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地,父地以及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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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母亲的故乡,是我的母地,有我的阴柔。
  由南向北的横断山,我将它分为阴阳。以长江第一湾为界,以东,父亲的拉马落、我的以“虎”为名的父地;以西,我的生来阴柔、深藏慈悲的母地。
  少时回家,每当转转悠悠的客车,逆着金沙江,载着昏昏睡睡的我,转过长江第一湾,我的心,便充盈着平和与安宁。我知道,我可以安然无忧地睡去了,因为母地到了,因为这是属于母亲的地域,因为这就是母亲。我当然知道,旅途还长,那个叫士旺的汉族小村要黄昏时才能到,但我笃定安然地睡着了,像落入母亲的怀抱,青青的松涛,母亲轻轻地唱;缓缓的江水,母亲缓缓的歌。我一直沉下去了,像一颗小小的金沙,沿着金沙江的漩涡,一路漂到梦的下游,沉入柔软的河床。沉入梦中的梦中。
  这片狭窄绵长的母地,阳光温和,江水舒缓,江风里飘荡的传说,土地上生根的习俗,都有着阴柔的气质与慈悲的质地。在丽江红岩(地名)對面,打蜡(地名)的赤壁山崖中,因出嫁回头,被风吹进山崖的土司女儿阿撒咪,至今仍困在里面,日夜啼哭,告诫纳西姑娘,出嫁莫回头;观音菩萨慈悲为怀、拯救百姓,学鸡叫、告天明,那条企图堵石成海兴风作浪,趁夜赶往虎跳峡的恶蛟误以为天亮,便弃石而逃,从此,江心多了一块鸡公石,江边多了一颗菩萨心;而在我们江边人的口头禅里。最有特色的一句惊呼,是将威严、雄伟的“老天爷”,唤作尾音长且轻的惊呼:“老天妈耶,老天妈!”所以,在母性之地上,“天”也是母性的。
  黄昏时,我们回到小村士旺。第二天清早,吃过阿舅打的微苦的酥油茶,便和表哥表姐放猪去。是的,就是去放猪。后来我问母亲,为什么士旺村里会去放猪,其他地方都是关在猪圈里喂猪啊。母亲悠悠地说:“因为,穷”。好吧,放猪就放猪吧,我们兄弟姐妹拿着竹条“吆猪”(赶猪),大猪摇头晃尾,小猪小碎快步,上土路,前往山脚下的树林。冬天,万物因寒冷而显得克制,他们收了颜色,缓了心性,人了定,就连空气都比平时清淡。也正因为这样,清晨照进横断山河谷山脚的阳光才如此透亮。就是在那里,我们遇见了她。
  关于她的记忆,鲜艳又鲜活。
  她成片的长在村外的山脚下。穿过冬枯下荣的田地,她们就在那里,像江水,像卵石,像松针,像流过的云和扬起的尘,并没有什么特别。和别的树木一样,她枝褐叶绿,借着一点不多的风水,万物生长,独自枯荣。我们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抽芽,什么时候开花。她矮小、瘦弱、沉默,如同空气。直到有一天,在你平日经过的地方,她突然就站在那里,一身火红,一声惊艳,如雪地红狐。疏朗的叶间、细瘦的枝上,一串一串、或红或黄、色泽鲜亮的圆小果粒,紧紧抱在一起,珊珊可爱。仿若突然亮起的火把,那树一反常态,热烈中带着张扬,一棵一棵连成片。在山脚染出一条狭长、弯曲的洪流。
  她的味道,微微酸,再咀嚼,便会有细湿的沙粒感传来。用我们的方言来形容:这种果,有点“沙”。除了能吃,我们将小红果用针线,一颗一颗串起来。像佛珠一样挂在脖子上、绕在手腕上。
  这树,有许多名。纳西话里将树和果分开称呼,“瑟呗”指果实,“合呗起”偏重指树;汉语学名叫“火棘”:在西南偏西北的官话里,有人因它的火红,叫她“火把果”:云南许多方言称其为“出军果”“当兵粮”:而在我们江边,在金沙江水一样轻滑的口音里,并没有人叫它“火棘”或者其他,我们甚至不知道这树还有这样多的陌生的名。这树连同她的果。我们叫她“豆鸡嬢嬢”。
  是的,就是叫“豆鸡嬢嬢”。
  这个名字,是母性的,阴柔里带着慈悲,轻快中含着敬重。仿佛是见到一位亲近的长辈,满心欢喜地叫唤。在江边口音一声声抑扬顿挫偏重阴平的轻念中,豆鸡嬢嬢渐渐被镀上一层拟人的善意和仙化的神色,在我的想象里,她近乎于“观音”:一位济世渡人的仙母,为度世人,幻化成树。这是一种善意、一种爱意。更是一种对历史和土地的敬意。
  慈悲的名,大多深藏着苦难的历史。
  我曾问母亲。为何这火红的果会有这样一个阴柔而慈悲的名字。母亲说,大概是因为它的现状很像鸡豆,又像鸡的眼睛。我觉得母亲的解释不通透,解释了“豆鸡”的由来,那为何要在后面加上一个女性的称谓呢?
