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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30万元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倒贴40万元“封口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2008年7月9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渝中区法院3楼,能容纳上百人的法庭座无虚席。由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渝中区环卫二所原所长范方华因涉嫌受贿正在受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范方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和他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其实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范方华委屈地说,他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就是朋友王卫龙行贿的近30万元,这笔钱不仅全部退还给了王卫龙,他还倒贴了40万元用来堵住朋友的嘴。
受贿近30万元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倒贴40万元“封口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范方华被众多网民称为“史上最倒霉贪官”。
■ 如此“好朋友”
1971年出生的范方华,在而立之年后的成长之路可谓春风得意。
2005年,渝中区环卫局为实现政企分开,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相继成立了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分别负责辖区内环卫用品的采购和环境卫生工程的招标。
在永洁和霸联两公司成立之初,正在某街道办事处任职的范方华被调往环卫局,任两家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年仅34岁的范方华在公司里手握重权,分管联系业务、定价以及付款等重要工作。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他的交际也越来越广,身边的朋友逐渐多了起来,工程承包商王卫龙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4月,王卫龙经人介绍认识了范方华。初次接触后,范并没有对王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王卫龙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范方华的兴趣爱好后,便时常邀约范一起外出吃饭、打牌。随着交往的增多,两人的关系也正如王卫龙所企盼的那样,开始逐渐升温,直至成为称兄道弟的好朋友。
然而,在渝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却揭示出范、王二人的朋友关系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吃吃喝喝这么简单。
2005年6月,王卫龙来到范方华办公室,希望范拿些工程承包给他做,并允诺每项工程按工程款的20%提成给范方华等人作回扣。
面对朋友这一请求,范方华点头应诺。于是,从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从渝中区东水门垃圾站治理工程开始,霸联公司发包给王卫龙共15个项目。按照事先约定,范方华采取提取工程款的20%作为回扣的方式,大肆收受王卫龙的贿赂。在这15个项目中,范方华多则收取2万多元,少则收取两三千元,共收受王卫龙给予的好处费近30万元。范方华将其中的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房屋装修及其他消费。
■ 倒贴“封口费”
范方华没有想到,他和王卫龙两人兄弟般的朋友情谊维持的时间似乎太短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会被这个昔日的好朋友“套牢”。
2006年10月,重庆市环卫局成立固废集团,全市环境卫生工程对外进行统一招、投标,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的职能逐步被取代。同时,范方华也顺利升迁为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
荣升所长后,范方华逐渐中断了与王卫龙在业务上的合作。
眼见范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自己,王卫龙自然不会善罢甘休。2006年11月下旬的一天,王卫龙找到范方华,称在范收受其好处费的过程中,他暗中进行了录音,并威胁要把这些证据交给纪检部门。临走时,王卫龙扔下一盘刻录有2人交易录音的光碟说:“如果你继续拿工程给我做,我们还是兄弟,我也会继续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你回扣;如果你不认我这个朋友,那也别怪我无情了,你就等着蹲班房吧!”
