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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名叫“粮食银行”的新型粮食流通业态在各地涌现,即企业代农户存储粮食,农民可按约定提取商品或折现。“粮食银行”不仅破解了农民储粮卖粮难题,还减轻了运营主体资金和原粮供应压力。
然而据调查发现,去年以来,受部分粮食品种价格下跌、缺乏国家标准等影响,“粮食银行”运行中暴露出多重风险,有的存在“跑路”“冒进”风险,有的甚至可能导致“系统”风险,威胁储粮农户利益。
存粮有息,通存通兑
“把粮食存在家门口的‘粮食银行’,拿着‘存折’能兑换东西,也能取钱,我家前几天还取了一袋面粉。”安徽省太和县原墙镇刘楼村村民刘东泉指着离家不远处的“粮食银行”说,他家今年收了3000多公斤小麦,在家晒了两天就拉到“粮食银行”了,像这样存粮已有三四年了。
刘东泉是安徽三泰“粮食银行”一万多存粮农户中的一员,这些农户存粮后都领了“粮食银行存折”。多位农户出示了“粮食银行存折”,这些“存折”与存钱存折样式一样,上面印着“像存钱一样存粮食,存粮有息、通存通兑、降低粮耗、利国利民”。打开“存折”,里面有“账号”“户名”“地址”“开户网点”等信息,空白页上有“日期”“业务”“品名”“单价与规格”“数量”“折合原粮”“结存数量”等。
“存粮的方式有活期型、定期型和分红型。”安徽三泰“粮食银行”运营主体——安徽三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祝跃华说。该公司在全县设置多个营业所开展储粮兑粮工作,存粮活期型规定小麦存入后每公斤一年可涨0.12元,兑换商品和存转销时按存入价加利息计算。
不仅安徽,黑龙江、湖南、江西等地也涌现出多家“粮食银行”。“粮食银行”是企业(大多是粮食企业)借鉴银行业经营模式,利用自身仓储经营条件,代农户存储粮食,通过契约方式保障农户粮食所有权的同时,将粮食经营权以“定期”或“活期”的形式让渡给企业,农民可按约定提取商品(成品粮、食用油、农资等)或折现的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通存通兑是“粮食银行”发挥的主要功能之一。2014年,为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江西省吉水中波农资公司成立了江西省首家“粮食银行”——中波粮食储兑所。该所负责人于端莲表示,农民可就近将稻谷存进“粮食银行”,并拿到类似于银行“一卡通”一样的储粮“存折”。当农民需要时,可随时持“存折”到“粮食银行”各服务网点刷“存折”取回粮食,并享受约定的利息,同时也可兑换农资、大米、食用油等商品。
此外,农民还能享受到多元化服务。湖南省卫红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正春介绍,自己公司的“粮食银行”实施“215”模式,“2”是指卫红米业与专业合作社成立子公司(卫红米业占股51%);“1”是指一家“粮食银行”主要服务周边667公顷耕地;“5”是指服务内容涉及农资供销、技术信息服务、农机服务、烘干服务和存储兑换服务。
“粮食银行”破解了农民储粮、卖粮难题,也减轻了运营主体的资金压力。原粮供应多了,对企业来说粮源也稳定了。
缺乏标准,陷“三无”境地
“这两年来学习得越多,我越害怕!”一家“粮食银行”负责人担忧地说,“‘粮食银行’现在处于‘三无’尴尬境地:一无名分,‘粮食银行’到工商部门注册不了,跟‘地下组织’一样,随时有被关停的可能;二无门槛,宣传多了大家都来搞,现在连非粮食加工企业也来搞;三无监管,出现风险无人兜底。”
前几年粮食市场行情看涨,各地“粮食银行”发展较稳健,运行成效初显。然而去年以来,部分粮食品种市场价格下跌,加之缺乏国家标准等因素影响,各地的“粮食银行”在运行中暴露出多重风险。
江西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粮食银行”是介于金融和实体之间的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跟商业银行一样,存入粮食农民得利息,通过物物兑换也可获利。这种基于農民与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新生模式,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之时,农户把粮食存入,粮食市场的价格波动使之存在一定风险。
由于未设置准入门槛,“粮食银行”运营主体可能会冲破道德的约束,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或破产,出现“跑路”风险,损害农民利益。江西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尹小健表示,农民将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存在一定风险,粮食行情下行时,经营者的资金链一旦断裂或遭遇不可抗的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利息或提供农资时,“跑路”就不足为奇。
