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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据统计,增长率达到了年平均14.47%的高水平。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自治区经济的飞速增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尤其是大量对自治区民族政策,民族文化不了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涌入,导致了民族之间纠纷的增多,为新疆地区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也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压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新疆民族关系。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预防措施
一、流动人口概念
流动人口是我国现行户籍制度下相对于常住地户籍人口而产生的概念。比较常见的“流动人口”概念,主要是指那些离开户籍所在地,尚未迁移户口,在另一居住地滞留,居住,进行生产、生活活動的人口,其中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在农村无力进行谋生而赴城市进行打工或经商的此类人员。
按照现有的分类方法,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常住流动人口和暂住流动人口。流入人口是相对于流入地而言,从外地向该地方流动,流出人口是指从该地向外地流动,两者人口的流向不同。新疆流动人口应包括入疆与出疆两大类。对出疆人口,建国前期比重偏小新疆“逆向”(向东)流动人口的成批出现,只是近几年来的事。而且出疆人口流动地点分散、涉及面广,较之入疆流动人口总数要小,而且影响也小,故本文不作重点讨论。且入疆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故本文对入疆务工人员作重点讨论。[1]
二、新疆流动人口的现状
(一)问题的提出
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该群体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并迅速成长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但同时,随着农民工进城的大军日益增多,其所暴露出来的权益保护不足、文明素质较低、社会保障缺失,以及农民工违法犯罪等一系列问题也影响着社会治安的稳定,困扰着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入疆流动人口正是在这一大环境下产生的缩影,随着农民工群体的日益增大,学术界对其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政策也多向其倾斜,但是当前社会与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研究,虽分布范围广泛,却少有学者提及有关入疆务工人员在新疆的生活状态及对新疆本地治安所产生的影响。鉴于此,本文采取文献参考,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自治区流动人口现状,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原因,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希望对自治区流动人口管理的具体工作有所帮助。
(二)新疆流动人口数量、特点及管理现状
从该图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新疆。
1、新疆流动人员就业现状:就业途径狭窄,从事行业相对较为集中。新疆省流动人口就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为企业或者他人打工,如在新疆每年春天,大批外来工从内地出发来到新疆,在各个农场做“临时工”,依次出现了新疆特有的流动劳动力大军— “摘瓜工”、“拾棉花工”。 二是自己承包土地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新疆的土地资源是一定的,外来人口大量租种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当地维吾尔族群众的生产生活资源,造成了不应有的民族对立情绪,滋生众多社会治安问题。[2]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根据调查新疆地区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基本工作10.3小时,最长工作时间超过14小时,远远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
2、管理现状: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作为新疆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同时也是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相对早的遇到了流动人口管理的矛盾与问题。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结构的不断变化,犯罪问题也更为明显,新疆因其地广人稀的特点,部分城市在流动人口的登记方面做的不太全面,导致打击流动人口犯罪不利,流动人口的建档不完善导致不能全面的对流动人口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价,政府各部门之间在联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相互之前缺乏协调沟通。由于以上存在的问题似的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不断加剧。
(三)新疆地区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
主观因素:从性别年龄结构来看,新疆地区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其中绝大多数是17到55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且在南疆北疆之间年龄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南疆北疆之间产业结构的不同所决定的。北疆为首府乌鲁木齐所在地,人口相对较多且集中,第二,第三产业发达,故外来流动人口以青年居多,年龄偏小。其中大多数人受教育水平较低,从事低附加值工作,业余生活单调,男女比例的不协调导致男性多从事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南疆地广人稀,土地资源辽阔,故南疆等地外来流动人口多租种土地进行种植生产,与维族群众在水源等方面产生纠纷,且外来流动人口多以同乡,宗族为由抱团,同其他少数民族发生冲突,引发民族对立。[3]
客观因素:新疆地区的流动人口多来自于中西部地区,大多为农民工。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家族式集体入疆务工。在新疆地区,因与内地存在不同的生活风俗,身处异乡,同乡之间极易抱团,又因个人所承担的压力较大,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对所在地区难以形成认同感,故在其自身遭受不公时,非常容易通过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措施
1、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情报信息收集
情报信息是公安工作的生命力,在新疆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亦是如此。在通过以往的调查中发现,宗教犯罪在新疆地区呈现勃发状态。宗教教职人员是该地区某种宗教的精神领袖,在农村宗教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至关重要。宗教教职人员对该宗教教义的理解直接影响着信徒的思想领域,如果被宗教教职人员断章取义,歪曲理解,甚至为其个人谋利益,为个人服务,将会严重影响到该宗教的发展,甚至会走向邪教的道路。地点私密化的现象引人注目,虽然私设聚会点与邪教并没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据有关学者统计,部分歪曲正规宗教名下的教派歪曲教义演变成邪教,均出自于私设聚会点。为了有效掌握和控制新疆地区宗教信息,避免因宗教产生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及宗教朝邪教方向恶性发展,十分有必要在信徒中发展一些治安积极分子,将情报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机关的信息研判,做出正确的决策,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
2、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流动人口登记
所谓联防机制,顾名思义就是联合社会各界,各阶层力量,共同处理危害社会长治久安的违法犯罪现象的一种机制。具体到流动人口方面,就是综合公安部门,基层政府部门,社会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管理主体,由公安民警和基层群众组织参加的旨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长治久安的一项活动。其次,加强流动人口实际人数核查,加强基层群众自制组织和政府民政部门对流动人口对城乡综合服务管理,深入基层,全民调查了解流动人口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参考文献