王卫龙的要挟,对范方华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想,如果选择继续和王合作,那自己将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如果选择停止合作,那王一旦把证据交给纪检部门,自己的美好前程将会毁于一旦。一向睡眠很好的范方华,在当晚愁得失了眠。这一刻,他觉得被王卫龙“绑架”了。
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第二天上午,范方华主动给王卫龙打去电话,决定把收受的近30万贿赂款全部退还给王。
可就在范方华长舒一口气之时,王卫龙却依然像梦魇一般,在他的生活里挥之不去。
2006年12月,王卫龙再次找到范方华,仍威胁要把范受贿的事说出去。眼见王卫龙不依不饶,无奈之下,范只得与王达成秘密协议:王对范受贿一事保密,作为“封口费”,范另支付给王40万元。
2007年2月14日,王卫龙在收到40万元“封口费”后,向范方华出具了《收条及承诺》:“我王卫龙于2005年到重庆,因做公厕修建工程认识了范方华。因个人经济原因,自己一直准备有录音笔等设备,伺机寻找机会,派上用场。在公厕修建中,我主动提出给予范方华一定好处费,并在2006年数次诱使范方华说出提取好处费的比例,并暗地拿出了预备好的录音笔录音。事后,我拿出录音资料要求范方华退还行贿工程款。虽然范方华于11月27日和12月28日全额退还了我,但我认为范方华收了我的钱就是一种受贿行为,所以又以录音资料相胁,要求其另拿40万封口费。几番要求下,范方华为息事消灾,被迫同意等借齐此款项后支付。现实收到范方华给我的40万元现金,我也同意永不提此事,并销毁所有录音,否则范方华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告本人敲诈范方华一事,本人将退还收到的40万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被众多网民戏称为“史上最倒霉贪官”的范方华就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 “朋友”同受审
2007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渝中区纪委。举报信的矛头直指范方华。
纪委决定派人找范方华谈话。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范的谈话并没费多大周折,他便坦诚自己总共受贿44万余元。
从纪委谈话,到检察机关调查案情,再到法庭庭审,范方华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庭审现场,范方华懊悔地说,在退还近30万元受贿款时,因部分款项已经被挥霍使用,他只得用收受的其他贿赂款和家里多年的积蓄来补缺口。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王卫龙居然狮子大开口,又向他索取“封口费”。为了凑足这笔钱,他不得不找亲戚、同学和同事四处借钱,称自己家有急用,整整花了一个月,才筹齐40万元。
范方华说,他把“封口费”交给王卫龙之后,每天依然生活在恐慌和抑郁当中。他说:“我真怕给了王卫龙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现在几乎是倾家荡产了。如果王卫龙再向我伸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我现在已经犯了错误,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处置,这是最正确的选择,也是唯一的办法。”交代完犯罪问题后,范方华感到如释重负。
“我和王卫龙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一切都是他在利用我而已。”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范方华幡然醒悟。
7月9日上午,范方华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王卫龙也因涉嫌行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经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已于7月16日开庭审理。8月4日,曾向范方华行贿13万余元的另一“朋友”程某也在法院受审。
2008年7月9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渝中区法院3楼,能容纳上百人的法庭座无虚席。由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渝中区环卫二所原所长范方华因涉嫌受贿正在受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范方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和他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其实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范方华委屈地说,他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就是朋友王卫龙行贿的近30万元,这笔钱不仅全部退还给了王卫龙,他还倒贴了40万元用来堵住朋友的嘴。
受贿近30万元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倒贴40万元“封口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范方华被众多网民称为“史上最倒霉贪官”。
■ 如此“好朋友”
1971年出生的范方华,在而立之年后的成长之路可谓春风得意。
2005年,渝中区环卫局为实现政企分开,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相继成立了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分别负责辖区内环卫用品的采购和环境卫生工程的招标。
在永洁和霸联两公司成立之初,正在某街道办事处任职的范方华被调往环卫局,任两家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年仅34岁的范方华在公司里手握重权,分管联系业务、定价以及付款等重要工作。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他的交际也越来越广,身边的朋友逐渐多了起来,工程承包商王卫龙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4月,王卫龙经人介绍认识了范方华。初次接触后,范并没有对王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王卫龙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范方华的兴趣爱好后,便时常邀约范一起外出吃饭、打牌。随着交往的增多,两人的关系也正如王卫龙所企盼的那样,开始逐渐升温,直至成为称兄道弟的好朋友。
然而,在渝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却揭示出范、王二人的朋友关系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吃吃喝喝这么简单。
2005年6月,王卫龙来到范方华办公室,希望范拿些工程承包给他做,并允诺每项工程按工程款的20%提成给范方华等人作回扣。
面对朋友这一请求,范方华点头应诺。于是,从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从渝中区东水门垃圾站治理工程开始,霸联公司发包给王卫龙共15个项目。按照事先约定,范方华采取提取工程款的20%作为回扣的方式,大肆收受王卫龙的贿赂。在这15个项目中,范方华多则收取2万多元,少则收取两三千元,共收受王卫龙给予的好处费近30万元。范方华将其中的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房屋装修及其他消费。
■ 倒贴“封口费”
范方华没有想到,他和王卫龙两人兄弟般的朋友情谊维持的时间似乎太短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会被这个昔日的好朋友“套牢”。
2006年10月,重庆市环卫局成立固废集团,全市环境卫生工程对外进行统一招、投标,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的职能逐步被取代。同时,范方华也顺利升迁为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
荣升所长后,范方华逐渐中断了与王卫龙在业务上的合作。
眼见范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自己,王卫龙自然不会善罢甘休。2006年11月下旬的一天,王卫龙找到范方华,称在范收受其好处费的过程中,他暗中进行了录音,并威胁要把这些证据交给纪检部门。临走时,王卫龙扔下一盘刻录有2人交易录音的光碟说:“如果你继续拿工程给我做,我们还是兄弟,我也会继续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你回扣;如果你不认我这个朋友,那也别怪我无情了,你就等着蹲班房吧!”