  后来,朋友和剑猛找来《滇南本草》,疑问才有了合乎情理的解释。原来,我们的祖先早已将这可以清热解毒、止渴止泻的果实入药。《滇南本草》里记载其名有曰“豆金娘”。“豆”指其形如豆,“金”取其形色像金元宝,“娘”隐喻其可充饥、可入药的再生之恩。她还有许多因地而异的别名,如赤阳子、救军粮、赤果、纯阳子、火把果、红子、救兵粮、水沙子、小红子、火棘等等。有一次,问及阿舅,阿舅告诉我:当年,红军经过江边一线,在这里渡江。那时青黄不接缺粮少菜,忽然见到山野中成片成片的红色小果,便拿来充饥。军队解除了饥饿的威胁,便给这红色的果起了一个根正苗红的名字——“斗饥粮”。
  阿舅解释到这里,喝了一口酒,咂咂嘴,似乎想补充什么。但最后什么都没说。我只好根据名字捕风捉影。我是诗人,诗人们都迷信:命名就意味着命运。我将名字后的命运相连,猜测出个轮廓:不管是“斗饥粮”,还是“豆金娘”,都是母地苦难的见证。苦难的年岁,艰于饥寒,妄谈诗书,“斗饥粮”里的艰辛热烈,“豆金娘”里的苦痛恩情,都不是乡亲们所能意会言传的。乡民们就着口音乡情,把“斗饥粮”和“豆金娘”误传成了“豆鸡娘”。岁月变迁,山河故人,在乡野神鬼浸染和方言习俗的篡改下,这树名,渐渐褪去了鲜亮的颜色,渐渐变成了朴素善良、身怀母性的“豆鸡娘”。又过了些时日,大概是方言习惯(人称叠音,亲切)和江边口音(偏重阴平,轻滑),我们给“豆鸡娘”,加上一个尾巴,再由轻滑的口音读出,仿佛是在虔诚地呼唤一位仙母:豆鸡娘娘,豆鸡嬢嬢。
  再后来,在丽江山野偶见豆鸡嬢嬢,故人一般温暖,只是改了名、换了姓。依旧是火红色,像小小的元宝,成群结队拥抱枝头。摘下几颗放在手心端详,随后放进嘴里尝,依旧是微酸、略沙。我的记忆又开始荡漾了,我回到江边山间。嬉笑着呼喊她的名字:斗饥粮,豆鸡娘,豆鸡嬢嬢。   我想,如果世上有摇钱树,那就该是豆鸡婊婊的样子。
  二
  故乡是我们主动刻意离开的,当我们离去,那片乡土,已然故去。
  而文人的使命和迷信,又时时追迫着我回到故乡:知己来处,方明去向。
  每个人都可以用故乡给自己命名。所以,你可以叫我“滇西北人”“中甸人”,或者“江边人”。所以,除了大名小名,笔名绰号,我还有一个与亲族共享的名字,我的名字叫拉马落。
  我的名字叫拉马落,那是我故乡的名,是我的父地,我苦难的前世、我的梦境与伤口。松木蘸着金沙江水,一笔一划搭建了我们名字,白天,我们在名字中间,圈养五谷和六畜:夜晚,我们用松明点亮青瓦白墙、房檐堂屋。我的名字叫拉马落,名字里葬着我的父亲。垒砌的汉字像墓石,掩去了消逝的亲人,最后我也将在这个名字里长眠。
  我的名字要用失传的纳西古语读出,抑扬顿挫的音,像唇齿间奔过金沙大江。远處雪山深涧回荡着涛声如虎啸。我将故乡带在身上,像带着一口泉眼,像带着一星火种。我的名字,是我羁旅的开始,她是离别,是路途中含在嘴里的古调,歌里有我断去的根、悲怆的魂。
