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政策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社保政策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件。社保基金与社会稳定有重要关联,更是涉及到民众自身利益问题。内部控制体系是管理社保基金的重要手段,做好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能有效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对于社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关键词】 社会保险 基金 内控制度 完善
对于社保基金来说,内部控制即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所进行的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如何有效确保社保基金的科学合理利用是内控制度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还表现出制度管控不严的问题,造成管理工作缺位,导致社会基金征缴不及时、基数模糊和违法冒领的现象存在,对社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一、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重要性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这是由于社会基金和社保事业、参保人员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关系。在社会保险事业逐渐推进发展的过程中,社保基金具有非常大的影响,而参与人员的实际生活和合法权益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社保基金安全性相对较低,也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影响。虽然党和国家目前对社保基金较为重视,然而因为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以及没有树立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等,导致违规使用的问题经常发生,不能够充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对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实践证明,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其安全性的提高,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也能够更加规范,由此能够看出,健全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完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社保基金而言,内控体系的构建必须要依靠完善的内控制度予以保证,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确保社保基金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的重要前提[1]。结合社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经办机构的管理活动也可以确保具备制度支撑,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外也可以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内控制度第一时间实施调整和优化。要结合社保基金内控管理活动的实际需求,依靠主要负责人引领,对业务流程实施全方位梳理,确保各环节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推进。还需要对社保基金中的风险因素展开深入分析,促进风险评估防范制度的健全。应当结合内部控制规定,对内部授权审批和关键性岗位实施有效管控,对组织机构、业务开展、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予以有力监管,保证内控制度真正能够得以贯彻落实。
(二)明确内部控制遵循原则。首先是合法性原则。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必须要确保其能够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符合,合理、规范推进相关工作。其次是完整性原则。在开展社保业务活动时,各项业务都必须要在内控制度的监管下开展,确保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社保项目、相关部门岗位以及业务流程步骤都可以处在内控制度的监管下。再次是制衡性原则。构建更加科学系统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确保各部门能够明确自身职责,把实际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同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确保各部门各岗位能够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有效消除社保基金管理活动中的盲区,从根本上避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第四是有效性原则。目前国内的社保管理主要是以个人、部门和单位三级管控的形式为主,在这一前提下构建更加系统化的监管系统,确保可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最后是适应性原则。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应当与内控制度对应起来,必须要充分联系实际情况,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对内控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提升内控制度的适应性。
(三)构建相关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应当加快制定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社会保险工作其自身往往涉及到很多其他相关工作,同时表现出政策性较强的特点,对业务风险进行有效防控,采取有针对性管控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必须要结合实际风险点构建评估机制,对业务流程重新梳理,让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予以更好识别,在这一前提下借助于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手段,对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因素展开全面分析,开展好风险评级工作,做好分级监管,构建并完善风险识别和监控机制,确保风险管理活动得以贯彻落实,真正将风险降到最低[2]。另一方面必须要做好风险因素的动态化评估监管工作。必须要根据时代发展和业务需求情况,针对动态风险评估监管机制予以落实,针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总结,不断促进风险防控监管工作效率的提升,保证风险管控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
(四)加大社保机构内部控制的监势力度,保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首先,岗位设置方面应当体现出监督约束作用,清楚規定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清楚职责划分,坚持做到岗位责任环环相扣、相互制衡,保证社保基金从核定、缴费、划拨以及支付等过程不会存在较大的差错;其次,经办流程方面必须要具有监督约束作用,在社保基金收支办理活动中做好监管,关系到社保基金的收支业务应当由经办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上交主管领导批复,重大事项需要进行会议研究后落实;最后,应当推进实施数据信息月对账制度,可以在社保系统内部,财务以及业务各个科室之间对每月相关收入支出项目进行严密对账,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进落实数据信息月对账制度,对于票据管理、报表报送以及财务对账等业务活动应当加强管理,确保人票、票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真正维护投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
三、结语
总之,加强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可以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最大程度上确保被保人合法利益。对此,相关部门应积极认识到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内控规章制度,尽可能降低社保基金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确保社保事业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英.社保基金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8(16):139.
