误的情况下,就应该用另一种表达方式替代。而如果找不到更精确简洁的表达时,我们则应该更加注重信息的完整度,而并非一味地追求简洁。这就要求译者在平时的翻译实践中多总结归纳,找准平衡。
六.结语
综上所述,简洁的译文毫无疑问更有利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但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本,不同阶层与文化背景的目标读者、不同的翻译目的,就不应该只尊崇于简洁这一标准。因此,译者在从事翻译实践之时应从源文本文体风格、读者定位、读者接受度、翻译目的、客户要求等角度进行分析,并阅读大量平行文本,对文章进行适当的处理。本文的写作角度仅仅是针对于有必要使用简洁标准的情况下,译者可借鉴的让译文简洁的手法。其次,译文的简洁并不等同于对源文本进行“修枝剪叶”,而使得信息有所流失,简洁是在表达清晰明了,信息毫无缺失的前提条件下,用一种简洁精辟的表达方式最恰当地再现源文本的风格。而简洁的同时译者还应考虑到源文本的美学功能再现,不应一味地追求简洁而使译文读起来味如嚼蜡,丝毫提不起兴趣。这就要求译者除了要为译文“瘦身”,还要做到给译文“塑形”,真正做到“简约而不简单”!
【关键词】:翻译标准;翻译策略;言简意赅
一.引言
从“听”到“译”,知识难度和专业要求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给了多数初登翻译大堂的学者们以错误的引导,以为遣词造句上的“深度”、“难度”才算得上评价翻译作品好坏的依据。很多译者误以为对于几乎所有的翻译任务,大词、抽象词、从句、介词短语的灵活运用往往才能為译文增光添彩。诚然,这些修饰手法的运用可以体现译者对于语言的掌握程度,译语接受者往往会对此类装点过后的译文赞赏有加,但这一技巧是不是对任何类型的文本都适用呢?评介译文好坏的标准是否仅仅局限于这些方面呢?
在某些情况下,出于严谨正式的目的,译者在处理法律、金融、技术、医疗等方面的文本时,更倾向于使用繁复深奥的词组句型。这一点笔者毫无异议,毕竟每一项翻译任务都有其特定的翻译目的为导向。但对于不同的文本类型、特殊的读者群体,并非所有修饰都可为译文“涂脂抹粉”,相反还可能会造成“东施效颦”的反作用。近年来,英国、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以及美国等国家都提出了“简明英语运动”,并得到了知识界、政府部门的广大支持。这项运动倡导人们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便将信息最完整地传播给读者。这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我等新一代的译者在译汉入英时采取的翻译策略是不是应该有所改变?不管是写作还是翻译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信息的传递,如果作品晦涩难懂,那一定不会达到很好的接收效果;相反如果作品简约明了,读者读起来也更容易,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交流目的。例如在翻译广告、宣传册、说明书一类的文本时,就要求译者简洁巧妙地处理源文本,以达到最佳的呼唤效果。又如将中国古典文学翻译为以青少年儿童为主要读者群的儿童文学时,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读者的接受程度,译者就应该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翻译。当然,在翻译中国传统文学作品时,译者就应该在读者的接受程度以及忠实原文这两个方面做出合理的权衡。如果一味地将读者的可接受程度放在首位,而将中国国粹翻译为“下里巴人”的低劣作品,那岂不是会让外国学者笑掉大牙,嗤之以鼻。
冗长累赘的译文通常表现为意思的重复,句型过于繁复,句子太长,长句太多,逻辑混乱,含糊不清等。比如将“礼物”译为“free gift”。相信广大学子对这一表达未曾留意,殊不知,这正是大家笔底犯下的错误。顾名思义“礼物”便是为了表达祝福感谢而互赠的东西,既然已经是“互赠”之物,那又何必要节外生枝加上“free”呢。汉语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偶语易安,奇字难适”,如“见多识广”、“千变万化”、“凤毛麟角”等四字词语,汉语环境下长大的读者对于这种略显冗杂的表达方式,不仅不以为繁琐无味,反而乐此不疲。而逻辑性强,注重严谨的英语却十分忌讳重复累赘。但“简洁”并不代表语言层面的肤浅与空洞,而是用最精练的文字,最恰如其分地表达原作者的意思。在此,笔者认为的翻译原则更偏向于“信”与“达”,而对于“雅”,译者认为“简约而不简单”也并非不能造成美学效应。
