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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吸收了野地里太多的阳光,从小,我的脸总是红红的。稍大点儿,读了些没头没尾的外国小说,我非常羡慕主人公那种高贵的苍白脸色。
恼人的是,随着季节的推移,那脸颊的两片红晕会越来越浓,像凝固了似的。冬天,冷风一吹,还容易长冻疮。有同学开玩笑说,我是“挂着两盏灯笼在走”。背地里,我就用手轻轻地揉啊揉,想抹去这两片不褪的红。
因为这恼人的红,我不想让身上再多一点儿鲜亮的颜色了。母亲曾给我一件她陪嫁的全毛西装,好绿。我鼓起勇气穿了,觉得街上的人老看我,在校都不敢进办公室交作业。这一天对我来说真漫长。放学路上,我到杂货店买了一袋黑染料。晚上,我把衣服放锅里拿黑染料煮了几分钟,拿筷子搅和一下,捞出来,用清水漂净,晾干了,再穿上。衣服黑不黑,绿不绿,穿到哪儿,只要是从户外走进室内,里面的人就会问:“外面下雨了吗?”老好笑,可我觉得比那绿自在。等成年了,在学校,一到夏天,别的女孩子都穿上了漂亮的连衣裙,而我却还是白衬衣、白凉鞋,总那调儿。班里的大姐说:“你怎么老穿这种衣服?现在不打扮,等到了我这年纪,可迟了,真的。”我不信。我以为,我不需要别的点缀,两颊褪之不去的红,足以证明我有挥霍不尽的青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淡淡的倦意,像水似的,从我那不知疲倦的心里渗了出来。也就在这时的某个下午的某一刻,一个纯属偶然的机会,我在镜子里发现,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了。天不好?人累了?熬夜了?我想是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可连续几天都是如此,就有点不好解释了。老同学相见,寒暄之余,我发现她们的脸不那么光洁了,眼角浅浅地爬上了无数的纹路。若是我问 “我变了吗?”她们会说:“没变,就是脸不红了。”我有点怅然,好像失落去什么,很想找回来,为当了妈妈的女友,也为自己。有事去拜访朋友,上了楼,敲门以前,我会用双手轻轻按摩两颊,想让被一路冷风吹得有些苍白的脸红活些,愿自己像以前那样,是一股快乐的风,带去谈锋、兴致和活力。
破天荒的,我给自己买了一件红毛衣、一双红皮靴,可怎么着也不如先前精神。暮春时节,有同学送给我一套白色的网球裙。这辈子还没这么座登过,当即关门掩窗,试起妆来。那脸上一片活泼泼的白,衬着颊上两朵明艳艳的红,镜中,颇有几分可人的烂漫。不过,兴奋只是几秒钟的事,待那红晕一消,我便感到有些不协调。没过多久,我就将网球裙送给了同事的女儿,让它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在街上,我看到十四五岁的女孩儿,穿着那身短短的白裙,我觉得她们真美,美得就像四小天鹅舞里的小天鹅,莫名其妙地发出了“正是青春好年华”的感叹。
尽管,我还会为春天第一片发青的绿叶而心颤,还会用透明纯净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我毕竟意识到我大了。26岁的时候,我不觉得,因为它接近25岁,27岁的时候,我觉着了,因为它靠近30岁。一种叫做妇人心理的东西,悄悄在我稚气的心地里萌发、滋长。只有男生和女生两个概念的我,学会了说男人和女人;只知道追求和创造的我,懂得了责任、承受和宽容。如果说,26岁的人生对于我只有两个字,那就是“热爱”:而27岁的人生,对于我,还要加上两个字,那就是“珍惜”。
[赏析]
青春是一个充满朝气的时期,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年轻的我们除了拥有朝气蓬勃的面颊,还对一切新鲜的事物充满兴致。青春的路途需要我们慢慢探索。青春过后我们更要学会体会生活,去追求另一种人生境界。
《红颜》是一篇言近旨远的文章。它既有作者对青年时代生活的追忆,又有对眼前生活状态的描述,更有对今后生活的憧憬,文章末尾的“热爱”与“珍惜”,体现了作者积极的人生态度。
袁枚有句诗说“不羡神仙羡少年”,别人都想做神仙,袁枚却羡慕少年,因为青春是最令人如醉如痴的。而本文作者在青春年少时,却对自己脸上的红晕深感厌恶,当红晕消失时又感到很失落,想要找回来,可最终只好面对现实:自己确实大了,由一个女生成长为女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懂得了责任、承受和宽容。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作者终于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充分的认识,对自己的未来也明白了该采取怎样的态度。作者终于知道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当拥有最可宝贵的青春时,却不知道热爱与珍惜,而当韶华流逝时只能羡慕身边的年轻人了。
我想,对于青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如果你正年轻着,那就请大步追求你的梦想,追求梦想的同时,不要忘记自己的责任,更要学会宽容。如果你已不再年轻,那么请永远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大胆去追求。青春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代表着追求与进取。少年朋友,现在你是否会对你的未来有一个全新的规划呢?