此外,“冒进”风险也不容小觑。各地兴起的“粮食银行”以企业自发行为居多,在发展定位、管理水平、操作流程等方面参差不齐,有的在小规模储售粮时运作自如,往往产生盲目乐观的心态,提出“大干快上”的目标,形成经营风险。
更需要警惕的是“粮食银行”涉及粮食生产、流通等众多环节,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甚至个别地方加工作坊也挂着“粮食银行”的招牌,发展情况良莠不齐,容易形成风险漏洞,如果出现问题或将形成连锁负面效应。
建章立制成当务之急
“当务之急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粮食银行’在统一制度和规则下运行。”祝跃华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总结各地经验,针对“粮食银行”存在的风险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其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多位受访者认为,“粮食银行”经营业务涉及千家万户,遭遇粮食市场低迷行情,运行暴露出的多重风险值得关注,亟待出台政策引导和规范。
针对“粮食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农委综合调研处处长乐运成建议,应加强规范管理,可以考虑在省级层面成立“粮食银行”监督委员会,制定“粮食银行”运营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管,或成立“粮食银行”协会。同时加强准入管理,从仓储能力、注册资本、具体业务等方面设立标准。
政策扶持也不可或缺。安徽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粮食银行”的运营主体为粮食购销企业或加工企业,营业利润率较低,运转需开发系统软件、添置服务器、改造网点门面等配套设施,一次性投入较大,从调研情况看,运转的前三年很难实现盈利,企业自己弥补亏损。农民卖粮没有了晒干扬净的传统,粮食水分、杂质较大,不利于收储、加工、结算、贸易,“粮食银行”开展业务还必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资金缺口对其发展制约较大。“粮食银行”也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后托市时代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需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国有粮食企业通过“粮食银行”继续发挥主导作用。
然而据调查发现,去年以来,受部分粮食品种价格下跌、缺乏国家标准等影响,“粮食银行”运行中暴露出多重风险,有的存在“跑路”“冒进”风险,有的甚至可能导致“系统”风险,威胁储粮农户利益。
存粮有息,通存通兑
“把粮食存在家门口的‘粮食银行’,拿着‘存折’能兑换东西,也能取钱,我家前几天还取了一袋面粉。”安徽省太和县原墙镇刘楼村村民刘东泉指着离家不远处的“粮食银行”说,他家今年收了3000多公斤小麦,在家晒了两天就拉到“粮食银行”了,像这样存粮已有三四年了。
刘东泉是安徽三泰“粮食银行”一万多存粮农户中的一员,这些农户存粮后都领了“粮食银行存折”。多位农户出示了“粮食银行存折”,这些“存折”与存钱存折样式一样,上面印着“像存钱一样存粮食,存粮有息、通存通兑、降低粮耗、利国利民”。打开“存折”,里面有“账号”“户名”“地址”“开户网点”等信息,空白页上有“日期”“业务”“品名”“单价与规格”“数量”“折合原粮”“结存数量”等。
“存粮的方式有活期型、定期型和分红型。”安徽三泰“粮食银行”运营主体——安徽三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祝跃华说。该公司在全县设置多个营业所开展储粮兑粮工作,存粮活期型规定小麦存入后每公斤一年可涨0.12元,兑换商品和存转销时按存入价加利息计算。
不仅安徽,黑龙江、湖南、江西等地也涌现出多家“粮食银行”。“粮食银行”是企业(大多是粮食企业)借鉴银行业经营模式,利用自身仓储经营条件,代农户存储粮食,通过契约方式保障农户粮食所有权的同时,将粮食经营权以“定期”或“活期”的形式让渡给企业,农民可按约定提取商品(成品粮、食用油、农资等)或折现的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通存通兑是“粮食银行”发挥的主要功能之一。2014年,为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江西省吉水中波农资公司成立了江西省首家“粮食银行”——中波粮食储兑所。该所负责人于端莲表示,农民可就近将稻谷存进“粮食银行”,并拿到类似于银行“一卡通”一样的储粮“存折”。当农民需要时,可随时持“存折”到“粮食银行”各服务网点刷“存折”取回粮食,并享受约定的利息,同时也可兑换农资、大米、食用油等商品。