[1] 刘惊海、李瑞《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的完善与发展》,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8 月。
[2] 周菁葆、邱陵《丝绸之路宗教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 5月。
[3] 党玉林、张玉玺《当代新疆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7月1日。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预防措施
一、流动人口概念
流动人口是我国现行户籍制度下相对于常住地户籍人口而产生的概念。比较常见的“流动人口”概念,主要是指那些离开户籍所在地,尚未迁移户口,在另一居住地滞留,居住,进行生产、生活活動的人口,其中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在农村无力进行谋生而赴城市进行打工或经商的此类人员。
按照现有的分类方法,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常住流动人口和暂住流动人口。流入人口是相对于流入地而言,从外地向该地方流动,流出人口是指从该地向外地流动,两者人口的流向不同。新疆流动人口应包括入疆与出疆两大类。对出疆人口,建国前期比重偏小新疆“逆向”(向东)流动人口的成批出现,只是近几年来的事。而且出疆人口流动地点分散、涉及面广,较之入疆流动人口总数要小,而且影响也小,故本文不作重点讨论。且入疆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故本文对入疆务工人员作重点讨论。[1]
二、新疆流动人口的现状
(一)问题的提出
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该群体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并迅速成长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但同时,随着农民工进城的大军日益增多,其所暴露出来的权益保护不足、文明素质较低、社会保障缺失,以及农民工违法犯罪等一系列问题也影响着社会治安的稳定,困扰着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入疆流动人口正是在这一大环境下产生的缩影,随着农民工群体的日益增大,学术界对其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政策也多向其倾斜,但是当前社会与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研究,虽分布范围广泛,却少有学者提及有关入疆务工人员在新疆的生活状态及对新疆本地治安所产生的影响。鉴于此,本文采取文献参考,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自治区流动人口现状,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原因,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希望对自治区流动人口管理的具体工作有所帮助。
(二)新疆流动人口数量、特点及管理现状
从该图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新疆。
1、新疆流动人员就业现状:就业途径狭窄,从事行业相对较为集中。新疆省流动人口就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为企业或者他人打工,如在新疆每年春天,大批外来工从内地出发来到新疆,在各个农场做“临时工”,依次出现了新疆特有的流动劳动力大军— “摘瓜工”、“拾棉花工”。 二是自己承包土地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新疆的土地资源是一定的,外来人口大量租种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当地维吾尔族群众的生产生活资源,造成了不应有的民族对立情绪,滋生众多社会治安问题。[2]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根据调查新疆地区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基本工作10.3小时,最长工作时间超过14小时,远远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
2、管理现状: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作为新疆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同时也是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相对早的遇到了流动人口管理的矛盾与问题。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结构的不断变化,犯罪问题也更为明显,新疆因其地广人稀的特点,部分城市在流动人口的登记方面做的不太全面,导致打击流动人口犯罪不利,流动人口的建档不完善导致不能全面的对流动人口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价,政府各部门之间在联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相互之前缺乏协调沟通。由于以上存在的问题似的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不断加剧。
(三)新疆地区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
主观因素:从性别年龄结构来看,新疆地区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其中绝大多数是17到55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且在南疆北疆之间年龄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南疆北疆之间产业结构的不同所决定的。北疆为首府乌鲁木齐所在地,人口相对较多且集中,第二,第三产业发达,故外来流动人口以青年居多,年龄偏小。其中大多数人受教育水平较低,从事低附加值工作,业余生活单调,男女比例的不协调导致男性多从事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南疆地广人稀,土地资源辽阔,故南疆等地外来流动人口多租种土地进行种植生产,与维族群众在水源等方面产生纠纷,且外来流动人口多以同乡,宗族为由抱团,同其他少数民族发生冲突,引发民族对立。[3]
客观因素:新疆地区的流动人口多来自于中西部地区,大多为农民工。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家族式集体入疆务工。在新疆地区,因与内地存在不同的生活风俗,身处异乡,同乡之间极易抱团,又因个人所承担的压力较大,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对所在地区难以形成认同感,故在其自身遭受不公时,非常容易通过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措施
1、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情报信息收集
情报信息是公安工作的生命力,在新疆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亦是如此。在通过以往的调查中发现,宗教犯罪在新疆地区呈现勃发状态。宗教教职人员是该地区某种宗教的精神领袖,在农村宗教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至关重要。宗教教职人员对该宗教教义的理解直接影响着信徒的思想领域,如果被宗教教职人员断章取义,歪曲理解,甚至为其个人谋利益,为个人服务,将会严重影响到该宗教的发展,甚至会走向邪教的道路。地点私密化的现象引人注目,虽然私设聚会点与邪教并没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据有关学者统计,部分歪曲正规宗教名下的教派歪曲教义演变成邪教,均出自于私设聚会点。为了有效掌握和控制新疆地区宗教信息,避免因宗教产生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及宗教朝邪教方向恶性发展,十分有必要在信徒中发展一些治安积极分子,将情报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机关的信息研判,做出正确的决策,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
2、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流动人口登记
所谓联防机制,顾名思义就是联合社会各界,各阶层力量,共同处理危害社会长治久安的违法犯罪现象的一种机制。具体到流动人口方面,就是综合公安部门,基层政府部门,社会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管理主体,由公安民警和基层群众组织参加的旨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长治久安的一项活动。其次,加强流动人口实际人数核查,加强基层群众自制组织和政府民政部门对流动人口对城乡综合服务管理,深入基层,全民调查了解流动人口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参考文献
[1] 刘惊海、李瑞《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的完善与发展》,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8 月。
[2] 周菁葆、邱陵《丝绸之路宗教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 5月。
[3] 党玉林、张玉玺《当代新疆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 7月1日。