  如果我能够魂化成一棵开花的树。长在故乡的山野,我期望我是一棵桃树,一月枝寂寂,三月花灼灼。我想住在桃花岛,听一曲碧海潮心;我想去往桃花庵,桃花换酒钱:我想追随桃花仙人,在桃花里归隐。如果。我能一厢情愿地在故乡的风物中,选择其一作为父亲的魂器,我会选择祖屋后院,那棵嫁接的梨树。
  父亲是一棵嫁接的梨。
  也许你会问,世间花树干种,为何我单选孤梨。我会念给你刻于心碑的诗句:“我一直在想象离别该是什么颜色/想来想去,满眼都是洁白的梨花。”
  一棵嫁接的梨树,父亲带走了根,我们慌张地枯萎。
  记忆,只会记住痛点。在我的稀薄而粘连的记忆里,某块碎片,时常反射出穿梭时空的白光,带我重回父亲嫁接梨树的场景。那情景带着宿命式的寓意,为我的命运,悄然命名。在一团飘浮的微白略冷的冬末阳光中,在拉马落祖屋的后院里,那棵嫁接的梨树一直寂寂成长。不知什么时候,它高过了我,高过了土墙,高过老屋,它触摸着天蓝,捕清风、捉日影,作为一棵树,枝与根是它的手,一只拥抱太阳,一只抚摸地心。
  生命是何等玄妙,一个年幼的少年怎能想到,一棵被腰斩的梨树。在它平整的伤口上,竞能够涅槃出巧妙甜美的生命。我惊异于嫁接的神奇,认定这是自然神的法术,比点石成金更有魔力,比百花斗雪竞放更有故事。
  嫁接是为了优化树质,增强抗性,促进丰产。我站在父亲身边,看父亲锯断树干、刀切木心、寻来新枝、削穗如坡、插入树心、紧密绑扎。一截被塑料层层包裹的树桩上。突兀地立着一个纤细但倔强的枝头,这细小的脑袋来自另一棵根深干粗、叶茂果甜的梨树,它是她的孩子,是她的野孩子,被割离了母体,在另一棵树身上疼痛、愈疤、生长,并梦想着顶天立地,结出甜而多汁的果实。
  大爹说,那棵梨树是我父亲离开拉马落时亲手栽下的。后来,他又亲自为它嫁接,待之如子。不知那时的年轻的父亲有没有想过,那棵嫁接的梨树,其实就是他自己。
  嫁接,势必要离开父地母体,势必要如盆景,将故地的风景微缩,在微薄的盘缠和浩瀚的时代中,悄然生长。父亲被嫁接到了哪里?他纤细的枝,伸向哪一片天空,他倔强的根,又啜饮着哪一片土地的暗泉?
  父亲被嫁接到了城里,嫁接到了严寒、缺氧的高原小城中甸。父亲是他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开始在城里生活的人,而我的兄弟姐妹,如今。大都在城里生活,当老师,做警察,同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不知道,年轻的父亲是否曾为乡愁与城忧所困扰。有时候,父亲也只是另一个人,我无法洞悉他幽闭的内心,无法获悉他隐痛的心伤。或许,在城里的生活,他带着乡音井、母语江,伤口像笑脸。
  城市是什么?或者说,“城里”是一棵怎样的树?
