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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变更作为控制工程变更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而施工组织设计又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为了从根本控制造价,取得良好地经济效益,应抓好每一个变更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未雨绸缪,以取得控制整体工程造价的效果。许多建成工程的工程变更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从而导致投资者無所适从,给工程的顺利实施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要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造价,重视和加强建设前期阶段的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工程变更;影响因素;管理;处理原则
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限制,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某些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以及发现原设计的错误、遗漏或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或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这就产生了工程变更。只要在工程实施中有前述情况发生,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设计方)均可据此提出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成本等产生影响,增加工程的资金投入,进而影响到工程的投资人的收益情况。因此,工程变更将直接增加项目的资金投入,易使投资失控,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受到影响。频繁的工程变更会增加和扰乱业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骤和内容,还会增加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并间接导致工程造价成本的增加。
近年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需要投资建设一大批工业、民用建筑和基础建设设施项目。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如何控制好每一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一直是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项目建设主体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以及工程的计量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由于这些项目大多具有工程范围广、工程项目多、工程造价高等特点,所以这些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的流程。由于所处阶段的不同,采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即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逐步进行细化,经过一个从宏观控制到微观控制的过程。在上述各个阶段,如何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合理运用建设资金,已成为多年来讨论的课题,尤其是在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出现质量事故等因素会导致工程造价的上涨。
1 工程变更的影响因素
合理、时机恰当和有序的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各方是有利的,具有工程建设的正面效应和推动作用,这将使建筑物或构筑物更能满足其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成本和提升外观美化等。但是,毋庸置疑,相对随意的、不合时机和无序的变更将极大地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1.1主体行为引起的变更
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另外,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参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也会影响项目变更,业主、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形下,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1.2计划不完善引起的变更
在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某些环节,而引起工程变更。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品种代换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
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工作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施工方案不满足现场施工条件等;二是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为了创造品牌,调整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达到评优的目的,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
1.3不可预见事件引发的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质条件的变化使得原先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路基基底出现软土层,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通常采用换土或打桩等工程技术措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变更;罕见的暴风雨延缓了项目实施过程,则需要进行进度变更。
1.4工程合同引发的变更
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工程变更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合同中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工程变更条款时,合同参与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增加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2 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这种权力。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为加快工程变更处理进度、缩短时间周期、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先按变更项目的种类、工作量大小划分为一般变更设计、重要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等3级;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1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一般变更设计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形式的个别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但变化量不大于10%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
2.2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重要变更设计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变化量在10%~50%以内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5%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或项目业主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
2.3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地(市)主管部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3 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数额大等特点,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都会造成工程总投资的变化,从而很有可能影响一开始以招投标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为基准的投资预算、投标收益以及投资风险决策,特别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以及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发生增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将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工程变更常发生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处理不好常会发生纠纷,损害业主或承包人的利益,对项目目标控制很不利,首先是投资容易失控,因为承包工程的实际造价等于合同价与索赔额的总和。承包人为了适应日益竞争的建设市场,通常在合同谈判时让步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索赔获取补偿;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承包人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最终投资超出原来的预计投资,所以工程师应该密切注意对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其次,工程变更容易引起停工、返工现象,会延迟项目的动用时间,对进度不理,最后,频繁的变更会增加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另外,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也不利。
3.1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实施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价报告;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二是工程变更应视为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手段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三是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估算单。四是合理化建议的办理、奖励、提成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五是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凡是没有经过总监理工程师认证并签发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事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工程变更手续。
3.2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工程师要搞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具备丰富的经济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評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价管理中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FIDIC条款52.3款规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结算时,由于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计误差使得工程结算款额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有效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中剔除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报价)的15%,则对超出部分给总价公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调整。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工程总价的公平性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有力规定。如何准确地执行这一规定则是在实践中难度较大的问题。关键是监理工程师首先应通过造价分析确定合理的总造价,然后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别,再对超过15%的部分按造价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4 结语
工程变更是造价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造价动态信息,达到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目的,使不致发生工程做完、结完帐才知道工程已经突破预算的事情,各级领导在事情并未发生时采取有力的措施把超投资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工程造价就得到根本性的控制,整个工程管理也将从粗放式管理进入一个科学管理的时代。工程造价控制不是孤立的,它反映出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的一个方面,要控制好造价关键还得提高建设者们的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一种互相约束的机制,防止人为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逃避监督的现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朱宏亮,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FIDIC,CONDITIONS 0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