此外,农民还能享受到多元化服务。湖南省卫红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正春介绍,自己公司的“粮食银行”实施“215”模式,“2”是指卫红米业与专业合作社成立子公司(卫红米业占股51%);“1”是指一家“粮食银行”主要服务周边667公顷耕地;“5”是指服务内容涉及农资供销、技术信息服务、农机服务、烘干服务和存储兑换服务。
“粮食银行”破解了农民储粮、卖粮难题,也减轻了运营主体的资金压力。原粮供应多了,对企业来说粮源也稳定了。
缺乏标准,陷“三无”境地
“这两年来学习得越多,我越害怕!”一家“粮食银行”负责人担忧地说,“‘粮食银行’现在处于‘三无’尴尬境地:一无名分,‘粮食银行’到工商部门注册不了,跟‘地下组织’一样,随时有被关停的可能;二无门槛,宣传多了大家都来搞,现在连非粮食加工企业也来搞;三无监管,出现风险无人兜底。”
前几年粮食市场行情看涨,各地“粮食银行”发展较稳健,运行成效初显。然而去年以来,部分粮食品种市场价格下跌,加之缺乏国家标准等因素影响,各地的“粮食银行”在运行中暴露出多重风险。
江西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粮食银行”是介于金融和实体之间的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跟商业银行一样,存入粮食农民得利息,通过物物兑换也可获利。这种基于農民与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新生模式,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之时,农户把粮食存入,粮食市场的价格波动使之存在一定风险。
由于未设置准入门槛,“粮食银行”运营主体可能会冲破道德的约束,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或破产,出现“跑路”风险,损害农民利益。江西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尹小健表示,农民将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存在一定风险,粮食行情下行时,经营者的资金链一旦断裂或遭遇不可抗的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利息或提供农资时,“跑路”就不足为奇。
此外,“冒进”风险也不容小觑。各地兴起的“粮食银行”以企业自发行为居多,在发展定位、管理水平、操作流程等方面参差不齐,有的在小规模储售粮时运作自如,往往产生盲目乐观的心态,提出“大干快上”的目标,形成经营风险。
更需要警惕的是“粮食银行”涉及粮食生产、流通等众多环节,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甚至个别地方加工作坊也挂着“粮食银行”的招牌,发展情况良莠不齐,容易形成风险漏洞,如果出现问题或将形成连锁负面效应。
建章立制成当务之急
“当务之急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粮食银行’在统一制度和规则下运行。”祝跃华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总结各地经验,针对“粮食银行”存在的风险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其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多位受访者认为,“粮食银行”经营业务涉及千家万户,遭遇粮食市场低迷行情,运行暴露出的多重风险值得关注,亟待出台政策引导和规范。
针对“粮食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农委综合调研处处长乐运成建议,应加强规范管理,可以考虑在省级层面成立“粮食银行”监督委员会,制定“粮食银行”运营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管,或成立“粮食银行”协会。同时加强准入管理,从仓储能力、注册资本、具体业务等方面设立标准。
政策扶持也不可或缺。安徽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粮食银行”的运营主体为粮食购销企业或加工企业,营业利润率较低,运转需开发系统软件、添置服务器、改造网点门面等配套设施,一次性投入较大,从调研情况看,运转的前三年很难实现盈利,企业自己弥补亏损。农民卖粮没有了晒干扬净的传统,粮食水分、杂质较大,不利于收储、加工、结算、贸易,“粮食银行”开展业务还必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资金缺口对其发展制约较大。“粮食银行”也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后托市时代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需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国有粮食企业通过“粮食银行”继续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