  曾经,甚至是现在,“到城里生活”这个繁华的绮梦,装盛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期盼和焦虑。这么多年了,中国依旧是农村包围城市。到城里生活,跳过龙门化为龙:到城里生活,那里遍地黄金锦衣玉食。
  我不敢妄论城市的膨胀与浩大,它有它的文明:我不敢妄言村庄的枯萎与消逝,它有它的神灵,但无可否认村子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忧伤地唱着乡愁的歌,却不愿回到故乡、回归土地。故乡太慢、太旧、太沉。我们更愿意生活在城里,比起封闭、缓慢、劳苦的乡村生活,我们更享受城市化给我们的便捷、高效和舒适。城市是一个移动的城堡,故乡一直在彼岸,台湾作家骆以军说:“故乡是回不去的。”
  芸芸众生的命运大多由时代填写,乱世出英豪,盛世造楷模。其实到城里生活,不过是弱小者对时势、对时代的顺应,城市化是趋势。我父亲不过是早走了一步,他的生命如同嫁接之物。
  在城里生活的人们,如你如我,如你的父辈我的父辈,其实一身困窘,满心困惑。天下无忧的时代,并不多,即便是在隐士辈出的魏晋,即便是在文人向往的盛唐。大时代下,普通人过的依旧是小生活。一地鸡毛,情感牢狱,没有人能摆脱,没有人能洒脱。
  曾经,“城里孩子”是我身上不伦不类的标签,而我又不是纯粹的城里孩子,我们更像是小城镇与小村庄的混血,像游走于昼夜的蝙蝠。身份的认同,一直是我顽固的焦虑。我像三窟中的狡兔,对我的出生地闪烁其词。我的焦虑源自我农耕的命性,却失去的土地。城市的形式千般,但它的灵魂依旧是土地,没有土地。何来故乡?我并不是想拥田地、做地主。土地上,有节气、有耕耘、有活法、有魂路,对于猛兽般成长的城市,我缺失的是一种指引我行走的活法。
  某日,为朋友问医寻药,周周转转,在昌洛河附近的白墙巷里找到医生家朱红的大门。在门前,一块上尖下宽、高尺许的石头又带领我穿越了。我想起父亲也喜欢在家门口放一块这样的石头。起初我不知所以。现在我知道这是纳西族的“白石崇拜”,石头是“东神”和“色神”的化身,立门前,佑家人。那一瞬间,失语的民族之魂,在我的血脉里,悄然苏醒。像一根幼小的枝头,嫁接到了我的心桩之上,在我生命的木台上,萌蘖。   不论是嫁接还是混血,活着,就要有灵魂和神明。我想,这些记忆是父亲教给我、却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语。
  三
  贾平凹的书里说:“你生在哪里其实你的一半就死在哪里,所以故乡也叫血地。”
  故乡叫血地,而血的故乡是土地。我想,如今生活的这片土地,让我小心翼翼又耿耿于怀。无法从容,无法嚣张,无法深沉或是狂妄、深爱或者久恨,或许是因为这里不是我的血地,没有我已死的另一半,也因为我的血,从未落下、从未融进这片土地。
  如同对待隐疾,我像三窟狡兔,对出生之地闪烁其词。是时候该坦诚了——对自己坦诚、对生活坦诚、对神明坦诚:我奔生赴死的血地,不在我阴柔慈悲的母地。不在我名虎阳刚的父地。而是在狼毒如血的高原、名叫“中甸”的小城。我的血。都落在了高原的土地上,我的血,就是狼毒;我的伤,都融进了小城的土地里,我的伤口就是狼毒花。如果一只画笔将伤痕相连。我可以看到另一个残破的自己,随之而来的还有因痛、因惧而铭刻脑海的记忆。
  伤痕,是记忆储存器。今天我要讲述。我的伤痕。
  身上依旧清晰的伤痕,多半来自于童年。童年无畏的鲁莽,薄而锋利,我总是会弄伤自己。我想象着那些离开我身体的血,仿佛我瘦弱的身体是坐监牢,是我囚禁着它。如果血能出声,它们一定是欢呼着逃离伤口、遁地消失的,留下血痕提醒我,终有一天,我也将归于尘土。现在,我很少弄伤自己,不再会为一个鸟窝上树,不再会为一团蛙卵下水,那些皮肤下的血,成了暗河,隐了身形,悄然流淌。
  多数的伤口,我都能忍住不哭并且自行包扎,大人不适合做同谋者。“千翻娃娃不消打”,包扎伤口,是一个顽皮少年消灭罪证必备的技能,因为,能弄伤我们的东西,多半是大人的禁忌。我用吸水性极好、触感极差的卫生纸一层一层、木乃伊般包住伤口。血从深处浸了出来,开出了一朵红花,但最终没有再逃离。我成功镇压了一次叛乱,虽然那祸端,是源于我自己。历史,也大多如此。估计着血已凝住。我剥掉手指上因吸血而显出苍白的卫生纸,伤口处仍有血污和胀痛。我又多了一道伤口,多了一个同谋者。它是我身体上的史记,也是罪证。