[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1[17].李大明,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1
[4]李大明,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监理[M],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1
(作者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词:工程变更;影响因素;管理;处理原则
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限制,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某些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以及发现原设计的错误、遗漏或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或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这就产生了工程变更。只要在工程实施中有前述情况发生,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设计方)均可据此提出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成本等产生影响,增加工程的资金投入,进而影响到工程的投资人的收益情况。因此,工程变更将直接增加项目的资金投入,易使投资失控,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受到影响。频繁的工程变更会增加和扰乱业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骤和内容,还会增加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并间接导致工程造价成本的增加。
近年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需要投资建设一大批工业、民用建筑和基础建设设施项目。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如何控制好每一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一直是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项目建设主体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以及工程的计量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由于这些项目大多具有工程范围广、工程项目多、工程造价高等特点,所以这些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的流程。由于所处阶段的不同,采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即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逐步进行细化,经过一个从宏观控制到微观控制的过程。在上述各个阶段,如何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合理运用建设资金,已成为多年来讨论的课题,尤其是在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出现质量事故等因素会导致工程造价的上涨。
1 工程变更的影响因素
合理、时机恰当和有序的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各方是有利的,具有工程建设的正面效应和推动作用,这将使建筑物或构筑物更能满足其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成本和提升外观美化等。但是,毋庸置疑,相对随意的、不合时机和无序的变更将极大地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1.1主体行为引起的变更
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另外,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参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也会影响项目变更,业主、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形下,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1.2计划不完善引起的变更
在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某些环节,而引起工程变更。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品种代换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
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工作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施工方案不满足现场施工条件等;二是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为了创造品牌,调整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达到评优的目的,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
1.3不可预见事件引发的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质条件的变化使得原先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路基基底出现软土层,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通常采用换土或打桩等工程技术措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变更;罕见的暴风雨延缓了项目实施过程,则需要进行进度变更。
1.4工程合同引发的变更
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工程变更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合同中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工程变更条款时,合同参与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增加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2 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这种权力。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为加快工程变更处理进度、缩短时间周期、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先按变更项目的种类、工作量大小划分为一般变更设计、重要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等3级;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1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一般变更设计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形式的个别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但变化量不大于10%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
2.2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重要变更设计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变化量在10%~50%以内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5%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或项目业主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
2.3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地(市)主管部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3 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数额大等特点,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都会造成工程总投资的变化,从而很有可能影响一开始以招投标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为基准的投资预算、投标收益以及投资风险决策,特别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以及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发生增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将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工程变更常发生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处理不好常会发生纠纷,损害业主或承包人的利益,对项目目标控制很不利,首先是投资容易失控,因为承包工程的实际造价等于合同价与索赔额的总和。承包人为了适应日益竞争的建设市场,通常在合同谈判时让步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索赔获取补偿;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承包人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最终投资超出原来的预计投资,所以工程师应该密切注意对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其次,工程变更容易引起停工、返工现象,会延迟项目的动用时间,对进度不理,最后,频繁的变更会增加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另外,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也不利。
3.1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实施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价报告;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二是工程变更应视为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手段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三是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估算单。四是合理化建议的办理、奖励、提成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五是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凡是没有经过总监理工程师认证并签发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事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工程变更手续。
3.2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工程师要搞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具备丰富的经济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評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价管理中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FIDIC条款52.3款规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结算时,由于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计误差使得工程结算款额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有效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中剔除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报价)的15%,则对超出部分给总价公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调整。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工程总价的公平性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有力规定。如何准确地执行这一规定则是在实践中难度较大的问题。关键是监理工程师首先应通过造价分析确定合理的总造价,然后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别,再对超过15%的部分按造价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4 结语
工程变更是造价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造价动态信息,达到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目的,使不致发生工程做完、结完帐才知道工程已经突破预算的事情,各级领导在事情并未发生时采取有力的措施把超投资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工程造价就得到根本性的控制,整个工程管理也将从粗放式管理进入一个科学管理的时代。工程造价控制不是孤立的,它反映出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的一个方面,要控制好造价关键还得提高建设者们的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一种互相约束的机制,防止人为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逃避监督的现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朱宏亮,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FIDIC,CONDITIONS 0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
[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1[17].李大明,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1
[4]李大明,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监理[M],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1
(作者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