在当今社会的主流审美意识下,“肥胖”已经是男生口中所忌讳的词语,以及女生耳中不愿听到的字眼,而形容女孩子身材微胖的委婉表达是“丰满”或“丰腴”。因为,“肥胖”就意味着除了美观恰好的那一部分,其余的“肥肉脂肪”都是多余累赘的,都应该合理地去除。正如钱钟书先生戏谑到:“文章如女子的裙子,越短越好。”但这并不代表 “骨瘦如柴”及“超短裙”这种极端的非主流事物也是值得提倡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把握一个准确恰当的度,简洁的衡量标准并非是字数层面的,译文不是越短越好,而是在简洁的同时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美学之“简”。
二.避免信息重复
言简意赅最大的敌人就是意思的重复,也是译者最容易忽视的一点。意思的重复表现为有些隐性信息已经通过时态、数、语态、比较级、体等的曲折变化表现出来,但译文仍然将这些信息处理为显性信息,产生同意信息的重复。因此,译者要想避免重复最重要的是注意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的处理,即指称意义与蕴含意义的处理。
案例一:
这是我们通往繁荣与富裕唯一的途径与方法。
This is the only way to prosperity.
“繁荣与富裕”、“途径与方法”直译过来为“prosperity and affluence”、“road and method”,但查阅相关资料,仔细区分过后可以发现“prosperity”与“affluence”、“road”与“method”意思并无太大差别,这时如果直译便不再是隐性信息与显性信息的重复,而是显性信息与显性信息的重复。这种并列的表达在中文里可谓是屡见不鲜,尤其在政府文书、领导人讲话中更为突出。站在汉语的角度,这种表达不会给国人带来不舒服的感觉,反而还认为这样的表达面面俱到,朗朗上口。而站在英语的角度,外国读者便会觉得这种表述其实没有必要,“Time is money”,因此要直接简练高效。同样的案例还有:“意见与建议”、“步骤与措施”、“交流与联系”等。如果是处于对外交流目的,译者还是应该更多地侧重于归化手法,多考虑外国受众的可接受程度。
三.避免使用动词的名词化
案例一:
我们应该改进工作。
We should improve our work.
“改进工作”还有一种表达是“make an improvement in our work”。简明英语认为诸如此类的表达都应该用最简单的动词形式表达,如非必须考虑到句子结构的灵活多变的情况下,就应该尽量避免动词的名词化用法。如“to make an assessment of”用“to assess”替换;“to engage in violent discussion of”用“to discuss violently”;“by the adoption of”用“by adopting”替换;“参与竞争”译为“to compete with”而非“to join in the competition of”; “推动金融体系改革”译为“to promote financial reform”或“to reform the financial system”而非“to promote reform in financial system”等。这种动词的名词性表达在多数译者的译文中可谓层出不穷,也是笔者在本科学习阶段,老师们所大肆提倡的“让文章更加出彩”的方法之一。但如今学习上升了一个层次,想必对英语的掌握程度都是过去不可比拟的,因此这种用名词短语、拉丁词汇来堆砌行文,以达到提高译文质量的办法,应该更多地被最地道、最自然的表达替代。如果通篇都为这样的表达,那么为“掩饰”英语掌握不佳的伎俩便会不明自白,真正的高手是在企及巅峰过后,还能做到游刃有余,繁简得当。 四.部分汉语动词、名词可不译
中英表达习惯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往往表现在中文更加“啰嗦”,习惯性地加上一些毫无意义动词名词,有时只是出于读起来顺口的目的,或句子前后的平衡作用。汉语言环境下的学者,从小受到这种表达习惯的熏陶和影响,对自己的表达和他人的表述从未感觉半点异样。可生长在与我们不同环境下的读者,难免会产生异样的感觉。
案例一:
二是继续推进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
The other is furthering the liberation of trade and investment of the APEC.