[2] 李修艳.社保基金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4):97-98.
【关键词】 社会保险 基金 内控制度 完善
对于社保基金来说,内部控制即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所进行的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如何有效确保社保基金的科学合理利用是内控制度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还表现出制度管控不严的问题,造成管理工作缺位,导致社会基金征缴不及时、基数模糊和违法冒领的现象存在,对社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一、完善社保基金内控体系重要性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这是由于社会基金和社保事业、参保人员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关系。在社会保险事业逐渐推进发展的过程中,社保基金具有非常大的影响,而参与人员的实际生活和合法权益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社保基金安全性相对较低,也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影响。虽然党和国家目前对社保基金较为重视,然而因为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以及没有树立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等,导致违规使用的问题经常发生,不能够充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对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实践证明,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其安全性的提高,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也能够更加规范,由此能够看出,健全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完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社保基金而言,内控体系的构建必须要依靠完善的内控制度予以保证,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确保社保基金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的重要前提[1]。结合社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经办机构的管理活动也可以确保具备制度支撑,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外也可以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内控制度第一时间实施调整和优化。要结合社保基金内控管理活动的实际需求,依靠主要负责人引领,对业务流程实施全方位梳理,确保各环节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推进。还需要对社保基金中的风险因素展开深入分析,促进风险评估防范制度的健全。应当结合内部控制规定,对内部授权审批和关键性岗位实施有效管控,对组织机构、业务开展、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予以有力监管,保证内控制度真正能够得以贯彻落实。
(二)明确内部控制遵循原则。首先是合法性原则。促进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必须要确保其能够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符合,合理、规范推进相关工作。其次是完整性原则。在开展社保业务活动时,各项业务都必须要在内控制度的监管下开展,确保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社保项目、相关部门岗位以及业务流程步骤都可以处在内控制度的监管下。再次是制衡性原则。构建更加科学系统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确保各部门能够明确自身职责,把实际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同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确保各部门各岗位能够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有效消除社保基金管理活动中的盲区,从根本上避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第四是有效性原则。目前国内的社保管理主要是以个人、部门和单位三级管控的形式为主,在这一前提下构建更加系统化的监管系统,确保可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最后是适应性原则。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应当与内控制度对应起来,必须要充分联系实际情况,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对内控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提升内控制度的适应性。
(三)构建相关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应当加快制定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社会保险工作其自身往往涉及到很多其他相关工作,同时表现出政策性较强的特点,对业务风险进行有效防控,采取有针对性管控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必须要结合实际风险点构建评估机制,对业务流程重新梳理,让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予以更好识别,在这一前提下借助于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手段,对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因素展开全面分析,开展好风险评级工作,做好分级监管,构建并完善风险识别和监控机制,确保风险管理活动得以贯彻落实,真正将风险降到最低[2]。另一方面必须要做好风险因素的动态化评估监管工作。必须要根据时代发展和业务需求情况,针对动态风险评估监管机制予以落实,针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总结,不断促进风险防控监管工作效率的提升,保证风险管控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
(四)加大社保机构内部控制的监势力度,保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首先,岗位设置方面应当体现出监督约束作用,清楚規定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清楚职责划分,坚持做到岗位责任环环相扣、相互制衡,保证社保基金从核定、缴费、划拨以及支付等过程不会存在较大的差错;其次,经办流程方面必须要具有监督约束作用,在社保基金收支办理活动中做好监管,关系到社保基金的收支业务应当由经办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上交主管领导批复,重大事项需要进行会议研究后落实;最后,应当推进实施数据信息月对账制度,可以在社保系统内部,财务以及业务各个科室之间对每月相关收入支出项目进行严密对账,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进落实数据信息月对账制度,对于票据管理、报表报送以及财务对账等业务活动应当加强管理,确保人票、票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真正维护投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
三、结语
总之,加强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可以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最大程度上确保被保人合法利益。对此,相关部门应积极认识到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内控规章制度,尽可能降低社保基金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确保社保事业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英.社保基金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8(16):139.
[2] 李修艳.社保基金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4):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