(王吉凤 评)
恼人的是,随着季节的推移,那脸颊的两片红晕会越来越浓,像凝固了似的。冬天,冷风一吹,还容易长冻疮。有同学开玩笑说,我是“挂着两盏灯笼在走”。背地里,我就用手轻轻地揉啊揉,想抹去这两片不褪的红。
因为这恼人的红,我不想让身上再多一点儿鲜亮的颜色了。母亲曾给我一件她陪嫁的全毛西装,好绿。我鼓起勇气穿了,觉得街上的人老看我,在校都不敢进办公室交作业。这一天对我来说真漫长。放学路上,我到杂货店买了一袋黑染料。晚上,我把衣服放锅里拿黑染料煮了几分钟,拿筷子搅和一下,捞出来,用清水漂净,晾干了,再穿上。衣服黑不黑,绿不绿,穿到哪儿,只要是从户外走进室内,里面的人就会问:“外面下雨了吗?”老好笑,可我觉得比那绿自在。等成年了,在学校,一到夏天,别的女孩子都穿上了漂亮的连衣裙,而我却还是白衬衣、白凉鞋,总那调儿。班里的大姐说:“你怎么老穿这种衣服?现在不打扮,等到了我这年纪,可迟了,真的。”我不信。我以为,我不需要别的点缀,两颊褪之不去的红,足以证明我有挥霍不尽的青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淡淡的倦意,像水似的,从我那不知疲倦的心里渗了出来。也就在这时的某个下午的某一刻,一个纯属偶然的机会,我在镜子里发现,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了。天不好?人累了?熬夜了?我想是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可连续几天都是如此,就有点不好解释了。老同学相见,寒暄之余,我发现她们的脸不那么光洁了,眼角浅浅地爬上了无数的纹路。若是我问 “我变了吗?”她们会说:“没变,就是脸不红了。”我有点怅然,好像失落去什么,很想找回来,为当了妈妈的女友,也为自己。有事去拜访朋友,上了楼,敲门以前,我会用双手轻轻按摩两颊,想让被一路冷风吹得有些苍白的脸红活些,愿自己像以前那样,是一股快乐的风,带去谈锋、兴致和活力。
破天荒的,我给自己买了一件红毛衣、一双红皮靴,可怎么着也不如先前精神。暮春时节,有同学送给我一套白色的网球裙。这辈子还没这么座登过,当即关门掩窗,试起妆来。那脸上一片活泼泼的白,衬着颊上两朵明艳艳的红,镜中,颇有几分可人的烂漫。不过,兴奋只是几秒钟的事,待那红晕一消,我便感到有些不协调。没过多久,我就将网球裙送给了同事的女儿,让它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在街上,我看到十四五岁的女孩儿,穿着那身短短的白裙,我觉得她们真美,美得就像四小天鹅舞里的小天鹅,莫名其妙地发出了“正是青春好年华”的感叹。
尽管,我还会为春天第一片发青的绿叶而心颤,还会用透明纯净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我毕竟意识到我大了。26岁的时候,我不觉得,因为它接近25岁,27岁的时候,我觉着了,因为它靠近30岁。一种叫做妇人心理的东西,悄悄在我稚气的心地里萌发、滋长。只有男生和女生两个概念的我,学会了说男人和女人;只知道追求和创造的我,懂得了责任、承受和宽容。如果说,26岁的人生对于我只有两个字,那就是“热爱”:而27岁的人生,对于我,还要加上两个字,那就是“珍惜”。
[赏析]
青春是一个充满朝气的时期,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年轻的我们除了拥有朝气蓬勃的面颊,还对一切新鲜的事物充满兴致。青春的路途需要我们慢慢探索。青春过后我们更要学会体会生活,去追求另一种人生境界。
《红颜》是一篇言近旨远的文章。它既有作者对青年时代生活的追忆,又有对眼前生活状态的描述,更有对今后生活的憧憬,文章末尾的“热爱”与“珍惜”,体现了作者积极的人生态度。
袁枚有句诗说“不羡神仙羡少年”,别人都想做神仙,袁枚却羡慕少年,因为青春是最令人如醉如痴的。而本文作者在青春年少时,却对自己脸上的红晕深感厌恶,当红晕消失时又感到很失落,想要找回来,可最终只好面对现实:自己确实大了,由一个女生成长为女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懂得了责任、承受和宽容。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作者终于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充分的认识,对自己的未来也明白了该采取怎样的态度。作者终于知道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当拥有最可宝贵的青春时,却不知道热爱与珍惜,而当韶华流逝时只能羡慕身边的年轻人了。
我想,对于青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如果你正年轻着,那就请大步追求你的梦想,追求梦想的同时,不要忘记自己的责任,更要学会宽容。如果你已不再年轻,那么请永远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大胆去追求。青春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代表着追求与进取。少年朋友,现在你是否会对你的未来有一个全新的规划呢?
(王吉凤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