案例二:
會议最后通过的决议要求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
The conference adopted the resolution of the denuclearization of NK.
“继续推进”、“自由化进程”最直观的译法为“continue to advance”和“the process of liberalization”,分别省略了“继续”与“进程”这两个词的表达,但英文译文仍然准确传达了中文原文的信息。中文中常常出现一连串谓语动词和多余的宾语范畴词,如“决定继续跟进”(to decide to go ahead with)、“坚持推进”(to boost)、“扶贫工作”(poverty-relieving)、“采取办法”(to adopt)、“反恐行为”(anti-terrorism)、“实现目标”(to realize)、“精神风貌”(spirit)、“出口产品问题”(export)、“人的数量很少”(few people)。对于前面两种多动词现象,译者可采取只翻译其中一个动词的策略,对其他词汇进行相应的省略或词性的改变;也可如案例二,将“要求实现”全部省略。中文更加侧重于具体思维,因此“工作”、“办法”、“行为”、“目标”、“问题”、“数量”等具体范畴词是中文中十分突出的表达习惯,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即使省略这些词不译,读者也会获悉被隐含的涵义。如“poverty-relieving”本身就已经代表了“工作”的范畴,就不用“poverty-relieving work”。因此,译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此类词汇进行筛选处理,衡量一下是否有译出的必要。因为其中一些词汇知识是为了满足中文表达习惯而加上的,还部分词汇的涵义已经作为隐性信息隐含在句子之中,如果译出就会造成画蛇添足的效果。
五.简化句型
与中文相比,英语句型更加复杂多变,有圆周句、流水句、松散句、从属句等。这并不表明译者在从事汉译英实践之时就应该做到句型的最大繁复,只能说句型灵活多变会使文章更具美感,信息表述更加流畅。要做到给译文瘦身,就不得不让文章“骨骼”更加小巧玲珑。
案例一: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
The reform of prices of refined oil products and related taxes and fees was implemented smoothly.
案例二:
矿下工人安全保护程序开发。
Underground mine worker safety protection procedure development.
上诉案例“程序开发”之前有多个修饰词,直接译为英文就会产生案例中所示的一连串名词修饰名词的现象,这种表达也不符合简明英语的要求,容易让读者产生逻辑混乱的理解,不利于信息的交流。这种现象在翻译实践中也会经常遇到,译者往往拘泥于字词层面的翻译,而忽略了句子中的逻辑关系,产生了这种中式英语的表达。笔者认为上诉案例如果译为“Developing procedures to protect the safety of workers in underground mines.”就不会造成误解,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但这个目标文本中仍然出现了“of”、“in”的介词短语,这不就违背了案例三、四中的提出的建议吗?其实笔者建议少用此类表达,并不意味译者就应该完全杜绝,而是如果能找到更简洁的表达,同时也不会造成信息的遗漏或错误的情况下,就应该用另一种表达方式替代。而如果找不到更精确简洁的表达时,我们则应该更加注重信息的完整度,而并非一味地追求简洁。这就要求译者在平时的翻译实践中多总结归纳,找准平衡。
六.结语
综上所述,简洁的译文毫无疑问更有利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但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本,不同阶层与文化背景的目标读者、不同的翻译目的,就不应该只尊崇于简洁这一标准。因此,译者在从事翻译实践之时应从源文本文体风格、读者定位、读者接受度、翻译目的、客户要求等角度进行分析,并阅读大量平行文本,对文章进行适当的处理。本文的写作角度仅仅是针对于有必要使用简洁标准的情况下,译者可借鉴的让译文简洁的手法。其次,译文的简洁并不等同于对源文本进行“修枝剪叶”,而使得信息有所流失,简洁是在表达清晰明了,信息毫无缺失的前提条件下,用一种简洁精辟的表达方式最恰当地再现源文本的风格。而简洁的同时译者还应考虑到源文本的美学功能再现,不应一味地追求简洁而使译文读起来味如嚼蜡,丝毫提不起兴趣。这就要求译者除了要为译文“瘦身”,还要做到给译文“塑形”,真正做到“简约而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