王卫龙的要挟,对范方华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想,如果选择继续和王合作,那自己将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如果选择停止合作,那王一旦把证据交给纪检部门,自己的美好前程将会毁于一旦。一向睡眠很好的范方华,在当晚愁得失了眠。这一刻,他觉得被王卫龙“绑架”了。
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第二天上午,范方华主动给王卫龙打去电话,决定把收受的近30万贿赂款全部退还给王。
可就在范方华长舒一口气之时,王卫龙却依然像梦魇一般,在他的生活里挥之不去。
2006年12月,王卫龙再次找到范方华,仍威胁要把范受贿的事说出去。眼见王卫龙不依不饶,无奈之下,范只得与王达成秘密协议:王对范受贿一事保密,作为“封口费”,范另支付给王40万元。
2007年2月14日,王卫龙在收到40万元“封口费”后,向范方华出具了《收条及承诺》:“我王卫龙于2005年到重庆,因做公厕修建工程认识了范方华。因个人经济原因,自己一直准备有录音笔等设备,伺机寻找机会,派上用场。在公厕修建中,我主动提出给予范方华一定好处费,并在2006年数次诱使范方华说出提取好处费的比例,并暗地拿出了预备好的录音笔录音。事后,我拿出录音资料要求范方华退还行贿工程款。虽然范方华于11月27日和12月28日全额退还了我,但我认为范方华收了我的钱就是一种受贿行为,所以又以录音资料相胁,要求其另拿40万封口费。几番要求下,范方华为息事消灾,被迫同意等借齐此款项后支付。现实收到范方华给我的40万元现金,我也同意永不提此事,并销毁所有录音,否则范方华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告本人敲诈范方华一事,本人将退还收到的40万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被众多网民戏称为“史上最倒霉贪官”的范方华就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 “朋友”同受审
2007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渝中区纪委。举报信的矛头直指范方华。
纪委决定派人找范方华谈话。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范的谈话并没费多大周折,他便坦诚自己总共受贿44万余元。
从纪委谈话,到检察机关调查案情,再到法庭庭审,范方华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庭审现场,范方华懊悔地说,在退还近30万元受贿款时,因部分款项已经被挥霍使用,他只得用收受的其他贿赂款和家里多年的积蓄来补缺口。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王卫龙居然狮子大开口,又向他索取“封口费”。为了凑足这笔钱,他不得不找亲戚、同学和同事四处借钱,称自己家有急用,整整花了一个月,才筹齐40万元。
范方华说,他把“封口费”交给王卫龙之后,每天依然生活在恐慌和抑郁当中。他说:“我真怕给了王卫龙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现在几乎是倾家荡产了。如果王卫龙再向我伸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我现在已经犯了错误,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处置,这是最正确的选择,也是唯一的办法。”交代完犯罪问题后,范方华感到如释重负。
“我和王卫龙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一切都是他在利用我而已。”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范方华幡然醒悟。
7月9日上午,范方华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王卫龙也因涉嫌行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经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已于7月16日开庭审理。8月4日,曾向范方华行贿13万余元的另一“朋友”程某也在法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