  也有我无法自救的伤口。
  一头斗败的公牛。失去了一只角,而我在一场童年追逐的明争暗斗间,多了一只“角”。世间讲求对称的美,失去了参照,如蛇和犀牛,它们的美,另类、怪异。痛,我早已忘了,有时候我甚至忘记我右额有这样一道的伤痕,每当我扶额凝思,便会触到小指盖大小、坚硬如头骨的突起。我才恍然惊觉它的存在,它是我的阴影,它是我流逝的血的坟碑。
  战胜我的是一块尖角石头,它和其他石头即将深埋暗地,成为房子的“石脚”(地基)。深埋地下,才能撑起天堂,我的血,就当做是献祭的牺牲吧。战败的屈辱,化成了我体内的一块石头,镶在右额,时刻提醒我肉身柔弱。因为疼痛,或许是恐慌,我尖利地嚎哭。泪水模糊的视线下,我看到一起玩耍的亮东胸前开出一朵硕大的红花。亮东左支右绌,一只手捂住我额头的血洞,一只手拼命地在自己的白T恤上擦拭溢出指缝的血,他的白T恤,全是血手印,他左右轮换的样子,像是在补天。
  原来,血和时间一样。再细柔的手都无法挽留,不知时间的颜色是否也如血般殷紅。我要讲述的第二道伤痕,它们在我右手的中指指背上。像两个刺青,左边的伤痕像一只翠鸟:右边略小,如钩月。一片薄而锋利的玻璃穿过了我的中指,这两个伤痕,是同胞兄弟。
  小学时代,家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关于那天的记忆。先是两个完整的有刻度的玻璃试管出现在我手里。我急切地跑向公用的自来水管,想要把这精致冷艳、童话般的玻璃试管灌满水,也灌满我自得的童心。我仍记得我当时的兴奋和雀跃。接下来的画面就是从泪眼里看见的:我举着受伤的手,嚎哭着回家。试管碎了,我的哭声破碎,滴下的血,破破碎碎。
  小学时代读到的一篇关于“翠鸟”的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翠鸟一次次飞撞石崖,用它的嘴在崖壁上开凿巢穴。所以,我固执地将这个伤痕命名为“翠鸟”。它就这样不顾疼痛地撞进了我的皮肤里,在我的皮肤里开凿巢穴。安放我关于血的记忆。
  童话里灰姑娘的水晶鞋,隐喻着挑剔的爱情的规则:穿进去,你就是我的公主。我曾在水里捞蝌蚪时,踩到一个静躺水底的啤酒瓶底,它像水中的兽夹,等待着猎物的脚骨和哀嚎。我脱掉鞋子、袜子,将裤腿卷至膝盖。小龟山的泉水清凉,浮萍间觅食的蝌蚪摇头摆尾,并不知道一个少年伸向它的戏杀之心。它不知道迎接它的命运,我也不知道。我的右脚跟踩到了瓶底的一端。另一端张着不会闭合的大嘴,咬开了我的皮肤。鲜血逃窜,玻璃上不寒而栗的痛与惧,一直传到了现在,那种不期待的痛,在注视下泛着冷光。我不是灰姑娘,它不是水晶鞋,童话教会我的,不如伤口的教训。这就是现实。
  不用说,我自然是哭着回家的。右脚无法落地,一落地就会扯开后脚跟的皮,血就从血眼里冒出。小伙伴轮流背着我,绕过小龟山、民小、防疫站,遇上了接到报信的母亲。母亲带我到医院,缝了十三针,这是我身体上最长的伤痕,也流去了我最多的血。整整三个月,我的右脚缠着绷带,等着伤口慢慢愈合。伤口的愈合,就像我们的成长,悄无声息、结痂累累。此那以后,我很少弄伤自己了。这些原有的伤痕,像一口荒废的井,看进去,水面上的晃动的。是你还是记忆?
  还有无法解密的伤口,密码,在时间手里,我能做的唯有等待。等待中,我渐渐明白,有些伤口是看不见的,比如时间,比如失去,比如悔恨。有时候。我,也许是某些人的伤口,牵动着她们的痛。
  我们每个人都降生在一片血地之上。血地,其实是温暖柔软的,它并不刚硬,像草甸,也不冷酷,像河床。跟随疼痛的羊水落人阳世,在奔生赴死的血地里,母亲血的温度,是我们降世的第一道护甲。因为撕裂与痛苦,母爱,从一开始就是红色且易疼的。妈妈说,生下哥哥和我后,大出血,血在产床上,像一片经霜的狼毒。妈妈说她感觉得到自己的血,浸湿了脚踝,为她送来温暖。感谢母亲,我是她的一道伤口,永远忧心,而她是我血地的源头,永远的归途。
  那些轻盈鲜艳的血,去了哪里?我想,它们也回家了,土地,是血的故乡。它们滴在高原的土地上,开成一片一片血红的狼毒,也聚成我一生携带的高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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